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个概念,一个是香——点的香,一个是炉——铜的炉,那么,两个东西是不一样的,“香”、“炉”,把它分开来先看好,然后合拢来,“香炉”,就是一个名字了。这个“香炉”什么意思?点香的炉,那就是肯定是点香的了。它就是“依主释”了。那么,这个里边就是说,他就举一个例就是说,这个名字有两个概念,一个是“香”,一个是“炉”,那么,这个两个“香”、“炉”两个概念把它合拢来,是一个东西——香炉,那就是说要“六离合释”了。如果你说“点香的炉”,是“依主释”,如果你说这个“香”就是“炉”,是香做的炉,那就是“持业释”了,本身这个“炉”就是“香”,那意思就不一样了。所以说,我们一定要把这个六个释肯定下来,然后才知道这个东西明确的意义。那么,这个里边,先把它两个概念分开来,然后合拢来,这样的解释叫“离合释”。那么,这个“离合释”一共有六种,叫“六离合释”。
《蕅益略解》谓单一字者不用六释,而《唯识述记》则云:言无为者,此非六释,无二义故。然则据《唯识述记》观之,则知字虽是二,义但属一者,亦非六释,可知不同之处,在义之单复,而不在字之单复矣。
下边说“《蕅益略解》谓单一字者不用六释,而《唯识述记》则云:言无为者,此非六释,无二义故。”这么是他这里批评蕅益大师的错误,蕅益大师说,一个字的不要“六离合释”,两个字以上的,那不是两个字以上、是两个概念以上。他举一个例,一个概念的“无为法“,“无为”两个字,是两个字,不是一个字,但是“无为”不要“六离合释”的,因为“无为”只表一个概念。当然,这个话,蕅益大师可能是把一个字代表一个概念,并不是说一个字,他也把蕅益大师的这个钻他的空子了,说他不对。下边又说他不对,实际上,我要给蕅益大师翻案了,蕅益大师下边是对的。这个地方,可是名字的用词不当,那么,不去管它了。凡是要两个意义以上的复合名词,用“六离合释”,这个我们抓住就对了。假使两个字、三个字——一个概念的,都不需要“六离合释”,不是从字的多少来看,从概念的多少来看的。
那么,“六离合释”有几种呢?哪六个呢?
六合释者,一曰持业释,二曰依主释,亦名依士释,三曰有财释,四曰相违释,五曰邻近释,六曰带数释。
一个是“持业释”;一个是“依主释”,“依主释”又叫“依士释”;第三“有财释”;第四“相违释”;第五“邻近释”;第六“带数释”。中间有几个很好懂,有些非常麻烦,那么,我们一个个讲下去。
持业释
一、持业释者,凡义虽有二而体则仍是一者,则即持业释也。持者能持之体,业者所持之义也。盖二义同依一体也,故此亦名为同依释焉。例如烦恼障者,烦恼与障,盖二义也,然论其体则仍是一,不可分而为二也。不可分而为二,持二义于一体之上也,此即持业释也。
第一是“持业释”。“持业释者,凡义虽有二,而体则仍是一者”,虽然两个概念,而东西是一个,就是我们刚才举的“香炉”,如果说是香做的炉,这个炉是用香做的,那么,是一个东西,香也好、炉也好,是一个东西。我们说这个“玻璃板”,这个板本身就是玻璃,玻璃就是板,板就是玻璃,是一个东西。那么,这叫“持业释”。“持”,什么呢?“能持之体”,“业”,它的业用,“所持之义”。这个板是一块板,它的这个质量是玻璃,玻璃做的板,玻璃板。那么,它是一个东西,玻璃也好、板也好,就是一个东西。
“盖二义同依一体也”,这两个东西、两个概念,是一个体的,这叫“持业释”,这也有一个名词叫“同依释”,同样依一个本体的。他举一个例,“例如烦恼障”,它是这个少了一个字,“恼障”,(师笑),没有的,“烦恼障”,掉一个“烦”。“例如烦恼障”,“烦恼与障,盖二义也”,“烦恼”是一个概念,“障”是一个概念。“烦恼”是我们学了很多了,根本烦恼有十个或者六个,随烦恼有二十几个,它是一个概念。那么障呢,是把这个障住了,也是一个概念。但是它们两个之间,“烦恼”跟“障”,把它合起来说一个“烦恼障”。
它们两个东西虽然是两个概念,但是,是一个东西,“烦恼”就是“障”,“烦恼”本身就是障住我们的涅槃的,这是“烦恼障”,“烦恼”就是“障”,“障”就是“烦恼”的作用,“烦恼”就是体,依体持业,体就是烦恼,持的业用就是障住你不准你菩提、不准给你证涅槃。那么,这个是两个概念,是一个东西,虽然是两个意义,但是体是一个。
“不可分而为二”,不能说“烦恼”跟“障”两个东西,不行的。“不可分而为二也。不可分而为二”,这两句话又重复了,可能是校对的时候没有看清楚了,这两个东西不能分为两个的。“持二义于一体之上也”,在一个体上有两个意思,一个是业,一个是用,这就是“持业释”。那么,我们说“持业释”的例子很多。我们说“铜炉”,这个炉是铜的,炉是一个东西,铜也是这个东西。我们说木头凳,凳子是木头,木头就是凳,一个东西。那就很多了,凡是体跟用合拢来是一个东西的,都是“持业释”。
