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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八讲▪P5

  ..续本文上一页,识所变故,亦说为有;意识所执,妄计度故,说之为无”,所以说自己相分是依他起,是识所变,这个相分是有的,而意识妄执,虚妄计度而产生的第二月、空花之类的东西,是我们的徧计执,这是没有的。所以不能说相分没有,相分是依他起,是有的,但是相分里边掺杂了意识的妄执之后,就成了徧计执,本来是没有东西,产生有了。就像眼睛看那样,它并不执着有在外的这个空花,这个空花是第六意识产生的徧计执。

  

  “此护法等说唯六七有执者,解摄大乘说能计度者是意识故”,这是护法菩萨的新学,这一派认为,产生虚妄执着的是在六、七二识。七识也是虚妄执着,执一个阿赖耶识的见分是“我”。这就搞错了,阿赖耶识的见分不是“我”,它执着是“我”,这是第七识的执着;而第六识,执着很多东西,说心外是境,那也是一种徧计执。在唯识学的新学里边说,前五识跟第八识是没有执着的,是现量的,最大的执着就在六、七二识。所以说“六七因中转,五八果上圆”,修行就靠六识、七识来修。七识转平等性智,六识转妙观察智,第六识、第七识转了之后,果上的大圆镜智——第八识转了,那么前五识成所作智也转了,所以说真正修行,是在第七、第六识里边用功。这个执着就在六、七二识。《摄大乘论》里边说,能计度的是意识,他就把这个六七识有执着来解释《摄大乘论》的那句话。这是护法菩萨他们的见解。(资料2)

  

  它又说:“唯有二分内识变相,不离于识,似外境现”,见相二分是不离识的,好象是外境现,实际并不是外境。“此中都无离识实物”,离开了识,一点实在的东西也没有,它仅仅是识里变的两分。看到的外境是第六识的执着,“如有眩翳,见发蝇等”,就好象眼睛有毛病的人,看到天空有苍蝇、有头发一样。并不是有实在的见相二分,是我们执着它是实在的东西。见相二分是依他起,它变的相本来是在识内,并不是在识外的实境;执着在识以外,客观的外境,这是我们的虚妄分别(徧计执),喻如苍蝇、头发之类的东西,本来是没有的。

  

  这是讲护法菩萨这一派的,下边又讲安慧一派的了。这个里边头绪比较多。我们前头的一个《简介》之所以要先说一下,就是因为里边头绪比较纷繁,它古学、今学掺杂着讲。 

  若安慧等说八识中皆有执者,以此等论诸文为证。眼有眩翳,见第二月,眼即能见。故眼识等,诸见相分,皆是所执,此中都无少分实义,谁言意识依眼见也,言唯意识能计度者!彼论意说,徧一切境而计度者,唯意识能。谁言五识无有徧计?若不尔者,此中云何说眼有眩见发蝇等。

  

  “若安慧等说八识中皆有执者”,安慧的古学,他们的说法不一样了,这八个识都有执着——都有法执。“以此等论诸文为证”,以下面那些论的文来做证明。

  “眼有眩翳,见第二月,眼即能见”,眼睛有眩翳的时候看到第二个月亮,不但是意识见,眼识也是看到这第二月。“故眼识等,诸见相分,皆是所执”,从这一点看,既然眼识里边有执着,这个眼识的见相二分也都是徧计所执,“此中都无少分实义”,一点点的真实性也没有!他们认为见相二分都是徧计执。“谁言意识依眼见也”,哪里能说意识依托眼根为门而看到执着呢?眼识本身就能看到。他反对护法那一派的说法。“言唯意识能计度者”——这两句话是连着的:“谁言意识依眼见也,言唯意识能计度者!”意识依了眼睛在看,只有意识能虚妄分别,眼识没有徧计分别,这是哪个说的呢?这是不对的!这是安慧他们的看法。

  “彼论意说,徧一切境而计度者,唯意识能”,他们的意思说,一切境,能计度的只有意识。这个话安慧他们是不承认的。还有,“谁言五识无有徧计”,护法菩萨认为,前五识是没有徧计的,这个话又是哪个说的呢?

  “若不尔者,此中云何说眼有眩见发蝇等”,假使说眼识没有徧计的话,眼睛有眩翳的时候,怎么能看到空中有头发、苍蝇等等呢?这个明明是眼睛看到的,这眼识有执着嘛。

  

  广此等诤,如成唯识。瞿波论师,同护法释,以眼为门,意识能执。无有道理五识缘无,无分别故,一向缘实。如阿毗达磨经偈中说:无有眼等识,不缘实境起;意识有二种,缘实不实境。安慧解此文云:五识起执,必托似境实法而起,似色用故。不同意识缘龟毛等,本无亦生无似用故,不说五识不起法执。

  

  “广此等诤,如成唯识”,这里边争论很多,我们就不要广说了,介绍一下就行了。

  

  瞿波论师是世亲菩萨的弟子,他的解释跟护法一样,是相同的。“以眼为门,意识能执”,以眼为门,看到东西,意识执为实在有(这是前面那一派的主张),“无有道理,五识缘无,无分别故”,前五识是现量境,它缘的东西只能是有,不会是虚妄的境,无的境、没有实体的境它缘不到的,因为它本身无分别,没有执着计度,没有的东西它不会执着为有,“一向缘实”,它一向是缘实在有的东西。

