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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摄大乘论》笔录 第二章、所知依▪P6

  ..续本文上一页,二定别,无皆成过失;」

  

  这底下,用颂把前面的六种过失,再简要地说一遍。「此中颂曰」,这六种过失里,用颂来说一遍。「若不共无明」,这是第一个过失。「及与五同法」,五同法一个过失,这两种过失。若没有染污意,这不共无明和五同法就不能存在了。「训词」就是训释词,意以思量为义,这是训释词。「二定别」,这是第四个过失,就是无想定和灭尽定的差别。「无皆成过失」,若没有染污意,这前面四个都有过失。

  

  

  「无想生应无我执转成过;我执恒随逐一切种无有。」

  

  这底下说到第五个。「无想生」,无想定的人生到天上去,他在一期生命中,「应无我执」的活动,应该没有我执的生起。「转」,有生起的意思。若没有末那识染污意,无想天的众生应该没有「我执转」了,那也是成大过失。

  

  「我执恒随逐,一切种无有」,这是第六个过失。凡夫的我执是长时期随逐有情的。「一切种」,就是善心、恶心、无记心里,都有我执的随逐;如果没有末那识,这我执长时期地随逐,就不能成立了,有这个过失。

  

  

  「离染意无有,二三成相违;无此,一切处我执不应有。」

  

  这是第三个颂,就是把前面六种过失,分成三大类。「离染意无有,二三成相违」,这是一类。若是远离了染污意,就没有那「二」个的存在,就是不共无明和五同法喻。「三成相违」就是训释词、二定别、加上无想生,就是无想天,这三个就是也有矛盾,也说不过去了。

  

  「无此一切处我执不应有」若没有此末那,「我执恒随逐,一切种无有」,善心;恶心、无记心是「一切处」常有我执,若没有末那识,这件事也不能存在了,不能有。一个「二」,一个「三」,是五,加上「我执恒随逐」就是六个。这是分成三类,一个「二」,一个「三」,加上「我执不应有」,一共分三类。

  

  

  「真义心当生,常能为障碍,俱行一切分,谓不共无明。」

  

  这解释不共无明的含意,什么叫做不共无明呢?这是第四个颂。「真义」就是真理,就是法性理。「心」就是觉悟真义的无分别智,这个无分别智是应该生起的,他来觉悟这个法性理的。「常能为障碍」,但是有一个东西,他常能够障碍你无分别智的生起,使令你不生起,使令你一直地流转生死,受诸苦恼。

  

  「俱行一切分」,这个为障碍的这个东西,他在「一切分」里,他都在活动;善心他也在活动,不善心他也活动,无记心他也活动,一切分位都有他的活动,这个东西是什么?「谓不共无明」,这就叫做「不共无明」。

  

  

  3、辨染意是有覆性

  

  「此意染污故,有覆无记性,与四烦恼常共相应。」

  

  这底下又再解释,这染污意与四烦恼常俱这件事,这件事是说什么呢?是说一切法一共分成四类:一个是善,一个是恶,一个有覆无记,一个无覆无记,分这四类的差别。在这四类的差别里,这末那识的染污意属于那一种呢?「此意染污故,有覆无记性」,因为这个末那识,他有四烦恼的染污,所以他是属于四类里的第三类,叫「有覆无记性」这类的。

  

  「有覆」,「覆」就是障碍的意思,就是烦恼做障碍,叫做「有覆」。有烦恼应该说是恶,但是不能说他是恶,说他是无记,这底下解释。

  

  

  「如色无色二缠烦恼,是其有覆无记性摄,」

  

  这里说一个譬喻,举一个例子:像色界天,无色界天,这两个地方的众生,他们内心里面的「缠烦恼」,这「缠」就是系,系缚其心的烦恼。「是其有覆无记性摄」,这两个天上的人的烦恼,和我们欲界人的烦恼不一样;欲界人的烦恼就是恶,他们是有覆无记性摄。因为是烦恼,所以也是有障碍,而还是属于无记性的,什么原因呢?

  

  

  「色无色缠为奢摩他所摄藏故;」

  

  因为色界天的烦恼,无色界天的烦恼,被那两个天人的奢摩他的禅定的力量「所摄藏故」,所镇伏住了。虽然是烦恼,因为禅定力量太强了,那烦恼的性能就被折伏了,不明显了。不明显,所以你不能说他是恶,当然也不能说他是善,只好说「无记」了,但是还是有烦恼,所以叫做「有覆」。这色界天、无色界天上的烦恼是这样子。

  

  

  「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。」

  

  这个末那的染污意,他也是有烦恼的,一切时都是存在的这个烦恼。但是因为末那的意太微细了,所以使令随逐他的烦恼也特别地微细,那个烦恼的相貌不明显,所以不能说他是恶、不能说是善,只好说「无记」。但是还是有烦恼,所以叫做「有覆」,合起来就是「有覆无记性」。

  

