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为法。能相的是生住异灭。所相的那个法,不论你色法也好,心法也好,不相应行也好,凡是贴了这个生住异灭的标志的,就表示它是有为法,所相的有为法。
“诸有为者,谓五蕴法”,所谓有为呢,就是五蕴法。这个我们前面一开头就讲了,“又诸有为法,谓色等五蕴”,这个前面那个颂大家都记得吗?第一次都背过的。有为法就是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个蕴。
“因缘造作,故名之为。”有为、有为,这个“为”,啥意思呢?因缘造作的,叫为。
“色心等法,从因缘生,有彼为故,名为有为。”色也好,心也好,“等”,等那些不相应之类的心王、心所等等,这些法呢,各式各样的因缘而产生的。佛教的缘起论,一切都是因缘而生。那么这些因缘所生的法,“有彼为故”,因缘,既然这些色心等法都是从因缘生的,从因缘生,就有那个因缘造作了。既然是因缘生的嘛,有因缘造作的;造作嘛,就叫为,有那个为,叫有为。什么释?有财释。这个很简单了。它有那个为的,叫有为,有财释,它的名字叫为,就叫有为了,它本身什么名字就不说了。
“相是标相”,是个标签了,它的相是标相。“谓相法体,令是有为。”使这个法,本来是色也好,心也好,把它这个标签一标呢,使得它成为是有为的,表明它是有为。
“故论云”,这个很简单了。它就是说,“由此四种,是有为相”,因为这个生住异灭是有为的相,一切有为法都有这个相貌。那么有这个相貌的,一下子就知道它是有为法;反过来,没有这个生住异灭相貌的,那就是无为法。所以“有此四种,是有为相”,这四种生住异灭是有为的相,有为法都有这个相。“法若有此”,一个法,假使“有此”,有这个生住异灭的,“应是有为”,那一定知它是有为法;“与此相违,是无为法”,假使反过来,没有生住异灭的,那决定是无为法。
“解云”,这句本来很简单,他是“正释相义”。这个话就是说,解释什么叫相。这个相,我们用个标签来领, 会呢,那很容易。因为你不用那些比喻来说的话,能相、所相,好象看起来很复杂,实际上是个标签,一贴嘛,就完了。
生住异灭性者,出体也。此中于法,能起名生,能安名住,能衰名异,能坏名灭。性者,体义。谓萨婆多宗,四相有实故也。
“生住异灭性者,出体也。”那么这个相,有为法的相,到底是什么呢?什么为体呢?就是生、住、异、灭这四个东西,“出体也”。
什么叫生、住、异、灭?“于法能起,名生”,一个法,把它起来,叫生;“能安名住”,能够使它安住,叫住;“能衰名异”,把它衰败,叫异;“能坏叫灭”,坏灭掉了,没有,叫灭。
那么这四个作用要记一下。我们说这里重点就是:“能起名生,能安名住,能衰名异,能坏名灭。”这是有部的生、住、异、灭的四个定义。这个要把它记住。不然的话,你说生住异灭,啊,生住异灭,就是生住异灭——等于没有说。生,什么叫生?什么叫住?这要把它明确地说出来,那要以一定的定义拿出来了。我们就怕差不多先生了。什么就是起来啦,什么就是什么啦,这个样子你糊里糊涂地说了一通,人家也拿不到一个真正的东西,讲过了还是等于没有讲。为什么?你实在的东西拿不出来的,大而化之的,这个差不多东西拿了一个,真正人家问的时候,又不敢拿出来:“哎呀,这个差不多的。”是不是那个又不知道,不敢说了。所以我们说一个东西,讲的时候好象,看看,自己看书感到很容易,人家问你:“这个到底是什么?”不敢说了。为什么?你看的时候就糊里糊涂,马马虎虎;你说的时候,你自己感到这个说出来,不太明确的,说出来人家不一定满意的,那就不好说了。假使你说了,人家一问,这下好了,将了军了,那答不下去。所以一定要明确地把它知道。
“性者,体义”,什么叫性?性就是体。所以说,这个相呢,就是生住异灭为它的体。
“谓萨婆多宗”,这是有部的说法了,“四相有实故也”,四相,一切法都是有实体的,那么生、住、异、灭也有它的实体。
这个经部跟它有大辩论。在《俱舍论》里边,辩的很多。经部认为,这是相续里边的一个状态,并不是有实在的那个生相、住相、灭相、异相,死板板的那个东西——不是的!就是一个法,相似相续的法里边,它的变化的状态里边就安了四个名字。那么这个有部里边说呢,“三世一切有”,不但是现在的法是有实体的,乃至过去未来都是有的,那才是有部。如果你不承认这个,你不能算有部。那么这个四相当然也有体的。
论云:岂不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。解云:此引经为难也。经说三相,论今说四,岂不相违?有三者,能相也;有为者,所相法也;之者,显依主释;重言有为者,令知此相,表示法体,成有为故。此三相者,有为之相。
下边就是辩论。到底这个东西是有体没有体?这是经部提出来的问题。经里边不是说吗?“有三有为之有为相”。“三有为”,这个里边讲述两个问题,一个是隐在里边的,是经部的问难;一个是它颂疏里边解释的,明解的,三跟四的问题。经里边说“有三有为之有为相”,三个有为;我们这里讲的生住异灭,四个有为相,差别在哪里?
