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4] 「楷」字,《唯识二十述记》卷三作「楷」,余多作「揩」。
[15] 谓《阿毗达磨经》、《解深密经》三颂。
[16] 另有:大乘《宝性论》,亦引初颂,但以「如来藏」为「界」。
[17] 《入楞伽经》二颂。
[18] 谓只此论中引。
[19] 「阿毗达磨」,对法藏。《摄论‧世亲释》卷一云︰
为对治自见取执,立阿毗达磨藏。显照诸法无倒相故。
[20] 「契经」,梵文「sutra」,即「贯穿缝缀」。
[21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前陈名自性,唯有持义;后陈明差别,兼有轨义。
[22] 即大文分三。
[23] 即解大文第一。
[24] 谓上半颂解因缘。
[25] 谓后半颂解流转、还灭。
[26] 即「无始时来」,或「一切法」。
[27] 《摄论‧世亲释》卷一云︰
「界」者,谓因。是一切法等所依止。现见世间于金矿等说「界」名故﹝藏文无「于金矿等」八字﹞。由此是因,一切法等所依止。因体,即是所依止义。
《摄论‧无性释》卷一云︰
「界」者,因也,即种子也。是谁因种?谓一切法。此唯杂染,非是清净,故后当言多闻熏习所依,非阿赖耶识所摄,如阿赖耶识成种子,如理作意所摄似法似义所起等。
《瑜伽》卷五十一云︰
为种子者,谓所有善、不善、无记转识转时,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故。
《显扬》卷一引教证云︰
又说「如五种子」,此则名为有取之识,此言显有一切种子阿赖耶识。
[28] 《摄论‧无性释》卷一别解「依」云︰
彼一切法等所依者︰能任持﹝藏文作「rten」﹞故。非因性故。能任持义,是所依﹝藏文作「gnas」﹞义。非因性义。所依、能依,性各异故。若不尔者,「界」声已了,无假「依」言。
《枢要》卷中云︰
一切法之界,谓与有漏法为因缘用,与无漏法等为所依,故有涅槃证得。与《唯识》﹝卷三﹞第二复次,少分相似,然稍差别。如文可知﹝如云「或此双说涅槃与道。俱是还灭品类摄故。谓「涅槃」言,显所证灭。后「证得」言,显能得道」﹞。
[29] 「此为略解,下广缘义」,《疏翼》无,依《大正藏》增。
[30] 「现所执持」者,谓种子。
[31] 灵泰《抄》云︰
第八识不变现行七识果,本识唯缘所变五色根之果法也,即五根、世间等是。
[32] 《瑜伽》卷五十一云︰
为所依者,谓由阿赖耶识执受色根,五种识身依之而转,非无执受。
[33] 「犯」字,《金藏》、《义演》作「犯」,余作「所」。
[34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今成末那以「转识摄」,因有二过︰一者、所依不成:有法末那他宗不许,是故此因,无所依也。二者、随一不成:不许末那是转识摄,他随一也。今合为文言「所随一」。有本云「此犯随一」者,虽显过不尽,其文易解,将为正也。
[35] 灵泰《抄》云︰
量云︰第六识定有俱生不共根。转识摄故。如五识。其第六识俱有不共根,即是末那也。
《瑜伽》卷五十一云︰
又由有阿赖耶识故,得有末那,由此末那为依止故,意识得转。譬如依止眼等五根,五识身转,非无五根;意识亦尔,非无意根。
[36] 灵泰《抄》云︰
为如五识是识性,不依第七识为俱有依耶?为如第六识是识性,即用第七识为俱有依耶?
[37] 灵泰《抄》云︰
为如第六是识性,非五识故,则用第七为俱有依?为如第七是识性,非五识故,不用第七为俱有依?《疏》︰此亦不尔,其第七识,许非有依也。
[38] 灵泰《抄》云︰
量云︰第七以第八为俱有依。是识性故。如前六识。
他作不定云︰为如第八识是识性故,无俱有依,第七识无俱有依耶?为如前六识是识性,有俱有依,第七有俱有依?
