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曰:前颂不误、故思及想,此三流至后门,更不重说。盗具五缘:一、由先发起欲盗故思,从前流来;二、于他物中,自盗非业道;三、起他物想,自物想非业道,第三想缘,从前流来;四、或力或窃,起盗加行。五、不误而取,令属己身。属己颂有,不误前来。具此五缘,方成业道。
“释曰:前颂不误故思及想,此三流至后门”,前面那个颂里边,有一个故思,不误,一个想,这个一直等流下去,以后每一个业道都有这三个意思在里边,所以他就不重复了。那么这个颂里边,当然也有这三个了,一个是故思,要偷的想,故意要偷了,安了心偷的;一个是没有搞错,偷的东西就是要偷这个,没有错;第三个就是,是他的东西这个想也没有想错,这个加进去,再加上两个条件,东西是他的,那么你偷的加行就是用力或者是偷偷地窃。“属己”,偷来了,属于自己的了,那就是成盗罪。那么前面这三个,故思、不误、跟想,因为前面讲过了,一直等流下来,所以后边就不说了,“更不重说”。
“盗具五缘”,偷盗也是五个缘成根本罪,业道。
“一由先发起欲盗故思”,故思前面有,这里颂没有,但是意思还是要摆进去的,就是先起发一个偷的心——“我今天想偷一个什么东西”,就是安心要偷,这是故思。
第二,“于他物中,自盗非业道”,于他物,这个他物里边,要起他的想。(95A)那么这个为什么要说他物呢?偷自己的东西,不是业道。假使想偷东西,结果偷错了,偷了自己的东西,那成不成业道啊?那当然不成业道,自己的嘛。
那么还有他物想,虽然是他的东西,你想到是自己的,那也不成业道。“起他物想”,也想到,这是人家的东西,这么你去偷,业道的缘才够。所以“自物想非业道”,如果这个东西你当了自己的东西拿过来用了,这个不能算业道,因为没有他物想;即使人家的,你弄错了,以为是自己的,那也不成业道。“第三想缘,从前流来”,想这个缘,第三个缘,是从前面等流过来的,这里是颂里没有摆。
第四,“或力或窃,起盗加行”,起偷盗的加行,就是偷盗的动作了,或者是暴力抢过来,或者是偷偷地偷过来,这两种都是偷盗的方式,那么是加行。
最后,“不误而取”,就是说,是偷那个东西没有错;取,拿过来了,属于我的了。在其它的书里边就是说,只要离开本处,这些东西本来摆在这里的,你以偷的心,也起加行,也想到是人家的东西,这是人家东西。假使我说这个表,你先有这个心要偷:这个表好,它又会闹又看时间,又很方便,又小,要偷。你知道这不是你的,是人家的,同时你也没想错,没有想到自己的。那你偷偷地,人家不注意的时候把它拿过来了。拿过来,只要离开了本处,这么动好了,人家发现了,你就放好没有动了,已经偷盗成了,离开本处就已经成了盗罪。所以说不一定是拿走了,只要离开原来的地方。这个蛮严重的,所以说盗戒易犯,盗戒是很容易犯的,这个特别要注意。弘一律师特别有一本关于盗戒的书,很薄一本关于盗戒的,专门讲盗戒,因为盗戒是很容易犯的,一不注意就犯了的。“或力或窃,起盗加行”。“不误而取”,取了,属于自己了,那就是成盗罪的根本业道。“令属己身,属己颂有,不误前来”,“属己”这是颂里边有,“不误”,前面等流过来的,没有偷错。
“具此五缘,方成业道”,具五个缘才成业道。反正这里都有一个不误,而其他的书里边,只要人家的东西你偷过来,离开了本处,是安心偷的,也是起了方便的,价值是五钱以上的,就是根本罪,根本业道。
己三 明淫
从此第三,明淫。论云:已辨不与取,当辨欲邪行。颂曰:
欲邪行四种 行所不应行
“从此第三,明淫。论云:已辨不与取,当辨欲邪行。颂曰:欲邪行四种,行所不应行”,欲邪行有四种,他做了一些不应当做的事情,有四种,这个做了之后,就属于邪淫。哪四种?
