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眼识怎么生出来呢?根跟境两个都是有实在东西的,这个识才能生。所以第一个条件,能够产生能缘识的这个所缘的境,它本身必定是有实体的。
“就是说,所缘(境)必须是实体性的事物,还必须能引起能缘(心)攀缘而生。”所缘的境必须是有实体的东西,这样才能够生起能缘心;如果它不是实体的,那么后头引起能缘的心来缘它,这个就称不上了,就不能生起能缘。这是第一个条件。
第二个条件:“能缘识带彼相起”。前面说的“见分带了相分的行相”,这个“行相”,这里就广讲了。以前仅是略带而过,因为后边要讲,就没有打开讲;这里就要讲了。“能缘的识,带彼相起”,能缘的识生起之后,在这个识里边有那个所缘的境的相(行相)。 就是说,在能缘识生起以后的分别的心里边,“要有它的行相”。所缘的境的那个相状,在能缘的识里边有它的行相。“这个行相虽然似境,但却是从心中生出来的”,在能缘的心里边有一个行相,这个行相跟境是一模一样的,但是这个行相不是境,是心里边生出来的。
“如镜显影”,打个比喻,犹如镜子里边显一个影像。比如你自己照镜子,镜子里边显现的脸,不是你身体上的这个脸,但是镜子里边显现的脸跟你身体上的脸是一模一样的。也就是说,心缘境的时候,心里边就产生一个行相;这个行相就是心的动态;这个心的动态跟境是一模一样的。如果心的动态跟境不一样的话,你所了解的就不是你所对境的东西,是另外一个东西了。正因为你心里的动态(行相)跟外面所对的境是一样的,所以你认识到的东西,与外境才是一模一样的。所以说,决定要有一个行相,这个行相属于心,属于见分。
“但产生影的功能却在镜子本身”,虽然说影子是本质,能够产生这个镜子里边的像,但是产生像的功能不在对方,是在镜子本身。就是我们心有这个能力,产生一个行相,这个行相跟所缘的境是一样的,这个功能就在能缘的心上。
陈那根据这两个条件推究,得出结论,认为境不可能是心外的实物,只能是在心内,是心的一部分(心的相分)。陈那唯识论的特点是:相分引起见分,见分所得的行相与相分一模一样,因此这个相分(所缘)也就是内境。这样,第一、相分是有实体的实在的;第二、见分也有其行相。这种唯识说,一般称之为“有相唯识说”。
陈那的这个推论——“境不可能是心外的实物,只能是在心内,是心的一部分(心的相分)”——在《观所缘缘论》里边讲得很仔细。我们这里引的,只不过是个结论,中间的推论就略掉了,因为我们不是讲《观所缘缘论》。就是说,陈那根据前面说的两个条件推究,得出结论,认为我们所缘的境,不可能是心外的客观的实在的东西;这个境决定是在心内的,而且是属于心的一部分,就是心的相分。能缘的是见分,所缘的是相分,都没有离开这个心识。这个推论是从《观所缘缘论》里边推出来的。
“陈那唯识论的特点”,陈那的唯识论,认为境不离开心,这个大家都知道了,但是他的特色是什么?“相分引起见分”,见分是相分引起的。这个就带有点外边的“唯物”的气味了。一般说,有客观的东西,才有心的反应,那么这也是,“相分引起见分”,有“相分”才引起“见分”。但是这个“相分”不是客观东西,跟“唯物论”是有一点不一样。“见分所得的行相与相分一模一样”,见分是能观的心,它生起来决定有它的动态,这个动态就跟所观的境是一模一样的。如果不一样,你看的东西就不是外边的境;正因为是一模一样,所以你看到的相分也就是一模一样的。“因此这个相分(所缘)也就是内境”,这样子推出来,这个相分决定是内心里边的,不是外边客观的外境。
“这样,第一、相分是有实体的实在的。”这是陈那的结论。这个相分,不像安慧和难陀说的那样(是虚妄的),陈那说相分是实在的。因为如果不是实在的,就不能引起能缘的心。“第二、见分也有其行相。”见分里边,决定有与相分一模一样的心的动态,行相是有的。“这种唯识说,一般称之为有“相唯识说””,针对前面的“无相唯识”,他们今学就叫“有相唯识”。
我们回顾一下,旧学的无相唯识,在难陀说,见分是实在的、相分是虚妄的,因为相分是虚妄的,所以在见分里边也没有它的行相;到安慧的时候,见分、相分都是虚妄的,只有自证分是实在的,那个行相更是没有,所以他们都叫“无相唯识说”。而陈那的唯识观,他认为相分是实在的,不是虚妄的;见分里边有相分的行相,那就有相了——有实在的相分,见分里有它的行相,是有相,两个相都有,所以这一系的唯识就叫“有相唯识说”(说,就是学说)。这就是唯识古学与今学的差异点、特征。
在《集量论》里,他对见相的关系还有所发展,在见相分之外,陈那又加上量果一分,也叫“自证分”,而组成“三分说”。
