【论文】
七‧四六 舍受遍故,可不待说。何缘不说与苦、乐俱?
【疏翼】
第二引《瑜伽》第五证中,第二前师问不俱所以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下文、释前师难[228]。
若尔,彼不说舍,寻、伺应不俱;不说苦、乐俱,即言五识定[229]无寻、伺;不言舍受俱,寻、伺俱无舍。舍受遍诸识[230]相应,彼论不待言;苦、乐不遍俱,何缘论不说?既不说有苦、乐,故知五识无。初师[231]问︰不说与[232]俱,即言五识无寻、伺;不说与乐俱,初定无寻、伺[233]!
【论文】
七‧四七 虽初静虑,有意地乐,而不离喜,总说喜名。
【疏翼】
第二引《瑜伽》第五证中,第三解答所问。于中有二︰一、总说意地乐为喜,二、总说意地苦为优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初定有意乐,而不离喜;即一喜受,义说为乐。如《对法》七[234]及五十七[235]、《显扬》二[236]等说。
以此义故,「总说喜名」,即摄彼乐。
欲界寻、伺,下地喜、乐,在识各别,体性相离,何不别说[237]?
【论文】
七‧四八 虽纯苦处,有意地苦,而似忧故,总说为忧。
【疏翼】
第三解答所问中,第二总说意地苦为忧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前师问言︰汝纯受苦处,彼与意苦俱,何缘亦不说?岂以不说,即非苦俱?
彼意地苦,与忧相似,有分别故,总说为忧。即忧[238]摄彼苦。余趣忧、苦[239]各在一处,势不相似,何缘不说[240]?
此即意中有苦受师义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引证中,第二引《大论》第五证讫。
【论文】
七‧四九 又说:寻、伺以名身等义为所缘,非五识身以名身等义为境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引证中,第三再引第五寻伺所缘证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第三、证也。
彼[241]第五卷说:寻、伺二法[242]以名身等三法,及所诠义为所缘;非五识以名等所诠义理为境故。
由上教理,故知五识定无寻、伺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师说五不俱中,第二引证讫。
【论文】
七‧五○ 然说五识有寻、伺者,显多由彼起,非说彼相应。
【疏翼】
第二师说五识不俱中,第三会违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此下、会违。有二︰初、会《大》[243],后、会《杂》[244]。此初也。
五十六等说五识有寻、伺者[245],「显多由彼起,非说彼相应」。谓彼文说,生在第二定以上起下识者,显彼五识[246],除率尔心[247],定由寻、伺俱意识引故,方可得生;非说所引[248]五识,寻、伺俱也。
此即显五,由彼寻、伺自[249]意识起。若身[250]在欲界,定中耳识率尔起时,意虽同缘,不藉寻、伺,俱意引生。上定心[251]亦与下界耳识俱时起故[252]。五识余时多由彼寻、伺[253]等意识引,起自地五识故。寻、伺亦通初定有故。显「由彼起」、「多由彼起」二种各别,合为一言。其显「由彼[254]」言,正会前师所引《大[255]论》文;其「多由彼起[256]」,傍会又释[257],设有初定以下,论说有寻、伺文[258]。
欲界率尔五识起时,虽意同缘,非必由意引。如定中闻声,大目犍连入无所有处定,率尔[259]闻象等声,岂彼意识有寻、伺也?若萨婆多,定后闻声,即无此事。如前第五卷中广解[260]。
二禅以上准欲界,亦[261]有率尔五识,不藉寻、伺意识引生。以境强至故。其等流[262]、决定,由意引[263],有染污故。今合为论,故言「多由彼起」,除率尔心故。
又解︰在初定及欲界,起眼等识自地法故,起时自在。虽由意引,五识方生,意识不必要待[264]寻、伺俱,多由彼起。
生第二定以上,起眼等识。非彼自地[265]法故。必假寻、伺相应意识导引方生,定由彼起。
【论文】
七‧五一 《杂集》所言:任运分别谓五识者,彼与《瑜伽》所说分别,义各有异。彼说:任运即是五识;《瑜伽》说:此是五识俱分别意识相应寻、伺。
【疏翼】
第三会违中,第二会《对法》卷二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《对法》第二,「任运分别」「谓五识」者,与《大论》第一所说义各别[266]。《对法》说「任运」即是五识;《大论》第五末,说七分别中「任运分别」[267]是五俱分别[268]意相应寻、伺。由此理故,《大论》[269]说为意不共业,以五识中,寻、伺无故。若五识任运即寻、伺者,如何是意不共业也?以五识等[270]亦有起[271]故,但言寻、伺有七分别,不言七分别皆是寻、伺,故无过也。后[272]应准知。
问︰「自性分别」,《摄论》[273]说云五识中有。《对法》第二说「自性」[274]是「有相」[275]。「有相」即寻、伺,故知「有相」在于五识,亦非意不共,如何别也?
