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掉下中熟的因,一个因,又生又灭,生灭相违。生跟灭是两码事,绝对不是一个东西。“岂容生因即能为灭”,那里能够允许生的因就是灭的因呢?生、灭是两码事,两个相反的东西,又是生因又是灭因,这个怎么说呢?所以说你这个薪要待因灭的话,有毛病。“故以此理,显彼成非”,以这个道理,显出薪火之类要待因而灭的,不成立,“显彼成非”,他有错误,非就是过失。
论云:故无有因令诸法灭,法自然灭,是坏性故,自然灭故,才生即灭,由才生即灭故。剎那灭义成,有剎那故,定无行动。 身表是形,理得成立。
“论云:故无有因,令诸法灭,法自然灭,是坏性故”,所以《俱舍论》来个结论,所以说,没有一个因,可以使法灭掉的,就是说法灭掉,不要有因去灭掉它的,它自然会灭的。为什么原因?“是坏性故”,一切法本来是世间法,世间就是有坏,它本身就要坏的,我们不是学过世间名有坏。有两种坏,一种是自性坏,一种是对治坏,不晓得你们还记不记得?这都不能忘记的,前面学的是后边都要用的。它自然要坏的,本身就是坏性。
“自然灭故,才生即灭”,既然是自然灭的,才生那就灭。“由才生即灭故,剎那灭义成”,自然灭的,当然不要待因,它生了之后就坏了,不要等,不要等待的。没有因,它自己还要坏的,那么就生了就灭。既然才生就灭的话,那我的道理,剎那生灭对了,成立了。你驳我这个剎那生灭不成立,那你不行,你驳的道理都有过失的,那么还是成立我剎那生灭的意思。既然剎那生灭的意思成功了,那你行动绝对不行,身表业的体是行动,一定不对。
所以说,故“剎那灭义成”,“有剎那故”,既然有为法都有剎那性的,定无行动,那行动是不可能的,行动是假法,不是实在有体的东西。
“身表是形,理得成立”,那么既然把你身表是行动驳掉了,那么我们有部的身表是形色,这个“理得成立”,理上决定能成立。
这是有部跟正量部,反复地较量,最后正量部输了,有部宣告胜利。他就是说什么呢?就是身表业就是形色。
形亦非实有者,是经部宗,标破有宗实有形色。
好,才一宣布,马上敌人又来了,经部跟他来辩论了。经部先来一个量,就说一个话,就是“形亦非实有”,你说它行动是假的,不是实在的,你这个形色也不是实在的。那你说,既然不是实在的,怎么能说身表业体呢?也不成立。有部好不容易把正量部打下去了,结果经部又来了一个,把有部难倒了,这个难而且救不了,有部输了的。
下边我们看下去。他说经部先来一个,“形亦非实有”。你说行动不是实有的,把它辩掉了,身表业不能是行动;你说形色是身表业的体,但是你这个形色,也不是实有的,那你不行了,那也不成立形色是身表业的体。
“是经部宗,标破有宗”,这一句话,是经部论师他的宗旨,破有部的宗旨。实有形色,它有部里边,形色是实有的。我们前面记得的,“色二或二十”里边,显色、形色都是实在有的东西,那么瓶、茶杯等等是假有的。为什么?茶杯、瓶都是显色,形色,合拢来的东西,把它一分析都是形色,显色,没有茶杯在这里边。现在,经部又把有部破了,他说你形色实有的,靠不住,形色也是假的。经部把有部的形色是实有的那个宗,把它破掉。既然不是实有的,作身表业的体,也不能成立。
故论云:然经部师,形非实有。谓显色聚,一面多生,假立长色,待此长色,于余色聚,一面少中,假立短色。
“故论云”,《俱舍论》里边说,“然经部师,形非实有”,经部的论师,他们认为形色也不是实在有的。“谓显色聚,一面多生,假立长色,待此长色,于余色聚,一面少中,假立短色”,这个长、短,这个形色,就是显色里边假安立的,就在显色上面,就它一面多生,在这一边很多,我们就安了长。反过那一面很少,就在显色的里边,这里边比较少的,我们这个就叫短,长和短就是在显色里边假安立一个假名字。它很长,很多很多连起来的,那就是长;它连得不多的,就是短了。所以短、长,形色,不是有实在的东西的,就是显色里边的差别,假安立的,那就没有体的。这是长、短都是假安立的。
于四方面,并多生中,假立方色。于一切处,遍满生中,假立圆色。所余形色,如应当知。所余形色,谓高下等,皆假立也。
“于四方面,并多生中,假立方色”,那么四面都是一样多的,就是方的,正方形,四面一样的。那么还有,“于一切处,遍满生中”,一切处比较圆满,那就是圆了。我们说,我们把一个橡皮筋,你如果把它变成长的,圆的,各式各样的形色都可以做了,里边最多的,就是里边要最多,那么是圆形。你方的也好,长方的也好,三角形也好,这里边的面积不大的,就是那么个橡皮筋,那么长的一根橡皮筋,要里边的面积最大,那是圆,所以说里边圆满生,它成了一个圆形。长短方圆如此,“所余形色,如应当知”,那么其它的形色,也同样都是假安立的了,我们说形色有长短、方圆、高下、正不正等等,那就是各式各样的形色,都是在显色的聚里边,从它的一些差别来分它是长、短、圆、方等等。实际上,就是没有实际体的,就是显色的差别的假安立。
