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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舍论颂疏讲记 智品/定品▪P10

  ..续本文上一页么他心智有限制,欲界、色界的身,而法智,决定欲界身。

  

  

  

  

  丙二、明念住摄智

  

  从此第二,明念住摄智。论云:已辨性、地、身,当辨念住摄。颂曰:

  

  诸智念住摄  灭智唯最后  他心智后三  余八智通四

  

  

  “从此第二,明念住摄智”,这十个智属于哪几个念住?“论云:已辨性、地、身”,性、地、身都辨过了,那么要分辨一下属于哪个念住。

  

  “颂曰:诸智念住摄”,这是标题,十个智,哪个念住摄它呢?“灭智唯最后”,灭智只有一个法念住所摄。“他心智后三”,他心智后三个。他心,心法嘛,四念住是身、受、心、法,受、心、法可以是他心智所知的,色法,他心智不能知,所以他心智只能摄三个念住。“余八智通四”,其余八个智,通四念住都可以通。

  

  

  

  

  释曰:灭智摄在法念住中,以缘择灭唯是法故。若他心智,后三念住摄,以能知他受心法故,不知色故,除身念住。所余八智,通四念住。

  

  “释曰:灭智摄在法念住中,以缘择灭,唯是法故”,灭智只能是属于法念住,因为灭智它缘择灭的,缘无为法的,无为法就是法念住里所包的,所以说只是法念住。他心智,它只能缘心王、心所,那么四念住里边,观身不净,身它是不能缘的,后面的受、心、法,它都能缘。“以能知他受、心、法故,不知色故”,他的受、他的心、他的法,那么就是心、心所法之类的,可以知道,而色法不能知,他心智不知色法的,所以四念住里边,把身念住除掉。其余八个智,四个念住都能够摄。这是摄四念住。

  

  

  

  

  丙三、明十智相缘

  

  从此第三,明十智相缘。论云:如是十智,展转相望,一一当言,几智为境?颂曰:

  

  诸智互相缘  法类道各九  苦集智各二  四皆十灭非

  

  “从此第三,明十智相缘”,这十个智是不是互相可以缘呢?可以。“论云:如是十智,展转相望,一一当言几智为境”,这十个智互相来看,每一个智缘几个智为境,就是说十个智互相缘的时候,哪一个智能缘其它的几个智?

  

  “颂曰:诸智互相缘”,回答这个问题的一个颂,“诸智”,就是十个智互相缘的话,“法类道各九”,法智、类智、道智各能缘九个智,“苦集智各二”,苦集智只能缘两个,“四皆十灭非”,还有其他留下四个,十个智都能缘;而灭智不能缘,一个也不能缘,因为灭智只能缘择灭的无为法,这十个智都是有为法,所以说,灭智,一个智也不能缘。

  

  

  

  

  释曰:法类道各九者,法智能缘九智,除类智;类智能缘九智,除法智;道智能缘九智,除世俗智。苦集智各二者,苦集二智,一一能缘二智为境,谓世俗智,及有漏摄他心智也。四皆十灭非者,四谓世俗、他心、尽、无生智,此四皆缘十智为境。灭智不缘十智为境,故言灭非,灭智唯缘择灭境故。

  

  “释曰:法类道各九者,法智能缘九智”,先说法智,法智能缘九个智,把类智除开。法智它十个智里边,九个智都能缘,但是类智不能缘,因为类智跟法智两个分开的,法智是治欲界,类智是治上界的,这两个东西,放在一起也不见面的。这个注解里边9,打了这个比喻,它说在一个房间里边,一个人头是朝上的,一个人是头朝下看的,那么这两个人虽然在一起,互不相见,他看的是上边,他看的是下边,中间大家都不看,那么他也不见他,他也不见他。这个比喻,就是法智专门缘欲界的,下边的,类智是专门管上边的,那么它们两个是互不相缘。所以说,其它九个智都能缘,类智要除开,反过来同样,类智,其它九个智都能缘,而要除掉法智,这两个是上下有别。

  

  “道智能缘九智,除世俗智”,道智,九个智都能缘,世俗智是有漏法,它不缘。

  

  “苦集智各二”,苦集智只缘两个,各二个,“苦集二智,一一能缘,二智为境,谓世俗智,及有漏摄他心智也”,世俗智,苦、集智能缘,苦、集智缘苦、集二谛的,苦、集智,就是那些有漏法它能都缘,世俗智当然能缘;有漏的他心智,他心智里边有两种,一种有漏的,一种无漏的,那么有漏他心智也是有漏法,也是苦、集二智都能缘的。

  

  “四皆十灭非”,其余四个智,世俗智、他心智、尽智、无生智,余下这四个智,十个智都能缘,因为它缘得比较宽一些。世俗智前面讲过,一切都能缘;他心智有漏无漏都能缘,十个智;那么尽智、无生智,也能缘。

  

  灭智,就是最后一个灭智,“不缘十智为境”,这十个智,灭智一个也缘不到,为什么?灭智是缘无为法的,择灭的,十个智都是有为法,所以不能缘。“故言灭非,灭智唯缘,择灭境故”,灭智是专门缘择灭的,当然不能缘有为的那些智。那么这个十个智互缘,看起来很麻烦,实际上也并不太麻烦。

