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论文】
二.二八○ 然种子义,略有六种:
【疏翼】
第二广解自相、因相、果相中,第二广释有十门,此为第八门具义多少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十义广种子中,自下第八、具义多少。
种有六义,遮余非种。于中有三︰初、总标六义,次、随六别释,后、总结简余非实种子。此即初也。
《瑜伽》第五说,有七种相[1],今此言「六」,故云「略」也。
法有五聚,第一遮无为[2]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[3],即简别尽[4]。然简自处,更立余门。第二「遮」等,自处分别,更不叙之[5]。不遮色者,色法外种,亦具此六义故,假名种子。
若尔,如何与果俱有?复如何言「常恒随」?
无性《摄论》不简「差别」,唯言内种有。世亲即通[6],然彼一一,皆自释言:内法如此,外法如此[7];至「果俱有」,唯言内种,即不论外[8]。勘彼一一,次第明之。
今释︰外种亦有果俱,如莲华根生莲华等,非因灭位,其果方生,根茎同时,世极成故[9]。此解稍好,可细寻之。
【论文】
二.二八一 一、剎那灭:谓体才生,无间必灭,有胜功力,方成种子。
【疏翼】
第八门具义多少中,第二随六别释。于中分六︰一、剎那灭,二、果俱有,三、恒随转,四、性决定,五、待众缘,六、引自果。初中又二︰一、简自,二、遮他。此即初中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显种子义。
谓:有为法有生灭故,于转变位,能取、与果,有胜功能,方成种子。
【论文】
二.二八二 此遮常法,常无转变,不可说有能生用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一明剎那灭义中,第二遮他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此、简略[10]也。无为不然,无转变故,无取、无与,非能生也。亦显大众等[11]四部[12]、化地部十二缘起[13],非是无为──无取、无与、无转变故;即遮正量部[14]长时四相──非剎那故[15]。
若谓后时有胜功能,初位无者,初亦应有,体一故,如[16]后时;后应无,体一故,如前位。故体才生,无间即灭,名为「种子」。「有胜功力」,才生即有,非要后时。
又遮外道自性、神我等常法为因,无转变故。《瑜伽》第五云:唯无常法为因,非常法也。旧人云:真如是诸法种子者,非也。
【论文】
二.二八三 二、果俱有:谓与所生现行果法,俱、现、和合,方成种子。
【疏翼】
第二随六别释中,第二释果俱有。文亦分三︰一、简自,二、遮他,三、释妨难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若尔,前种应与后念现行为种!或虽同念,他身相望,应为种子!谓此种子要望所生现行果法俱时、现有。
「现」者,显现、现在、现有三义,名「现」。由此,无姓人第七识不名有种子,果不显现故。即「显现」言,简彼第七[17];现在,简前后;现有,简假法,体是实有,成种子故。显现,唯在果;现有,唯在因[18];现在,通因果;「和合」,简相离;即简前法为后法种。
有说︰种生现行之时,必前后念,非此剎那。如何解此?彼师[19]意说如上座部心有二时[20]。即因在生,果在灭故[21]。同在现在,亦不相违。此即胜军假明上座,非实用之。第三卷中,自当广述。
若尔,种望种,亦应然,何为料简?
《瑜伽》[22]云:法与自性为因,非即此剎那,此必异时,非果俱有。若因在灭,果在生相,仍名俱有,即有二趣并生之妨[23]。由此故知,种生现时,定必同世,种生于种,世必不同。虽必同世,若与现行和合之位,方成种子。简与他身现行为因,不和合故。
【论文】
二.二八四 此遮前后,及定相离。
【疏翼】
第二释果俱有中,第二遮他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此、遮经部等因果异时[24],上座部等亦尔。
种望现行,定俱一身,不相离故,得为因也。外道说大自在天生一切有情,有情因缘者,皆不成也。
【论文】
二.二八五 现、种异类,互不相违,一身俱时,有能生用。非如种子,自类相生,前后相违,必不俱有。
【疏翼】
第二释果俱有中,第三释妨难。文分三︰一、简种相望,二、并简过未,三、种名简前后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问︰何故种望种因果,即言异时生;望现为因果,乃许同时起?
