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 立量云︰汝有性应别有有性有[144]。许非无故。如实、德等。此中因有定。同异亦许体非无,不许有「有」故。彼非极成,故无不定。
又总取所难之中[145],此中[146]简过[147],如前应知。以下所有比量简过,皆准可知,更不繁指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八六 若离有法,有别自性,应离无法,有别无性!
【疏翼】
第一破大有中,第四将无例有难。文分为二︰一、难应别有无性,二、总结非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五】
次、更逐[148]令无法之上,别有无性。
将无例有难[149]︰无性体非有,无上不立无,有体体非无,何须别立有[150]?彼若言有法虽非无,不自有[151]故,须有「有」;亦应无法不自无,无法之外别立无!此责恒齐,何方[152]遣[153]难?
量云︰汝第十句无法之外,应别立性。因云︰除大有、同、异、和合等六句之外,有无二法互相违故。如实、德、业。因中不言除大有等者,即有不定过。为如实、德等与无互违故,无法之外,更别立性?为如大有等,无法互违故,无法之外,不别立性?故今简言,除「有」等六[154]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八七 彼既不然,此云何尔?故彼有性,唯妄计度。
【疏翼】
第四将无例有难中,第二总结非。
【述记‧卷五末】
总结非之。
彼无法[155]既不别立性然者,「有」性应不尔!「故彼有性,唯妄计度」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四别破有等三中,第一破大有讫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八八 又彼所执实、德、业性异实、德、业,理定不然。勿此亦非实、德、业性异实等,故如德、业等?
【疏翼】
第四别破大有等三中,第二破同异句。文分为五,如如理《义演》云︰
难同异性,申其五难︰第一、异法非性难,第二、异性非法难,第三、法性互征难,第四、以性例实难,第五、以非实例实等难。
【述记‧卷六】
自下[156]、子段第二、难同异性。彼执同异是诸实德等体性,非即实等[157]。此是多法,故今破之。
异法非性难[158]︰实、德、业之性,即是同异性,离实、德、业,理定不然。「勿」者,莫也。莫此同异性[159],亦非同异性[160]?
总立量云︰汝所执实、德、业性应非实、德、业性。异实德业故。如和合等。
此中无有自言相违。以宗中言「汝执」简故。非我许有实等之性,而今言非实等性。今欲违此,故无此过。
然今宗中实、德、业三,其举喻中,复以德业等而为喻者,此中应别简云︰汝之实性应非实性。异实句故。如德、业。汝德性应非德性,异德故。如实、业。业亦应然,准可知也。更互为喻[161],然此有别,而无总量。二合有三,三合有一,为量可知[162]。
此中所言实、德、业者,即是同异性故别也[163]。文[164]言「如德、业」,但举实句之喻。「等」取德喻,谓实业。「等」取业喻,谓实德[165]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八九 又应实等,非实等摄,异实等性故,如德、业、实等。
【疏翼】
第二破同异句中,第二异性非法难。
【述记‧卷六】
次、又令实非实、德非德、业非业,异性非实难[166]。便破实等,非正所明。
量云︰实应非实,异实性故。如德、业。德、业更互相望为量,如实可知。文[167]言「如德业实等」者,举实喻,谓德、业。于德喻中,但举于实,等取业句;及等业喻,谓实、德也。文中宗等,言皆简略。但言实等,应非实等,异实等性故。二三等合,准前可解[168]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九○ 地等诸性,对地等体,更相征诘,准此应知。
【疏翼】
第二破同异句中,第三法性互征难。
【述记‧卷六】
法性互征难[169]。
汝言地性应非地性。异地故。如火等。火等一一相望,亦尔。实中九种,各各相望,有九比量,德有二十四,业有五种,合三十八,返覆有七十六。若[170]二二合、三三合者,乃有无量。
第二准量云︰地应非地[171]。异地等性故。如火等[172]。
然岂不有违自宗失?何乃言地,非地等耶?
今者不然,此则应言:汝所执[173]地应非实地,言简别之。我宗之地,非实地故,是假立故,又非实句之中地故。彼计火等,亦非实句地,无不定过。前量应简别,文言略故也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九一 如实性等,无别实等性,实等亦应无别实性等。
【疏翼】
第二破同异句中,第三以性例实难。
【述记‧卷六】
以性例实难[174]︰难令实等无同异性。
量云︰实等之外应无同异性。非唯一故。如同异性。「如实性等无别实等性,实等亦应无别实性等」。「等」德等性。遮令[175]同异有同异性,其实等性应更有实等性。非一法故。如实等法。
「实性」者[176],同异性也。然实等各异,义相似,实等之外别立实等性,实等之性相似亦非一[177],应更别立实等性。「相似」之言,简不相似。此即以性同实等例[178]。若总,若别,皆有比量。此中但有总,而无别,别数如前[179]。然文唯有以性同实例,无以实同性例[180]。若破六句,义即无违。若破十句,有不定失!异、有能等,非一相似,无别性故[181]。今者亦以为所立中[182],应令别有性例同于实等,亦无过也。又非极成法,无不定失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九二 若离实等,有实等性,应离非实等,有非实等性。
【疏翼】
第二破同异句中,第五以非实例实等难。文分为二︰一、正难非实亦有非实性,二、总结非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六】
自下、又以非实例实等难。
谓离实等外别有实等性,应离非实等外,立有非实等性。且如除实、德、业以外,并名非实[183]、非德[184]、非业,即余六句及无法是。有体法者,唯六句是。今言七句[185],应别有非实性。异实性故。如德、业。德、业相望,亦尔。又虽知德等皆名非实,其性即是非实性摄,然合八句皆非实性,及与无法,无别有一大非实性。总该[186]九法,故为量也。
量云︰除实,余九应别有一总性。实非实中随一摄故。如实句。
此量虽成,然可直例,不令立实性,何须令立非实性也?便违自宗!若不尔者,即一德上,他说亦有非实性故,犯相符过[187]。非德等性,例亦应然,故论言「等」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九三 彼既不尔,此云何然?故同异性,唯假施设!
【疏翼】
第五以非实例实等难中,第二总结非。
【述记‧卷六】
总结非也。
彼非实,既不尔,更无非实性,实等云何?然更有实等性,故同异性,唯假施设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四别破大有等三中,第二破同异句终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九四 又彼所执和合句义,定非实有,非有实等诸法摄故,如毕竟无。
【疏翼】
第三别破有五文科,第四别破大有等三中,第三破和合句义。文分为三︰一、非有非实摄,二、乘彼非现量得,三、以实等例和合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六】
自下子段第三、破和合句义。
我佛法中,法不相违[188],假立和合。然彼所执别有一法是实、是常,能和合法能和合[189]实等,不相[190]离,相属。相离、不相属,即不和合,故今[191]破之。
量云︰如彼所执和合句义,定非实有。许非是有性,及非实等八句诸法摄故。如毕竟无。即兔角等。体是一法,举「非有」为因;体是多法,举「非实」为首。故因中言「非有、实等」。又性[192]、体[193],别故。此中宗、因,皆有所简,如前可知[194]。
【论文】
一‧一九五 彼许实等,现量所得,以理推征,尚非实有;况彼自许和合,非现量得,而可实有?
【疏翼】
第三破和合句义中,第二乘彼非现量得。
【述记‧卷六】
又[195]彼本计[196]六句义者,前之五句,现量所得,十句义中,实、德、业、有[197]、俱分,现量所得[198]。其此和合,非现量得,故今破之。
彼计实等,现量所得,分明证故;如前征诘,尚非实有,牒前所非;况彼自许和合句义,非现量得,不分明证,可是实有?
【论文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十、破胜论师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