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论文】
五‧一五九 如是已说第二能变,第三能变,其相云何?
【疏翼】
第一有十四行颂半广前三句颂──此能变唯三︰谓异熟、思量,及了别境识──明三种能变识中,第三有九颂﹝第八颂至第十六颂﹞释了别境识第三能变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自下、次解第三能变。于中有二︰初、结前生后以发论端[1]。
【颂文】
五‧一六○ 颂曰:次第三能变,差别有六种;了境为性相,善、不善、俱非。
【疏翼】
第一有十四颂半广前三句颂明三种能变识中,第二、举颂正答。文分为二︰一、举颂,二、释颂。此即举颂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第二、举颂正答。
就此能变,总有九颂,以九门分别︰第一、出能变差别,第二、自性,第三、行相,第四、三性,第五、心所相应,第六、三受俱起,第七、所依,第八、俱转,第九、起灭。唯有四颂,所明可知[2]。
然中间有「初遍行」等五颂[3],重明前相应法体非别[4]。分别六识之门虽有九颂,总束为三段︰一、明初四门,即此一颂[5]是。二、心所相应及三受俱,次六颂[6]是。三、依止俱转起灭[7],后二颂[8]是。今初颂[9]中,有四门义[10],如文可知。
【疏翼】
安慧《唯识三十论》卷一云︰
于第二能变后,当说第三能变。是故颂曰︰次第三能变,差别有六种,了境为性相。
论曰︰「第三」者,即略去「能变识」,言所余词也。言「差别有六种」者,谓境性有六︰一者、色性境,二者、声性境,三者、香性境,四者、味性境,五者、所触性境,六者、法性境。「了境」者,即能取﹝藏文为「”dsin pa」﹞或分别义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六一 论曰︰次中思量能变识后,应辨了境能变识相。
【疏翼】
第二举颂正答中,第二释颂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于此释中:初、释六名[11],次、解性相[12],后、辨三性[13]。初中有二[14],二句别故。
能变有三,末那第二[15],此居「后」故。此即第三能变,「次」第二能变之后也。此谓解颂第一句也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六二 此识差别,总有六种,随六根、境,种类异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释六名即解第一第二句颂中,第一解次句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解第二句颂,于中有三︰初、释六因,次、随别解,后、显不说。此即初也。
六种差别,至下当知。
何以言「六」,更不分别为多为少?
谓根与境,各有六别,识随彼异,故非多少,亦非定别[16]。
又明此识既随根、境,有六数定,明得名时,非唯据一,即于根、境二处得名。《大论》亦说随根名识,随境名识,乃至亦名青等识等[17]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六三 谓名眼识,乃至意识,随根立名,具五义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解次句中,第二随别释。文分为二︰一、别解,二、料简。初中又二︰一、从根立名,二、从境立名。第一从根立名中复三︰一、随根六名,二、解依根五义,三、别辨第六。此即第一从根立名中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何者依根名六根识
下、随别释。文复有二︰初、别解,后、料简。
此、依主释,根是主故。
《对法》等说︰依眼、缘色、似色了别[18]。初句,即是此识得名,依所依故。此各有种,如《瑜伽》说[19]。
问︰辨识得名,实通根、境,何为诸论依根得名,「谓名眼识乃至意识」?
胜于境故,偏从根称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六四 五谓依、发、属、助、如根。
【疏翼】
第一从根立名中,第二解依根五义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何谓五义?
谓「依」于根,根之所「发」、「属」于彼根、「助」于彼根、「如」于根故。《对法》第二卷说︰若了别色等,故名为识,何故但名眼等识,不名色等识耶?以于眼等五种解释,非于色等[20]。
此中第一依眼之识,彼有二义︰且如眼识,「眼中之识,故名眼识,依眼处所识得有故」,此第七啭[21]。「及[22]由有眼,识得转故」,此第三啭[23]。
且如意识,如何?
意中,虽七无处所,而意依彼,同无色所依,在无色所依中也。及由有第七故,得有意识。非是境色得住识中,不由有色,识得生故,且据粗相。「以盲瞑者不能见故」,虽知有色,识不必生。
第二根所发者,彼[24]云︰眼所发之识,故名眼识。由眼变异,识必变异,如迦末罗病损眼故,所见青色,皆以为黄[25]。非坏色时,而识名坏。
第七如何?
谓由有此第七识故,第六相缚,不得解脱,即其事也。后、七若无漏,六必无漏故。
第三属于根者,彼云︰「属眼之识,故名眼识,由识种子随逐于根[26]而得生故。」此谓生依,非染污依及根本依,引发依也。由此,故知七于六有势力,谓六种子随七种子,七种子生现时,六方得起,与彼力故,不尔,不生,非色种子,识种随之。
此如何等?
此色有时,必识所变。如有识时,必根所生,何得识种,不随色起?色是外法,根是内法,根恒相续,色即不然,不可为例。
第四助于根者,彼云︰「助眼之识,故名眼识[27]。由根合识有所领受,令根损益,非于[28]境界故。」谓由根合识,令根有损益,非由色合识,令色有损益。离识之色,识虽无损益,色有损益故,如为他损色[29]。如第六识俱无漏故,第七损有漏成无漏故。
第五如于根者,彼云︰如眼之识,故名眼识。根、识二法,俱有情数,非彼色法,定是有情[30]。六、七亦尔,唯内摄故,随根五义胜,多说依根名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六五 虽六识身皆依意转,然随不共,立意识名,如五识身,无相滥过。
【疏翼】
第一从根立名中,第三别辨第六。于中有三︰一、随不共立,二、唯依意立,三、辨识而名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问︰前等无间中,六识可依意,何故第六,独名意识?
意识不[31]然,眼等可尔[32]!
若如所问,六皆依意,然唯第六独依第七不共意根,余五即无。今依不共,以立其名,独名意识。「如五识身」亦依于意,依不共根以得称故,彼名眼识,不名意根,此亦如是,五义具故。
问︰如前说依,五、八依七[33],何故第六,称不共依?
若染净依,及俱有依,七望五、八,俱是所依。然近顺生,不共依者,即唯第六。今言不共意,显近而顺生,以六种子必随七故,余五等不然,故此得名,无相滥失。此为一解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六六 或唯依意,故名意识。
【疏翼】
第三别辨第六中,第二唯依意立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谓眼等五,亦依眼等五有色根[34]。此第六识,若等无间,若俱有依,唯依意根。「依唯意」故,得「意识」名。五通意、色,二所依故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六七 辨识得名,心、意非例。
【疏翼】
第三别辨第六中,第三辨识而名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若尔,七、八二识亦唯依意!或第八识唯依于意,第七依心[35],应名心识!或名意识!
谓「识」有六,相望辨名。第八名「心」,第七名「意」,非此所况,故例非成,不望彼故。
若望心、意,六得名者,彼三各据一义胜故。「心」摄藏法,集起法胜;「意」思量境,恒计度胜;「意识」了境,从所依胜。
问︰何故七、八不从所依以得其名,意识即尔?
答︰七、八相续,当体彰名;六有间断,从依得称。七、八据依,亦有此义。诸论但依自胜立名,六对七、八,以得名「识」;兼释七、八,得名「意」别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别解中,第一从根立名讫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六八 或名色识,乃至法识。
【疏翼】
第一别解中,第二从境立名。文分为五︰一、随境列六名,二、解识依境,三、辨境宽狭,四、别释法识,五、无相滥失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三十一】
此下,六识从境得名。此亦依士释,能缘彼彼之境故。
【论文】
五‧一六九 随境立名,顺识义故,谓于六境,了别名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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