现行与种各异类故,互不相违。于一身俱时、现在,有能生用故。且如色法现行有碍,种子无碍,心缘虑等,准此应知。因果体性不相似故,名为「异类」,「不相违」故,得同时有。种子望种,体性相似,名为「同类」。以相违故,不得俱时,一身和合。即第五卷《瑜伽论》云「与他性为因」,即种望现;「亦与后念自性为因,非即此剎那」,此即是种前后相生。
种相生时,何故不许有同时义?难曰︰见分[25]缘于见,自体同时缘;种子生于种,自体同时有!
解云︰种望于种为因果,若许同时,非因缘。见分望见虽同时,因果[26]即非因缘摄。
若尔,种望现起,类亦应然!
故应更解︰种望于种,许同时生,体便无穷!自类许有同时生故,即一剎那有多种生,都无因缘不许后种更生果故[27]。现行望种,名为「异类」,虽亦熏种,后种未生果,故非无穷。于一剎那无二现行自体并故,所生[28]之种,由此不可更生现行[29]。
问︰若尔,如何本有,同念得生新熏?
体相违故[30],此不同时。如世第一法无漏缘增,本有种子[31]牵生后念任运自类法尔之种,复能为因生于后念一新熏种。本、新二种,缘力既齐,同生一现,故无同念种生种失[32]。
此亦难解。若本有种更生种子,便一念中,有四法也,谓一、本有,二、本有所生,三、新现行所熏,四、是现行。如何可说三法展转?
今释︰不然。即本有种及现行为因缘,生一新熏种,故但三法。又解︰本有种望新熏种非其因缘,现行能熏为因缘故;即是本有唯望现行,现行唯望新熏,为因缘故。由此,别脱戒体不增,而用增[33],与道、定戒相似。
定、道二戒既是现思,故唯念念是用增,非体。前解[34]即当别脱戒体、用俱增义。
【论文】
二‧二八六 虽因与果,有俱不俱,而现在时,可有因用,未生已灭,无自体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释妨难中,第二并简过未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此中,虽显与果俱有,望现行说,可现在时,说为因义;种望于种,既许异时,若入过去,何者因义?
其因与果俱有者,谓生现;不俱者,生自类。虽俱、不俱,而要现在,可有因用,以有体故。若入过去,即无因用,体已灭故。未来亦尔,因用未生,体无有故。
【论文】
二‧二八七 依生现果立种子名,不依引生自类名种,故但应说与果俱有。
【疏翼】
第三释妨难中,第三种名简前后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问︰为因既通种与有种,何故此言「与果俱有」?
依生现行果之种子,名为「俱有」;不依引生自类,名种;
何故尔耶?
能熏生故,望异类故,果现起故,相易知故。种望于种,非能熏生,非异类故,非现起故,非易知也。
胜军如何释「非即此剎那」?
以彼许执因果同世故[35]。
云何复释「无种已生」文[36]?
如彼抄会[37]。如《瑜伽论》第五十六别抄有文[38],及下第四[39],可披解也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随六别释中,第二释果俱有讫。
【论文】
二‧二八八 三、恒随转:谓要长时一类相续,至究竟位,方成种子。
【疏翼】
第二随六别释中,第三释恒随转。于中分三︰一、简自,二、遮他,三、正显种子自类生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现行能熏转识等,应名种子!谓要「长时」,其性「一类」,「相续」无断,至得对治道,名「至究竟位」,各各究竟故。
【论文】
二‧二八九 此遮转识,转易间断,与种子法不相应故。
【疏翼】
第三释恒随转中,第二遮他。
【述记‧卷十四】
遮七转识及色等法,不得为种子。此但言心,实亦遮色。
经部六识等,能持种子[40],亦此中破,以三受转变,缘境易脱故。
【论文】
二‧二九○ 此显种子,自类相生。
【疏翼】
第三释恒随转中,第三正显种子自类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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