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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舍论颂疏讲记 世间品▪P43

  ..续本文上一页情缘起,说有情缘起也是解释这些迷惑的,当然我们说确实,主要是为了有情修行的,才说的。

  以契经说,苾刍谛听,若有苾刍,于诸缘起、缘已生法,能以如实正慧观见,彼必不于三际愚惑,谓我于过去世,为曾有非有等。

  这个举个例了,过去世有没有?那么未来现在等等一些问题,因为经里边说过这个话,“苾刍谛听”,苾刍噢,或者大家都仔细听好,假使一个苾刍,假使他能够对“缘起”,“缘已生法”,能够如实的,以正确的智慧来观照,观这些法,那么他就是他把这个东西,如实的了知之后呢,他决定对三世的哪些愚惑,像那些呢?过去世到底是有没有的,等等的问题,不会再有了,那就是说把缘起支学通之后,对这个前面所说三际愚惑呢,决定解除了,不会有这些怀疑了,那就是说,这个经明明说明,缘起是为解释众生的迷惑而说的,那是为有情说的,这是有部的依据。那么这个里边,“缘起缘已生法”,就是缘起法,噢,但是它这里提起了缘起、缘已生法,两个名词不一样,下边马上就要解释这个事,什么叫缘起法?什么叫缘已生法?后边马上就要讲,但是现在没有讲之前,还有一个更要紧的,十二支缘起里边,最扼要的理论性的问题,这个时候要讲。因为前面是介绍十二支了,附带的讲了十二支,到底是为什么说的?有部认为是有情说的,是约分位缘起,解除一些愚惑而说这个十二支缘起的,那么这十二支缘起的真正的一些内涵在哪里呢?下边就要讲了啊。那么叫你们把三学带来,也是这个意思,看那个表好看一点。如果你十二支很清楚呢,没有表,你眼睛闭下来,这个东西都在你面前,不一定看那个书了。那么,现在我们把文先念了。

  

  庚四 以略摄广

  从此第四,以略摄广。论云:又应知此缘起支,虽有十二支,而二三为性,三谓惑业事,二谓果与因,其义云何?颂曰:

  三烦恼二业  七事亦名果 略果及略因  由中可比二

  “从此第四,以略摄广”由略的来摄广的,什么叫略摄广?下边有。“论云:又应知,此缘起支,虽有十二支,而二三为性”,我们说这十二支,虽然是十二是广的,但是根据它的性质来说,祗有两种,或者三种,二、三为性就是略的了,“以略摄广”。“三谓惑业事,二谓果与因,其义云何?”

  那么三种怎么说,“谓惑业事”,三种就是说,一种是惑,一种是业,一种是事,事就是惑业所依靠的地方叫事。两种来说,一个是因,一个是果,“谓果与因”。就是十二支,我们可以从三个东西把它包括,惑业事,或者用两个东西把它包涵,一个是因,一个是果,这是以略摄广。“其义云何?”它的意思怎么样摄呢?“颂曰”,下边是就是这么摄的。

  “三烦恼二业,七事亦名果,略果及略因,由中可比二”,这个一段文非常要紧,我们说要背,像这些要背的。我们说前面的,“宿惑位无明,宿诸业名行,识生结生蕴”,这个希望你们背下来,“无我唯诸蕴”,这个都重要的,“无我唯诸蕴”开始,这个都是要紧的,要紧中最要紧的。那么前面“轮王入胎等”等,当然也要紧了,但是比较起来,这个更要紧,因为佛的法,我们以前经常说的,佛的法就是缘起了,而这一段,就是正讲缘起,缘起为什么要说缘起,无我,对外道说的。那么缘起是什么东西?如何解释那些问题,外道的外难如何解释?这个都在里边。

  那么缘起十二支是如何?又是怎么分配?前中后三,十二支怎么分?这十二支是什么东西?具体的内涵,最后呢,缘起的样子有多少?有四种。而有部的看法,重要的是为有情去除疑惑的,讲的是分位缘起为主,那么下边呢,就是说,把这个分位缘起里边广略的把它摄一下,摄一下里边,就有变化,我们说这是十二支缘起,根据你们看的那个,简单一些看那个三学里这个表,看它一个平面的,死板板的一个表,但是这一学之后,这个表自己会动了,它自己,你不要去动它,它自己会流转,流转无始无终一个轮子就出来了,这个非常巧妙,佛教的里边,就是智慧,有智慧。那么下边我们就可以看出来,先把这个,要解释这个问题,先要把这些基础要打好。

  “三烦恼二业”,在十二支里边,三支是烦恼,二支是业,这个我们想一想,哪是烦恼,无明肯定是烦恼,爱、取,烦恼;二支业,行、有。十二支要弄得飞熟,噢,闭了眼睛都指得出来,怎么分析都分得出来。“七事亦名果”,有七个事,十二支嘛,三个烦恼,二个业,五个去掉了,余下七个事,那是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,再加上生老死,这个是七支是果,这个事也叫果,那么这个里边略了,三烦恼二业呢就叫因。七个事,从惑、业、事来说,三个烦恼,两个业,七个事。从因果来说,三个烦恼,二业都是因,七事是果,所以说因果,惑业事三个,这两个,三个来摄十二支,这两句话都讲完了。

