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毗湿饭怛罗等一切本生事」,名本生事。
《佛地经论》卷六云︰
先世相应所有余事,名为「本事」。先世所受生类差别,名为「本生」。
智周《演秘》云︰
「领」者,摄捡;「受」谓纳受;乘斯化业,摄纳化果,故名「领受」。与身相应,非身之事,名为「本事」。所受身类,名为「本生」。「毗湿」等者,此云「众异」,有多德技异众人故,即须达夺太子别名,举事明也。
依此本生先所修行种种苦行,名难修行。或于今世依变化身,先修苦行,后舍彼行,修处中行,方得菩提,名修难行。如说:如来先世迦叶佛时作是骂言︰何处沙门剃须发者,有大菩提?无上菩提极难得故。由此恶业,今受如是难行苦果。此为止行恶行,现化所作。
[56] 《枢要》卷下云︰
语化亦三︰一、庆慰语化:谓所演畅种种随乐「文义巧妙,小智众生,初闻尚信」。二、方便语化:谓「立正学处,毁诸放逸,赞不放逸。又复建立随信」解人,「随法行」等。三、辨扬语化:谓「断众生无量疑惑」。
[57] 「领受」,原作「受领」。
[58] 《枢要》卷下云︰
意化有四︰一、「决择意化」:谓决择彼八万四千心行差别。如《疏》中解《贤劫经》第二卷中,喜王菩萨晏坐思惟等。
[59] 《佛地经论》卷六云︰
谓诸有情八万四千诸垢尘劳心行差别,此能障碍八万四千波罗密多、陀罗尼门、三摩地等。
[60] 「第二卷」三字,《佛地经》作「广」。
[61] 「佛体波罗密多」,竺法护译作「舍利度无极」。
[62] 「等分」,藏文作「mbam pa」。
如理《义演》云︰
即心境相称,名为「等分」。
非上贪对劣境等。
[63] 竺法护译作:
是二千一百诸度无极,说法教化诸贪淫种;二千一百诸度无极,说法开化诸瞋恚种;二千一百诸度无极,说法开觉诸愚痴种;二千一百诸度无极,说法训诲化等分种;是合八千四百诸度无极。
[64] 「除」字如理《义演》解为「对治」。
[65] 智周《演秘》云︰
此六尘等有情既染而无义利,或名六衰,能衰有情所有善法。
《杂心论》卷一云︰
彼不净观者,观造色;安般念者,观四大。
[66] 《贤劫经》卷二此下续云:
修习此故,复得成就八万四千陀罗尼门、三摩地等。此犹略说,广则无量。
《枢要》卷下解余三意化云︰
二、「造作意化」:谓「观众生所行之行,行与不行,若得若失,为令取舍造作对治﹝《佛地经论》卷六云「虽诸如来,于一切事无有功用,而令众生心等变现,似有造作;故名『造作』」﹞。三、「发起意化」:谓「为欲宣说彼对治故,显彼所乐名、句、文﹝原作「字」﹞身」。
[67] 「别抄」,谓《大乘义林章》卷十九〈三身章〉。
如云︰
此记有二︰一、人四记,二、法四记。
人四记者︰一、问生者皆死耶?答言如是,应一向记。二、问死者复生耶?答言应分别︰有烦恼者,死而复生;无烦恼者,死而不生;应分别记。三、问人为殊胜?应返问彼汝何所方?若方于天,答言为劣,若方于余,答言为胜,应返问记。四、问我为有无?应舍勿答,是舍置记。
法四记者︰一、问生者皆灭耶?答言如是,是一向记。二、问灭者复生耶?答言此分别︰有因缘者,灭而复生,无因缘者,灭而不生。二乘五蕴无大悲缘,无余依灭,而不更生。如来之身,但堕法数,不堕生数,有大悲故,本愿未尽,有因缘故,灭而复生,是分别记。三、问声闻善心为胜为劣?应返问彼汝何所方?随方为答,是返问记。四、问第六蕴为善不善?应舍勿答。
[68] 如《佛地经论》卷六解云︰
由此身业领受先业爱非爱果,成所作智现似化身,领受化业。由此业故,示受一切本事本生难修诸行。
[69] 见《瑜伽》卷九十八。
[70] 《瑜伽》卷九十八原作「业及业异熟」。
[71] 如本论卷十云︰
虽说变化无根心等,而依余说,不依如来。
[72] 卷十续云︰
又化色根、心、心所法,无根等用,故不说有。
[73] 《瑜伽》卷一原文:
眼谓四大种所造,眼识所依,无见、有对。
[74] 窥基别有〈五根章〉,见《大乘义林章》卷九。
[75] 谓第八颂之第二句。
[76] 第二、第三门即性、相二门。
[77] 谓本论卷四,如云︰
颂言「思量为性相」者,双显此识自性行相。意以思量为自性故,即复用彼为行相故,由斯兼释所立别名,能审思量为末那故。
[78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前解约见、缘相,二了各别。后解了体是一,义分为二。用即体故。