依主释
二、依主释者,从所依之法立能依之名者,此即依主释也。依者能依,主者所依也。
那么,第二“依主释”,又这个能所的关系又来了,这个大家能所要搞清楚。“从所依之法立能依之名。”最近有人提一个问题,以所依彰其名言等等,把这个搞清楚了,就是能依、所依就知道了。所依的法,立能依的名。能依是附带的,所依是主要的,那能依的这个名字,以所依的那个东西来安它的名字,叫“依主释”。下边举例,我们就知道了。“依者能依,主者所依。”, “依主释”这个“依”,就是能依是依他,“主”呢,是所依的主。
那么,下边举个例子就知道了。
如云历城县净居寺者,谓在历城县之净居寺也,即是依历城县之净居寺也。历城县是所依,净居寺是能依。从所依县,名能依寺,此即依主释也。又如所谓《法华玄义》者,从所释经,名能释文,故亦是依主释也。余可例知。如臣依主名依主释,又如作用之依士夫,故又可名之为依士释。依主依士,皆就能依以彰名,此乃一释之异名而已。《俱舍光记》云,依主依士名异义同。
“如云历城县净居寺”,在历城县(一个地方、一个县城)里边有个净居寺,历城县里边的一个净居寺,那么,这个净居寺在历城县里边,历城县是它依的地方,那个能依的是一个庙。所以说,把所依的那个法,安到能依的名字上去,历城县的净居寺。所依——历城县,以标志于是历城县的净居(寺),可能净居寺很多了,这个要说是历城县的净居寺,这一标,不会混淆了,那么,这个中间,哪个是所依、哪个能依呢?历城县是主、是所依,净居寺是能依、小,它在历城县里边,是能依,以所依的县安到能依的庙上头去,这个叫“依主释”。
“余可例知”,其余你举一个例,也可以照这个方式去推、类推。他就是说,“如臣依主名依主释。”次要的东西依主要的,叫“依主释”。假使我们说,我们的家庭里边,小孩子他的姓都是和父亲的姓,“依主释”,他依他的父亲的姓,安他的名字的,他父亲姓王他也姓王,他母亲就不姓王了,但是他依主、依他的父亲,这是我们封建的一些习惯,都是依父亲的。那么,这是“依主释”。
“又如作用之依士夫”。他这里,这个地方,有一点儿差异,我们等一下看。他说“依主释”又可以叫“依士释”。作用,“士夫”是人,人可以起作用。假使农夫耕田,工人是做工,那么,作用依“士夫”来的,叫“依士释”。“依主依士,皆就能依以彰名”,以能依来安名字的。(这个“障”也写错了,应当是表彰的“彰”了,不是障碍的“障”。)“此乃一释之异名而已”,“依主”、“依士”是一个东西,不过名字不一样。他引《(俱舍)光记》说,“依主依士名异义同。”依主释也好,依士释也好,它名字有差, 至于这个义相同的。
下边又辩论了。
至《宗镜录》及《蕅益略解》则云:如子从父名从胜立劣名为依主释,如父从子名从劣立胜名为依士释。若据此言,则依主依士各有不同,则六合释应成为七合释,恐非正义也。
(注:窥基大师《百法明门论解》“大乘者是能诠教,唯声名句文四法故劣,百法乃所诠事理;通一百法故胜。将胜就劣,以劣显胜,云大乘之百法,依士释也。又百法是所缘,乃举全数故胜,明是能缘之慧,即别境五中之一法耳故劣。将劣就胜,以胜显劣,云百法之明,依主释也。”
《俱舍光记》云:“依主依士,名异义同。”与基师义不悖,而《宗镜录》等,则全同基师也。据此则文中“若据此言”至“恐非正义也”四句,删之为佳。)
“至《宗镜录》及《蕅益略解》则云:如子从父名从胜立劣名”,胜是父,这个劣是子。子依了父来的,叫“依主释”;假使父依子的,以劣的安胜的,叫“依士释”。这是蕅益大师跟《宗镜录》的解释。他的说法,“若据此言,则依主依士各有不同,则六离合释应成为七合释,恐非正义也。”这个话,错了,这个话,我们说,该给“若据此言”呢,最好划掉了。因为我们在我们学《百法明门论》,这个窥基大师解里边,就明确地指出,依主依士,以劣显胜,叫依士;以胜显劣,叫依主。有这个话,跟《宗镜录》的一模一样。所以说,这个话,他是搞错了。这个,我们本来是写了很多,今天时间关系了,大家看一看《百法明门论》的第一页的前面最后一行,“又会六释云”开始,到第五行,这个就把依主依士的名字,以胜跟劣的关系,标出来了,那跟《宗镜录》一模一样。所以说,《宗镜录》没有错,蕅益大师也没有错,反而他自己错了。
有财释
三、有财释者,以所有之法为能有之名者,此即有财释也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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