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三,何故不翻?
「失念、散乱、不正知」等,虽有痴分及别境分性相翻,相翻入别境。善少分故,善中不说。
余慢等七[188]、忿等九,如前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三诸门分别中,第二问答废立门讫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○三 染、净相翻,净宁少染?
【疏翼】
第三诸门分别第一分门别叙中,第三征责多少门。文分为三︰一、征染多净少,二、净胜染劣解,三、理通事局解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第三、征责多少。
问︰从染翻净、从净翻染,何为染多、净少,对治不同?
【论文】
六‧一○四 净胜染劣,少敌多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征责多少门中,第二净胜染劣解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论主答曰︰「净」体「胜」法,「染」体「劣」法,胜少敌劣多,故染多而净少。其实,体相相翻头数亦等,而此所违,多少不同,故有此答[189]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○五 又解理通,说多同体;迷情事局,随相分多;故于染、净,不应齐责。
【疏翼】
第三征责多少门中,第三理通事局解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问︰此义虽尔,何故不立善多染少也?
此、第二解。
净法是「解」,顺于正「理」;故虽翻染有不慢等多名,总即与此十一同体。以「解理通」,相通融故,可少摄多,法同体也。「迷情」隔于物理,事体既局,随染增相故分多种;故染望净,不应令齐。又染顺情,令知厌恶,故须广说。善法多说,恐起难修之心,故略不说。
何故染法六十二[190],及〈摄事分〉八十九[191]中,有众多法,何故此中但言二十?
答︰以用增胜、遍染,故说但有二十。谓忿等十法及无惭无愧增胜、猛利,故说之也。下之八法,或复十法[192],遍染心故,所以说之。余法或非增猛,或不遍染,故此不说。此如下随烦恼中说[193]。
问:何故所治唯在欲,能治通上界,如瞋、忿等?或所治通三界,能治唯上二,如轻安治惛沉?何故所治染法唯在意识,能治善法即通六识,如害翻为不害是?或有所治通六,能治唯在意,如惛沉翻作轻安?
答︰性相相当,辨能治、所治,不以通识及通界故,说能所治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三诸门分别第一分门别叙中,第三征责多少门讫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○六 此十一法,三是假有。谓:不放逸、舍,及不害,义如前说;余八实有,相、用别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诸门分别第一分门别叙中,第四假实分别门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第四、假实。
《对法》[194]等[195],五十五[196]亦尔。
彼言「世俗有」,「世俗有」言,通假、实故,如前已引[197]。无痴善根无别体家云︰如五见定世俗,非体即假,以即别境之中慧故。无痴亦尔,虽言实有,即慧善性。非如舍等用四法成,体非别性[198]!
[199]若尔,不害例亦如慧[200]!
故今述正[201]。与《对法》[202]等,同三假、八实,所以如文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○七 有义:十一,四遍善心──精进、三根遍善品故,余七不定。
【疏翼】
第三诸门分别第一分门别叙中,第五俱起分别门。有二师说,文分为二。第一师说中,分三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此第一师,有三︰一、标宗,二、立理,三、引证。此初也。
「十一」中,四法「遍善」,定地、不定地,漏、无漏,皆遍,功力遍故,「余七」不然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○八 推寻事理,未决定时,不生信故;惭、愧同类,依处各别,随起一时,第二无故;要世间道,断烦恼时,有轻安故;不放逸、舍,无漏道时,方得起故;悲愍有情时,乃有不害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师说中,第二立理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下、立理也。
解七不遍善心。披读推理未决,无信生故;信缘定境,故信非遍。惭愧如前,依自、他力别,俱以羞耻为其自相;以同类故,如二受等,定不俱生,「起一」之时,无「第二」故。故亦非遍,决、未决时,不障互起一[203]。
「世道」离欲,方有「轻安」,除烦恼粗重故。不障有信及惭愧一。
「不放逸、舍,无漏道时」乃方建立。四法功能,彼方胜故,不障起前法,除缘无相等。
「悲愍有情时」,「有不害故」,以正对治害损恼故,不障起前法。
然散心位,或无漏位,都无轻安[204];有漏善时,无不放逸、舍;无想善心,无不害故;故余七法非遍善心。
然说十遍者,据容有时,有时起故,非谓皆遍一切善心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○九 论说:十一,六位中起。谓:决定位,有信相应;止息染时,有惭、愧起,顾自他故;于善品位,有精进、三根;世间道时,有轻安起;于出世道,有舍、不放逸;摄众生时,有不害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师说中,第三引证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以何为证?
下、引证也。
《瑜伽论》五十五说:六位中,起十一善[205]。泛起善心,不深心止染,无惭、愧起,不顾自、他故,余如文可知。
然今此师决定如是起时之语,不遮有时决定相应。由此,决定于其六位起十一善。虽惭与愧,起别有时,以俱止恶,合一位摄。
然又此位说有如是之时,非必一切不许,有时或得俱起。此意总显未必俱时,非必不俱。后别但破说不俱时,许俱之时,不是破限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五俱起分别门中,第一师说讫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一○ 有义:彼说未为应理。推求事理,未决定心,信若不生,应非是善;如染心等,无净信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五俱起分别门中,第二师说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下文有五︰一、破前,二、释难,三、显正,四、引证,五、解疑。此初也[206]。
前义不然。汝言推事未决,有三性心,汝言彼善心中无信者,应非是善!无净信故,如染、无记心。「染等」者,「等」取无记也。
又云︰善心定有信起,善心摄故,如定时善心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一一 惭、愧类异,依别境同,俱遍善心,前已说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第二师破前中,第二惭愧可俱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此之二法,各有别相,体是异类,崇善、拒恶故。「依」于自、他,增上虽别,而境是同,一时俱起,遍善心有。前自体[207]中,已成立讫[208]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一二 若出世道,轻安不生,应此觉支非无漏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第二师破前中,第三无漏有轻安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无漏之位,若无轻安,应轻安觉支非无漏摄。前师若言散心无此,轻安非遍,谁谓无漏轻安不俱?深为错难!
然以前师轻安觉支非在无漏观有,无漏观后有漏观时生,然亦名「觉支」,体非无漏,说名无漏者,无漏定远引故,如苦根无漏。
若尔,佛应无此觉支!
【论文】
六‧一一三 若世间道,无舍、不放逸,应非寂静、防恶、修善故;又应不伏掉、放逸故。有漏善心既具四法,如出世道,应有二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第二师破前中,第四世间道应有舍、不放逸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若「舍、不放逸」唯出世道有,世间道心「应非寂静」,以无舍故,如染等心;亦应不能「防恶、修善」,无不放逸故;亦如染等心。既有「寂静」等,故有「舍、不放逸」。
又世间善心「应不伏掉举」及「伏放逸」,无能治故,如染心等。既知世间道,准散善亦有。然有比量︰散善等中应有此二。是善心故,具四法故。如出世道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一一四 善心起时,皆不损物,违能损法,有不害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第二师破前中,第五善心亦有不害俱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五】
不害之数,善心皆有,不损自他违害损故,如大悲心。但说大悲不害为体,岂余善位遂亦无也?理必应俱精进等四。以义同故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六 一、广六位心所──善心所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