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不生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十三】
无漏种无,谁能害障,汝今乃说依障立姓?
【论文】
二.二七七 既彼圣道必无生义,说当可生,亦定非理。
【疏翼】
第三申二难中,第二次难圣道不生。
【述记‧卷十三】
圣道无种,必无生义。约当可生,说地狱等成种非现,「亦定非理」。无因,果不生故;无治,障不断故。若言有漏心等为因,或说心性本净为因,并如前破。此则以理返征,及会众经论意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破唯立新熏中,第四释相违讫。
【论文】
二.二七八 然诸圣教,处处说有本有种子,皆违彼义。故唯始起,理、教相违。
【疏翼】
第二破唯立新熏或唯始起中,第五总结。
【述记‧卷十三】
自下、结此总说违理;自下、第五曲文总结。
处处说有本有种子,皆违新熏所立义故,故唯始起,理、教相违[106]。诸经论中,无定文言一切种子皆法尔有、无有熏生,无定处言一切种子唯是新熏、无法尔种;故二皆取,善顺契经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破唯立新熏讫,亦即第三师有二类说中,第三破斥讫。
【论文】
二.二七九 由此应知:诸法种子,各有本有、始起二类。
【疏翼】
第三护法有二类种子说中,第四总结。
【述记‧卷十三】
大文第四、总结之也。
诸法种子有漏、无漏各[107]有二类︰本有、新熏,理无失故,不违经故。入见道已,别熏成种,无漏行故。地前但令旧种增长,有漏现行势力弱故,不别能令无漏种起,此中但言由闻熏习,令本有种渐增盛故。诸法师[108]等,皆言解脱分等有新种生[109],护月但令种子增长,故有别者,理亦不然,此文为正。以前及后[110]、《瑜伽》第五[111]、《摄论》二本第二[112]勘读,其理方明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广释自相因相果相三相──第一以自体等十门分别种子中,第七本有新熏分别门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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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「不」字,《续藏》、金陵本误作「下」。
[2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如前所引证闻熏习等教。今不指者,以彼教中兼本有故,下自会云︰「开正法时,亦熏本有﹝无漏种子﹞令渐﹝《蕴》作「渐令」﹞增盛﹝《蕴》引作「长」﹞,乃至「方便说为出世心种」,故不指也。
《蕴》为《秘蕴》。
[3] 「引经成理」下分五科:第一、总标彰难,第二、引教成前理,第
三、释颂显前微,第四、结上无因难,第五、重破外伏救。
[4] 此所引偈颂为《摄论》卷一。两释卷二所引自《阿毗达磨经》者。
[5] 《瑜伽》卷五十一云︰
为种子者,谓所有善、不善、无记转识转时,一切皆用阿赖耶识为种子故。为所依者,谓由阿赖耶识执受色根、五种识身依之而转,非无执受。又由有阿赖耶识故,得有末那,由此末那为依止故,意识得转;譬如依止眼等五根,五识身转,非无五根;意识亦尔,非无意根。
[6] 「后」字,《金藏》误作「彼」。
[7] 《瑜伽》卷五十一云︰
谓如依止阿赖耶识,善、不善、无记转识转时,如是如是于一依止同生同灭,熏习阿赖耶识。由此因缘,后后转识善、不善、无记性转更增长,转更炽盛,转更明了而转。
[8] 《瑜伽》卷五十一云︰
谓彼熏习种类,能引摄当来异熟无记阿赖耶识。
灵泰《抄》云︰
即前七识能熏成第八识见、相分种。种中摄得第八识现行,此种能生后法第八自体、见分、相分,前七识与第八识种子而作因缘。又所熏得种子,生前七识,种子亦与前七识而作因缘也。若前五识及与五识同时意识缘五尘境,即熏成第八识相分种。种子生时,即能生前六识相分,及能生本识相分。若第六﹝「六」应作「七」﹞识缘第八识见分、自证分﹝第七只缘第八见分。第六则皆不缘,以不明了故,除后得正智不能缘故﹞时,即能熏成第八识见﹝分﹞、自证分种子。此种子生时,即能生第六﹝应作「七」﹞识见分等,亦能生本识见分等。若约熏名言种子,即三性心中,皆熏成种子,皆得名名言种子。若见分心中,所熏得种子,此种子能有势力为善恶业,能感异熟果等。其无记名言种子不能自﹝现行﹞熏﹝成﹞,要藉他善恶心相分中熏成种子。此所熏得无记名言种子,必须随见生现行。若善恶心所熏得种子,即前念熏得种子,后念即能生现行。
