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。他接着解释:《摄大乘论》说“唯识二种种”,“唯识”就是我们说的“唯量”,“二”就是“唯二”(这个“唯”字通两个),“种种”就是我们说的“种种”。
先解释什么叫“唯量”。量就是我们的认识,如说《集量论》、《释量论》,现量、比量。我们现前、当前的时候显现的认识(不是盖住的,不是过去的,也不是隔一层的),这个叫现量,而比量就是推论出来的认识。量是认识的意思,认识就是识的事情,能认识的就是识,所以说“唯量”也就是说“唯识”,“唯量者,无境故”,只有认识,并没有实在的东西——唯识无境,识是有的,境是没有的。再说“唯二”,“唯二者,有见相故”,“二”什么?就是见相二分,见相二分也是有的。这个是说依据了。安慧的古学说见相二分是徧计执,是没有的,但是我们根据其它如《摄大乘论》这一类的圣教,“唯二”,即是说见相二分是有的,是依他起。这是护法菩萨(新学)的依据。“种种”,就是种种行相,“种种者,种种行相而生起故”,因为有见相二分,种种行相就生起来了。这个种种,他讲了很多,我们就不要引那么多了,就是说见分、相分生起之后,有各式各样的行相,这样子理解就可以了。引这一段文的意思,是证明在圣教里边(圣言量)说有见相二分,是依他起,并不是徧计执。
“若无依他见相二分,即违厚严及诸圣说唯量唯二、能所取缠见种种等”,假使说依他的见相二分不是依他起的话,那就违背《厚严经》及其它一些圣者的圣言量:“唯量唯二、能所取缠见种种等。”唯量就是唯识,没有境;唯二,见相二分是有的;能所取缠,能取所取互相交替的时候就有种种行相产生。这些都是依他起。
“故今唯有非有似有依他内识三分而生”,这是归纳总结。护法菩萨的新学里边,三分都是依他起,非有似有,如幻的有,不是真实有。真实的有是圆成实,徧计执是绝对没有,而非有似有、因缘和合而生的依他起(三分)都是有的;“都无少分离心之外徧计所执实二取现,故无少法能取少法”,但是离开心之外,徧计所执执为实在有的这个二取(能取的心,所取的境)是没有的;既然这个二取是没有的,那么经上的“无少法能取少法”这个道理同样能成立。
这是阐明“无少法能取少法”。他们(安慧)说见相二分是虚妄的,而我们(护法)说见相二分、依他起是有的,但是从依他起见相二分里边产生了执着,认为实在有外境,这个执着是徧计执。这个执着的能取、所取,能取取所取一点点也取不到,因为执着都是虚妄的、没有体的。既然没有体,能取要在所取里边产生一点点作用,自然是没有的。就是说没有少法能取少法,能取不能在所取里边取到一点点少的、小的法,因为本身是虚妄的。
“说唯识言,令其了达”,说唯识的道理,是为了使他们通达这个道理,“不生愚昧,谓彼为有”,不要生出那些愚痴,说这个外境是实在有(实际是徧计所执)。
这个里边,你们要下点功夫。同样是见相二取,两分,一个说它是依他起(护法),一个说它是徧计执(安慧),而结论是一样的,都是“无有少法能取少法”。这要转个弯了,依他起的见分与依他起的相分,它们起交织作用的时候,产生一个执着(妄情执着);执着之后,再去看那个依他起的相分,就变样了,成所执的徧计执了。本来是依他起的相分、见分,当它们交织、起作用的时候,产生妄情之后,就成了一个不实在的能取和不实在的所取。凡夫就执着这个能取、所取为确确实实是有的,是在心外的、客观的东西。这是徧计执,是没有的。既然这个是“没有”的,“故无少法能取少法”,就可以同样得到这个结论。这是阐明经上的一句话,以两种唯识的理论来解释这句话,同样都讲得通。这样可使愚者了达,“不生愚昧,谓彼为有”,不要认为这个徧计执是实在有的东西。
成唯识论第一卷说:谓内识体,转似二分,相见俱依自证起故;依斯二分施设我法,彼二离此,无所依故。第七卷说:三能变识及诸心所,皆能变似见相二分。此师说也,法体虽然,理犹未显,故次举喻,以成此宗。
《成唯识论》第一卷里边说,内识(识是在内的,不是在外)的体辗转生起的时候,“转似二分”,有相似的两分,就是见分、相分。“相见俱依自证起故”, 这个相分、见分都是依自证分为实体而产生的。“依斯二分施设我法”,依着这见、相二分安立“我”、“法”(我执、法执)。我执、法执就是见相二分里产生的。“彼二离此,无所依故”,我执、法执离开见相二分的话,就没有所依托的地方了。在见相二分里边就夹杂我执、法执。这个我执、法执是执着。本来见相二分里边是没有的,但是你产生妄情、执着以后,就产生我执、法执了。第七卷又说,三个“能变识”——三能变:阿赖耶识是一个能变,末那识是一个能变,前六识也是一个能变,分三个来讲。这三类的“能变识”,“及诸心所”,跟它变的心所法,“皆能变似见相二分”,都能够变现出好象见相二分。实际上是一个自证分,化现出见相二分。
