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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舍论颂疏讲记 随眠品▪P68

  ..续本文上一页到表上看,见道的,欲界的见苦、集断遍知一个,见灭的断遍知一个,见道的断遍知一个,这是欲界见苦、集、灭、道四谛,有三个遍知。色、无色界,也是三遍知,见苦、集断的遍知,见灭断的遍知,见道的遍知。这六个遍知,合拢来叫三界见谛所断法断六种遍知。这个六个遍知,加上修道的欲界的烦恼尽,欲界九品烦恼修惑完了之后,合拢来,五顺下分结尽遍知,这是五顺下分结尽遍知要连前面见道的烦恼一起算的。那么这修道第二个,色修惑尽,色界的修所断的烦恼,三十六品断完了,第八个遍知,色爱尽遍知,这个不连前头,单是色界的。那么最后,无色界的修惑,四九三十六完了之后,得一个一切结永尽遍知,这个遍知,不但是包含无色界三十六品的烦恼断的这个择灭,还要包含前面的色爱尽遍知,五顺下分结尽遍知,都在里面。三界一切见道所断的烦恼,全部断完的择灭的遍知,叫一切结永尽遍知,这是包前的。

  所以说,“故论云:一切结尽,通前遍知,并前立故”,一切结尽这个遍知,把前面的遍知通通拉在里头,跟前面一起立起来的。“解云:并前见、修断无为也”,前面的见道也好,修道也好,包括欲界、色界的那些无为,全部包在里边,总的立一个,一切结尽应遍知。那这个表上看,是很明白了。

  “颂言三者”,最后颂里一个三,就是“结上三界修道,立三遍知也”,就是总结三界的修道所断的择灭,立三个遍知,“三”。前面见道六,这个修道三,一共九遍知,就是第一句的九。

  “问:何缘色无色修断别立遍知,非见所断?答:以色无色修所断惑,治不同故,遍知别立,见断治同,遍知合说”,他这里提一个问题,色界、无色界修所断的烦恼,分开立遍知的,色修惑尽一个遍知,色爱尽遍知,无色界的修惑尽,另外立一个遍知,一切结永尽遍知,这是分开的。而见道的时候,欲界的三个遍知,色界、无色界合拢来,三个遍知。为什么见道的时候要合,修道的时候要分,什么意思?他的回答就是,色界、无色界修所断的惑,它治不同,它对治的色界的跟无色界的修道所断的是不一样的,而见道的是相同的,所以说,见道的就可以并起来了,修道的,它的修惑,不能合起来。所以说,所断的惑“治不同故“,所断的烦恼,对治的方式不同,那么它一定要分开立。“见断治同”,见所断的烦恼对治的方式是同的,都是类智,那么它可以合起来说的。(123B)所以说,见道的时候,色界、无色界合起来说三遍知,而修道的时候,色修惑尽,无色修惑尽,要分开说,就这个意思,对治道不同的原因。

  

  丙二 明六对果

  从此第二,明六对果。论云:如是所立九种遍知,应辨于中几何道果。颂曰:

  于中忍果六  余三是智果  未至果一切  根本五或八

  无色边果一  三根本亦尔  俗果二圣九  法智三类二

  法智品果六  类智品果五 

  “从此第二,明六对果”,这个六对果,不是六个对向那个果,一对一对的果有六个,六种对。“论云:如是所立九种遍知,应辨于中几何道果?”这个九个遍知知道了,那么要分析它了,在这个九遍知里边,哪些是哪一个道的果,那就六对果出来了。

  “颂曰:于中忍果六,余三是智果”,这是第一对,忍跟智的果。在九遍知当中,有六个遍知属于忍的果,三个遍知属于智的果,第一对。

  “未至果一切,根本五或八”,未至定跟根本定的一对,未至定的果有一切,所有都可做未至定的果。而根本定的果,只有五个,或者是八个。

  “无色边果一,三根本亦尔”,无色界的边果,无色界的边就是空无边处,它的果是一,三个根本定,是三,那么非想非非想是没有的,非想非非想不能断烦恼的。我们前面讲过了,有九个定可以起无漏道,就是未到、中间、四根本、三无色,这九个地方起无漏道,非想非非想天,非想又非非想,那个智慧很微弱,倒明不昧的不能起无漏道,无漏道就是要明明白白的才能起。所以说,我们经常给人家说,有的人修行,怎么修定,感到很舒服,迷迷糊糊的,心里好象道知不知,这个样子,最害人,你智慧永远起不来了。那你定是深了,但是你智慧就没有了,以后就不能出三界。定的果报享完了之后,要轮回生死,一般还得下恶道,因为你定中的智慧没有,最少是愚痴,愚痴的果是畜生,所以这个不是好事情。

  第一是忍果六,智果三。第二个是未至果一切,九个都有。根本定的果,五个或者八个。无色界的边处,就是空无边处的近分定,一个果。三根本定,空无边处、识无边处、无所有处,也是一个断遍知。

  “俗果二圣九”,世俗智的果有两个,无漏智的果,九个遍知。“法智三类二”,法智的果三,类智的果二。“法智品果六”,法智品包括法智、法忍,类智品包括类智、类忍,这个就宽一点,法智品的果是六,类智品的果是五。这个六对,把九遍知,用六个方式来判它的果,那么下边长行就是挨个分析。

