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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冊 卷七 一、广六位心所──不定心所▪P6

  ..续本文上一页。于中分二︰一、寻伺互不俱,二、悔眠与前二容俱,亦互俱。初中又二︰一、正解不俱,二、解建立三地难。此即初中初文。

  

  

  

  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
  

  自下第二、自相应门。

  

  寻、伺二法,定自不俱。「体」俱思、慧,「类」俱推度[179]。不可同体、同用、粗细相违之法而得并生。粗细异故,如上、下地[180]受等。

  

  

  

  【论文】

  

  七‧三八 依于寻、伺,有染、离染,立三地别,不依彼种现起有无,故无杂乱。

  

  

  

  【疏翼】

  

  第一寻伺互不俱中,第二解建立三地难。

  

  

  

  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
  

  问︰若[181]寻、伺二,不得俱生,如何大乘说有三地──有寻有[182]伺地等[183]?以起伺时,同时心、心所即欲界有、有伺无寻地;若唯起寻时,俱时心等应名有寻无伺等;若俱不起,俱时心等应名无寻无伺地。汝之三地,应皆不成。二不俱起,无此地故。

  

  为答此问,故次论云[184]。

  

  此同《瑜伽》第四卷说[185]。其五十六亦有此文[186],依有寻、伺二法有染[187],故名有寻、伺地等。约染以辨,立三地别,不依现起。

  

  此简乃至生第四定中,许现起故,不依彼种;此简,乃至生非想定,种犹有故。依染有、无,说三地别,故此三地,无杂乱失。

  

  然伏寻染,以方[188]入中间,定[189]有伺无寻。不尔,即与欲界无别。欲界无伺等时,伺等染未离故[190]。如身在欲界,虽未离欲一品,或多作不净观,亦伏贪欲;后出观已,或退、未退,此亦如是。初定、中间,虽同一系,要伏寻染,方得有无寻地定;后出观时,或退、不退,起于寻染。亦非离初定一品,或多染,方得彼定。少制伏故,非以品离。

  

  其无漏定依于此地,及已离染。彼三地法,是此类故,亦名此地[191]。不尔,即成摄法不尽。

  

  更有异释,如《枢要》说[192]。

  

  

  

  【疏翼】

  

  如《枢要》卷下中引最胜子《瑜伽师地论释》建立三地有三师说,并对所引第三师「如实义」而评之,如云:

  

  最胜子﹝梵文作「jinaputra」﹞云︰如实义者,此三但就界地建立。谓欲界地及初静虑有漏无漏诸法,于中寻伺俱可得故,名第一地。静虑中间有漏无漏诸法,于中无寻唯有伺故,名第二地。第二静虑以上诸地有漏无漏诸法,于中寻伺俱无有故,名第三地。故《瑜伽》第四﹝此四字原作「后论」二字﹞言︰「此中欲界及初静虑﹝除静虑中间﹞,若定,若生,名有寻有伺地。静虑中间,若定、若生,名无寻唯伺地。……第二静虑以上﹝「以上」二字,原作「余」﹞色界、﹝原有「及」字﹞无色界全,名无寻无伺地。……﹝中略「离寻伺欲」等重要文句﹞﹝若﹞无漏﹝界﹞有为﹝所摄﹞初静虑定﹝原无﹞,亦名有寻有伺地。依﹝藏文有「似」字﹞寻伺处法缘真如为境,入此定故,不由分别现行故。余如前说。若就﹝初师「谓欲界地及初静虑粗心、心所前后相续,可有寻伺共」﹞「相应」,及就﹝第二师「此三」﹞就﹝二﹞离欲,建立三地,摄法不尽,亦大杂乱。虽言有寻有伺等地,唯是有心。此就一门粗相辨地﹝原作「粗辨地相」﹞。

  

  于此门中,唯说第二静虑以上,无寻无伺地中,无想定、无想生、灭尽定,名无心地,余一切位名有心位。后﹝卷四初至卷十末﹞有四门复异建立﹝除「界施设建立」,相施设建立、如理作意施设建立、不如理作意施设建立、杂染等起施设建立﹞,如后当说。

  

  虽言此中,由离寻伺欲故,说名无寻无伺地,然唯说彼第二静虑以上诸地,必定已离寻伺欲故﹝原作「地欲」﹞,不言已离寻伺欲者下地诸法,亦得说名无寻无伺。若如是者,未离下地寻伺欲者上地诸法,亦应说名有寻伺等!如是建立,成大杂乱!是故此三,唯就界地上下建立。

  

  今难此意,依染离染,非释有寻有伺,但释无寻无伺地。即此论文,便非正理,云何可言依有染、无染立三地别?身在下界,成三地染,应名三地!已随所离,应非彼地故。

  

  今应问此第三师﹝最胜子﹞解︰界地何由得成差别?由有地法粗细异故,彼粗细异,如何得成?必依有染系法别故。无漏离染,由依此地法亦殊;已断,即是此有染种类,故彼地摄。

  

  言「有染」者,有现行染。故身在下,虽成三界种子有染,不名三地。言「离染」者,据生上义,即非下地。不言已离此染,即非此地故。《唯识》文正,不同《瑜伽》。《瑜伽》但依第二禅以上为论,如前第三师会。

