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间「我种种相」。谓我亦名有情、意生[221]、摩纳缚迦[222]、养育者[223]、数取趣、命者、生者。此中但举三种,「等」后所说[224]意生等五[225],合有八[226]种。若依《大般若》[227]说,合有十三[228]︰士夫、作者、受者、知者、见者等。若依世亲《金刚般若论》[229],但有四种[230]约三世总别故。
此即第一,世间说有我种种相。
言「有情」者,谓诸贤圣如实了知唯有此法[231],更无余故[232]。显有法性,更无余物。「情」是性义[233]。「或复于彼有爱着故」。「爱」是情义。能生爱故,名为有情[234]。乃至[235]言「生者」者,谓具出现、起等诸法。故名生者[236]。此依《瑜伽》[237]释。
若依世间释,「情」谓情识,我有情识,名为「有情」。色、心相续,名之为「命」,「者」是主义,我有此命,故名「命者」。准论[238]释者,「命」谓第八现行,「者」谓假者,总「者」有别「命」,名为「命者」。
今取世间解,或有情即是第八现行。寿体,即是第八种子,有寿和合,故名「命者」。或命,通是六识名「命」。有此「命者」,名为「命者」。今取世间,不取正义。萨婆多[239]等所说各异,宜应叙之[240]。愚者不了,谓实有情,及实命者。释此名等,如《瑜伽论》八十三卷,及《枢要》说。
【论文】
一‧二三 预流、一来等。
【疏翼】
别列我中,次别列圣教我种种相。
【述记‧卷二】
圣教我种种相:预流、一来、不还、无学[241]、二十七贤[242]、十三住圣[243]、三乘、十地,皆圣教中我种种相。此举二果,等余贤圣。前预流向,亦此所摄。不别简别向及果故。
「预」者,言入;「流」谓流类;入圣之类,故名「预流」。旧云「流」[244]谓生死[245]。此逆生死,说名「逆流」,义乃非也。一于人天往来便得极[246]果,名为「一来」。决定已断见所断惑,或修至五品,立预流果。决定已断三界见惑,修道六品,或七、八品,立一来果。二向不定。如《瑜伽》第二十六、《对法》十三、《显扬》第三等,广说其相[247]。
此即圣教我种种相。世间、圣教,俱有我相。此二虽殊,而皆是我种种相也[248]。
【疏翼】
以上第二别列我法种种相中,第一别列我种种相讫。
【论文】
一‧二四 法种种相,谓实、德、业等。
【疏翼】
第二别列我法种种相中,第二别列法种种相。于中分二︰初、世间,次、圣教。此即初文。
【述记‧卷二】
此即世间法种种相。如有外道吠世史迦[249]立六句义︰一、实,二、德,三、业,四、有,五、同异,六、和合。或立十句,如下当知[250]。
实者,诸法体实,德业所依,名之为实。德业不依有性等故。德者,道德。业是作用,动作义也。
复[251]有数论[252]者,立二十五谛。「我」是前门[253],法中但有二十四谛[254]。此举吠世前三句义等,余三句及诸师法[255],至下当知。
【论文】
一‧二五 蕴、处、界等。
【疏翼】
第二别列法种种相中,第二圣教法种种相。
【述记‧卷二】
即诸圣教法种种相。崇聚、生、因,是蕴、处、界义。「等」者,等取缘起、根、谛、并处非处。余三善巧[256],或四善巧[257],及别别法。若依《中边》[258]、《菩萨藏经》第十七卷[259],有十善巧。颂曰︰蕴、界、处[260]、缘起,处非处、根、世,谛、乘、有无为,是名十善巧。皆圣教中,法种种相。此蕴等相,如《对法》第一疏解[261]。
此上显示,世间、圣教皆说我、法有种种相。若依他起[262]、遍计所执[263],虽有、非有二性相别,今于此中,总名我、法,以假说故。
【疏翼】
以上释第二句颂前四字「有种种相」讫。
【论文】
一‧二六 「转」,谓随缘施设有异。
【疏翼】
今释第五「转」字。
【述记‧卷二】
释第二句我、法二种诸相「转」言。
言「随缘」者,随诸世间种种分别横计等缘;随诸圣教施设安立证得等缘;即施设为世间、圣教我法别相。「异」者,别也。言「施设」者,安立异名,即假说义。此意显示随诸世间横计种种我法等缘,施设我法;随诸圣教证得种种无为等缘,即施设为圣教我法。「转」者,起义,随彼彼缘起,彼种种我、法相故。
