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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佛学史分期略说讲记▪P57

  ..续本文上一页。所以说它要灭,不是随便可以灭的,要等待时间因缘,什么时间因缘?果生的时候,这个不失法,这一部分的业报没有了,果现了,以后再也不再——第二次感果没有了,那么其他没有感果的,还要等待,等待果现了才灭。

  那么这个原文到这里为止,我再念一遍,“体生即谢灭。无失法不灭。摄业果令不失。无失法非念念灭法。是待时灭法。其有暂住义。待果生时其体方谢。”这是《随相论》的一句话。

  那么这样子,我们说无失法就是能够把业的力量保持在那里,它不是念念灭的,是一期生灭的,就是说跟你一直到死,但死了之后怎么样?后边有讲的。死了之后,又有跟“我”的关系。为什么犊子部,就是正量部要立一个不可说的“补特伽罗我”呢?就是要解释这个业报的问题。如果“我”是没有的,哪个把业、不失法带起走,带到下一辈子去呢?所以说,不失法跟“补特伽罗我”有一定的关系,一方面说,有这个“补特伽罗我”,对业,这个不失法,把它——执持它,在生死流转的时候,不失法——本来一期生死,到你死的时候,是不是跟死一起起灭呢?但是,它把它(业)带起走,虽然死的心——死了之后,死心生起了,一期生死没有了,心是灭掉了,前面说的与心一道起灭,但是这里是不是没有寄托地方了呢?但是这个“我”把它带起走了,所以它不靠心了,靠“我”,这个“我”,把它带到下辈子去。所以说不失法,它不至于跟那个死的心一起灭——本来是跟心一道起灭的,因为“我”的执持,虽然心灭掉了,不失法可以不灭,有“我”把它执持到,带到下辈子去,这是一方面——“我”对不失法的作用。

  另一方面,不失法对“我”也有反作用。这个补特伽罗在流转生死的时候,生死去彼岸(此句待查),这里舍掉了,去那个地方投生,完全依靠哪个呢?依靠这个不失法的业的作用:该是富贵的,造的好业、善业,就带它到天上去;造了恶业的,那就到三恶道去了。这个不能由自己选择,这个补特伽罗没有选择的余地,完全受这个不失法的业所制约,它要你哪里去,你非去不可。所以说“我”固然是把不失法摄到,不令它失掉,而不失法反过来可以使“我”在投生六道的时候,哪里去——到哪里去,有它一定的去向,是决定的。所以这两个有这么的关系,互相有因果的关系。那么这个不失法无始以来,只要你投生开始,永远是跟着补特伽罗跑的,一直到什么时候为止?到证三果的时候,修道,一部分——假使三果证到了,欲界的那些业没有了,不跟它跑了,消灭了;到证了涅槃之后,整个的三界都跳出了,那么这个不失法也就不起作用了。所以说这个不失法跟“我”有特别的关系。

  那么这里我们也看出来了。为什么犊子部要立这个补特伽罗我?就是这个原因,你没有这个东西,它的业报就没有地方摆了,下一辈子投胎,这个业它就不起作用了,一起起灭——跟了死的心一起灭掉了,就没有了。正因为它有这个东西,它才可以摄持它(业)到下辈子去;而业又决定它下一辈子投生的地方,下一世受的果报,是乐报还是苦报,决定于这个不失法的业。

  所以有的人提的问题,一个,不失法是不是就是业?不是业,不失法就是业、力量寄存的地方。那么在《中观论》里边,就把这个问题,它也当然辩论,跟正量部辩论。在正量部辩论的时候,要把正量部的说法讲出来——它怎么说的,我们怎么辩——那么它里边,正量部的说法,有两句话。它说“不失法如券”——中观的论,第二卷,有这么一句话,“不失法如券”,银钱券是一个借据一样的东西——是券(金融券这个券),“不失法如券,业如负财物”,等于说借券、借票,不失法等于说借票,它本身不是业,业是负财物——借票里边你写了欠一万块钱,或者欠了一百万块钱,或者一亿块,这个“一亿元”是业,这个业就靠这张借据存在,你拿了这个纸就可以要到一亿元,这是它的凭据。那么所以说不失法跟业的关系也如此,不失法好象一张券一样——一张借据,业就是它负债的钱,它两边一定关系,但是不是一个东西。不失法跟业,它们的关系,中观的这句话就十分明白地表现出来了——不失法是券,业是负财物,欠的财物就是业,但是这个财物就写在借券上,你拿这个借据就可以收到那个财物,所以说不失法的作用是这样子的。

  另外,我们再说一说正量部里边,它认为心王、心所,它们是刹那灭,那么外面的色法、声音、光等等,像我们天上的闪电,这些都是刹那灭的;但是身表色、不相应行——身体,我们的色身、山河大地,等等,树木,一期灭,它又可以暂时住一段时间灭的,这是正量部的说法。所以说一切法,上座部——我们上次考试的时候,刹那灭——当然,解释刹那灭是什么东西,什么意思,讲一下,还要说的要求,就是说——哪一部主张刹那灭。这个有的人写了,有的人没有写,没有写当然分数要差一点。我就是说那个话了,有些大学生,懂是懂了,但是工夫没有下得仔细,把哪一部的没有去看,考的时候差一点劲了。而那些初中生却是拼命搞的,他什么都写上去了,哪一部都写上了(笑),那个比较圆满了。不失法,我们想想是哪一部?上座系的学说里边有——化地部有,一切有部也有,这个是刹那灭,他们讲刹那灭的。那么再是一期灭呢?就是犊子部、大众部那些,就说这个话——正量部就是犊子部来的。不失法的一些问题,我想大概这么解决了,假使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再问一下。