  

  又解︰此中言「有染」者,有彼现行染。「离染」者,即无漏等随所离染地,即前有染之地,今离,故名「离染」。随此「有染、离染」二种有殊,地界法异,皆随所应,二种皆是彼地所摄。不说「有染」是彼地,「离染」即非。故文无妨。不同《瑜伽》。《瑜伽》﹝卷四﹞但说第三地故﹝如云「从第二静虑余有色界,及无色界全,名无寻无伺地。此中但由离寻伺欲道理故,名无寻无伺地,不由不现行故。所以者何?未离欲界欲者,由教导作意故,于一时间,亦有无寻无伺意现行。已离寻伺欲者,亦有寻伺现行,如出彼定及生彼者」﹞。

  

  由此,真智亦属三地。「依寻伺处法缘真如为境,入此定故,不由分别现行故。」以诸无漏性离染法依彼地法,尚即彼地,况已离染三地有漏法,而非三地!故文正义。不尔,便为不正义也。

  

  

  

  【论文】

  

  七‧三九 俱与前二,容互相应,前二亦有互相应义。

  

  【疏翼】

  

  第二自类相应门中,第二悔眠与前二容俱亦互俱。

  

  

  

  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
  

  寻、伺与悔、眠俱得相应。前二与自,及与后二,得相应义,行相不违故。然无四法一时并义。

  

  

  

  【疏翼】

  

  以上第一分别十二门中,第二自类相应门讫。

  

  

  

  【论文】

  

  七‧四○ 四皆不与第七、八俱,义如前说。悔、眠唯与第六识俱,非五法故。

  

  

  

  【疏翼】

  

  第一分别十二门中,第三诸识相应门。于中分二︰一、唯与六俱非七八,二、与五俱不俱二说。此即初文。

  

  

  

  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
  

  第三、识相应门。

  

  七、八如前说[193]。

  

  「唯与第六识俱」,非五识俱法故。所以者何?

  

  此二皆由强思加行,方能起故。《大论》第一说梦,是[194]意不共业故[195],恶作初起,必与忧根相应起故。

  

  

  

  【论文】

  

  七‧四一 有义:寻、伺亦五识俱,论说:五识有寻、伺故。

  

  

  

  【疏翼】

  

  第三诸识相应门中,第二与五俱不俱。有二师说不同︰第一师说五俱中,又分二︰一、引五十六证,二、引卷五及《对法》证。此即初中初文。

  

  

  

  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
  

  此、第一师。

  

  悔、眠虽无有诤,寻、伺二法亦五识俱,亦彼意识故。《大[196]论》说:五识有寻、伺故。五十六[197]说︰问︰生第二定,或生上地,有寻、伺眼等识现在前,云何此地无寻无伺?若不现前,云何于彼有色诸根,而能领受彼地境界等[198],彼论说五识有寻、伺故。

  

  

  

  【论文】

  

  七‧四二 又说:寻、伺即七分别,谓有相等,《杂集》复言:任运分别,谓五识故。

  

  

  

  【疏翼】

  

  第一师说五俱中,第二引《瑜伽》卷五及《对法》证。

  

  

  

  【述记‧卷三十九】

  

  《大论》第五末又[199]说:寻、伺即七分别[200],谓有相、无相[201]、任运、寻求、伺察、染污、不染污[202]。彼以「有相」为首等故[203]。《杂集论》第二末,复言「任运分别,谓五识故」。

  

  此师分别[204],谓在五识,非五识体即分别。前以文[205]证,此以理征。

  

  任运分别,五识既有,故知寻、伺,五识不无。然《摄论》[206]第一[207],破上座「胸中色物」为意根。许五识无随念、显示[208]分别,有自性分别[209]。虽无「自性」是寻、伺文[210],《对法》说为任运分别[211],故知五识亦有寻、伺。非直义通大、小,亦理中[212]于是。

  

  

  

  【疏翼】

  

  以上第三诸识相应门中,第二与五俱不俱第一师说俱讫。

  

  《枢要》卷下合出「三分别」及「七分别」义门之名,而未加解云︰

  

  三、七分别,合以十门分别︰一、出体,二、行相,三、释名,四、废立,五、八识所摄,六、有漏无漏,七、三世所摄,八、与﹝《摄论》﹞「十散动」、「十分别」﹝及《显扬》「八分别」﹞相摄,九、断位,十、问答分别。

  

  《杂集论述记》卷十一,以十门解「三分别」云︰

  

  一、释名:一名「自性」,依主释,自性境故。「计度」,持业,亦依主。瓶及五根、尘,俱缘现在,皆此所摄。有漏他心智亦尔。「随念分别」,彼﹝《对法》﹞云:以念为体,亦持业。今云亦有其慧。以此﹝《对法》下文﹞中,是有相分别﹝「谓自性、随念二种分别」﹞故。《瑜伽》第五﹝末﹞云︰「寻、伺差别﹝者﹞,谓﹝原作「有」﹞七﹝种﹞差别。」故或是思,或是慧。设从假说是寻、伺者,今名「随念」,如四念住相应得名,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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