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痴一分,以隐藏为行相故;此以追悔及不住于触﹝藏文作「reg par mi gnas pa/」,即「不安隐」义﹞所依为业。此即法尔﹝藏文作「chos bid/」﹞,彼若隐藏自罪时,必起追悔故;若起追悔,决定与忧相应;故不住于触。
德光、地亲等亦同安慧说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二七六 有义:此覆,贪、痴一分摄,亦恐失利、誉,覆自罪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辨体假实中,第二主贪痴一分义。文分为二︰一、立宗,二、会解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八】
诸覆罪者亦有恐失财利、名誉,故贪分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二七七 论据粗显,唯说痴分,如说掉举是贪分故。然说掉举遍诸染心,不可执为唯是贪分。
【疏翼】
第二师主贪痴一分义中,第二会解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八】
论[16]据无智俱,为名誉而覆罪者,此相粗显故,唯说痴分。如诸论皆说掉举是贪分。实别有体,亦痴分故[17]。
不极成者,理必不然。
二论说掉举遍染心故[18],知亦痴分,或别有体。唯贪分者,贪相增故。瞋等俱时,便应无故,如前已说[19]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别释小随体业中,第三别释覆体业讫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二七八 云何为恼?忿、恨为先,追触暴热,佷戾为性;能障不恼,蛆螫为业。
【疏翼】
第一别释小随体业中,第四别释恼体业。于中有二︰一、正释体业,二、重释恼业及体假。此即正释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八】
「追」先忿、恨之境,「触」现违缘,心多[20]「佷戾」者,骜佷浍戾,尤蛆恼「螫」于他人等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二七九 谓追往恶,触现违缘,心便很戾,多发嚣暴,凶鄙粗言,蛆螫他故。此亦瞋恚一分为体,离瞋无别恼相用故。
【疏翼】
第四别释恼体业中,第二重释恼业及体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八】
此、释前业缘过现生。
《对法》[21]、《显扬》第一[22]、《五蕴》[23]皆言:发凶险、鄙恶、粗弊之言者,以多发故。由恼起时,亦发身业故。如忿亦发语,但说「执仗」。
「嚣」,谓喧嚣;「暴」,谓卒暴;「凶」,谓凶险、凶疏;「鄙」,谓鄙恶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别释小随体业中,第四别释恼体业讫。
安慧《唯识三十论》卷二云︰
恼﹝藏文作「”tshig pa/」﹞者,谓发暴恶言,尤逾﹝藏文作「źer ”debs pa/」﹞为性。谓以能尤逾为性,故名尤逾,彼事、体即尤逾,如受暴恶言所尤逾故,名为「发暴恶言尤逾为性」。此以忿、恨为先,以憎恚心为本性故,亦即属瞋一分,非是实有。此以能生起语恶行为业,及不住于触﹝即不安隐住﹞为业,以与具此补特伽罗难为友故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二八○ 云何为嫉?殉自名利、不耐他荣,妒忌为性;能障不嫉,忧戚为业。谓嫉妒者,闻见他荣,深怀忧戚,不安隐故。此亦瞋恚一分为体,离瞋无别嫉相用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别释小随体业中,第五别释嫉体业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八】
「殉自名利」:「殉」者,求也,访也;「不耐他荣」:「他荣」者,谓世间「荣」──即富贵安乐;出世之「荣」──即是证说胜品功德,通有、无为。
《显扬》云︰谓于他所有功德、名誉、恭敬、利养,心妒[24]为嫉。然实见闻觉知之后,皆得起嫉。此中据胜,但言「见」「闻」。
「能障不嫉」者,《显扬》第一云「能障慈仁为业」;《显扬》第四[25]「四无量」中云「喜以[26]不嫉善根为体」。
《瑜伽》皆云:瞋之等流一分故[27]。「不嫉」者,即是无瞋,非别有体。
【疏翼】
第一别释小随体业中,第五别释嫉体业。
《对法》卷一云︰
嫉者,耽着利养﹝藏文作「由利养恭敬增上力」﹞,不耐他荣﹝藏文作「phun sum tshogs pa/」﹞,瞋之一分,心妒﹝藏文作「sems khov nas ”khrug pa/」﹞为体;令心忧戚、不安隐住为业。
安慧《唯识三十论》卷二云︰