  

  释曰:此有六对果:初两句明忍、智果,次两句明未至、根本果,次两句明无色近分、根本果,次一句明俗、圣果,次一句明法、类智果,次两句明法、类智品果。 

  “释曰:此有六对果:初两句名忍、智果”,第一对,就是忍跟智一对。“次两句明未至、根本果”,这是未至定跟根本定一对。“次两句明无色近分、根本果”,无色界的近分定跟根本定一对。“次一句明俗、圣果”,世俗智跟无漏智两个一对。再下一句,“明法、类智果”,法智果跟类智果,“次两句明法、类智品果”,法智品包括法智、法忍,类智品包括类智、类忍,这个品就是把忍包进去了,这一类的,忍是属于智一类的,所以说,这个类就包含忍,那么又是一对,那么一个一个分。

  

  于中忍果六者,于遍知中,忍果有六,谓见谛六遍知也。忍谓八忍。六种遍知,是忍所得,名为忍果。 

  “于中忍果六”,在这个九个断遍知当中,属于忍的果有六个,这个我们当下就知道了,见道所断的都是忍果了,就是六个遍知。“于遍知中,忍果有六,谓见谛六遍知也”,见道的时候,八忍八智,忍是无间道,智是解脱道,断烦恼的这个遍知,是忍的果,起了忍之后,才感到那个果,遍知。“谓见道六遍知也”,忍是什么呢?八忍。这个八忍,我们老的都知道了,新的不知道,那么这个还有一张表,你们老的在讨论的时候,拿出来给他们抄一下。八忍,苦法忍、苦类忍、集法忍、集类忍、灭法忍、灭类忍、道法忍、道类忍,八个,这八个忍都是断烦恼的,见所断的烦恼,有八个忍来断。这个六个遍知是忍所得,这个六遍知,前面见道所断的六种遍知,是忍的果,叫忍果。

  

  余三是智果者,余谓修断三种遍知,此三智果,唯智得故。

  “余三是智果”,余三,除了见道的六个遍知之外,其余三个,修道所断的遍知,属于智的果。“余谓修断三种遍知”,“此三智果,唯智得故”,这是智的得到的果。忍与智的差别,我们在前面讲过了,那么后边讲见道的时候,还要讲。所以说现在不明确的翻一翻前头的,将来还要补充。这是忍果、智果的一对,忍的果有六,智的果有三。那么这也很好分,忍的果,就是见道所断的果,智的果,就是修道所断的果,一个六,一个三。

  

  未至果一切者,谓未至定,能断三界见、修惑故,具有九遍知果,故言一切。

  “未至果一切”,未到地定跟根本定这一对。“未至果一切”,“未至”,指未到地定。什么叫未到地定?从欲界开始修禅定,还初禅还没有得到,这个时候所得的定,初禅的根本定还没有得,但是禅定已经得了,还没有到初禅,未到,但是定得到了,定,未到地定。这是欲界的到初禅中间的一个阶段,也就是初禅的近分定。正在断欲界的烦恼,一品,二品,三品乃至八品,第九品没有断,这都属于未到地定。第九品断完了,入根本定,欲界的九品烦恼断完了,就是初禅的根本定。未至定,就是初禅的近分定,初禅的根本还没有到,等于说大城市的市区还没有到,郊区已经到了,总属于这个了。我们说上海的郊县有十个,好象以前是十个郊县,你进了郊县,就进入上海了,但是上海市区还没到。根本定还没到,那么这是未至定。

  这个未至定最厉害,它三界的见、修所断的烦恼都能断(“九得边二果”,这个前面我们讲过了)。这个未到地定,一切果都能得,三界的一切烦恼都能断。“具有九遍知果”,所以说,既然能断三界的见修的烦恼,九遍知的果都能得,所以未至定得一切,它的果是一切都能得,九个遍知都可以有,“故言一切”。

  

  根本五或八者,毗婆沙师说,根本静虑,果唯有五,以根本地,唯能永断色无色界见修惑故,故有上界见谛三果、修断二果。以不能断欲界惑故,故欲界四遍知,非根本果也。 “根本五或八”,根本定,就是四禅了,那就是五个遍知为果,或者是八个遍知,两种说法。根据《光记》的说法,它说根本定五为正,说八,是一个一般的,这个是不正的说法,那是一个特殊情况了。毗婆沙师,这是有部的说,根本静虑,它的果只有五个。为什么原因?“以根本地,唯能永断色、无色界见、修惑故”,根本定,欲界的烦恼已经断完了。欲界的烦恼,什么时候断的?未到地定断了,既然未到地定烦恼断完了,到了根本定就不需要再断了。所以说,“诸惑无再断”,前面就是去用那句话了,断了的烦恼,你入了根本定了,不需要再断一次了。那么它断什么呢?它可以断色界的、无色界的烦恼,这个四根本定都能断。所以说,“唯能永断色、无色界见、修惑故”,它只能断色界、无色界的见道的、修道的烦恼,欲界的,它是不需要断了,已经断过了,不要再断了。就是前面的“诸惑无再断”。他进入初禅之后,从未到地定进入初禅之后,不需要再断一次欲界的烦恼,断了的了,就算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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