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敛心之语,少有简择;然敛心时,但住所缘,系心眉间,不能简择。此定所缘之境,从前加行位,说名「所观境」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○ 或依多分,故说是言。如戏忘天专注一境,起贪、瞋等,有定无慧。诸如是等,其类实繁。
【疏翼】
第二解定慧共境同起疑中,第二解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此、第二解。
或所观境,多定慧俱。此愚昧者,虽无慧数,从余多分,故说定境名为「所观」。如欲界中戏忘念天,以多耽染故,专注一境,意愤恚天,角眼相视,专心致死[101]。又或起贪,或瞋他等,唯有专注,而无简择,亦痴多故,其类非一。如此愚痴暗昧多者,唯有定故,于所观起一定也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于第四别起一例中,第一于所观境唯起定例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一 或于所观,唯起简择,谓不专注,驰散推求。
【疏翼】
第二于第四别起一例中,第二于所观境唯起慧例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或唯起慧。谓掉举多者,不专一境,驰散其心推求法相,或复事理,唯有慧无定,亦世所共成。即四境中,一一别起,境互有无,合有五种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举缘四起多少中,第一于四起一例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二 或时起二:谓于所乐、决定境中,起欲、胜解;或于所乐、曾习境中,起欲及念;如是乃至于所观境起定及慧,合有十二。
【疏翼】
第一举缘四起多少中,第二于四起二例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此说于境,但具二义,故说「起二」。
今说或于二境起二︰即以所乐为初,合余有四,今论但举欲之所乐合︰谓所乐、决定为初,合起欲、解;以所乐、曾习境,合起欲、念。以所乐、所观合起欲、定;以所乐、所观,合起欲、慧。
次以决定为初,合余有三︰谓以决定、曾习境,合起解、念;以决定、所观,合起解、定;以决定、所观,合起解、慧。
次以曾习为初,有二︰谓以曾习、所观合起念、定;以曾习、所观,合起念、慧。
次以所观同起定、慧为一。
今论有三︰举初之二[102],及此后一[103]。总合以前,有十个「二」数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三 或时起三:谓于所乐、决定、曾习,起欲、解、念,如是乃至于曾所观,起念、定、慧,合有十三。
【疏翼】
第一举缘四起多少中,第三于四起三例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此说于四境,起三数。初以所乐为首,合余有六,论但举一。谓于所乐、决定、曾习,合起欲、解、念三。复以所乐、决定、所观,合起欲、解、定三。复以所乐、决定、所观,合起欲、解、慧三。复以所乐、曾习、所观,合起欲、念、定三。复以所乐、曾习、所观,起欲、念、慧三。复以所乐、所观,起欲、定、慧三。
如是以决定为首,有三︰谓于决定、曾习、所观,起解、念、定三;复于决定、曾习、所观,起解、念、慧三;复以决定、所观,起解、定、慧三。
如是于曾习、所观,起念、定、慧三,合总四境起欲等,有十个「三」也。此中但举初一、后一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四 或时起四:谓于所乐、决定、曾习、所观境中,起前四种,如是乃至于定、曾习、所观境中,起后四种,合有五四。
【疏翼】
第一举缘四起多少中,第四于四起四例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谓于四境,更互除一︰谓于初所乐、决定、曾习、所观,起初四,除慧。如是于前四境除定,取慧。如是于前四境中,除曾习,即于三境起四︰除念,取定。如是四境中,除决定,于三境起四︰除解,取念。如是四境中,除所乐,于三境起四︰除欲,取胜解。即互除一。
合四境起,亦有五个「四」也。此中但举后一、初一,一一料简,如前可知[104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五 或时起五:谓于所乐、决定、曾习、所观境中,具起五种。
【疏翼】
第一举缘四起多少中,第五于四起五例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文易知[105]故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六 如是于四,起欲等五,总别合有三十一句。
【疏翼】
第一举缘四起多少中,第六于四总起三十一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合前一一别起,乃至起五,总有三十一句。此中所说,皆据因位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七 或有心位,五皆不起,如非四境、率尔堕心,及藏识俱,此类非一。
【疏翼】
第二举例中,第一举缘非四不起五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六识一时中,五皆不起。如非四境现前,于散、疑境等。率尔心起,六识皆无此欲等五。
此举粗显,乃至等流亦有此事,准义应知[106]。
或第八识,此五亦无。第七识如前有诤[107]。故知,欲等非必定俱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以五门分别中,第三独起异生门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八 第七、八识,此别境五,随位有无,如前已说。
【疏翼】
第一以五门分别中,第四八识分别门。文分为三︰一、七八有无,二、第六有无,三、五识有无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此七、八识若因、若果位,或有、或无,如前已说[108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五九 第六意识,诸位容俱,依转未转,皆不遮故。
【疏翼】
第四八识分别门中,第二第六有无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若在因中,或五俱起,或一一别生。若在果时,一向定有。此中,即是「诸位容有[109]」。若转依、未转依,皆不遮故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○ 有义:五识此五皆无。缘已得境,无希望故;不能审决,无印持故;恒取新境,无追忆故;自性散动,无专注故;不能推度,无简择故。
【疏翼】
第四八识分别门中,第三五识有无。于中有二师说,此第一师义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「此五,皆无」︰五识缘现在「已得」法起,任运缘故,无欲,欲缘未得境,作意希望生,故五识无也。
五识任运缘境,胜解审决印持,故无胜解。
五识剎那恒取新境,不缘过去故境而生,无有追忆,故无念也[110]。
五识如《对法》第一末说:「自性散动」[111],无有专注,故无定也。
五识不能推度,无有简择,故无慧也。
此师以天眼、耳通,是意识相应慧。《瑜伽论》:依眼、耳俱时意识相应智,说为通性也[112]。
后师即彼二识为所依,智为能依,故有慧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一 有义:五识容有此五。虽无于境增上希望,而有微劣乐境义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五识有无中,第二师义。于中分二︰一、未自在位,二、自在位。初中又二︰一、五识容有,二、总结此五六识或无。初五识容有中,依次分五,此即第一容有欲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第二师云︰五识亦非决定有此,然或有时,容皆具有。若由[113]意识增上希望未来境等,即五识无。缘现在境,由意引生微劣希望亦乐现境,故有欲也。八非意引,任运而生,于境不乐,故无欲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二 于境虽无增上审决,而有微劣印境义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未自在位中,第二容有胜解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五识虽无增上审境,如第六识,由意引故,亦有微劣印境义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三 虽无明记曾习境体,而有微劣念境类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未自在位中,第三容有念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五识虽无如第六识念曾所受境体之念,亦有意引微劣于现境上念也。现在之境,是过去之类,念现在故,亦有念也。若第六识,亦念过去曾受境体,亦念现在曾受境类,故是增上,皆意引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四 虽不作意系念一境,而有微劣专注义故,遮等引故,说性散动;非遮等持,故容有定。
【疏翼】
第一未自在位中,第四容有定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五识虽无如第六识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五 十三、广六位心所──遍行与别境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