  

  

  

  

  丙四、明十智缘境

  

  丁一、正明十智缘境

  

  从此第四,明十智缘境。就中有二:一、正明十智缘境,二、明俗智缘境。且正明十智缘境者,论云:十智所缘,总有几法一问?何智几法,为所缘境第二问也?颂曰:

  

  所缘总有十  谓三界无漏  无为各有二  俗缘十法五

  

  类七苦集六  灭缘一道二  他心智缘三  尽无生各九

  

  “从此第四,明十智缘境”,十个智对外缘什么境,不是十个智内部的事情,那这个里边还要说一下。“就中有二”,分两科,“一、正明十智缘境,二、明俗智缘境”,世俗智缘的境,特别分一科。“且正明十智缘境者,论云:十智所缘,总有几法”,十智所缘的境,一共有多少?第一个问题。“何智几法,为所缘境”,那么每一个智,它有几个法是它的境?这是两个问题,一个是总的,一个是分别的问。

  

  (147A)“颂曰:所缘总有十,谓三界无漏,无为各有二,俗缘十法五,类七苦集六,灭缘一道二,他心智缘三,尽无生各九”,这是算帐,我们看下去就知道了。

  

  

  

  

  释曰:初三句答第一问,余五句答第二问。所缘总有十,谓三界无漏者,标所缘法也。十智所缘,总有十法。谓有为法分为八种:三界所系,及无漏有为,此四各有相应、不相应二,故成八种。无为有二:一者是善,谓择灭也,二者无记,谓虚空、非择灭也。

  

  “释曰:初三句答第一问”,就是说十个智总地缘多少。“余五句”,第二个问,各别地说什么智什么智缘多少。

  

  “所缘总有十”,十, 智所缘的境,总地说起来有十种。“谓三界无漏”,那么哪十个呢?“标所缘法也”,就是所缘的法,十智所缘境,共有十个法。“谓有为法分八种”,无为法还有两种,一共十个。“三界所系及无漏有为”,这个四种,欲界系、色界系、无色界系三个,加非所系(无漏的),这是有为法,无为的不在里边。无为的下边要说,这里单说有为的,就是三界所系的,无漏的有为的。这个四种,每一种有相应、不相应,相应的心王、心所,不相应的,就是心王、心所以外的。那么每一种有两种,相应的、不相应的,那么一共是二四,八,“故成八种”,有为里边有八种。

  

  无为的,有两种,一个是善的,一个是无记的。什么叫善的?择灭无为是善的,是胜义善。什么是无记的?虚空无为、非择灭无为──无记法,这个我们前面都讲过的。

  

  那么一共是加起十个法,这十个法,十个智总地来说能缘这十个境界。

  

  

  

  

  俗缘十法五者,俗智缘十,法智缘五,谓欲界二,无漏道二,及善无为,故为五也。类七苦集六者,类智缘七,谓色、无色界、无漏道各二,为六,及善无为,为七;苦集六者,苦集二智,各缘六法,谓三界所系,各二法也。灭缘一道二者,灭智缘一,谓善无为,道智缘二,谓无漏道二也。他心智缘三者,谓他心智缘欲界、色界、无漏三相应法也。尽无生各九者,尽、无生智,能缘九法,除无记无为也。

  

  哪一个智缘哪些?这算细帐。总帐是十个,那明细帐的,什么智几个呢?那下边要说。“俗缘十法五”,世俗智缘十个,法智缘五个。世俗智缘十个,哪十个?“俗智缘十,法智缘五”,这是总地说一下,下边分开说。“谓欲界二,无漏道二,及善无为,故为五也”。俗智缘十个,那不要说了,世俗智是一切都能缘了,十个都能缘。那么法智缘五个,哪五个呢?欲界二个,那么无漏道二,无漏道有两个,就是相应、不相应。欲界摄的相应、不相应,也是两个,无漏道里边,也是两个,善的无为一个,一共是五个。那么欲界的两个,相应、不相应,就是法智(苦法智、集法智)缘这个欲界的相应、不相应法,因为色、无色界的它不能缘,法智不能缘上界的;那么无漏法,是道法智,道法智缘无漏的,它缘无漏道;那么灭法智缘的是择灭,善的无为法;非择灭,它不缘。所以说,法智能缘的五个法。

  

  “类七”,类智缘七个,“苦集六”,苦集智缘六个。

  

  “类智缘七,谓色、无色界、无漏道各二,为六”,类智,不缘欲界,色界、无色界的加上无漏的,各两个,就是相应、不相应,色界两个,无色界两个,无漏的也是两个,二三六。再加一个善无为法,就是择灭,一共七个。那么就是说类智比法智多两个,多两个什么呢?法智只缘欲界,类智缘色界、无色界,每一个界都是二个,那多了两个,所以七个。

  

  “苦集六者,苦集二智,各缘六法,谓三界所系各二法也”,这个很简单,苦集二智缘三界的法,三界法里边有相应、不相应,一共六种。所以有六个法。

  

  “灭缘一”,灭智只缘一个,就是择灭,“善无为”,就是择灭。

  

  道只缘两个,道是缘无漏法、无漏道的,那么它所缘的境是两种,一种是相应的,一种是不相应的。

  

  “他心智缘三者,谓他心智缘欲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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