嫉者,谓他荣盛事﹝即于他荣﹞,妒忌为性。谓由耽着获得及恭敬故,见他利养、恭敬、种姓、尸罗、多闻等胜功德已,由瞋一分不能忍耐,心生妒忌,是名为嫉。于自所依遍骚动﹝藏文作「khyab par ”khrug pa/」﹞故,名为妒忌。由与忧相应故,及以此为先故,不住于触﹝即不安隐住﹞,是故说此以忧及不住于触为业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二八一 云何为悭?耽着财、法,不能惠舍,秘吝为性;能障不悭,鄙畜为业。谓悭吝者,心多鄙涩,畜积财、法,不能舍故。此即贪爱一分为体,离贪无别悭相用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别释小随体业中,第六别释悭体业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八】
「财、法」者,资具、妻子、荣位等事,皆名为「财」;理、教、行、果,皆名为「法」。至下当知[28]。
「秘」者,藏也;「悋」者,惜也,悭之异名;「鄙」,谓鄙恶;「畜」,谓畜积,积集异名。鄙悋悭涩,名「不能舍」。正出「悭」也,文易可知。
《对法》唯约悭财[29],《五蕴》云︰谓施相违[30]。施,既通法;悭,亦尔也。
【疏翼】
安慧《唯识三十论》卷二云︰
悭者,谓施相违,心悋为性。由欲供养及饶益故,以所摄受法财诸事,及智者自身,若于爱怨能作施与,是名为施。若有此者,施不起故,名彼「相违」。由耽着利养恭敬故,贪之一分于资生众具,令心悋惜,唯希不舍,是名为悭。此以于诸资具无厌足所依为业。于诸资具无厌足者,当知由此悭故,于非所用物亦遍畜积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二八二 云何为诳?为获利誉,矫现有德,诡诈为性;能障不诳,邪命为业。谓矫诳者心怀异谋,多现不实,邪命事故。此即贪、痴一分为体,离二,无别诳相用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别释小随体业中,第七别释诳体业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八】
「矫」谓不实之义;「诡诈」,虚伪之称。谓自无德,诈为有德。贪利誉故,「邪命」为依。「谓矫诳」之者,「心怀」非意,同「异谋」计,诈现精进之仪。虽亦痴故,行此诳事,多现邪命故。故《对法》云︰邪命依[31]者,据多现世也。
五十五说:但是痴分[32];五十八说:邪见等流[33]。诸诳者必痴,唯据定体,贪不定故。诸邪见者痴增上故,邪见之者,多现于诳,矫现有德,故彼[34]偏说。
此以贪、痴二法为体,同于《对法》。
【疏翼】
《显扬》卷一云︰
诳者,谓为惑乱他,现不实事,心诡为体;能障爱敬为业,乃至增长诳为业。
安慧《唯识三十论》卷二云︰
诳﹝藏文作「sgyu/」﹞者,谓为诳他,诈现不实境为性。谓由耽着利养恭敬故,由欲诳他意乐故,虽住于别异尸罗等事,而诈现为余。依此乃由贪痴和合,诈现不实功德故,即合此二,假立名诳。亦如忿等是假立性,非是实有,以邪命所依为业。
安慧《大乘五蕴论广释》卷二别解邪命云︰
谓依矫设身、语、仪态所摄受寝具等,以自为活,而非由正勤所得,名为邪命﹝藏文为「log pas ”tsho ba/」﹞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二八三 云何为谄?为罔他故,矫设异仪,险曲为性;能障不谄、教诲为业。谓谄曲者为网帽他,曲顺时宜,矫设方便,为取他意,或藏己失,不任师友正教诲故。此亦贪、痴一分为体,离二,无别谄相用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别释小随体业中,第八别释谄体业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八】
「险」者,不实之名;「曲」者,不直之义。「为网帽他」者,《显扬》云︰为欺彼[35],故谄;或欺于彼,而陵网于彼;或掩樴之名──谓虽事不合,「曲顺时」之所「宜」,笼网矫诈,设其方便,入其所陵──故作网罗之字。此等「为取他意」,望他看好,或顺己所求;或为此方便,欲「藏己失」。谄为覆罪之因,故不堪「任师友」教也。
贪名利故,谄是贪分;无智故,谄是痴分。
《五蕴》云:谓覆藏自过方便所摄[36]故,谄后生覆,以果显因。恐他说己之恶,故行于谄,望他说好。谄,覆因也。不尔,覆、谄俱覆罪故,二相难别。不尔,应许覆、谄俱生故。今说谄是覆之因。
五十八云:是邪见品类[37];五十五说:是痴分[38];如前「诳」中说。
【疏翼】
《显扬》卷一原文云︰
谄者,谓为欺彼故,诈现恭顺,心曲为体;能障爱敬为业,乃至增长谄为业。如经说忿、恨、覆、恼、嫉、悭、诳、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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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六 四、广六位心所──辨随烦恼体业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