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第二广解中,第二辨差别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「有五」,如文。下、辨差别有三︰初、论家作名,次、引经属,后、显位异。此初也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五五 即经所说:有势、有勤、有勇、坚猛、不舍善轭,如次应知。
【疏翼】
第二辨差别中,第二引经属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即以经属。《显扬》[84]但有经之五名,《对法》[85]二名,皆悉具有[86]。
八十九云:最初发起猛利乐欲,名「被甲」,经名「有势」,如着甲入阵,即无所畏,有大威势。
次、起坚固勇悍方便[87],名「加行」,经名「有勤」,坚固其心,自策勤也。
次、为证得所受[88]诸法、不自轻蔑,亦无怯惧,名「无[89]下[90]」。经名「有勇」,不自卑下,更增勇锐。
次、能忍受[91]寒热等苦,于劣等善[92]不生厌[93]足,欣求后后胜品[94]功德[95]等,名「无退[96]」,经名「坚猛」,遭苦不屈,坚猛其志。
次后乃至渐次入谛观等后后胜道[97],名「无足」,经名「不舍善轭」。「轭」,谓车轭,以轭牛者,令牛不出,能有所往。善法亦尔,轭修行者不越善品,往涅槃宫。修曾不足,从喻为称[98]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五六 此五别者,谓初发心、自分、胜进。自分行中,三品别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辨差别中,第三显位异。于中有四解,此第一解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下、显位异。今此第一、即初发心,余四、修行。修行中有二︰「自分」、「胜进」。
自分行中,有上、中、下三品别,故总为五也。且如初地行舍,有初发心,有下品、中品、上品行檀[99]。檀成满已,方入二地持戒。胜进趣后,名「胜进」行,如是乃至十地之中,位位皆尔。如《十地论》广解[100]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五七 或初发心,长时、无间、殷重、无余,修差别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显位异中,第二解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下、第二解。
此五,即是四种修中加「初发心」。谓「长时修」、「无间修」、「殷重修」、「无余修」四。如《对法》第十二[101]、抄[102],及《摄论》第七广解[103],下第九[104]卷说[105]。
然十八任持,精进有三[106],摄此四者,亦如彼抄[107]。〈本地‧菩萨地〉[108]及〈决择〉七十八等并尔,即六度皆有也[109]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五八 或资粮等,五道别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显位异中,第三解。于中分二︰一、与五位合,二、配三乘究竟道所以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自下、第三解。
资粮、加行、见、修、无学五位,如《对法》第八末、第九等解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五九 二乘究竟道,欣大菩提故,诸佛究竟道,乐利乐他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解中,第二配三乘究竟道所以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问︰既通三乘,三乘无学云何无足、不舍善轭?果已满故。
[110]二乘无学回心,「欣大菩提故」,佛「究竟」果乐,尽未来际「利乐」有情故,皆得名「不舍善轭」。趣寂二乘亦利乐他,即波罗蜜者,略故不说[111]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三显位异中,第三解讫。
【论文】
六‧六○ 或二加行、无间、解脱、胜进别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显位异中,第四解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又加行等四道为五。然加行中,有近、有远,名「二加行」,四道如后第十解。即此[112]并前,合有五解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八段出善体中,第四解勤讫。
