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论文】
六.一 已说遍行、别境二位,善位心所,其相云何?
【疏翼】
第一以五颂﹝第十颂至第十四颂﹞别显心所中,第二以一颂﹝第十一颂﹞辨善位心所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明心所中,下第二段[1]。初、结前问后也。
【颂文】
六.二 颂曰:善谓信、惭、愧、无贪等三根、勤、安、不放逸、行舍,及不害。
【疏翼】
第二以一颂﹝第十一颂﹞辨善位心所中,第二答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自下、依问别答。初、颂,后、释。即为二也。
然《百法》等,信后说勤[2],此中「根」后,方说「勤」者,彼依「因依」以辨次第,信为欲依,欲为勤依故。此约「立依」以辨次第,依根、精进、立舍等三[3]。理须相合,故不同故。
言「行舍」者,此行蕴舍,别受舍故[4]。「及」言有二,至下当知[5]。
【疏翼】
安慧《唯识三十论》卷一云︰
于别境后,次当说善。是故颂曰︰善谓信、惭、愧,无贪等三根,勤、安、不放逸,行舍及不害。
论曰︰言如是十一法者,是此中省文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三 论曰:唯善心俱名善心所,谓信、惭等,定有十一。
【疏翼】
第二依问别答中,第二长行释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下长行中,文别有三︰初、释善得名,破异宗执,次、依颂列别出善体。下诸门辨。
解善得名,破异执也。解颂「善」字,定十一故者,遮异执故。
且萨婆多法救《俱舍》[6]、《杂心》[7]等[8],说善有十种,除此无痴乃减此一[9]。正理论师说有十二,更加欣、厌[10]。《婆沙》虽说别有厌等[11],法救[12]等不说。故此中非之,但言「唯善」、「十一」,不言遍善,故遮彼也[13]。正量部说十三唯善,此十一外,更加欣、厌。故此「定」言,遮增减执。
又遮萨婆多等轻安遍善,今言「唯善」,非必遍善。下虽更说有多善法,其胜用者,唯十一故。
【论文】
六‧四 云何为信?于实、德、能,深忍、乐、欲,心净为性。
【疏翼】
第二长行释中,第二依颂列别出善体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次下第二、出诸善体。分为八段,合惭、愧为一,三善根为一故。别解信中[14]:初、申正义,下、破外执。申正义中:初、略[15],后、广。略中,体、业,此即性也。
《显扬》[16]、《对法》[17]、《五蕴论》[18]等,虽文同此,然有,实等,不别分别,唯此说之。「实、德、能」三,是信依处,是境第七;「深忍、乐、欲」,是信因果;「心净为性」,正显自体。
【疏翼】
安慧《唯识三十论》卷一云︰
此中信者,谓于业果、谛、宝之为实有、具德、有能,能深忍可、心净,乐欲为性。
此信有三行相︰一者、谓于实有事、具德或非具德,忍可行相。二者、谓于实有事、具德,心净行相。三者、谓于实有事、具德、有力能得、能成,希欲行相。
言心净者,谓由与心浑浊相违故,若与此相应者,则烦恼及随烦恼秽浊无故,依此心净令成净故,名为澄净。此以欲依为业。
安慧《大乘五蕴论广释》卷二云︰
言「云何为信?谓于业果谛宝忍可乐欲心净」中,「业」者,有三种︰福、非福及不动。
此中非福者,谓与不善相应故,是欲界所属性。福者,由异熟不决定故,是欲界所属。由于得异熟无动摇故,名为不动。非福异熟者,于欲界中不可乐欲。福异熟者,是可乐欲。不动异熟者,色、无色界是可乐欲。
此中以忍可业、果二者,实有为行相之信者,即信实有善不善业,并如其次第,即信实有可乐欲果及不可乐欲果。又此乃善不善业为因所生,谓非大自在天等所变幻。如是,于因性果性无有颠倒,于业及果异熟二者因果相属深忍可者,即是以忍可业果二者实有为行相之信也。
谛者,苦、集、灭、道。由与诸圣者相违故,实是无常等性故,此果体五取蕴,为苦谛;实为苦因故,由缘等行相无颠倒故,此因性五取蕴体,名为集谛;由以能息灭有因诸苦为体故,由静等行相无颠倒故,灭尽诸苦,名为灭谛;由能证苦灭故,由出等行相无颠倒故,八圣道支,名为圣谛。于苦集二谛中,有以忍可如是实有为行相之信,谓苦是实有、集是实有;于灭道二谛中,有以忍可如是行相之信,谓我当证灭,我能生起道。
