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 事愚
17. 因
18. 因所生行
不如理分别
计无因或自在等不平等因
6. 染净愚
3.放逸愚
7.业
8.业及果
9.异熟果所摄诸行
不如理分别
执作者受者等
3. 移转愚
4.真实义愚
10. 佛菩提
11. 僧正行
12. 正法善说性
不思惟、邪思惟
迷三宝、四谛
4. 最胜愚
5。增上慢愚
13. 苦
14. 集
15. 灭
16. 道
19. 六触处如实通达
放逸、毁谤
增上慢者于所依中,颠倒思惟
5. 真实愚
7. 增上慢愚
[38] 无着解《缘起经》义,见上表。
[39] 世亲《缘起经论》﹝影印北京版经释,chi,9B.1﹞、德慧《缘起经论广
释》﹝影印北京版经释,chi, 106B.4续解﹞。
世亲《缘起经论》﹝影印北京版经释,chi,12A.7﹞云︰
如是一切无知略说为七种痴﹝藏文作「kun tu rmovs ba/」,藏文《瑜伽》作「rmovs ba/」,即「愚」﹞:一、世痴,二、事痴,三、移转痴,四、最胜痴,五、真实痴,六、染净痴,七、增上慢痴。
《缘起经》从「无知乃至﹝中略「无见、无现观、愚、痴」﹞无明、黑暗」等,有无明六种异名,当知即是七种痴事。最后二种痴事,合而为一。当见此中以无明及黑暗二种为行相,是二种异名。其余异名如闻所成慧、思所成慧、修所成慧所有所对治分,依次有三种异名。此等所对治分亦由软、中、上故,分三。由所对治分差别,及自性分别,当知又是六种异名。
依最初差别所分别诸法之异名如「前际无知」等无知。
《上座舍利子所说经》云︰
苾刍!若略说者,当知无明有二业︰一、无明具有给与一切种流转所依为业,二、无明具有障碍一切种还灭为业。
尊者!云何一切种流转?苾刍!谓于何流转、何者流转,及云何流转,如是名为一切种流转。
尊者!于何流转?苾刍!由分别有我,于世流转。
尊者!何者流转?苾刍!由执有我故,于内、外处。
尊者!云何流转?苾刍!有我分别及遍邪分别故﹝德慧《论释》谓遍分别他业及异熟﹞,业及异熟相续流转。
尊者!云何一切种还灭?苾刍!若略说,一切种还灭有四种︰一、还灭所依,二、还灭所缘,三、还灭思惟,四、由成就还灭果故。
又此中如能解说者﹝指无着﹞于《瑜伽师地论》说世无知。于内等者,谓内外处差别,及内处所依差别﹝德慧《广释》谓眼等所依﹞。还灭思惟者,谓于诸因及因所生法。
又此中善者,谓由能对治无明义故;不善者,谓由彼所对治分义故。
又此诸善此余外道所有者,是有罪;诸内法者所有,是无罪,无罪亦是应修习。即此诸善有漏者,是下劣;无漏者,是上妙。即彼不善是黑,无漏善是白,此外为杂故,即有异分。由一切亦即缘起故,说为缘已生。
即此经显示无明等句义而说云︰尊者!所对治分何者为无明差别耶?苾刍!无明即最胜法所对治分。又当见即是广大法﹝藏文作「rgya chen pa/」﹞所对治分。
尊者!无明云何为最胜法所对治分?苾刍!由五根﹝信、勤、念、定、慧﹞中,此应取者,即应修习,谓即慧根。彼所对治分,即所谓无明。
尊者!云何广大法所对治分,为无明耶?苾刍!闻所成、思所成,及修所成智所对治分,即无明。由此,即名广大法所对治分。
尊者!何者为无明相属差别?苾刍!谓于有顶以下三界诸有情皆有无知者︰谓不分段﹝藏文作「dum bur ma byas pa/」。德慧《广释》谓非见道所坏﹞,不分爽迷﹝藏文作「gsov ldov du ma byas pa/」,德慧《广释》谓非修道所毁﹞,及随眠随逐﹝德慧《广释》谓即种子随逐﹞。因此,彼诸有情为一切所缚,亦是乐趣及恶趣所有因果无知。又此极软者,为无色界系有情所有。居中者,为色界系有情所有。盛大者,为欲界系有情所有﹝德慧《广释》谓依次以「愚」声显,以「痴」声显,及以「无明黑暗」二声显﹞。
又德慧《缘起经论广释》﹝影印北京版经释,chi,121B.1﹞云︰
安立差别者,谓如说言从「前际无知」乃至「于六触处如实通达无知」。
安立异名者,谓如说言「无知、无见、无现观、愚、痴、无明、黑暗」。
安立行相者,此复二种︰一、安立能令无见行相,由黑暗异名显示。二、安立颠倒行相,谓二意﹝即疑﹞、无慧﹝即贪等﹞、恶慧烦恼相应。由三异名显示﹝即愚、痴、无明﹞。