《集量论》是陈那专门讲因明的一本书,法尊法师把它翻译了,在北京出版过一次,后来就再没见过这本书。我以前请过,现在摆在哪里也不知道了,因为我四川的书拿回来之后——从福建运到四川,四川又运到这里来,几个箱子几乎没有动,这本书在哪一个箱子、在哪里都不知道了。
在这本书里边,“他对见相的关系还有所发展”,陈那对见分、相分的那些关系还有更新的发展。“见相分之外,陈那又加上量果一分,也叫“自证分””,这就是安慧采取的“自证分”,“而组成“三分说””。就是说,相分由见分来证,见分能够见相分。例如,我们量布,布的长宽多少由尺来量,而尺量出的结果,由哪个来看呢?由人来看;如果人不看,这个尺量的结果到底是多少还是不知道。相分由见分来证明它,而见分由哪个来证明?由自证分来证明。等于说看尺的人,如果没有人看尺,这个尺不是白量了吗?量的是什么也不知道,所以还要有一个人来观察,到底量的这个布是几尺。见分证到相分,这个见分又由自证分来证。
这是陈那的“发展”,在见相二分之外,还再加一个自证分,就组成了三分说。
难陀主张二分说,安慧虽说三分,只承认自证分是实在的,实际等于“一分说”。而陈那则认为“三分”都是实在的,所以他的唯识说是“三分说”。
这是比较了。“难陀主张二分说”,就是见、相二分;“安慧虽说三分,但是只承认自证分是实在的,实际等于一分说”,安慧也是三分说,但是安慧的三分跟陈那的三分不一样,他认为见、相二分是假的,只有自证一分才是实在的,那么实际上就只有一分了(一分说);“而陈那则认为三分都是实在的,所以他的唯识说是三分说。”唯识里边也是有层次的,下边还有“四分说”。
这一系的另一家是护法,他主张“四分说”。这是在陈那三分说的基础上,引用后出的《密严经》的说法构成的。他认为“见”、“相”二分是一重关系,对于心的全体来说,这是比较外围的一部分。到了“自证”就属于心的核心部分,属于内缘。而内缘复有能所,“能”就是“证自证”,“所”就是“自证”,这又是一重关系。由这两重关系就构成了“四分说”,唯识学发展到“四分说”算是最完备的了。
“这一系的另一家是护法,他主张“四分说””。护法菩萨是谁?他就是玄奘法师在印度留学的老师、戒贤论师的师父。戒贤论师活得很长,一百多岁,而护法菩萨却活得很短。因为绝顶聪明,一般说聪明的人活不太长,他只有三十多岁就圆寂了,但是他的学说,由戒贤论师传给玄奘法师。所以我们汉地的法相唯识学,基本上是以护法菩萨的观点为主。我们汉地的传承是玄奘法师、到戒贤论师,再上边就是护法菩萨,依据这个体系。他主张的是四分说,“这是在陈那三分说的基础上,引用后出的《密严经》的说法构成的”,他也有依据,并不是自己乱套上去。
我们对佛教的理论,不能自己随便发明,总是要有一定的依据。经是佛说的,引经据典,当然可以作依据;论,则须是大菩萨著述的才行,一般的论还不能作依据。诸如“八大论师”、“六庄严”,这是我们经常说的。这里有新的同学,我们还是再解释一下。“六庄严”:讲瑜伽的,无着、世亲,两位;讲中观的,龙树、提婆,也是两位;讲因明的,陈那、法称,还是两位——六个“庄严”,他们的话是推不倒的。我们以前讲《俱舍》,有人想推翻《俱舍》,我心里很坦然,这是六庄严说的东西,从古以来,没有人推翻过,现代人你有多大能耐、能推翻它?根本不在话下,你推不翻的!而“八大论师”,前面六位再加上释迦光、功德光两位(他们是讲戒律的),一共是八位论师。讲理论性的、学术性的(瑜伽、中观及因明)就是“六庄严”,再加上讲戒的两位,就是“八大论师”。
护法菩萨主张四分说,是在陈那三分说的基础上,以《密严经》的说法作依据,而构成四分说。“他认为见、相二分是一重关系,对于心的全体来说,这是比较外围的一部分”,一个见、一个相,见、相是一对,是比较外在的关系。
“到了“自证”就属于心的核心部分,属于内缘”,这是内在的部分了。
“而内缘复有能所”,在外边的,能是见分,所是相分;而在外围里边的,自证分单是一个,没有能所。这当然不行,内缘也应该分能所,所以就加一个证自证分,来证明自证分。“能就是证自证分,所就是自证分”,就是说,相分由见分来证,见分由自证分来证;自证分由哪个来证?由证自证分来证。相分、见分是一对,是外围的;而内在的,证自证分跟自证分也是一对,“这又是一重关系”,内在的(内缘)也各有能、所,“能”的部分是“证自证分”,“所”所证到的是“自证分”,这是内在的一重关系。
这个里边,就有人要问了:这证自证分…
《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三讲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