三宝者,谓佛、法、众僧。由是珍希、大宝、令喜、摄益,可对治非人等为害故,与大宝相似,名之为宝。此中宝体者,谓由菩萨不爱着诸有及受用故,不顾身命,相续不断积惫菩提资粮,亦经三无数劫当证得故,名之为宝。是故佛陀出世,即如邬敦巴惹﹝梵文为「udumbara」﹞花出现,说为希有。由依佛陀出世故,法及僧宝亦唯希有。
大宝体者,谓由诸获得能究竟圆满一切希欲所依者,以福、智二种资粮当证得故。此中福资粮者,谓施、戒、忍三波罗蜜多;智资粮者,谓慧、静虑波罗蜜多。由为福、智资粮支分事故,精进波罗蜜多,亦属二种资粮。
法宝者,谓遍舍有为当证得故,名为大宝。
僧宝者,谓于成就生死果中,最殊胜故,由福、智二资粮当证得故,谓之大宝。由见、闻、随念三宝,能令喜故,为喜之因故,说为令喜。如是由迎接、供奉、寻求、应遍知、摄益有情故,说为摄益。如有颂云︰
由迎汝故作吉祥,若作供奉令安乐;遍寻求故令聪慧,如能遍知则纯净。
能息灭非人等能为害者,如经说云︰诸苾刍即便独处伽蓝,乃至广说怖畏,或惊恐、毛竖等,皆当息灭。如是随念法宝,随念僧宝,亦当说。
此中佛者,谓于一切所知,已得无着、无碍智威力故,即得转依。此已远离一切有漏法种子,增长一切无漏法种子,由无量威力所摄持故,如如意珠大宝,任运无余,能作无量有情利益。
法有三种︰一、契经应颂等教法,二、八圣道支及其眷属所成就法,三、涅槃胜义法。此复二种︰有余依及无余依。此中所谓远离烦恼,即有余依;现生已灭,未来生不起,即无余依。
僧者,谓八种补特伽罗──四向及四住果。彼此和合不分、不离导师,故名僧伽。由是能圆到功德,究竟除遣过失,住持所在故,于薄伽梵毛竖所显,及异生等所表为信相者,谓之为信;以能息灭一切具因苦法为体性,及能得能除故,如是信相,谓之信法;由能住持涉越生死泥淖乃涉越生死泥淖道故,以信僧为体,谓之为信。
信有三种︰一、于实有事、具德或非具德,以忍可为行相之信。二、于实有事、具德,以清净为行相之信。三、于实有事、具德,以希欲能得能成为行相之信。
若尔,由以希欲为行相故,岂不成为任一爱与欲耶?
此不如是。由以善为境界故,非是爱;欲以信为先行故,非是欲。言「心净为性」中「信」者,谓与心浑浊相违。是故若与此相应者,烦恼及随烦恼之浑浊不起。由依于信,心澄净故,说为「心净」。由与能使水清珠物相似,于彼异法心所,说为「清净」。为显示非是清净色为体故,说之为「心净」,谓非是色。此以欲依为业。
《顺正理论》卷十一分别爱敬差别云︰
爱,谓爱乐,体即是信。然爱有二︰一、有染污,二、无染污。有染,谓贪;无染,谓信。信复有二︰一、忍许相,二、愿乐相。若缘是处,现前忍许,或即于中,亦生愿乐。此中爱者,是第二信,或于因中,亦立果称。前信是爱,邻近因故,名爱无失。
【论文】
六‧五 对治不信,乐善为业。
【疏翼】
第一略中,第二出业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此、明业用。
《显扬》[19]说有五业,然治不信,初与此同[20]。
此言「乐善」,即彼四种︰「能得菩提资粮圆满」故、「利益自他」故、「趣善道」、「增长信」。即是《论》[21]中「坚固」信也[22]。《对法论》[23]说「乐欲所依为业」,即是彼第十[24]云「信为欲依」,约入佛法初首为论。若言通论一切信业,《显扬》[25]五业中,除第二菩提因[26]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申正义中,第一略申讫。
【论文】
六‧六 然信差别,略有三种:
【疏翼】
第一申正义中,第二广申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下、广前难,有三︰初、解依处,次、解业用,后、解自性。初中又二︰先、标,后、释。此初也。
【论文】
六‧七 一、信实有:谓于诸法实事理中,深信忍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解依处中,第二释。于中有三︰一、释「实」,二、释「德」,三、释「能」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四】
谓于一切法若事,若理,「信忍」皆是。
《对法》[27]云:于实有体,起忍可信。古师依此,谓此四谛体实有也。
今此中言︰若信虚空,此是何等?体非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六 一、广六位心所──善心所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