  “略果及略因”,那么这个里边,前后里边有略果的,有略因的,后际略果,前际略因,那么这个略了之后,那么它怎么略的呢?“由中可比二”,中间八支,把前后一比的话,前面略的,看看中间好了,中间广说,假使后际是略果,它的果到底略了多少?把中间一看,就看出来了,它略了很多支。中际的果是色,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都是果。那么这个后边呢,就是略了,祗有生,老死,祗有两支。一个是五支,一个两支,那么这两支略了,但是你要广的话,你把中间一比,就比出来了,略了多少?那么前际略因,无明一支,烦恼是一支,而中间烦恼,爱、取两支。那么无明到底这个前面略因略了多少?把中间的爱取一看,就知道它略掉了。所以说,由中可比二,把中间那八支一比较呢,它略在哪里?都看出来了,一比较就出来了。

  

  释曰:前两句正明相摄,下两句释妨也。三烦恼者,无明、爱、取,烦恼为性。二业者,行、有二支,以业为体。七事亦名果者,除前五支,余识等七,名之为事,是烦恼业所依事故,如是七事,亦名为果。义准余法,即亦名因。谓无明、行为因,识等五为果,爱、取、有为因,生、老死为果。

  “释曰:前两句正明相摄”,前面两句,正明相摄。“下两名释妨难”,一些问难可以把它解释掉,先把它如何摄?我们看一看。

  “三烦恼者”,前际的无明,中际的爱、取,这三支都是烦恼。三烦恼,烦恼为性,这个我们在学那个心所法的时候,都讲过了。无明是什么烦恼?大烦恼地法嘛,这个我们都以前都学过了,爱、取等等都是烦恼,“二业”里面行支、有支,这两支是业,造作为性的,“以业为体”,这个三烦恼二业,就解决了。

  “七事亦名果”,除了前面的五支——三烦恼,二业除开之后,余下的还有七支,这都是事,为什么叫事?“是烦恼业所依事故”,烦恼的跟业,它要作用,都依靠这个事。这个就是烦恼业所依靠的事情,依靠它里边起的,依靠它里边起作用的。那么这七个事,“亦名为果”,这七个事,也是烦恼业的果。

  “义准余法,即亦名因”,从这个反过来看,这个道理依次类推了,那么除了七事以外,其余五个就是因,烦恼跟业是因,所感的事就是果。因果来说,十二支,祗有两个,惑业事来说,十二支可以略到三个,就是以略摄广,就是这么摄。“谓无明行为因”,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这是果。

  “爱取为因,生老死为果”,这是因果。无明是烦恼,行是业,烦恼跟业是因,这个事就是果,识等五个是果,爱取是烦恼,有是业,烦恼业是因,这个生、老死是事,也是果。七事亦名果了,生老死为果,那么里边呢,就把这个略摄的,如何以略摄广呢,全部讲完了,下边解释妨难。

  

  略果及略因者,此举略门。由以为妨,后际略果,说二果故,谓识等五合为二果,是略果也。前际略因,惑唯一故,谓爱、取二惑,为无明一因,是略因也。而于中际,广说果因,开事为五,谓识等五果也。惑为二故,谓开无明,为爱、取二也。何缘中际,广说果因,前后际略因略果?由中可比二者,释前妨也,由中际广,可以比度。前后二际,广义已成,故不别说,说便无用。

  “此举略门,由以为妨”,这个略里边,有一些问难,有一些妨难,那么怎么叫略呢?它也解释一下:

  “后际略果,说二果故”,后际就是后头生、老死两支了,这两支,它的果是略的,为什么?祗有说两支,而我们中间的果说了五支,当然五跟二比起来,二是略的,五是广了。“谓识等五合为二果”,这是略果,所以说后际是略果,很多人误会了,噢,它们的“略果及略因,由中可比二”,他望文生义,因为后际祗说是果,没有说因,后际略因。前际说的因,无明、行。无明、行都是因,没有说果,前际略果,果没有说。错了,不要望文生义,是错了。后际的果是讲了,但是略的,叫略果,前际的因讲了,但是略的,是叫略因,并不是没有讲,叫略。后际略果,因为果呢中间说有五支,而后际呢,祗说了两支,生、老死。把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这五支,并合了两支,那是略果,所以叫略果。

  “前际略因,惑唯一故”,前际,无明缘行,这是前际,它里边烦恼就讲了一个,我们中际有爱、取,有两个,那一个跟两个比,当然是略了。“无明一因,是略因也”,因为无明就是一个烦恼,那么是因里边说略了,略了一个烦恼,业前面是行,后边是有,没有略。但是总的说,因来说,包括业、烦恼了,既然烦恼略了一个,那就是因略了,就是前际是略因。

  “而于中际,广说因果”,中间八支呢,因也好,果也好,都说的广的,所以说呢,中间是广的啊。

  “开事为五”,本来这个事,过去就两支,它开了五支。“谓识等五果也,惑为二故”,前面的无明,一个烦恼我们这里开了两个,中间,爱、取,那个打开了,广。“惑为二故,谓开无明为爱取二也”,把无明支打开成了爱取两支,就是开广了。

  “何缘中际广说因果”,那么这里有个问题了,妨难就是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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