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 古本亦然。余作「欣」。
[44] 《枢要》卷下云︰
解欲中,第一师云︰可厌事,即无欲。其无漏心有无欲时,无漏第七缘因﹝位﹞第八,亦应无欲,故此理非。
[45] 《枢要》卷下云︰
解欲中……第二师:若有希求资具什物,一切禾稼等,岂无欲耶?故并﹝第一师﹞非正。
[46] 灵泰《抄》云︰
若第七识,即随自缘生力缘境。若第八识,及六识一分异熟心者,即随其因势力,任运缘境也。
[47] 谓本论卷四末。
[48] 即护法义。
[49] 即证「欲」为大地法。《顺正理论》卷十云︰
应知此中言一切法,欲为本者,一切流转,皆以希求为种子故。谓于诸法生觉了心,并以希求为根本故,如生顺起缘一切心,故说诸法欲为根本。
[50] 本论卷五引契经说:
若根不坏,境界现前,作意正起,方能生识。
[51] 证十大地法亦摄五别境。
[52] 《顺正理论》原作「涅槃究竟」。
该论在解最后定、慧二大地法云︰
言一切法定为上首者,谓三摩地能系缚心,令于所缘安住不散,令心于境专一审虑,故名为定。此于制心,威力最胜,故言「上首」。心性虽躁,由定所持,不速背此往余流散。由此,契经说心如电,说定坚固,犹如金刚。
言一切法慧为最胜者,诸法性相虽极甚深,般若坚明皆能洞照,故言「最胜」。或复般若出过诸法,故名「最胜」。「胜」是过义,世俗于过,说为胜故。此中意说唯有般若遍照所知。
尚有余力于一切法能了别中,邪正胜解力最坚固,由是印定诸法胜因,故言诸法解脱坚固。解脱,即是胜解异名。无始时来生死流转,心境展转相续无边,唯有涅槃为其究竟,故言诸法涅槃究竟。
[53] 《显扬》卷一云︰
欲者,谓于所乐境希望为体,勤依为业,如经说欲为一切诸法根本。
[54] 《对法》卷十五原文作:
入一切法有八种︰谓一切法欲为根本,作意所生,触所集起,受所引摄,定为上首,慧为最胜,解脱为坚固,出离为后边。
[55] 见《对法》卷一。
[56] 见《显扬》卷一。
[57] 《对法》作「正勤所依为业」。
[58] 「对辨」,灵泰《抄》牒文、《义演》同,余作「辨对」。
[59] 灵泰《抄》云︰
若前二师既欲缘可欣境,其欲唯未来。
[60] 「等」,取正理、正证。
[61] 应作:或非邪非正教。即双非前二。
[62] 此句应云:即染心中,少分亦无也。
[63] 灵泰《抄》云︰
若染心中有疑,即无胜解故。若善、无记中﹝有疑﹞,于事未决,亦无胜解。
[64] 见《顺正理论》卷十。彼论全文云︰
有余师言︰「胜」谓增胜;「解」谓解脱。此能令心于境无碍自在而转。如胜戒等。
[65] 法胜《阿毗昙心论》﹝即优婆扇多(梵文为「upawanta」)释《杂阿毗昙
心论》,卷首译者僧伽跋摩(梵文为「sajghavarma」)。细注云「诸师释法胜《阿毗昙心》义,广略不同:法胜所释,最为略也;优婆扇多有八千偈释」﹞卷一云︰
解脱者,于缘中心转,不障碍故。
法救《杂阿毗昙心论》卷三云︰
解脱者,于缘作想,受彼限量,是事必尔。
《俱舍论光记》卷十五引《顺正理论》「有余师言」文时,即说「更叙《杂心》等师解」,可知是优婆扇多等师义。并解云︰
令心于境自在,为胜,境不能碍,故得改易,名为解脱。如言胜戒、胜定、胜慧。如说由触故,心属于境,由胜解故,心离于境,即斯义也。《杂心》云「解脱」者,但得脱义,缺于胜义,译家谬也。
[66] 「胜」字,《续藏》注云一本作「上」。
[67] 《对法》卷十云︰
四法迹者,谓无贪、无瞋、正念、正定。无贪、无瞋,能令增上戒学清净,不因贪恚门毁犯学处故;正念能令增上心学清净,由于所缘无有忘失,持心令定故;正定能令增上慧学清净,由定心者能如实遍知故。
灵泰《抄》云︰
无贪、无瞋,是戒因;念,是定因;正定,是慧因;「迹」者,因义。
问︰贪、瞋、痴三,是不善根,今无此三根,立善根;何故唯立无贪、无瞋,以为戒迹?