  

  不相应行

  不相应行,我想也没什么多讲的,它们这里编了很多,精神的、物质的、啥东西,很多。不相应行就是非心非物,这个,既不是心王,又不是心所法,又不是物质,它就是三个东西的分位差别,就是它们起作用的时候,心王、心所或者色法活动的时候,表现出来的一些现象的法,就是不相应行法。那直截了当地说,就是叫做一个——有为法。它这个有为法跟心是不相应的,就不是跟心那么——相应有五个条件:同样一个境,同时生起,同样一个根——五个条件,叫相应,五义相应。它这五个义都没有,叫不相应。五义相应,这个我们将来学《俱舍》、学唯识都要讲,现在不要记那么多了。就是相应呢,跟心,两个东西是同时缘一个境、同时生起来、同时互相……行相也一样,这个就叫相应,那么这个不相应行,跟心,两个东西不相干,当然叫不相应行,两个不相应。行就是有为法的另外一个名字,它在行蕴里边,因为它是行蕴——色蕴是物质方面的,受蕴是受心所的感觉,想蕴是想心所,当然不能摆进去,识蕴是心王,也摆不进去,那么当然是行蕴里边了,行蕴在五蕴里边最多,有几十个法,凡是心王、心所、色蕴包不进的,都一下并在行蕴里边。那么这个法也在行蕴里边,所以叫属于行蕴所摄。

  不相应行没有什么很难的解释,就是心王,心所、色法三个东西的分位差别,它们在活动的时候,互相的关系里边所产生的现象的这些法叫做不相应行。举个例子:在成唯识论里边,在法里边,有一个“势速”,就是速度,速度这个东西,你说是心法吧,不是心法,心所法嘛也不是心所法,物质嘛也不是物质,但是不离开心王、心所、物质。我们考试考问题,考得快,想得快;辩论的时候,你里边思想极快,马上就回答了,思想动得快——势速,跟心王心所有关系;行动,你跑步跑得很快,或者飞机飞得很快,跟物质有关系,但不是物质,这一种叫心不相应行。那很多,各式各样的,在百法里有二十四个,《俱舍》里有十四个,这个以后慢慢学好了,大概不相应行这么一个东西,知道就可以了。在正量部里边,我们补充这个不失法的问题,先讲了这一些。

  

  那么我们现在这里要重新强调一下,在正量部,跟唯识直接相反的,重点有几个:一个是说色法可以独立在心法之外,跟唯识完全是相反的,唯识,一切色法不离开心的,这是一点;另外,我们心王、心所缘境的时候,在唯识说是带相缘的,有相分的,就是我们讲的,先变一个相,然后缘的是那个相,不是直接缘那个外境。声音也一样。我们听到的声音,不是听到直接声音,是听到声音的声波,在我们耳朵里边,耳膜上起了一个振动,耳膜里边就有反应了。我们神经,耳膜上的反应,听到这个声音,不是直接听到外面的声音,所以说也是变相的。而正量部,它认为——不要,你看也好,听也好,直接就是外面那个东西——打个比喻,好象手拿东西,拿个茶杯,茶杯就在你手里,并不是变个茶杯在你手里,这里茶杯不在你手里,不是那回事,那么这一个跟唯识直接相反的。

  就是我们以前讲的,那烂陀寺的辩论,玄奘法师就是辩这个带相的问题。就是变不变相的问题,这是一个后来正量部跟唯识宗大辨论的课题,那么正量部的问题我们讲到这里。

  

  经部的学说(续)

  经部我们还是要补充一下,因为经部特别重要,《俱舍论》跟毗婆沙,它们两个不一致,主要是受经部的影响,那么经部对《俱舍论》有大的影响,而经部在大乘里边也有极……

  (15A开始)唯识很多学说是采取经部的,带相说、细心说都是经部原来有的思想,慢慢发展到唯识。这里所以说,经部,我们还要补充一点经部的一些问题,那么除了我们这里说的,经部,它是细心说我们已经说过。经部里边认为第六识有两个,一个就是我们一般所感到的识,一个就是很细的——细心。这个细心,它是这样——我再重复一遍,昨天讲过了。

  他们经部也有好几个派系,大概的主张,就是说我们的心,表面上的、浮在面上的是粗心;下面,还有一个很微细的,我们感觉不到的心,这个取个名字叫集起心(集会的集,起来的起,集起心),它对于我们的一味相续的细心,是这么一个东西。它是在入灭尽定的时候,也不消灭的。一般说,入灭尽定,什么心都停下来,而经部认为,入灭尽定,心还有,这个心不是我们很明确感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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