释曰:总有四种,行不应行。一、于非境,谓行他妻,或父或母,或父母亲,乃至或王所守护境。二、于非道,谓行自妻口及余道。三、于非处,谓于寺中、制多、迥处。四、于非时,谓怀胎时、饮儿乳时、受斋戒时,设自妻妾,亦犯邪行。
“释曰:总有四种,行不应行”,有四种事情不能做的,一做都属于邪淫。
第一,“于非境,谓行他妻,或父或母、或父母亲乃至或王所守护境”,这个里边,你们句点不要搞错。一是淫他妻,这个他妻,或者父母所守护,或者父亲守护,或者母亲守护的,或者是国王所守护的,总之不是你自己的人,不是你自己的妻子,跟她这样子的人起淫欲的动作,那就是邪淫。非境,这是属于第一个,不是境,不是你的对象。
第二,“于非道,谓行自妻口及余道”,非道。非境就是对象,人了。这个人是自己的配偶,那就不犯邪淫。除此以外,不管她是有父母管的,或者有母亲单个管的,或者是父亲单个管的,或者是她丈夫管的,乃至是什么人都没有管的,是国王的,这个国家里边的公民,她属于国王管的,那么你侵犯她,都有邪淫罪,这是非境。第二个非道,非道就是说,即使你自己的妻子,但不是那个道,也是犯邪淫。不是道,就是大便道、口了,你在口里边或者大便道行淫的话,即使自己的妻子,也是邪淫。
第三,“于非处”,地方不对头。“谓于寺中”,寺院里边。制多是塔。迥处,有鬼神的那些地方,很远的旷野地方。这些地方不应淫欲的,哪怕你自己的妻子,也是邪淫。
第四,“于非时”,不是那个时候。什么时候?“谓怀胎时,饮儿乳时,受斋戒时”,受八关斋戒的时候。“设自妻妾,亦犯邪行”,像这些东西,就是自己的妻子,尚且是邪淫,那么人家的妻子更不要说了。所以说第一个非境,这是限制于自己妻子,其他的人都不能犯;而下面三条,非道、非处、非时,即使自己的正式配偶,你犯了这三条,也是邪淫,当然是要轻一点。
于苾刍尼,行非梵行,一解从国王边得罪,不忍许故,第二解、于自妻妾,受斋戒时,尚不应犯,况出家者,举重况轻,但有侵陵,成邪行罪。若犯童女,于所许处得罪,未许他者,于能护人,此及所余皆于王得。
“于苾刍尼,行非梵行”,这是对哪个有罪?苾刍尼出家了,她已经脱离家庭,父母也不管了,丈夫也没有,不管她了,那么从哪个得罪呢?
“一解,从国王边得罪,不忍许故”,第一个解释。论师各式各样的解释,第一种解释,从国王边得罪,因为你违背王法,你不能侵犯苾刍尼的,这是国王边得罪。
“第二解,于自妻妾,受斋戒时,尚不应犯,况出家者,举重况轻,但有侵陵,成邪行罪”,第二个讲,不要在国王面前的,因为她身上有戒的。你自己的妻子受了八关斋戒的时候,你跟她淫欲,已经是犯了罪,何况她受了三百四十八(条苾刍尼戒),那么大戒的苾刍尼,你犯了之后,这个罪更重。所以说,你侵犯她的戒,那就成罪,不一定要对国王。
再一个,“若犯童女”,假使童女,就是女孩子还没有嫁人的,那么你侵犯了她之后,“于所许处得罪”,假使她已经配给人家,已经定了婚的,那么对那个对面的对象,那个地方你得罪。如果没有许人的,那么她的父母,那个管她的人,从那边得罪。
“此及所余”,这些人,或者其他的没有说的,王面前都得罪。凡是他国王所管的人,你侵犯她了之后,在国王面前,都犯了邪淫罪,(犯)王法,都有罪,这是邪淫。
那么下边,妄语,虚诳语,他讲得就比较多了。今天我们很迟才开始讲,还要再讲下去,虚诳语先讲一段。后来这个见闻觉知比较长了,我们想摆了明天讲,虚诳语前面的一个先讲一下。
己四 明诳语
庚一 明诳语
从此第四,明诳语。一、明诳语,二、明见闻等。且第一明诳语者,论云:已说欲邪行,当辨虚诳语。颂曰:
染异想发言 解义虚诳语
“从此第四,明诳语。一明诳语,二明见闻等”,第一个是明诳语,第二个见闻觉知。因为讲到诳语,一定要把见闻觉知讲一讲。因为虚诳语就是不见言见,不闻言闻,不觉言觉,不知言知,这样子口是心非的,这叫诳语。但是什么叫见,什么叫闻,什么叫觉,什么叫知?那你必须要交待清楚不可,这第二科就交待这个问题。
邪淫的事情,我们在这里讲了,所以说你们以后碰到居士,他受五戒的,应当把这个事情也要告诉他们,你不要说五戒,自己的妻子就不犯邪淫,你乱搞的话,同样是邪淫。当然了,我们讲的时候要严肃了,不要嘻嘻哈哈地开玩笑,有些女居士不要随便、不尊重的方式说,那就不好。假使男居士,那也要郑重地说。像这些是犯戒的事情,都是众生的烦恼所现的一些现象,应当感到羞耻。因为什么呢?自己虽然出家了,但也是从凡夫来的,烦恼没有断掉,这些事情都是凡夫的罪根子,讲的时候要端肃,这是海公上师的传承,不能轻笑了,或者以不庄重的方式来讲,那是不行的,讲这些要很严重的端肃的情况之下才能讲。
“已说欲邪行,当辨虚诳语。颂曰:染异想发言,解义虚诳语”,染,染污心。异想,想的跟心不一样,就是说你明明看到的说没有看到,你有另外一种不正直的想,知道是看到说没有看到,想是跟事实不一样的,这个想。“发言”,说了话了。“解义”,对方了解你的话,这个虚诳语。不误,还有一个条件,前面有,这里没有说了。
释曰:要具四缘,成诳业道:一、于所诳境界,异想发言,谓见言不见等;二、所诳者,解所说义,相领会也;三、起染心;…
《俱舍论颂疏讲记 业品二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