【论文】
六‧六一 安,谓轻安。远离粗重,调畅身心,堪任为性;对治惛沉,转依为业。
【疏翼】
第二八段出善体中,第五解「安」。于中分二︰一、解体业,二、重解业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亦牒颂[113]解。
谓轻而安隐──离重名「轻」;调畅名「安」。此有二种︰一、无漏者除有漏粗重,粗重通三性。二、有漏者除烦恼粗重,唯是善性。此正对治惛沉一法。
然《对法》说除一切障[114],《显扬》云除粗重[115]。然《对法》第十,说亦同之[116]。彼[117]约通障,此约别障。以「惛沉」是无堪任性[118],「安」是堪任,故唯除彼。
【疏翼】
安慧《唯识三十论》卷一云︰
轻安者,谓粗重对治,身心调畅为性。言「粗重」者,谓身心无堪任性,及一切杂染法种子。此若无者,有轻安故。
此中身堪任者,谓随身应作﹝藏文原作「dgos pa」;《大乘五蕴论广释》作「bya ba」﹞,轻而易举所生。心堪任者,谓已起正作意,所有安适轻快之心为因,使转作余心所有法,若与此相应,即于所缘心无碍转,故名心堪任。由身殊胜所触喜所摄受时,当知名身轻安。由经说言若意喜时身轻安故,由此增上,能转所依故,此以无余永除烦恼障为业。
安慧《大乘五蕴论广释》卷二补充云︰
此中身轻安,虽非心所有法,然是心所类分﹝藏文为「skal ba」﹞故,亦说为轻安正觉支。复次,由身堪任性能引发心堪任性故,是故虽非心所有法,此中亦说「身堪任性」。
【论文】
六‧六二 谓此伏除能障定法,令所依止转安适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五解「安」中,第二重解止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释转依业。
有漏者「伏」,无漏者「除」一切能障定法──此或烦恼,或是受数,但「能障定」,即是所除。又今说此但是惛沉,令所依身转去粗重,得安隐故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八段出善体中,第五解「安」讫。
【论文】
六‧六三 不放逸者,精进、三根,于所断、修,防、修为性;对治放逸,成满一切世、出世间善事为业。
【疏翼】
第二八段出善体中,第六解「不放逸」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下、有略广,此、略也。
「不放逸」以「精进」及「三根」,于「所断」恶法,「防」令不起,「所修」善法,「修」令增长。体是四法,约别功能,假说不放逸,所防中通一切有漏法。
【疏翼】
《显扬》卷一云︰
不放逸者,谓总摄无贪、无瞋、无痴、精进为体;依此能断恶不善法,及能修彼对治善法,断烦恼障为业,如前乃至增长不放逸为业。如经说所有无量善法生起,一切皆依不放逸根。
《对法》卷一云︰
不放逸者,依止正勤﹝藏文「由具有精进」﹞、无贪、瞋、痴,修诸善法,于心防护诸有漏法为体;成﹝藏文作「yovs su sgrub pa」﹞、满﹝藏文作「yovs su rdzogs pa」﹞一切世出世福为业。谓由正勤等为先,能修一切善法,及防有漏﹝藏文无此四字﹞,是故依此四法,假立不放逸体。「有漏法」者,谓诸漏及漏处所﹝藏文作「gnas」﹞境界﹝《杂集论述记》卷六云「『漏处所』者,漏所依根。『漏境界』者,漏所缘法。若根、若境、若诸烦恼,皆名有漏,互增长故」﹞。
安慧《唯识三十论》卷一云︰
此中不放逸者,谓放逸对治。即是无贪乃至精进,名不放逸。若依无贪等能断除诸不善法,及能修习彼能对治所有善法,即此无贪等,名为不放逸。由是,放逸对治为性;由放逸与此相违故。此以圆满一切世、出世间福德﹝藏文为「phun sum tshogs pa/」﹞为业。
安慧《大乘五蕴论广释》卷二云︰
言「云何不放逸?谓放逸对治依止无贪,乃至精进舍诸不善,修彼对治诸善法」中,言「放逸」者,谓由此故,于诸烦恼心不防护,于诸善法能为减退。「不放逸」者,谓能断除烦恼,且能修彼对治善法,是故显示不放逸为放逸对治。
言「无贪乃至精进」者,谓取其具有精进之无贪、无瞋、无痴。「依此诸无贪等乃至精进」者,即由所依并具有能依,断除不善法。由此显示,一切无贪等为不放逸。「诸不善法」者,当知即有漏及漏所依诸境界。「断除」者,谓以除遣、制伏,拔除种子为体。「诸境」者,由永断故断。言「彼对治」者,谓诸不善法之能对治,彼等即一切有漏善及无漏。「修」者,谓能修习彼等,即能数数现前。如是依具有精进、无贪等,断除诸不善法,并修习彼对治诸善法故,于具有以上精进之无贪等,假立为不放逸,由此即显于具有所依或具有因,假立为不放逸。此以能圆满一切世、出世间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六 一、广六位心所──善心所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