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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舍论颂疏讲记 智品/定品▪P11

  ..续本文上一页界、色界、无漏三相应法”,他心智,不相应法不能缘,只能心相应的心王、心所,所以说要把不相应的除掉,那么欲界的、色界的、非所系的,前面讲过,都能缘,只要是心王、心所,那么只有缘三种,欲界系的、色界系的跟非所系的相应法,三种相应的心王、心所,这三种。

  

  “尽无生各九”,尽智、无生智缘九个法,除了无记的无为法。就是说无为里边是两种,一种是无记,一种是善的,既然是尽智、无生智,缘四谛的,这个无记无为法不属于四谛所摄,那么它就不缘它。所以尽智、无生智缘得最多,九个,这是无漏智,不缘无记的无为法;但是世俗智,什么都缘,十个全的,无漏智里边,尽无生智最多了,九种。这个所缘的法也讲完了,这些东西我们看有什么难呢?就是不好记,难是一点不难,很好理解的,要记住却不是一个简单事情。

  

  

  

  

  丁二、明俗智缘境

  

  从此第二,明俗智缘境。论云:颇有一念智,缘一切法不问也?不尔答也。岂不非我观,知一切法皆非我耶难也?此亦不能缘一切法答也。不缘何法一问?此体是何第二问也?颂曰:

  

  俗智除自品  总缘一切法  为非我行相  唯闻思所成

  

  “从此第二,明俗智缘境”,世俗智缘的境特别再说一下。他提一个问题,为什么要提这个问题呢?就是因为它世俗智能缘一切境,是不是一切一剎那都能缘呢?不行。“论云:颇有一念智,缘一切法不”,你说世俗智能够缘一切法的,那么在一念智,一个念头,就是一剎那,能不能把一切法都缘在里边?“问也”。“不尔”,回答说不行。

  

  “岂不非我观,知一切法皆非我耶”,你怎么说不行呢?修非我观的时候,观一切法都不是我,那么这是不是所观的就是一切法了吗?你怎么说不能观呢?

  

  “此亦不能缘一切法”,修非我观,也不能缘一切法,那么这个回答。

  

  “不缘何法?”他要问,你说不能缘,什么法缘不到啊?“此体是何?”那么所缘不到的法,是它的什么为体呢?

  

  “颂曰:俗智除自品,总缘一切法,为非我行相,唯闻思所成”,这又是附带的问题了。世俗智,一切法都能缘,假使你观一切法非我的时候确实缘一切法,但是自己不能缘自己,要自品除掉,把自己除掉。你说我在看,什么人都给我看到了,你自己看到没有?自己的眼看不到的,你照镜子,那倒可以的,照镜子看到是一个光,不是真的东西,反射的光线,你自己把自己眼睛看到,你怎么看?眼睛不能看自己,手指不能指自己,你只能指人家东西,你自己指指自己怎么指呢?所以即使说世俗智能缘一切法,非我观,但是要除掉自品,自己拿掉。

  

  

  

  

  释曰:初句答第一问,下三句答第二问。以世俗智,观一切法为非我时,不缘自品,故除自品。言自品者,谓俗智自体、相应、俱有也。不缘自体者,谓境有境别故;不缘相应者,谓同一所缘故;不缘俱有者,谓极相邻近故。此无我观,俗智为体,唯是闻思所成慧也。

  

  “释曰:初句答第一问,下三句答第二问,以世俗智,观一切法,为非我时,不缘自品”,虽然观一切法都是非我,这个时候观的法是极广泛,但是毕竟自己没有观到,第二剎那才能观前面的,所以说一剎那来说是不行的。“故除自品”,把自品除掉。为什么叫自品,不除自智,世俗智自己除掉就可以了?它还不止自智,因为世俗智里边,还有相应、俱有法,跟世俗智相应的法,跟世俗智俱有同时生起的法都包在里边,叫自品,不单是世俗智自己一个智。

  

  “言自品者,谓俗智自体、相应、俱有也”,这个智品,这个东西包含三个部分,一个是世俗智本身,自体。一个是相应,既然世俗智是心所法慧,那么它决定有心王心所,其它的相应的,那么相应法。还有俱有法,只要它是有为法,有为法有生住异灭,因为它是一个智,它决定有得、非得,这些都会有,是俱有,同时生起的法。

  

  它这个自法不能缘的,自己不能缘自己,所以说第一剎那里边来说,不能缘自己,第二剎那再反过来缘,那么倒可以的。所以一剎那里边是见不到一切法的。

  

  “谓境、有境别故”,为什么不能缘?境、有境,所缘的是境,能缘的是有境,这是有差别的,不能说有境就是境,那就是稀里糊涂了。有境跟境是有差别的,一个是能缘,一个所缘的,怎么好混起来呢?所以说即使它观一切法非我的时候,自己也不能观,这一剎那来说。

  

  “不缘相应者”,为什么相应法不能缘,“谓同一所缘故”,既然同时在缘一个境,你怎么观?同时的那些相应法,你怎么观它呢?我们所观是所缘境,大家一起来观,你看不到相应的法。

  

