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作加行意系念,恒于一境之定,亦有六引微劣专注现境义,故有定俱也。《杂集论》中,遮有漏五识能入三摩呬多「等引」之定[114],不遮三摩地「等持」定也。谓等持通定、散,但专注境义;等引唯定心,作意专注故。
言「等引」者[115],一、引等故名「等引」:谓身、心中所有分位安和之性,平等之时,名之为「等」。此由定力,故此位生。引生「等」故,名为「等引」。二、等所引故名「等引」:谓在定位,身心平等。由前加行入定之时,定势力制伏沉掉,名之为「等」;此等引生在定分位,此在定位定数,从前加行得名,名为「等引」,等能引故。
其「等持」者[116],平等持心。「等」但于境转,名为「等持」,故通定、散。
其等至者[117],亦有二义,一云至等:谓在定定数势力令身心等,有安和相,至此等位,名为「等至」。二言等至:由前加行伏沉掉等能力,至此安和分位,名为「等至」。此与等引大义少同。
梵云「三摩呬多」,此云「等引」。「三摩地」,此云「等持」。「三摩钵底」,此云「等至」[118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五 虽于所缘不能推度,而有微劣简择义故,由此圣教说:眼、耳通,是眼、耳识相应智性。余三准此,有慧无失。
【疏翼】
第一未自在位中,第五容有慧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五识虽无推度深取,亦有微劣简择之义,故有慧俱。由此《大论》六十九说:眼、耳二通是二识相应智。前师解此,如前已说。
既二识有慧,故例余三识亦然[119]。或是无记,或生得慧,或加行慧。闻、思、修所成,即彼类故[120]。
《佛地论》说:除漏尽神通,余通妙观察智者,以眼、耳俱意亦是二通故,多时相续不间断故,五识数间断故,但说意俱之者,多分妙观察智摄[121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六 未自在位,此五或无。
【疏翼】
第一未自在位中,第二总结此五六识或无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因中五识,或有、或无──无此,时多;有此,时少。第六意识有此,时多;无此,时少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师义中,第一未自在位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七 得自在位,此五定有。乐观诸境,欲无减故;印境胜解,常无减故;忆习曾受,念无减故。又佛五识缘三世故;如来无有不定心故;五识皆有作事智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师义中,第二自在位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此、释佛地有欲无减等,其文可知。
然佛五识,不同凡夫,许佛亦缘三世起,故知有念缘曾受境体,非如因中唯念境类。佛地五识有作事智,故知有慧。《庄严论》等[122]说[123]故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以五门分别别境中,第四八识分别门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八 此别境五,何受相应?
【疏翼】
第一以五门分别中,第五何受相应门。文分为二︰一、问,二、答。此为初问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此下第五、问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六九 有义:欲三,除忧、苦受,以彼二境非所乐故。余四通四,唯除苦受,以审决等五识无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五何受相应门中,第二答。有二师说,文分为二。此即第一师说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欲通三受俱,除忧苦二,以此二境是逼迫法,方生忧苦。欲缘所乐,故非二受俱。
又五识中无此等五,欲非苦俱。忧[124]如前说[125]。
余四通四受,除苦,胜解等四,五识无故。亦非意地有苦根也。前第一师,意中无苦[126],五无欲等之师义也。
【论文】
五, ‧三七○ 有义:一切,五受相应。
【疏翼】
第二答中,第二师说。于中有三︰一、标宗,二、以教理证,三、结正义。此即标宗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第二师说,一切五受皆五[127]相应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七一 论说:忧根于无上法,思慕愁戚,求欲证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师说中,第二以教理证。文分为四︰一、引教证欲与忧俱,二、理证欲与苦俱,三、教证欲与忧苦俱,四、理证余四与苦俱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何以忧根与欲俱也?
《瑜伽》五十七[128]、《对法》第十说:忧根于无上法,「思慕欲证,愁戚所摄」;即善法欲与忧俱也,证忧余时亦得俱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七二 纯受苦处,希求解脱,意有苦根,前已说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以教理证中,第二理证欲与苦俱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此、证苦俱。
又地狱全、鬼畜少分纯苦受处,如前已说[129]。意有苦受,亦希求解脱。「解脱」者,解脱彼苦。故欲苦俱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七三 论说:贪爱,忧苦相应,此贪爱俱,必有欲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以教理证中,第三教证欲与忧苦俱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《对法》第七[130]、《瑜伽》五十九[131]说贪与忧苦相应。贪必欲前境,故必欲俱,亦知欲数苦忧俱也。即答前师欲、忧、苦并[132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七四 苦根既有意识相应,审决等四,苦俱何咎?
【疏翼】
第二以教理证中,第四理证余四与苦俱。文分为二︰一、意识余四与苦俱,二、五识余四与苦等俱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如前已说苦根在意[133],故后余四[134]亦得相应[135]。此就他宗设说五识无欲等故,说自意识有苦根义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七五 又,五识俱,亦有微细印境等四,义如前说。
【疏翼】
第四理证余四与苦俱中,第二五识余四与苦等俱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此、说正义。
五识并有。已说欲与忧、苦相应,故但说四与苦等俱。并如前说有微细解等,五受相应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师说中,第二以教理证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七六 由斯,欲等五受相应。
【疏翼】
第二师说中,第三结正义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结正义也。
此上论逐难分别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解第十颂下三句中,第一以五门分别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三七七 此五,复依性、界、学等诸门分别,如理应思。
【疏翼】
第二解第十颂下三句中,第二例余门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三】
自下第六、三性,第七、三界,第八、三学,第九、三断,第十、漏无漏,第十一、报非报等诸门分别,任自思取[136]。
然五数与烦恼、随烦恼相应,有漏善心俱不俱等,下[137]非以烦恼等中,欣、戚行别故[138],善中加行、生得,缘世、无为别故,亦[139]与相应。
前遍行五,有心必有,明通一切,皆无遮故,但于欲等,诸门分别。
【疏翼】
以上随颂解释第一以五颂﹝第十颂至第十四颂﹞别显心所中,第一解初一颂辨遍行别境二位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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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「劝」字,《演秘》谓有本作「显」。《义蕴》亦说,但彼不取。
[2] 智周《演秘》云︰
问︰论既自述,云何自劝?答︰假兴宾主,或自奖发。
[3] 即第十颂「初遍行触等,次别境谓欲;胜解念定慧,所缘事不同」。
[4] 即第十一颂「善谓信、惭、愧,无贪等三根;勤、安、不放逸、行
舍及不害」。
[5] 即第十二颂前两句「烦恼谓贪、瞋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」。
[6] 即第十二颂后两句至第十四颂前两句「随烦恼谓忿、恨、覆、恼、
嫉、悭、诳、谄与害、憍,无惭及无愧,掉举与惛沉,不信并懈怠、
放逸及失念,散乱、不正知」。
[7] 即第十四颂后两句「不定谓悔、眠,寻、伺,二各二」。
[8] 即第十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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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五 十三、广六位心所──遍行与别境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