[79] 如本论卷四中云︰
是故应言前五转识一一定有二俱有依,谓五色根、同时意识。第六转识决定恒有一俱有依,谓第七识。若与五识俱时起者,亦以五识为俱有依。
又云︰
如是八识及诸心所,定各别有种子所依。
又卷五前云︰
又善无覆无记心时,若无我执,应非有漏。自相续中,六识烦恼与彼善等不俱起故。
《枢要》卷下云︰
所依颂曰︰五,四;六有二;七、八,一;俱依;及开导、因缘,一一各增二。
「五,四」者,五识各有四依︰一、顺取依,二、明了依﹝即「分别依」﹞,三、分位依﹝即「染净依」﹞,四、依起依﹝依现第八﹞。
「六有二」者,第六意识有二所依︰一、分位依,二、依起依。
「七、八,一」者,七、八二识,各有一依。七有一依,谓依起。八有一依,谓分位。
「俱依」者,显上所明「俱有依」摄。
「开导」者,即等无间依。
「因缘」者,即种子依﹝亦即「根本依」﹞。
「及」者,显上诸识更加二依。
「一一各增二」,谓五有六,第六有四,七、八,各三。如前第四卷说。
[80] 如卷本论四云︰
随境立名顺识﹝顺通别名「识」﹞义故,谓于六境了别名识。
[81] 如本论卷二云︰
相、见所依自体,名事,即自证分。此若无者,应不自忆心、心所法,如不曾更境,必不能忆故。
[82] 如本论卷四云︰
若得自在,诸根互用,一根发识,缘一切境。
[83] 谓本论卷十。
[84] 谓因、果二位。
[85] 《枢要》卷下云︰
「因」者,简自在位。「见」者,于因中,取见分,除自证分等。「各」者,显别别界。「随应」者,显能缘识非决定故,随其所应,诸识缘故。「五、三」者,色等五界,三识所缘︰一、五识,二、第六,三、第八。第八者,意界摄。「六有二」者,谓眼等五界,六、八二识所取;意界,通为六、七所取。《瑜伽》等说第七、八识,意界摄故。「六一」者,谓眼等六识界唯一意识缘。第七、八识,不名意识界故。「一不定」者,即法界。若非为他定通等力所引,唯意识缘。若为他引,五、八、六识,俱能取之。于中复有异生、二乘、菩萨所引,各有差别。「自在等分别」者,谓或初地,或八地、如来位,各有差别。一一为八识缘也。「等分别」者,谓若因中法界心、心所,并自证分、证自证分,于七心界中,处处加自。及果上十八界,为七心界及法界所了,如理应知。
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若至佛果,八识皆能缘十八界,故言「等分别」也。
[86] 如云︰
随根立名,具五义故。
[87] 即分别依,或明了依。
[88] 如《对法》卷二末云︰
若生长欲界,即以欲行鼻、舌、身、还熂、尝、觉欲行香、味、触。若生长色界,即以色行身,还觉自地触。彼界自性,定无香味。离段食故。由此道理,亦无鼻舌两识。若生长欲界,即以欲行意了三界法及无漏法。如生长欲界,如是,生长色界。若生长无色界,以无色行意了无色行自地法及无漏法。若以无漏意,了三界法及无漏法。无色行意了无色行自地法及无漏法者,谓依圣弟子说,若外异生,唯了自地法。若住此法者,或有由先闻熏习力亦缘上地,为起彼故。
该论《述记》卷十一云︰
《显扬论》﹝卷十八﹞说如欲界心缘四境,色界亦缘四境﹝如云「谓欲界系心缘欲、色、无色,及不系境,如是色、无色界系心,及不系心,各缘四种境」﹞,正与此﹝《对法》﹞同。六十五说色界系善心缘三界诸法﹝如云「色界善作意亦缘一切三界诸法」﹞。不言有覆、无覆之心。然《瑜伽论》据随顺门,但说于善。据实而言,三心皆得。如上应知。然小乘中,色界散心得缘三界及不系法,定心不得。大乘,定得。然六十五于色界善心,亦言「若定,若生」无色,亦尔﹝如云「无色界中若定、若生,外道异生,无色界系善作意,唯缘自地一切法,非下地」﹞。故定亦得。……与此论同。若外道异生,唯知自地。《显扬》十八不说外道也。
问︰何故不得缘上下地及无漏耶?随所生处,计为涅槃,故不缘上。不计有故。下已厌,所依劣故,不得缘下。不缘无漏,其心微劣,不欣求故。不能非拨,故不缘之。
问︰岂无外道计识处亦为涅槃,或修未得,或退起空处心,命终生空处,不欣求识处上耶?及彼无色外道无邪见欲等耶?又岂无总缘识处相种?又五十九说︰上地有情「于﹝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五 九、总明第三能变识相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