灵泰时有创见,但不成熟。
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谓于当来异熟阿赖耶识,由今转识善恶业中熏习种子者为增上缘,方得生也。
又明长养自三性种子云︰
谓于后念现行第八识,皆由前念转识能熏彼种子,即能熏现行与彼所熏种子为因缘也。
[9] 谓《摄论‧世亲释》卷二云︰
阿赖耶识与一切法于一切时互为因果,展转相生。若于此时阿赖耶识为诸法因,即于尔时诸法为果;若于此时阿赖耶识为诸法果,即于尔时诸法为因。
[10] 「师地」二字,《金藏》无。
[11] 已如上引。
[12] 「意」字,《金藏》作「意」,余作「言」。
[13] 《摄论》卷一云︰
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因,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因,唯就如是安立因缘,所余因缘不可得故。
[14] 《摄论》卷一云︰
譬如明灯,焰炷生烧,同时更互;又如芦束,互相依持同时不倒。
《摄论‧世亲释》卷二云︰
谓一剎那灯炷为依,发生灯焰,是则灯炷为焰生因。即此剎那焰复能烧所依灯炷,是则灯焰为炷烧因,余喻亦尔。如是显示有俱有因﹝即增上缘﹞,由因现在住,即见果生故。
[15] 「三法」:炷、焰、烧。如芦相依,为俱有因,有二法:芦、束。
[16] 「所」字下,《金藏》衍「缘」字。
[17] 「彼」字,《金藏》作「彼」,余作「后」。
[18] 「种子得为因缘」六字,《金藏》有,余无。
[19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此中现、种,摄因缘体尽,皆不离现、种故。此中三法、二法,俱说现种相生,不说种子生于种子,故果不尽。
因缘体与果相对。
[20] 此句应云:若望果体别,亦有种子因生于种子果,岂非因缘?由是,
此中但约因体说。又说不尽,不说无漏故。
[21] 「二相」,谓种子与现行。
[22] 「救」字,《金藏》、金陵本作「难」。
[23] 「次」字,《金藏》作「下」。
[24] 即唯本有种。
[25] 现行熏成名言果。
[26] 「各」字,《金藏》作「名」。
[27] 「果」字,《金藏》有,余无。
[28] 灵泰《抄》云︰
此第一解云︰汝若言业现行,从一个业种子生,其异熟果现,从﹝另﹞一个种子生;而异熟果现行,不能自熏种子,即由现行善恶业起时,即能熏自本有业种子令其增长。即善、恶业现行起,本有业种为其因缘。又由善、恶业现行起时,亦能傍熏异熟无记名言本有种子令其增长,令有势增生现行。
令难曰︰善、恶业现行熏本有业种子令增长,即说善、恶业现行望本有业种子,为其因缘;其善、恶业现行亦能熏异熟果名言种子令其增长,其善、恶业现行望名言种子,应是因缘!犹如现行业望业种子故。
[29] 灵泰《抄》云︰
此第二难,二难即是三藏法师解也。又汝若言由善、恶业现行起时,即能熏自本有业种子,令其增长,为因缘也。此本有业种子得增长已,其业种又能傍熏资异熟果名言种子令其增长,其业种又能傍熏本有业种子增长。善恶业现行望本有业种,显是因缘,业种子能熏资异熟名言种增长,其业种子应是因缘也。
[30] 谓名言果种。
[31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此难新熏师云︰我许但熏增长名为因缘,即令业增果种子应名因缘;设汝新熏名为因缘,业种果种俱是新熏,岂许现业望于果种名为因缘?下答意可知。
[32] 《枢要》卷中云︰
若现行业望自业种令增,名为因缘,即业种亦令果种增故,应名因缘!此义可然,然非正义﹝即非本意,若以种增种一难为三藏所设,乃是傍义,附置于此。前二解为本,与灵泰说异﹞。初熏习位,已令果种增,非以后故﹝道邑《义蕴》解云「若第二难令业种增名言果种,亦为不可。现强、种劣,现既已增,何须种增?不可种增,现不增故,由此故知第二解正」﹞,非业种令果种增。但应如疏﹝二﹞解此中护法现行望本有种,无因缘义,但增长故。如何可说种子、现行互为因缘?护法既存新旧,望新熏﹝种子﹞者,正是因缘;望本有种,为增上缘,不办体故。
[33] 「一切」二字,《金藏》有,余无。
[34] 智周《演秘》云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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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十五、合本有新熏说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