  

  “如阿毗达磨经偈中说”,我们说眼识不能缘虚无的东西,一向是缘实在有的东西,这个我们有依据,阿毗达磨经里边有个偈颂:“无有眼等识,不缘实境起;意识有两种,缘实不实境。”从来没有不缘实境而能生起的眼识,缘虚无的境,要生起眼识来,这是不可能的!就像天花或者是空中的发蝇本来是没有的,眼睛绝对不会缘这些空的东西而生起眼识看到。意识分别出来,才有这些东西。所以说绝对没有眼等识(眼耳鼻舌身,前五识)不缘实在境而能生起,这种事情是不会有的。就是说,前五识决定要缘实在的境才能生起,所谓的空花、发蝇等等是不实在的境,眼识不会缘那些东西,那是意识在看。而意识可以缘两种,“缘实不实境”,实在的也能缘,不实在的也能缘。那就是意识搞的名堂(计度)。

  

  这是护法菩萨他们这一派,以这个经作譬喻,说五识是没有执着的。那么安慧他们那一派又怎么讲呢?

  他说五识也能起法执。“五识起执,必托似境实法而起”,它必定托一个相似境的实法,虽然它不缘虚无的东西,但是缘相似的实在的法,它能生起,“似色用故”,它有相似的色用故。“不同意识缘龟毛等,本无亦生无似用故”,它不同意识缘龟毛、免角这些本来毫无体的东西也能生出来,因为这些东西是一点也没有的,没有相似作用的。决定有相似的境,好象有实在的法,它缘起来有相似的作用,才能够生起来。“不说五识不起法执”,它有起执的。

  

  这是安慧菩萨的解释。他认为前五识固然不能缘虚无的东西,但是缘相似的那些东西,它也起执着。这样,八个识都有执着了,并非单是意识起法执。

  

  唯缘实境,妄习内缘,所见外境,皆非实有。亦如发蝇,所见蝇蛇喻亦如是。故成唯识云:如患梦者,患梦力故,心似种种外境相现,缘此执为实有外境。虽有此喻,理仍未显,应更立量。

  “唯缘实境,妄习内缘,所见外境,皆非实有”,仅仅是缘实在的境,妄习内缘(虚妄分别的习气内缘),所见的外境皆非实有。即是说,过去的那些虚妄习气产生的作用,使我们所看到的外境皆非实有。“亦如发蝇,所见蛇绳喻亦如是”,那就是我们以前举的例了。绳子,你当它是蛇。“绳”固然是有的,“蛇”则是没有的。空中的头发、苍蝇是意识方面起执着才有的,实际上是没有的——跟“蛇”一样,本来是没有的,它的客观的原因就是眼睛有毛病。

  他举了很多例,再把梦的喻说一下:“如患梦者,患梦力故,心似种种外境相现,缘此执为实有外境”。“患梦者”,正在睡梦之中(梦还是一个烦恼)、不清醒的时候,因为梦的力量,心里边就产生、显现种种的外境相(在梦里边也可以看到山河大地等等),这个境相,我们在梦中认为是实在有的,但是实际上清醒的人去看,根本就没有。你梦中看到大火烧,清醒的人旁边看,你身上一点火也没有,是你自己梦中的意识虚妄执着而有的。

  “虽有此喻,理仍未显,应更立量”,这么举了很多喻来说明这个道理,但他认为还不够,因为他们是法相家,单是讲喻,那还不够,还要用因明来肯定它。他下边就讲了很多因明。因为大家没有学过因明,我们也不好多讲,念一道过去就算了。“应更立量”,还得要立因明的量,把它肯定下来。

  

  量云:极成眼识,定不亲缘离自色境,五识之中随一摄故,如余四识。此余意识,亦不亲缘离自诸法,是识性故。如眼识等。中间四识,比量准思。此成心外境,非内心所缘,次成心内境,定不离于识。 

  “量云:极成眼识,定不亲缘离自色境,五识之中随一摄故,如余四识。” “极成眼识”,“眼识”这个东西是双方都承认的,“定不亲缘离自色境”,自己眼识之外的境界,它决定不能亲缘,它只能缘自己眼识变的相分。那就是我们讲的阿赖耶识的相分,它不能亲缘,只能疏缘(增上缘),是我们眼识的相分变现一个相,跟阿赖耶识的相分一样,然后所缘的是内识的相分。所以说这个眼识,一定不能亲缘离开自己眼识的色境。“五识之中随一摄故”,眼识属于五识之一,五识的原则就是这样:不能离开自己的识去缘自己识外的东西。“如余四识”,其他耳鼻舌身也是这样。

  “此余意识,亦不亲缘离自诸法”,除前五识之外,第六意识也不能亲缘离开自己意识相分的那些法。“是识性故”,它也属于心识这一类的,“如眼识等”,跟眼识一样。

  “中间四识,比量准思”,眼识这样子作了之后,耳识、鼻识、身识、舌识也可以照这样子代替,代上去,这个量可以照它作。

  “此成心外境,非内心所缘”,首先说心外的境不是内心所缘的,我们内心不能缘外境;“次成心内境,定不离于识”,然后要立个量来证明,我们心里缘的境,这个境决定是不离开识的。这样一正一反,心不能缘心外的境,那么所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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