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第三、总结。
第七末那一切时思量,现在起故,不似他故,正名为意。过去之心,不问何识,依此现起意,「假立意名」。其实,过去亦非是意,以无体故。
若尔,彼应似现识名「识」,如何似现意名「意」也?
意有二义︰一、思量义,二、依止义。第七通有二名,过去但名依止,体虽现无,与现依止、思量之意相似,故但名「意」,不名为「识」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正辨难或依标正释六证中,第三证引意名经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二一 又契经说:无想、灭定,染意若无,彼应无别。
【疏翼】
第二正辨难或依标正释六证中,第四证引二定差别经。于中分三︰一、引经,二、正破,三、总结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自下第四、二定无差经,文亦有三。
其文易解,初二句,是经文,下二句,论意[82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二二 谓彼二定,俱灭六识及彼心所,体数无异,若无染意,于二定中,一有、一无,彼二何别?
【疏翼】
第四证引二定差别经中,第二正破。于中有三︰一、二定无别难,二、加行因无别难,三、凡圣无别难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第二、正破。
彼二定中「俱灭六识」,六识灭同。说无第七,彼宗义故。体数无别[83]者,谓二定所灭者,各二十二心、心所法。即此能灭二十二数以为定体,故无别也。若小乘,唯二十一,善大地[84]唯十故[85]。
无染第七意于无想定中有,于灭定中无,彼二何别?
若有第七,即灭定中无,无想定有。所灭体数,多少不同︰无想灭一识,灭定灭二识,遂各有异。既无第七,故无别也,今灭第七,但灭染也。
《摄论》[86]难云︰俱灭[87],何异?未辨大乘定体多少,令因辨之。准所灭数,并第七识二定多少、种上总假立一[88],并所灭数多少别也[89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二三 若谓加行、界、地、依等有差别者,理亦不然。彼差别因,由此有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正破中,第二加行因无别难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而彼救言:加行等别,二定别者,谓《摄论》云出离想、静住想,即是此中所说「加行」[90]。
「界」,谓三界;「地」,谓九地;「依」,谓依身;圣者、异生依各别故。「等」者,二得[91]、二名[92]、内道、外道,五蕴、四蕴果[93]等[94],种种别故。
二定别者,不然。彼加行差别因,由此第七识方有故。此第七识无者,彼加行差别,亦无。谓第七识在凡不灭,故一切圣厌无想定,而不欣入;在圣灭故,一切众欣。由此,可言加行等别。若无第七,无凡可厌,无圣可欣,故加行等,无因可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二四 此若无者,彼因亦无。
【疏翼】
第二正破中,第三凡圣无别难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设言:但因六识无漏,凡圣别者,此六识无漏,复如何成?成凡圣者,亦由第七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四证引二定差别经中,第二正破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二五 是故定应别有此意。
【疏翼】
第四证引二定差别经中,第三总结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第三、总结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正辨难或依标正释中,第四证引二定差别经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二六 又契经说:无想有情,一期生中,心、心所灭,若无此识,彼应无染。
【疏翼】
第二正辨难或依标正释六证中,第五证引无想有情经。于中分三︰一、引经,二、正破,三、总结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此中一期无心之义,二说如后[95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二七 谓彼长时无六转识,若无此意,我执便无。
【疏翼】
第五证引无想有情经中,第二正破。于中有四,第一总破诸部中又分二︰一、我执无失,二、如涅槃失。此即初中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下、第二文。于中有四︰一、总破诸部,二、破一切有,三、破大众部等,四、破经部,其文可解。
「无六识」者,亦有二解︰一、一生长时,二、除初后,故言长时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二八 非于余处有具缚者,一期生中都无我执。彼无我执,应如涅槃,便非圣、贤同所诃厌。
【疏翼】
第一总破诸部中,第二如涅槃失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以余具缚者为例喻。
量云︰无想有情位应起我执。异生摄故。如余异生趣位。
又无想定都无我执心、心所者,应如涅槃,非是圣贤之所诃厌。
量云︰无想,圣人应不诃厌。无我执故。如涅槃等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正破中,第一总破诸部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二九 初后有故,无如是失。
【疏翼】
第二正破中,第二破一切有部等。于中分五︰一、救,二、难,三、再救,四、再破,五、又救又破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第二萨婆多等小乘救言︰初生之位、后命终时,皆有心起,有我执故,故无失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三○ 中间长时无故,有过。
【疏翼】
第二破一切有部等中,第二难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难云︰中间长时无我执故,有大失也。如余具缚有情,非长时无我执故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三一 去来有故,无如是失。
【疏翼】
第二破一切有部等中,第三再救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除经部师,余部救言︰长时虽不起,亦名有我执,故无失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三二 彼非现、常无故,有过。
【疏翼】
第二破一切有部等中,第四再破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汝去来世非「现」在有,无为「常」故,「无」故,「有过」,不成我执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三三 所得无故,能得亦无。
【疏翼】
第二破一切有部等中,第五又救又破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小乘救言︰去、来二世,虽现在无,有「得」现在,名成我执[96]。
难云︰「所得」之世既无,「能得」之「得」,非有。「能得」无故,不成我执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正破中,第二破一切有部等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三四 不相应行,前已遮破。
【疏翼】
第一正破中,第三破大众部及正量部等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次大众部、一说等四部[97],及化地等云:别有随眠[98],是不相应行[99]。此位成就,故名成我执。
上[100]已破故[101]。此正破大众等部,及破正量部等得类,即不失、增长,并在其中[102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三五 藏识无故,熏习亦无,余法受熏,已辨非理。
【疏翼】
第二正破中,第四破经部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经部救言︰虽无彼现行,此位有种子在,名有我执。
何有种子?
若彼救言︰我有色、心,皆得受熏。
彼有色根故有种子者,唯除藏识「余法受熏」。上[103]来已辨彼非理故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五证引无想有情经中,第二正破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三六 故应别有染污末那,于无想天,恒起我执,由斯,贤、圣同诃厌彼。
【疏翼】
第五证引无想有情经中,第三总结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】
第三、总结。
故有第七,于彼[104]「起我执」,是异生故。出定以后,复沉生死,起诸烦恼,圣贤所诃。若无第七,不应诃彼无过失定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正辨难或依标正释六证中,第五证引无想有情经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三七 又契经说:异生善、染、无记心时,恒带我执。若无此识,彼不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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