  印顺老法师他举个例子,他说:譬如一个人,他善于驾御人;那个人是有特别的怪脾气,品性不好,但是那人能驾御住他,使令他不敢做恶。像三国志说到魏延,孔明在的时候,就能驾御他,可以用他,孔明不在就不行了,他就和杨仪不合,就出事情了,的确也有这个道理。

  

  这禅定的功夫太高了,色无色定的人,但不是佛教徒,他就能把他镇伏住,降伏住,他不发生作用,所以称之为「有覆无记性」。第七识末那识的烦恼也是这样子,「有覆无记性」。这是说到染污意的存在。

  

  

  三、释心

  

  「心体第三,若离阿赖耶识,无别可得。是故成就阿赖耶识以为心体,由此为种子,意及识转。」

  

  「心体第三」,本来前面说引「心意识三」,意思是阿赖耶识也名为「心」的,但一直还没有正面的解释,先去解释「意」。「意」是指末那识说的,「识」是指前六识说的,这两个都有他们的名,也有他们的体性。这样说,「心」也应该有他的体性的,所以也帮助了「心」是阿赖耶识的解释,也有帮助。

  

  「心体第三」,这「心意识」,论字的排列次第,应该说第一,第一是心,第二是意,第三是识;但是现在说「第三」,那就是从下面数,识是第一,意是第二,心是第三。

  

  「心体第三,若离阿赖耶识,无别可得」。这「意」和「识」都有他的体性,这「心」若离开了阿赖耶识,也没有别的心体可得的,也一定要指阿赖耶识说的可得。「是故成就阿赖耶识以为心体」,所以也就成立了阿赖耶识是心的体性。「心」是一个名字,他的体性就是阿赖耶识,这件事是成立了。

  

  「由此为种子,意及识转」,不但是「心」是有体性的,他对那个「意」和「识」,还是有重要的关系的。由此「心」做种子,那「意」和「识」才能够生起。「心」是「种」,「意」和「识」是「现行」,那就是『一种七转』,心是种子,第七意和前六识,这是现行,是「由此为种子,意及识转」。

  

  我们读《成唯识论》,这个阿赖耶识也是现行,但这里是说阿赖耶识是种子,其他七个识才是现行,『一种七转』,里面有这差别。如果没有「心」的种子,这「意」和「识」也没有办法存在了,有这种事情。

  

  

  「何因缘故亦说名心?」

  

  前面是大概地说出,「心」是以阿赖耶识为体;这底下才正式解释,怎么叫做「心」呢?什么理由「亦说名心」?

  

  

  「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。」

  

  这「心」的解释就当「积集」讲,他能积集种种的事情。这「积集」,在文字上看,就是「心」有这种能力,有这样功能,他能够「积集」,他积集什么呢?看这上,很明白地就是种子,他能积集一切法的种子,怎么样能积集种子呢?由种种法的熏习,他就能积集种子了。

  

  「种种法」,或者善法,或者恶法,或者是无记法。前六识或者做恶事,或者是做善事,乃至第七识的种种分别我执,就这样去熏习第八识,熏习这个「心」。熏习时,一熏习他,这个心就积集了各式各样的功能,就叫做「种子」。

  

  「种子」是个譬喻,世间上的植物都有种子,有种子种到地上去,他就会生芽,生出根茎梗枝叶,就会开花结果。用这个义来譬喻我们心里的活动,这前七转识的活动,被阿赖耶识的「心」来积集了,就积集了很多的功德,由此功德能变现一切法,就是这样譬喻的意思。

  

  由种种法的熏习,就有一切法的种子的存在,这些种子就是心所积集的,也就是阿赖耶识所积集的。这样说,阿赖耶识是所熏,前七转识是能熏。阿赖耶识,「心」是能积集;一切法的种子是所积集,因为有积集的能力,所以名之为「心」。

  

  若从这样的解释来说,阿赖耶识这个「心」和「种子」就是有这样的分别,不能说他就是种子,「种子」是所积集的,他是能积集的,就是有能所之别了。

  

  又翻个「家识」,就是种子的住处;就是阿赖耶识,叫做「家」。所以「何因缘故亦说名心?」,「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集故」。

  

  这熏习这个字,在佛法里倒是非常重要的,后面也有解释,什么叫做「熏习」?就是,此法与彼法俱生俱灭,此法与彼法在一起俱生俱灭,此法有能生彼法的功能,叫做「熏习」。就是大家在一起,互相有影响,那就叫做「熏习」。或者说,一个箱子里,你放上香了,这香气熏习这个箱子,把香拿走了,里面还有香气。就是前七转识和阿赖耶识在一起,前七转识在活动的时候,阿赖耶识受他影响了,而阿赖耶识因此而存在,因此而名为「阿赖耶识」,这样意思。

  

  

  「复次,何故声闻乘中不说此心名阿赖耶识,名阿陀那识?」

  

  这「心意识」这名词,大乘佛法里有,小乘佛法里也是有的,都有这种名词。但大乘佛法,像唯识的经论里,说「心」是积集一切种子的;「积集」名心,「一切种子识」名之为心。但小乘佛法不这样讲,为什么小乘佛法不那么讲呢?要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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