“解云:此引经为难也。”经里边说的话,跟我们的论不一样。那么它就以经的话来问难。“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”,有为是三个相,“论今说四,岂不相违”,我们论里边说四个相,不是跟经不符合吗?既然你说论是解释经的,怎么可以跟经违背呢?这是不行的。
“有三者,能相也……”,解释“有三有为之有为相”这句话,“有三”,三个能相;“有为”,所相的法;“之”,显依主释,三有为的有为相,就是有三个能相的生住异灭的那个法,有为法的那个相,依主释。
“重言有为者,令知此相,表示法体,成有为故。”两个有为,前面是有为的相,下面个有为要标的那个本法,所相的法是有为法的。“此三相者,有为之相”。
于此经中,应说有四。解云:于此经中,理应说四也。
“于此经中,应说有四”,那么你这里的——前面圆晖法师解的,是三、四的问题。经里边说三个有相,论里边说四个相,照这么说,你四个相,那么经里边也该说四。
“解云:于此经中,理应说四也”,这个他就回答了。他说得对啊,经里边也该说四个,怎么说三个呢?
不说者何?征也。所谓住相。然经说住异,是此异别名。如生名起,灭名为尽,如是应知,异名住异。解云:有三师释经,此一师释也。经不说住,说三相:一起,二住异,三尽。然经说住异相,是此论说异相别名。谓依住辨异故,所以异名住异也。如起者,生之别名,如尽相,灭之别名,故知异相是住异之别名也。
“不说者何?”,为什么不说四个呢?
“所谓住相”,那么就是少了一个住相了。“然经说住异,是此异别名。如生名起,灭名为尽,如是应知,异名住异。”这里边,经里边说的住异,三个相里边那个住异,就是我们的异。那么生嘛叫起,灭嘛叫尽(没有了),这个前面讲过的。那么你要知道,异就是指我们的住、异。我们说四相,住、异,它就是用异。
“解云:有三师释经,此一师释也”,这个样子的三跟四的相的差异,怎么样把它圆融起来?有三位论师,就是三派的论师,解释这个经跟论的矛盾。这是第一个论师讲的。
他说,“经不说住”,经里边单说,“起”就是生了,“住异”就是异,“尽”就是我们的灭;那么经里边住相不说。问题就是,他们提这个问题就是说,你们既然说,有为的相是四个,生住异灭,经里边祗说三个,所谓起、住异、尽,起嘛相当于我们的生,住异嘛相当于异,尽相当于灭,少了一个住相。
“然经说住异相,是此论说异相别名。”这个经里边的住异,就是我们论里边的异,它是另外一个名字。“谓依住辨异故”,我们的异要相对地来看的。因为有住才知道有异,如果没有住就不知道有异。那么这个异呢,以住来分别的,以住来显出来的,所以叫住异。“所以异名住异也”,这个异叫住异,这个住异实际上就是异。
“如起者,生之别名”,为什么不叫异,叫住异呢?这个起个其它的名字,这没有关系的。那么我们说生,它叫起;“如尽相,灭之别名”,尽,它就叫灭,这个都可以起另外一个名字。住异就是异,“故知异相是住异之别名也。”这都是解释名词,把它统一起来。所以经里边说,住异就是异。
若法令行,三世迁流,此经说为有为之相,令诸有情生厌畏故。谓彼诸行,生力所迁,令从未来流入现在;异及灭相,力所迁迫,令从现在流入过去,令其衰异,及坏灭故。住于彼行,摄受安乐,常乐与彼不相舍离,故不立在有为相中。
解云:是第一师释经意也。三相迁行,故经说之;住乐安立,故经不说也。
这是第一个论师讲,为什么经里边不讲生住异灭四个相,祗讲三个相。这三个相,就是生、异、灭,住没有说。这个它的道理,先把经里的起、住异、尽跟我们的生、住、异、灭四个相配起来,分别属于哪三个,然后解释所缺掉的住相,为什么不说的原因。
“若法令行,三世迁流”,这个“法”就是有为的有为相;“令行”,行就是有为法,迁流造作的叫行。假使一个法,使行这个法,在“三世迁流”,三世里边变化,“此经说为有为之相”,这个经呢,就说是有为之相——这个法,就叫有为之相(就是生异灭)。这个生异灭,使一切有为法在三世里边迁流变化,“令诸有情生厌畏故”。它为什么不说住?因为说生…
《俱舍论颂疏讲记 根品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