  “不缘俱有者”,俱有法为什么缘不到?“谓极相邻故”,它太近了。太近了,经书上的比喻,我们的眼睛当然本体是净色根,但是浮尘根跟净色根挨得很近的,你即使看了外边看得很宽,自己浮尘根你看不看得到?看不到。所以说太近的东西也看不到,“谓极相邻近故”。

  

  “此无我观俗智为体”,观无我的时候,以世俗智为体。“唯是闻思所成慧也”,它是闻思所成的。为什么要闻思所成呢?因为它观得太宽了。假使修的慧,它决定是要别观的,一个一个分开观的,如果你全部的都观了,一想到非我,马上就离染了,因为修的慧是有力量的。所以无我观只属于闻思,修,要得修慧的话,那个力量太大了,做不到。

  

  

  

  

  丙五、明人成智

  

  从此第五,明人成智者,论云:已辨所缘,复应思择,谁成就几智耶?颂曰:

  

  异生圣见道  初念定成一  二定成三智  后四一一增

  

  修道定成七  离欲增他心  无学钝利根  定成九成十

  

  “从此第五,明人成智者”,哪些人成就哪些智?这个也是一个问题。

  

  “论云:已辨所缘”,所缘的境,它们十个智互相缘,十个智所缘的外境,这个都讲好了。“复应思择,谁成就几智”,那么还要考虑思惟:什么人成就几个智?十个智,哪个人成就多少智?

  

  “颂曰:异生圣见道,初念定成一”,异生,凡夫,圣者见道的初念,就是苦法忍的时候,只成就一个智。“二定成三智”,第二念的时候,苦法智的时候,成三个智。“后四一一增”,后边四个的智的时候,一个一个加。“修道定成七”,就是修道的人,他决定成就七个智。“离欲增他心”,假使他已经离欲的,那么前面的都要加个他心智,因为离欲就是说把俗界烦恼断掉,得了初禅以上的定,那当然可以有他心智。“无学钝利根,定成九成十”,无学的钝根成九个智,利根十个智。

  

  

  

  

  释曰:异生圣见道,初念定成一者,谓异生位,及圣见道,初苦法忍,名为初念。此之异生,及初念圣,定成一智,谓世俗智。二定成三智者,入见道至第二念,苦法智位,定成三智,谓世俗智、法智、苦智。

  

  “释曰:异生圣见道,初念定成一者”,“异生”,凡夫的时候;“圣见道”,圣者在见道位的时候,这个见道位,只指的初一剎那,“初苦法忍,名为初念”,那么就是圣者见道的第一念,第一剎那。这个时候,异生也好,初念的圣者也好,只成就一个智,就是世俗智,这个世俗智,一切有情都成就,一定有的。那么这个里边,我们不是奇怪嘛?他得了苦法忍,已经有无漏的慧,怎么还成就一个世俗智呢?这个无漏慧,虽然是慧,但是忍,我们前面讲过,忍智不一样,我现在是成就十个智,不是问你成就忍,也不是说成就无漏慧,那么十个智,这个苦法忍就挨不上了,它是忍,不是智。所以说成就第一念的圣者,他是苦法忍固然有,但是苦法智还没有,智还没有的,就是十个智里边没有苦法忍的,它不是智嘛,所以说他成就一个,还是跟凡夫一样,成就一个智,从智来说;如果从无漏来说,他根本不一样,他是无漏慧成就,但是从十个智来说,他只成就一个世俗智。

  

  “二定成三智”,“入见道至第二念”,第二念就是苦法智。这个你们要背下来的,不要第二、第三还要看看书了,这个搞半天,看了书,还是莫名其妙的,因为什么?你心里没有那个东西了,看到两个字,就这两个字,没有联系的。见道十五剎那,苦法忍、苦法智、苦类忍、苦类智,这个十六心一定要把它闭了眼睛马上就想得起来,这个才行。那么第二念就是苦法智,苦法智是智,那当然有智,那么是不是一个世俗智,一个苦法智?苦法智里边就包了两个智,苦智、法智,就有两个了。这苦法智本身是一个智,但是从它的作用来说,行相不同,一个是法智,从对治道来说,法智是对治欲界的烦恼的,一个苦智是苦谛下的那个行相的,那么虽然一个智,在十智里边是两个智。所以三个智,世俗智本来有的,加上苦智、法智,成了三个智,“谓世俗智、法智、苦智”。

  

  

  

  

  后四一一增者,从苦法智后,有四位:一、第四念,苦类智位,二、第六念,集法智位,三、第十念,灭法智位,四、第十四念,道法智位。此上四位,皆增一智。且第一位,成前三智,增一类智,总成四智。于第二位,成前四智,又增集智。于第三位,成前五智,又增灭智。于第四位,成前六智,又增道智。故见道位,总成七智。

  

  “后四一一增”,后边有四个地位,每一个地位要增一个智,还要加四个,三个加四个,一共七个。“从苦法智后,有四位”,有四个地位,那么都要增一个智。什么时候增呢?苦法智过了第三个剎那是苦类忍,加不加智?不能加。类忍不是智。假使苦类智,第四念可以加,加一个类智,苦智本来有了,加个类智,所以说第四念苦类智的时候,加个类智。第六念,集法智,加个集智。到第十念灭法智,加个灭智,法智本来有了。第十四念道法智,加个道智。“此上四位,皆增一智”,每一个时候加一个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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