如见火㷮,于一方面,无间速运,便谓为长,见彼周旋,谓为圆色,故形无实,别类色体。
他再给你说一个理由,都是现量。这是最容易,胜于雄辩的,现量。“如见火㷮,于一方面,无间速运,便谓为长。见彼周旋,谓为圆色”,它这里也证明,长、圆,根本是假的。他说拿个火㷮,火㷮就是火烧过的木头,还亮的,木头烧过了,火还在,那么一头是亮的,这一头亮的,你朝了个方向,拿过去,我们就看到一条亮的、长的线。如果你把这个转起来,就成了个圆形。那么这个长,圆在哪里啊?假的,运动之后,就变成长的,圆的,长、圆就是这个火光(这个木头火炭上的火)的变化成的,实际上显色,只是红红的一个火头,这个火头你把它很快地往一边拉起走,它就是长形,如果你把它四面转起来,它就是一个圆形,长了圆了是形色,形色是假的,就是一个显色,一个红的火头,它显色的变化出来的。那么火头的红的显色是真的,实在有的,长、圆乃至方、正不正等等的形色,都是假安立的,这是经部破有部的形色是实在有的,他举了很多的例子来破它。
“故形无实别类色体”,所以说形色,没有另外一种体的,并不是另外一种色的体叫形色,实际上就是显色,离开显色没有形色,这是一个理由。
应二根取故者,是经部师正立理破,汝萨婆多,若谓实有别类形色,则应一色二根取过。如长等色,一眼根见,二身根触。
下边再来一个理由,“应二根取故者,是经部师正立理破”,前面举了很多喻,这里正面地拿理来破它。“汝萨婆多,若谓实有别类形色,则应一色二根取过”,你们有部的话,假使说,真正有一类的色法叫形色的话,那么你这样子,就有过失了,什么过失?一个色,有二根取。我们说一个境,色境只是眼根取的,声境是耳根取的,乃至触境是身根取的,你如果说形色实在有的话,你还不知道,里边有过失埋在里边了,什么?一个色法有两个根可以取了,那就成过失了。怎么两个根可以取?他说,“如长等色”,假使你说长、短、方、圆,一是眼根见,眼睛一看,知道它是长,另外一个是身根触,你手一摸长的,手一摸是圆的,那么一样一个色——形色,怎么眼根也能取,身根也能取,不是错了吗?我们说色境只能眼根取的,那么身根碰的是触境。触有几个,记不记得?十一个,触有十一个。这个不能忘的,这是最根本的东西。我们说身根也能取,眼根也能取,那不是一个色境成了两个根来取了?这是不允许的。这是个过失。
以身触时知长短故,由此应成二根取过。十二处中,理无色处二根所取,故知形色,本无实体。
为什么?“以身触时知长短故”,身体,手去一摸,也知道长,也知道短。“由此应成二根取过”,那变成一个色法——形色,眼根也能取,身根也能取,当然是不对了,那完全是错了,这有过失。“十二处中,理无色处二根所取”,十二处,眼取色,耳取声,乃至意取法,没有说一个色两个根所取的,没有这个话,所以说你违背教理的,也违背事实的。
“故知形色,本无实体”,从这里看,那个形色是假的,决定是假的,不是有实体的。有实体的话,两根取。
论云:然如依触取长等相,如是依显能取于形 。解云:此文是经部立正义。言依触者,以形是假,身根触时,意识于中,依身根触,取假长等,故言依触,即是意识,依身根触,取长等也。
“论云:然如依触取长等相,如是依显能取于形”,这就是经部给他来解释了。经部的道理,好比你说你依了触,你手一摸,知道它是长的,这个手一摸,摸到长的,这到底是手摸到的长,还是什么呢?它并不是手摸了,他知道长,他手一摸之后,他意识里边,根据他手摸的东西,他知道这是长,这是意识来判断,手不能碰到长短的,手碰到只是这是硬的,软的,冷的。地、水、火、风,这个能碰到的,冷、饥、渴,也是我们触能碰到的。长了,短了,那个手触不到的,身体碰不到的,那是意识里边起的分别心。你摸了一下子,你心里想,长的东西,你去摸一下,是这样的事,眼睛一看是长的,那么你这么一摸,也一定是长的,这是意识的分别,不是手的。那么现在怎么样子说呢?形色一样,我看到的长的、短的、方的、圆的,就是显色上面的差别,因为显色上面有这些差别,我们意识里一分别,“哦,这是圆的”,显色这么一动,“这是长的”,这是意识的分别。意识分别,就是显色…
《俱舍论颂疏讲记 业品一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