安立所对治分差别者,谓如说言闻所成、思所成,及修所成智所对治分,即由无知、无见、无现观三异名显示。
安立自性者,谓如说言即是此等所有所对治分,另有软、中、上三种差别。如是由所谓愚、痴、无明、黑暗行相显示。
安立能作﹝藏文作「byed pa/」﹞者,谓如说言前际等无知随顺我执,及能障碍从此解脱,当知由二种因相故。如说具有能给与一切种流转所依为业,及具有能障一切种还灭为业。
[40] 如本论卷六云︰
有义:不慢,信一分摄。谓若信彼,不慢彼故。有义:不慢,舍一分摄,心平等者不高慢故。有义:不慢,惭一分摄。若崇重彼,不慢彼故。
[41] 安慧亦然。
[42] 即「恃己」,与我见相应。
[43] 「并」字,于灵泰《抄》、《秘蕴》、《义演》、金陵本、《续藏》作「辨」,
《续藏》注所引异本作「并」。
[44] 安慧《广释》及《三十论》中已详。
[45] 「谓于五取蕴随观为我,或为我所」。
[46] 「谓于未得增上殊胜所证法中,谓己已得」。
[47] 「他」字,原作「于」。
[48] 「胜己」二字,原作「殊胜」。
[49] 「谓」字,原作「计」。
[50] 「不及」二字,原作「下劣」。
[51] 原为「谓实无德、计己有德」。
[52] 《入阿毗达摩论》卷上、《顺正理论》卷四十七、《品类足论》卷一
等小乘论亦同。《顺正理论》并设难答云︰
方劣言胜,方等言等。称量而知,何失名慢?于可爱事心生爱染,如实而转,如何成贪?此既耽求诸可意事,无有颠倒,应非烦恼!然由此起能染恼心,既许成贪是烦恼性,如是虽实胜劣处生,而能令心高举染恼;名慢烦恼,于理何失?
[53] 《俱舍论光记》卷六十七云︰
「我胜慢类」,谓我胜彼;「于等谓己胜」,即是过慢;「我等慢类」,谓我等彼;「于等谓己等」,即是慢;「我劣慢类」,谓我劣彼;「于胜谓己劣」,即是卑慢。
[54] 《俱舍论光记》云︰
「有胜我慢类」,谓有他胜我;「于胜谓己劣」,即是卑慢;「有等我慢类」,谓有他等我;「于等谓己等」,即是慢;「有劣我慢类」,谓有他劣我;「于等谓己胜」,即是过慢。
[55] 《俱舍论光记》云︰
「无胜我慢类」,谓无他胜我;「于等谓己等」,即是慢;「无等我慢类」,谓无他与我等;「于等计己胜」,即是过慢;「无劣我慢类」,谓无他劣我;「于胜谓己劣」,即是卑慢。
[56] 「本论」,即《发智论》卷二十,说九慢类:
从前七慢三中离出。
[57] 如《品类足论》云:
释慢类者,且我胜慢,从三慢出︰谓慢、过慢、慢过慢三。由观劣、等、胜境别故。
[58] 即《品类足论》卷一说七慢,《发智论》说九慢。
[59] 《大毗婆沙论》说「依有身见所起」。
[60] 谓劣、等、胜境。
[61] 《俱舍论》卷十九云︰
如是七慢,何所断耶?一切皆通见、修所断。诸修所断圣未断时,为可现行?此不决定。谓有修所断,而圣定不行。如杀生缠是修所断,而诸圣者必不现行。杀生缠者,显由此惑发起故思,断众生命。等言为显盗淫诳缠,无有爱全,有爱一分。
「无有」名何法?谓三界无常。于此贪求,名「无有爱」。「有爱一分」,谓愿当为蔼罗筏拿﹝梵文为「airavana」﹞大龙王﹝《光记》卷六十七云「蔼罗筏拿,是水名。水中龙象,从水为名。即是帝释所乘龙象王也」﹞等。此诸缠爱,一切皆缘所断故,唯修所断。
[62] 见《显扬》卷一。
[63] 《瑜伽》卷八十八云︰
当知此中二种我慢︰一、于诸行执着现行,二、由失念率尔现行。此中执着现行我慢,圣者已断,不复现行,第二我慢由随眠故。萨迦耶见虽复永断,以于圣道未善修故,犹起现行。萨迦耶见唯有习气常所随逐,于失念时,能与我慢作所依止,令暂现行。是故此慢亦名未断,亦得现行。
又诸圣者若于诸行,思惟自相,尚令我慢不复现行,况观共相?若于假法﹝藏文作「gdags pa”i sgo nas/」﹞作意思惟,住正念者,亦令我慢不得现行。若于假法﹝藏文作「gdags pa bid/」﹞作意思惟,不住正念,尔时我慢,暂时现行。若诸异生,虽于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六 二、广六位心所──辨根本烦恼体业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