今论为防此不定过故,所以成立第八识依第七为俱有依──第七是识性,则用第八为俱有依;第八是识性,亦用第七为俱有依也。
[39] 「二」字,《金藏》作「第三四」三字。
[40] 「等」字,《金藏》无。
[41] 「现」字,应作「等」。《金藏》作「眼等」二字。
[42] 「义」字,《金藏》有,余无。
[43] 「则」字,疑为「即」。
[44] 「或」字,《金藏》同作「或」,余多作「成」。
[45] 《对法》卷四云︰
杂染顺逆者,或依流转次第说︰谓无明缘行,如是等顺次第说。或依安立谛说,谓:老死苦、老死集、老死灭、老死趣灭行,如是等逆次第说。
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亲生现行,名体顺用。
[46] 即若有漏法皆名流转尔。
[47] 「义」字,《金藏》无。
[48] 「依执」,金陵本作「执持」。
[49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有根身等令不坏,生觉受故。外器色等执为境故。
[50] 智周《演秘》云︰
此解唯以五趣之报名之为趣,前后俱通惑、业、苦等,并名为趣。
[51] 「或」字,《金藏》、明历本作「惑」。
[52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谓喜受同时心、心所,及根等,名「顺喜法」。
[53] 「染」字,金陵本作「染」,余作「净」。
[54] 「下句颂」三字,《金藏》作「下第四句」。
[55] 《金藏》作「前说,且总言也」等六字,余作「别解」二字。
[56] 对治现行顺种。
[57] 「或」字,《金藏》误作「惑」。
[58] 《对法》卷四云︰
何者是流转?谓一切生死。即前顺后,其体顺用。
[59] 灵泰《抄》云︰
然此中有两种顺︰无漏种子顺无漏现行,无漏现行即顺所证涅槃也,即第八现行识与现行道为依持也。此解顺下第一师说能证道之义,是彼品类,非是彼体者。道,是灭家品类,其道,实不是彼灭体;灭,即道家品类,其灭,实不是彼道也。
问︰云何名灭净?若言灭烦恼故,即名灭净者,其无为亦能生圣道,应名生净云云。《疏》令证得涅槃前顺于后者,见道顺修道,修道顺无学道也。
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如资粮、加行有漏善法,远证佛果涅槃,亦名为「顺」。
[60] 见《摄论》卷二、两《释》卷四云:
复次,此三自性为异?为不异?应言非异、非不异。谓依他起自性由异门故,成依他起。即此自性由异门故,成遍计所执。即此自性由异门故,成圆成实。由何异门,此依他起成依他起?依他熏习种子起故。由何异门、即此自性成遍计所执?由是遍计所缘相故,又是遍计所遍计故。由何异门,即此自性成圆成实?如所遍计,毕竟不如是有故。
[61] 「此」字,《金藏》有。
[62] 「虽」字,《金藏》作「虽」,余作「唯」。
[63] 「道」字,《金藏》、金陵本作「还」。
[64] 《摄论‧世亲释》卷一云︰
非唯诸趣,由此而有;亦由此故,证得涅槃。要有杂染,方得涅槃故。
《摄论‧无性释》卷一云︰
生等杂染,毕竟止息,名为涅槃。若离阿赖耶识,不应证得。
[65] 谓三师义说。
[66] 即解所引第一颂中,总第二解。
[67] 「是」字,《金藏》、灵泰《抄》、《义演》有,余无。
[68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此言第一二句,俱是现行识。
[69] 灵泰《抄》云︰
即疏中有其二解︰一云︰其「有」字唯属别所有能依染、净法──由此有诸趣法,由此有涅槃净法。其有字即不属总所依之能有。其第二句,是总所依,是能有也。
[70] 灵泰《抄》云︰
此,第二解。其「由此有」者,此「有」字即通属能依所依。其第二句,即是能有,亦是所有。下之二句,染、净法既是能依,亦是所有。下二句即别能依之总所依,上﹝二句﹞是别所有之总能有。若第二句,即总所依之别能依,亦是总能有之别所有。
[71] 本论卷八云︰
何缘所生,立生老死;所引,别立五支?因位难知差别相故,依当生果,别生五支。谓续生时,因识相显;次根未满,名色相增;次根满时,六处明盛;依斯发触;因触起受。尔时,乃名受果究竟。依此果位,立因为五。果位易了差别相故,总立二支以显三苦。然所生果,若在未来,为生厌故,说生老死。若至现在,为令了知分位相生,说识生五。
[72] 智周《演秘》云︰
此异熟法酬因,是苦,非熏、非集。若依有宗,苦、集是一物,因、果故说二。
[73] 本论卷二云︰
闻熏习中有漏性者,是修所断,感胜异熟,为出世法胜增上缘。无漏性者,非所断摄,与出世法正为因缘。此正因缘微隐难了,有寄粗显胜增上缘,方便说为出世心种。
[74] 《对法》卷四云:
有漏法言,亦摄随顺决择分善,粗重所随故。
[75] 「科」字,《金藏》作「解」。
[76] 疏文全同论文。
[77] 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三 十七、引大乘教证有第八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