此二能障戒故,又痴遍染心故,不能障戒。
[68] 灵泰《抄》谓「使」,即新译「随眠」。
[69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与前加行影像真如相似,故名「类」也。
[70] 《顺正理论》卷十末云:
念体别有,亦如经说︰心了境时,必有明记。亦由微劣,有不觉知。故念定应是大地法。
然上座言︰此念决定非大地法。
契经说有失念心故。失,谓忘失,又见多于过去境上,施设念故。然于彼境,即智行相明记而转,故无别念。此说不然,如前说故,非巧便念,名为失念﹝前说欲等亦由非巧便,而似非遍﹞。如狂乱心,名为失心;或念微劣,名为失念;如迷闷等,名失想思;既见多于过去境上施设有念,便于现在所缘境上有念,极成。非于现境曾无明记,便于过去有忆念生。言于彼境即智行相明记而转,无别念者,理亦不然。觉察、明记,行相别故。于境觉察重审,名智;不忘失因、明记,名念。故有说言︰于所受境令心不忘、明记,为念。若执如是明记行相即智行相,无别念者,受等亦应无别有体!谓亦可言即智行相,领纳而转,无别有受。余亦应然,即为非理。
[71] 「用」,即见分。
[72] 「后念」,谓用,即见分。
[73] 此句意云:何以见分用,得以念例于心体?
[74] 灵泰《抄》云︰
即如从净定无间,引生味定也,味定同时有痴心。
[75] 本论《述记》卷二十八云︰
唯缘本质一法,不作别缘前后念解,亦非常解。
[76] 《瑜伽》卷一百云︰
又一切行皆剎那生,生剎那后,必无停住,诸行一生一住一灭。又一切法,一一自性,无有第二自性可得。
[77] 《大毗婆沙论》卷一百四十一云︰
平等持心令专一境,有所成办,故名等持。
[78] 「四」字,本论《述记》作「五」,今改。
[79] 如本论卷四云︰
定唯系心专注一境。此识任运剎那别缘,既不专一,故无有定。
[80] 《顺正理论》卷十末说慧是遍行时云︰
心了境时,必有简择。用微劣者,便不觉知。
众贤辨五别境有时不现前位有二解说︰一以微劣,二不巧便。又于卷十一解经部师难定心所「此既一相,诸位何缘胜劣有别」时云︰
余法所持令此功力有损益故,现见青等余色所糅相续随流,胜劣有别。又若无定心自住者,应无贪等心自染等。
[81] 《顺正理论》卷十一云︰
以契经说心如电光,亦如猿猴。非住相故。
[82] 如《顺正理论》卷十一初云︰
又三摩地体即心者,想等亦应无别有性!即心能取名相施设,应说名想;即心领纳违等所缘,应说名受;即心造作善恶等业,应说为思!是则唯心,应无三所!又见谛者于并生疑,故三摩地非心位别。如契经云︰大德世尊!我若在定,心则解脱,非不在定。为先有定,后方解脱,广说如经。彼执解脱亦心位别,或说无学心为解脱支故,必无二心一身并起,故彼于并,不应生疑。是故定应别有心所,是心住因,名三摩地。
[83] 《顺正理论》卷十一,叙与譬喻师诤大地法云︰
心所相用,极难辨析,唯审睿觉,能分别知。故譬喻师不能堪忍分析劳倦,遂总非拨三摩地别有。亦如契经说︰平等持心令住自境,名三摩地。诸心起时,无不各住自所取境,故此定应是大地法。
然上座言︰离心无别三摩地体,由即心体缘境生时,不流散故。若三摩地持心令住一境转者,岂由三摩地无故,心便于多境转耶?若谓多心由此持故,令于一境无间转者,则不应说剎那剎那有三摩地,心唯一念堕在境中,此应非有。如是此应非大地法。
若由有此,心住所缘,是则此体应非现见。……又法功能不待余法,故心住境,自力非余。……又彼宗义︰心、心所法不同时起,有何定准说心定时,受等亦定?若谓如无别相应体而说相应,此亦应尔。谓如无别相应法体,而彼心等总名相应。如是虽无别三摩地,而心、心所,总说为定。
[84] 信、勤、念、定、慧。有增上力能生见道,又难为所伏。
[85] 念、慧、勤、喜、轻安、定、舍。如实觉慧,以此为支。
[86] 正见、正思惟、正语、正业、正命、正精进、正念、正定。所履通
达,故名为「道」。八是彼分,故说为「支」。
[87] 灵泰《抄》云︰
经部师唯受、想、思三是实,是蕴故。
[88] 如《顺正理论》卷十一,与譬喻师续诤云︰
又法功能,必待余法,或应缘起言成无义。又心所用,不应在心,心、心所法性各别故。三摩地用,谓能住心。了别所缘,是识功用,如自体起,必托所缘,亦非自能住境不散。设住境用,依心体成,如令心造作,别有体义立。又阿笈摩证三摩地实有别体,如契经说︰应修二法︰谓奢摩他、毗钵舍那。若拨无实三摩地者,便违此等无量契经。
[89] 谓本论卷六处。
出疑体有二师义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五 十三、广六位心所──遍行与别境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