问︰世说我法,率己妄计,圣说我法,有何益用?答︰由四缘故。一、言说易故,二、顺世间故,三者、能除无我怖故,四、有自他染净、信解、事业等故[264]。如《瑜伽》第六、《显扬》第十说[265]。
此上即解颂上二句。将第三句「寄问征起」[266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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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余本有「中」字,《金藏》无。
[2] 《金藏》有「言三意者」四字,余本无。
[3] 同安慧一系,谓德慧、净月。
[4] 同火辨一系,谓亲胜、难陀。
[5] 同护法一系,谓胜友、胜子、智月。
[6] 即利益有情,令法久住二意。
[7] 「上」字,《演秘》、《义蕴》作四解,一解疑为「者」字之误。
[8] 第七于格中简为依之义。
[9] 「无别体也」,即无别体为空也。
[10] 「舜若」,梵文为「wunya」。
[11] 「舜若多」,梵文为「wunyata」。
[12] 《金藏》作「理」,余本作「性」,。
[13] 《金藏》作「得」,余作「悟」。
[14] 「沉」字,金陵本作「没」,余作「沉」。
[15] 见《成唯识论》第九卷说十重障。
[16] 《佛地经论》云:
烦恼障者,谓执实我萨迦耶见以为上首,百二十八根本烦恼﹝十烦恼欲界迷四谛见道所断有四十;上二界除瞋,各有三十六;道所断欲界除邪见、见取、戒禁取,及疑四烦恼,有六;上二界因亦除瞋,各有五,共十六数。与见道所断共一百二十八数﹞,及随烦恼。若所发业,若所得果,皆摄在中。皆以烦恼为根本故。所知障者,谓执遍计所执诸法萨迦耶见以为上首,所有无明法、爱、恚等诸心、心法,及所发业。并所得果,皆摄在中。皆以法执及无明等为根本故。
[17] 《大乘法苑义林章》卷十四〈二执章〉以十义门分别二执中:第一
「出体门」云︰
若唯言生法我见,唯以别境中慧、根本烦恼中萨迦耶见以为体性。
第三「三性分别门」引本论第六云︰
若欲界分别起者,唯不善摄,发恶行故;若是俱生发恶业者,亦不善摄,损自他故﹝瞋唯不善即损自他,上二界无﹞。余﹝有覆﹞无记摄,细不障善,非极损恼自他处故。当知俱生身边二见唯﹝有覆﹞无记摄,不发恶行。虽数现行,不障善故。
即三界俱生,唯有覆无记。上界分别我见亦尔。欲界分别,唯不善
性,损自他故。
[18] 智周《演秘》云︰
举初障理,难后重障不得兼余。
[19] 灵泰《抄》牒文、《金藏》作「性」,余本误作「断」。
[20] 智周《演秘》云︰
举后断重,贪等亦除,难前障理,不唯我、法。
[21] 「此」,指「由我、法执」等四句论文。
[22] 本论《述记》卷五十三除「我见若无烦恼随断」外,说余二解云︰
或虽所生之惑先除,我见未灭。究竟尽位,由我见断,余方断尽。此依九品,品虽别断,断八品等时不断我见,烦恼先断说。以我见无品数,全离欲方断故。又解︰既所生惑有多品数,能生之见,定然亦有九品。即随离九品欲,我见渐断故,根本断时,余亦随断。
道邑《义蕴》云︰
第四地中观法无我,永伏我见,更不现行;第五地断害伴;六地断羸劣;七、八、九地断微细随眠。此即断根本时枝叶犹在,故知但约见无学道,非余位也。
《枢要》卷上云︰
虽有漏心皆有法执,菩萨执生,有三时断,末障随本。第六识执,有三位断︰一、俱时,二、邻近引生,三、势力疏远。俱起者,四地执俱断;邻近引生者,名害伴;疏远势生者,名羸劣等。故障与执,断有前后。
《唯识别抄》卷四云︰
萨迦耶见既为根本能生诸惑﹝我见不包括我所,故说萨迦耶见﹞,何故见道我执断已,余惑犹在?见道我﹝执﹞见断时,余分别惑亦即随断;修﹝所断﹞我﹝见﹞未断,惑未已。然二道所断,本末不同。若见断者,由断我见,末惑随亡;若修断者,先末、后本,随于何时,九品之中先断前八迷事烦…
《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一 二、造论所为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