答︰彼[276]《摄论》者[277],随转理门说在五识[278]。以五识中,无寻、伺故。《对法》[279]说言,「自性分别」是「有相」收,非「任运」摄;故知五识无「自性分别」。
又解︰五识亦有,以《摄论》[280]为正。
「自性分别」亦有二种︰一、即是五识,二、是五俱[281]意识相应寻、伺,意识相应寻、伺故。《对法》[282]说「自性」是「有相」;「有相」是意不共业;「自性」不是「任运」所收。以即五识故,说五识有「自性分别」,非是[283]寻、伺,亦无过也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师说五识不俱中,第三会违讫。
【论文】
七‧五二 故彼所引,为证不成,由此,五识定无寻、伺。
【疏翼】
第二师说五识不俱中,第四总结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四[284]、总非前教为证不成,了结上文。
由此理故。
问[285]︰何故五识即是「任运」[286],意俱寻、伺,方名「任运」[287]?
答︰意俱分别,多起寻、伺。寻、伺强故,以为「任运」。五无相应分别法故,五识体是任运分别。「自性」等,亦然。
若尔,即五俱意无寻、伺相应!非任运。
设无「任运」,亦复何妨?七分别收法不尽故。或无五俱,散意无寻、伺者,《解深密》、七十六[288]说:五俱有一分别意识故[289],此违定中闻声等事[290]。
其七分别,《对法》第二、《瑜伽[291]》第一、第五,及《摄论》[292]等诸门分别[293],如理应思,同别抄[294]说[295]。其自性等[296]摄法不同,并如别抄[297]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分别十二门中,第三诸识相应门讫。
【论文】
七‧五三 有义:恶作,忧、舍相应,唯戚行转,通无记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分别十二门中,第四五受俱不俱门。于中有二师不同说。初师说不与苦俱中,分三︰一、明恶作,二、明睡眠,三、明寻伺。此即初中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自下第四、遍行中五受俱不俱门。
以此恶作「唯戚行转」故,与忧根相应,不与喜、乐相应。「通无记」性故,与舍根相应。下论说言「于无记法[298],亦追悔故」,与舍俱也。以非五识俱故,无苦、乐[299]。
问︰若尔[300],善、恶追悔,亦通舍不?
答曰︰不然。恶作强思生,善、恶与忧必俱起。若无记追悔,即无记威仪、工巧心中俱。或于善、染相续末位,方与舍俱。故善、染时俱,即无舍受。
舍受亦通戚行。但不多分别,故名为舍,非无戚行也。故恶作戚行,得与舍俱。强思生故,非政[301]善、恶,舍可俱也[302],与萨婆多别。彼唯忧俱,故离欲舍[303];此与舍俱,圣者犹有[304]。
此解不然,违下文故[305]。应说恶作多与忧根相应,舍俱起者,是彼伴类。若无染善者,无记亦无,故亦离欲舍[306]。圣者所[307]起悔,但是恶作,体非[308]是悔;善中,是厌;无记,即威仪、工巧慧;忧根无故。悔,离欲舍;离欲舍者,行相粗故。世间离欲,其种犹在;有漏离欲,退可起故;非如圣者亦断种故。
【论文】
七‧五四 睡眠,喜、忧、舍受俱起,行通欢、戚、中庸转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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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冊 卷七 一、广六位心所──不定心所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