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论文】
四.二九四 如是已说此识所依,所缘云何?
【疏翼】
第二依所问十门分别辨第七相中,第三所缘门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次、第三门,当解所缘。于中有二︰初、结前问后以发论端,第二、依颂随别解释。即初文也。
【论文】
四‧二九五 谓即「缘彼」。
【疏翼】
第三所缘门中,第二依颂随别解释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下文有三︰初、解颂中「缘彼」之言,次、显因果识所缘相,三、释妨难。初中有二︰初、举颂答,后、更别解。此举颂答。
【论文】
四‧二九六 「彼」,谓即前此所依识。
【疏翼】
第一解颂中「缘彼」之言中,第二更别解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自下、释颂。
自下、别释。于中复二︰初、总解,后、别诤。此即初也。
所依之「彼」──彼初能变;所缘之「彼」。彼,此第七所依之识;意显所依,即是所缘,更非异彼。
【论文】
四‧二九七 圣说:此识缘藏识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更别解中,第二别诤。于中分二︰一、通解,二、叙诤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何以知者?
《大论》[1]、《显扬》[2]、《对法》[3]等诸论,皆同此说,故知此识缘自所依。
此即通解。
【论文】
四‧二九八 有义:此意缘彼识体,及相应法。
【疏翼】
第二别诤中,第二叙诤。于中有四︰一、难陀等义,二、火辨等解,三、安慧说,四、护法义。此即初师义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此下、叙诤。诤有四说,初、难陀等义[4]。
此显不缘相分色等及彼种子,以于三界中一类缘故,不缘彼境。若缘彼境者,即我所执,有时无故。若缘彼种者,无能缘用,非殊胜法,不可计我故,又应我所有时断故。唯缘识体及彼心所。
【疏翼】
此即立宗。
【论文】
四‧二九九 论说:末那,我、我所执,恒相应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难陀等义中,第二引教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以何为证?
由此缘识体为「我」,心所为「所」。由心是主,故执为「我」;由所助伴,故为「我所」。
何等论说有我、我所?
《瑜伽》六十三有心地决择[5]、《对法》第二[6]、《显扬》第一[7]等皆尔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○ 谓缘彼体及相应法,如次执为我及我所。
【疏翼】
第一难陀等义中,第三以理属教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以理属教,令义明了。即一念心,有二行解︰若缘我时,即带我所行相转故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一 然诸心所不离识故,如唯识言,无违教失。
【疏翼】
第一难陀等义中,第四答疑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问︰若缘体为我,心所为所,何故论言但缘彼识不言缘所?
为答此问︰谓诸心所,不离识故,说「识」之时,亦已说「所」,如唯识言,无违教失。论言有「我所」故,如[8]缘心所。若缘本识之境,境不定故,不可缘彼立此[9]义也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叙诤中,第一难陀等义讫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二 有义:彼说,理不应然。
【疏翼】
第二叙诤中,第二火辨等解。于中分三︰一、非前,二、斥妄,三、明我所境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火辨等解。
此、第二意。
心王、心所,各各有体,我、我所执,行相不同。若缘王为「我」,心所为「所」,论应别说。说既不别,故述妄情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三 曾无处言:缘触等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火辨等解中,第二斥妄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何谓妄情?
为解此疑︰「曾无处言缘触等故」。「触等」,即是遍行五法,前说与彼第八俱者,论不言缘;今为七境,设属我所,深是妄情,以理验教,甚相乖角!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四 应言:此意但缘彼识见及相分,如次执为我及我所。相、见俱以识为体,故不违圣说。
【疏翼】
第二火辨等解中,第三明我所境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若尔,以何为我所境?
许缘彼识见及相分,相不离见,教有诚文,「执我、我所」论有明证,故知我境以能变之功,但属识之见分;我所有属他之用,但属识境,即现色蕴,非彼种子。心所既有别体,论复不说别缘,故知识之见、相,如次执为我及我所。相、见二分,俱一识为体故,不违圣说。所以者何?有我所故,明缘彼境。不离识故,明不缘所,但言缘第八识,故不违故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叙诤中,第二火辨等解讫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五 有义:此说亦不应理。
【疏翼】
第二叙诤中,第三安慧说。于中分三︰一、总非前,二、申五难理,三、明缘种为所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此、安慧说,非次前师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六 五色根、境,非识蕴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安慧说中,第二申五难。依次分五︰一、色非识蕴难,二、同五缘外难,三、同缘共境难,四、无色无所难,五、厌色不变难。此即初难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所以者何?
论言缘彼阿赖耶识,即识蕴摄。许缘彼境者,即通色蕴。然此色蕴,非识蕴摄,如何言缘识,而亦得摄色?色若是识蕴,缘识之言,许缘色;色既非识蕴,缘识之言,不摄色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七 应同五识,亦缘外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申五难中,第二同五缘外难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五识缘五尘,五识言缘外;末那缘五尘,亦应缘外境,如何言缘内起我?若缘内色,名缘内者,五亦应然!等流境故[10]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八 应如意识,缘共境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申五难中,第三同缘共境难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意识缘五尘,与五同故,名「缘共境」。第七缘五尘,亦应如意[11],名「缘共境」!
【论文】
四‧三○九 应生无色者,不执我所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申五难中,第四无色无所难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下[12]缘有色蕴,缘之起我所;若生无色时,应无有我所!
【论文】
四‧三一○ 厌色生彼,不变色故。
【疏翼】
第二申五难中,第五厌色不变难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若言彼有色,谓定所生。难云︰圣者有此色,圣者有我所;凡夫不变色,应无有我所!又若变为色者,生彼有我所;不变为色者,生彼无我所。又极厌色生彼,不变色故,故知无色界,定无有我所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三安慧说中,第二申五难讫。
【论文】
四‧三一一 应说:此意但缘藏识及彼种子,如次执为我及我所。以种即是彼识功能,非实有物,不违圣教。
【疏翼】
第三安慧说中,第三明缘种为所。
【述记‧卷二十七】
既尔,缘何说起我所?
此但缘彼现行藏识及种藏识,如次执为我及所故。种子是彼现识功能,非实有物,体是假有。论言缘识,正当二种,种子、现行皆名识故。
于诸论中,不简现行及种子故,故得缘种;即缘识故,不缘余法。不违圣教名我所故,明缘彼种;言缘识故,不缘余法。
问︰彼何故许种无别物[13]?
若许别体,即五蕴种子是五蕴摄。第七亦缘五蕴为所故,不可简别缘此种子,非彼种故。说种为假,前第二卷已述[14],但本识上有彼能生五蕴功能,名种识故,故无有失。
问︰何故《大论》五十二[15]、《摄论》第二[16]皆言[17]种别有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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