这是我们的说法,“法体虽然,理犹未显”,这个法的体虽然这样说了,但是道理好象还没有很明显,那么再举个喻,说得明白一点,“故次举喻,以成此宗”。
如世有人,眼有眩翳,意识遂于空中见有发蝇等。等者等取空花黄色、第二月等,眩是乱病,翳是障疾。眼病为缘,意见发等,此中都无少分实义。由眼有病,以眼为门,意见蝇等,非即眼识,能见发蝇。如以手等按一目时,意识便见第二月现,非即眼识,见第二月。第六意识,以眼为门,同时明了,状如眼见,实非眼见,以五识中无慧执故。
“如世有人,眼有眩翳”,这就是前面那个喻了。犹如世间上,有个人,他眼睛有毛病,眼睛花了,或者长了个翳,“意识遂于空中见有发蝇等,等者等取空花黄色、第二月等”,眼睛有毛病,看空的时候……。这一段文的意思是说,眼识是现量的,不执着的,而意识——跟眼识同时起的同时意识——看到这些(发蝇等)就执着了,认为天上真有头发、有苍蝇等,“等”什么?“等取空花黄色、第二月等”。因为眼睛不好,就看到空中满天的花;或者眼睛有黄疸病的,看见空中成黄颜色;或者眼花,看到月亮有两个。若是近视眼看月亮,不是两个,有好几个!一个一个合在一起,糊里糊涂,因为看见太多了,不是一个月亮;他的焦距分散了,不但是“第二月”,有很多的月亮。这是眼睛有毛病,并不是天上有那么多月亮。若是一般的眼睛,假使你按一按的话,就看到两个月亮了。这个毛病在眼上,并不是空中有那些东西。
“眩是乱病”,眼睛花了,“翳是障疾”,眼睛里边生了翳(白内障之类的东西),“眼病为缘”,眼睛有毛病,以此为缘,“意见发等”,意执着,眼睛看出来就不正常了,认为空中有头发等。“等”,苍蝇、空花之类的东西。虽然能看到这些,“此中都无少分实义”,意识执着有这个东西,实际上一丁点儿的实在都没有,都是意识执着产生出来的。“由眼有病,以眼为门,意见蝇等”,眼睛有毛病,以病眼这一个门,也就是说,我们的五官有毛病,然后意识起一个执着,以为在天空有苍蝇、空花,等等;“非即眼识,能见发蝇”,但是眼识并没有执着这是头发、这是苍蝇。因为这个有两派:一派认为前五识有执着;一派认为有执着、起法执的只是六、七二识,前五识是现量境,不起执着的。这里是后一派,前五识不起执着,看到的是意识在执着。“非即眼识,能见发蝇”,眼识并没有看到头发、苍蝇,是与眼识同时生起的意识产生法执,认为空中有头发、有苍蝇。
再如“第二月”,它是怎么来的?“如以手等按一目时,意识便见第二月现”,假使你用手(不用手,用其它东西也可以)把一个眼睛按一下,这么把一个眼睛按一下之后,眼睛有压力,两个眼睛里边两个焦点不能对拢,就看到有两个月亮了。这也是眼睛的毛病,并不是真正有两个月亮。“意识便见第二月现”,眼识是不执着的,它能看到,但并不会执着有两个月亮;而意识一看到眼睛里边有一个变相的,就以为天上有两个月亮,这是意识的事情,“非即眼识,见第二月”,眼识并没有说有第二个月,因为法执不在眼识上。
“第六意识,以眼为门”,第六意识(它是同时意识,它跟眼识同时生起来)产生执着,它以眼这个器官为门,“同时明了”,明了的关键,好象是眼睛看到一样,实际上是意识在起作用,这个意识就执着有第二月,“状如眼见,实非眼见”,并不是眼睛真的看到第二个月亮。为什么?“以五识中无慧执故”,五识里边是没有执着的。五识,学过《俱舍》的人就知道,它只有自性了别,随念分别、计度分别是没有的,真正分别的心在第六意识。所以说我们修行也是靠第六意识,造罪也是第六意识;前五识只是起一些功能,看看东西、听听声音就完了,要执着的东西都在第六意识。
成唯识说:现量证时,不执为外,后意分别,妄生外想。故自相分,识所变故,亦说为有;意识所执,妄计度故,说之为无。此护法等说唯六七有执者,解摄大乘说能计度者是意识故。又说:唯有二分内识变相,不离于识,似外境现,此中都无离识实物。如有眩翳,见发蝇等。
“成唯识说:现量证时,不执为外”,这是讲现量了。前五识都是现量,它看的时候,并没有说:这是外、这是内,这个是月亮,是在外边、在天上;第六意识参与进去之后,才说这是外、这是内。“后意分别,妄生外想”,前五识现量证的时候,并不执着外,不加以概念的分别,而第六意识取的时候,产生各式各样分别,认为这个东西在体外、身之外,这个“外想”是属于第六意识分别而来的。
“故自相分…
《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八讲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