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扰浊内心,令外转识,恒成杂染。
【疏翼】
第一释颂文中,第三解「烦恼」字。于中有二︰一、解「烦」字,二、解「烦恼」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自下、却解「烦恼」之名。因先列名及出体已,方释「烦恼」,此文势也。
今解「烦」字。「扰」者,乱;「浊」者,浑;「此四常起扰浊内心[29]」,非如所余六识中惑,扰浊他人等故,体是不善,今内缘故,「令外六[30]转识,恒成杂染」。「杂染」之言,通三性有漏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四一 有情由此生死沦回,不能出离,故名烦恼。
【疏翼】
第三解「烦恼」字中,第二解「烦恼」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有情由此四烦恼故,恒执我等,「生死沦回」。
此中「沦」字,谓沦没也;「回」者,转也;如车轮回,无有休息,沦没生死,不能出离、得圣道等。
此解「烦恼」字,故名「烦恼」,恼乱行者,烦藉身心故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解染俱中,第一释颂文讫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四二 彼有十种,此何唯四?
【疏翼】
第一解染俱中,第二辨废立。于中有二,第一废立根本自类中又二︰一、问何唯四,二、答释所以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自下第二、废立门也。于中有二︰初、废立根本自类,后、自释妨。
根本烦恼有十,此中何故唯有四耶?
【论文】
四‧三四三 有我见故,余见不生,无一心中有二慧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废立根本自类中,第二、答释所以。于中分三︰一、总简余见,二、别简,三、简疑瞋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说无余见,其文可解,行相别故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四四 如何此识要有我见?
【疏翼】
第二答释所以中,第二、别简余见。于中分三︰一、外人复问,二、简二取邪见,三、简我所边见。此即外问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此、外人问。
于五见中,何不起余见,要起我见也?
【论文】
四‧三四五 二取、邪见,但分别生,唯见所断。此俱烦恼唯是俱生,修所断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别简余见中,第二简「二取」、「邪见」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此中三见,俱分别起,唯见所断。《瑜伽》五十八[31]、《对法》[32]等,皆作是说。此俱烦恼,唯是俱生,修道所断,故不相应。何以知者?如下引文金刚喻定方能断故[33]。《对法》第四云:任运起者,修道断故[34]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四六 我所、边见,依我见生,此相应见不依彼起。恒内执有我,故要有我见。
【疏翼】
第二别简余见中,第三简「我所」、「边见」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「我所」及「边见」,依「我见」后生。此识相应,不依彼起,任运缘内,相续而生,不假他后起,故不起我所及边见也。
其「我所」见,何见所摄?
此非我见,我见局故,萨迦耶见[35]摄,以名通故。
若尔,何故不与「我所」、「边见」二种互相续生?
以恒内执,无有间断,不容余见互相续起,故论说言「恒内执我」。又前二见,通缘内外。此唯「恒内执有我」,故要有我见,而余四见,非此相应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答释所以中,第二别简余见讫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四七 由见审决,疑无容起;爱着我故,瞋不得生;故此识俱烦恼唯四。
【疏翼】
第二答释所以中,第三简「疑」、「瞋」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何故不起疑等?
此中身见[36],能「审决」故;「疑」行犹豫,故不相应。《对法》等云:疑都无所有[37]。以此爱见顺着我故,无憎背瞋故,此俱唯四。行相不同,故要唯四也。
无明等中迷事理者,唯是迷理相应。不共分别者,如下说[38]。
四种爱以为集谛,此何爱摄[39]?
七慢等分别,如别章抄[40]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辨废立中,第一废立根本自类讫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四八 见、慢、爱三,如何俱起?
【疏翼】
第二辨废立中,第二自释妨难。于中分四︰一、外难三俱起,二、行相无违答,三、心下心举难,四、论主会违答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自下第二、释自[41]妨难。
外小乘等诸异计问︰见与二法如何俱起?以此各许自力生故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四九 行相无违,俱起何失?
【疏翼】
第二自释妨难中,第二行相无违答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此、论主答。
以行相同,《对法》第六[42]、五十五[43]等,许相应故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五○ 《瑜伽论》说:贪令心下,慢令心举,宁不相违?
【疏翼】
第二自释妨难中,第三心下心举难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外人复曰︰五十八[44]说︰贪令心下,慢令心举,宁云行相互不相违?
【论文】
四‧三五一 分别、俱生,外境、内境,所陵、所恃,粗细有殊,故彼此文义无乖返。
【疏翼】
第二自释妨难中,第四论主会违答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八】
此、论主答。
一、「分别、俱生」二种别故:谓五十八[45]说「分别」,五十五[46]说「俱生」。分别者,唯见断,又未必唯见断,即修道中,强分别生。不相续者,亦是类故,「分别」起故,烦恼增猛,贪下、慢举,故二相违。「俱生」起者,微细相续,故得相应。
二、「外境、内境」二义别故:若缘外境,多分见断,亦通修断。贪染生爱,心必下之,此通见、修,若于彼慢,即不卑下。故设卑慢,亦不许与贪相应故。若缘内身为境,以自爱故,心不卑下,缘之起慢。以自高故,得二相应。五十八[47],约外;五十五[48],约内。
三、「所陵、所恃」二境别故:谓若陵彼起慢之时,必不起爱,故二相违。若自恃,起爱,心必高举。或陵他故,故得相应,并通见、修断。
四、由「粗、细」二行相殊:粗猛利者,说不相应,二粗行相,相违返故;若细者,可相应。此二行相,不相违故,通见、修断。
有四义别,五更加之︰或随转理门,说不相应;真实理门,说相应故。彼此二文,不相违返。
或复多分说不相应,据实说之,亦得相应。
然凡简略,先应[49]遍行。烦恼便言先问根本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一解因相应中,第一解染俱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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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即总第五颂。
[2] 即「思量为性相」等。
[3] 《对法》卷二云︰
谓一切时缘阿赖耶识﹝藏文作「阿陀那识」﹞,思度﹝藏文作「rlom pa」﹞为性。
[4] 《摄论》卷一云︰
思量义﹝藏文作「var sems pa”i sems pa」﹞故。
[5] 《瑜伽》卷六十三云:
于一切时,执我、我所,及我慢等思量﹝藏文作「rlom sems」﹞为性。
[6] 本论卷二云︰
「了」,谓了别,即是行相。
[7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思量我、无我境,唯见分故,与了别同。「其体即是识蕴摄」者,即显不是心所中思也,「彼体,即是行蕴摄故」。
[8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或漏无漏位所缘异故,言「各自」。
《瑜伽》卷六十三云:
执我、我所及我慢等思量。
即思量相应所取,有各自不同。
[9] 《瑜伽》卷六十三原文:
问︰若彼末那于一切时思量﹝藏文作「rlom sems」﹞为性,相续而转。如世尊说「出世未那」,云何建立?答︰名假施设,不必如义。又对治彼,远离颠倒,正思量故,即此未那任持意识令分别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四 十一、合解自性行相门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