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▼

俱舍论颂疏讲记 根品▪P76

  ..续本文上一页面说的改藏经要关起来的。现在政治上不把你关起来了嘛,但是也不好弄,不允许这样子——怀疑,可以写一个小注,不能自己改!

  

  这是说十个因。这是把随转法的条件——由时果善等,一一讲完了,基本上已经讲完了。下边是另外的问题了:随转法跟心王,到底有多少呢?

  

  

  

  

  论云:此中心王极少,由与五十八法,为俱有因。谓十大地法,彼四十本相,心八本相、随相,名五十八法。五十八中,除心四随相,余五十四,为心俱有因。

  

  解云:五十八者,谓受等十大地法,此十法上各有四大相,成四十,足前成五十;心王上四本相、四随相为八,足前成五十八也。心王与此五十八法,为俱有因;五十八法,为士用果。此五十八中,除心王上四小相,余五十四法,与心王为俱有因;心王为士用果。谓心不由随相相,然随相依心而得转,故随相望心但为果不为因也。

  

  “论云”,根据《俱舍论》说,“此中心王极少,由与五十八法为俱有因”,心王与随转法,算起来呢,一个心王生的时候,最少它的俱有因,有五十八个法。那相当多啊。哪五十八个呢?

  

  “谓十大地法,彼四十本相,心八本相随相,名五十八法。”十个大地法。这个我们考过了,一切心都有它的,心王生起就有它——十个大地法。这十个大地法,每一个法都有生、住、异、灭,就有四十个生、住、异、灭,那么四十个本相。心王本身它有四个本相(也有生、住、异、灭),再加上生生、住住、异异、灭灭,八个(四个本相,四个随相)。那么为什么大地法里边不用随相呢?它跟心王的关系,不是直接的关系了,没有俱有因的关系。这样子,心王一个,它的随转法呢?十个大地法,加四十本相,五十;再加上心王本身的本相、随相八个,五十八。凡是一个心王生的时候,这五十八个法,最起码都要跟着它跑的。若心是善的,那还要加大善地法,大善地法本身还要加它的本相,大善地法十个,再加它的本相,加上去,又是四十个,那就更多了。那么五十八个,这是最少的,是五十八。

  

  “五十八中,除心四随相,余五十四,为心俱有因。”五十八里边,除了心四个随相,其余五十四个法都是心俱有因,是互相为因果的。

  

  这是《俱舍论》的原文。下边,圆晖法师慈悲,因为这个比较隐,意思不大明显,他再通释一下。

  

  “解云:五十八者,谓受等十大地法,此十法上各有四大相,成四十,足前成五十;心王上四本相、四随相为八,足前成五十八也。”他说五十八个,就是受等十个大地法:受、想、思、触、欲,慧、念与作意,胜解、三摩地,这十个随心的大地法——这个我们为什么考一下呢?这是你们以后经常要用的。如果不考一下、不背一下的话,讲到十个法,咦,啥东西?前面翻来翻去,不晓得哪一页?这个很不好翻了。《俱舍》没有目录的,这个法在哪一页,它不给你说的。那你自己看得很熟,你偶尔翻起来,还比较容易一些;要是陌生的话,你要翻一个法相的话,不晓得,翻前翻后,翻来翻去,不晓得哪一章才对。那么这个里边,自己知道了之后,一看就不要查了。

  

  十个大地法,每一个大地法里边都有生、住、异、灭,那么十个法就有四十个生、住、异、灭。原来的法是十个,加上四十个生、住、异、灭,就成了五十个。心王上边它的本相,生、住、异、灭四个,再加上生生、住住、异异、灭灭四个随相,一共是八个,“足前成五十八也”。这是解释《俱舍论》的“五十八”。

  

  那么“心王与此五十八(个)法”是“俱有因”,五十八个法里边,“为士用果”。但是,这五十八个法里边,“除”了“心王上”的“四小相”,五十四个法都是心王的俱有因,而小相却不是它的俱有因。其余五十四个法,都是心王生起来了,也把它们带着生起,它们与心王有直接关系,所以“与心王为俱有因,心王为士用果。谓心不由随相相,然随相依心而得转,故随相望心但为果不为因也”。这五十八个法里边有五十四个跟心王是俱有因,心王是士用果,互相都起作用的,展转为因果。但是这四个小相,它不一样。“谓心不由随相相”,心不由随相相的,随相是相本相(大相)的,心王跟这个随相,它关系隔了一层;但是随相呢,却是跟了心王起来的,因为心王生了,随相也生了,也带起来了。而随相作用却达不到心王,这个前面讲过这个问题。“故随相望心”祗是果,不能为因,它不是俱有因。五十八个法里边,就是这四个法,有点不同的。

  

  

  

  

  有八对法,是俱有法,非俱有因。故论云:诸由俱有因故成因,彼必俱有;或有俱有,非由俱有因故成因此标也。谓诸随相,各于本法。此第一对,谓小相,不相本法,虽与本法俱有,非俱有因也。

  

  那么下边又说另外一个问题,它说“有八对法,是俱有法,非俱有因”。因为它讲到这四个随相,它对这个心王来说呢,虽然是俱有法,是同时生起的,但是它不做心王的因。那么下边附带地又讲“有八对法”,有八种情况,它们虽然是同时生起(俱有法,时间是同时生起的),但不是俱有因。那么哪八对?下面就要讲了。

  

  “故论云:诸由俱有因故成因,彼必俱有”,凡是俱有因成因的,那么必是俱有的。“或有俱有,非由俱有因故成因”,就是说,凡是做俱有因的,它们的时间决定是同时的,必是俱有的;但是还有一些反过来,凡是是俱有的,却不一定是俱有因。那就是同时生起的法、俱有的法宽,中间有一部份是做俱有因,有一部份却不是俱有因,所以说呢,“非由俱有因故成因”,它并不是成之因,成什么因呢?俱有因。就是说,有的是俱有因,它决定是俱有法;有的是俱有法,却不一定是俱有因。哪些呢?

  

  “谓诸随相,各于本法”,这是“第一对”。“一对”就是说随相跟本法,这两个互相作一对。那么随相虽然是跟了本法生起,但是随相“不相本法 ”的,随相祗相大相。假使我们说小生,小生祗生大生,对本法没有关系。所以说,它们虽说俱有,同时生起是俱有,但不是俱有因。第一个就是随相,对本法来说,“虽与本法俱有”,同时生起的,但是它不是本法的俱有因,“非俱有因也”,本法不是它的果。这是第一对。

  

  

  

  

  此诸随相,各互相对。解云:此第二对。谓随相唯相本相,非互相生,展转相望,不同一果等,故虽俱有,非俱有因也。

  

  “此诸随相,各互相对”。随相与随相之间的关系也同时生起,本法生的时候,决定有九个法同时生起的。这里边就包含有四个随相、四个本相了。这个随相,它们自己来说呢,虽然是同时生起,但是互不相关,不为因果。小生祗生大生,小住祗相大住,小异祗相大异,小灭祗相大灭。它们之间小生跟小住没有关系;小住跟小异、小灭也没有关系。这个里边,虽然同时生起(俱有法),但是呢,没有互为因果的关系。

  

  “解云:此第二对,谓随相唯相本相”,本相是大生、大住。“非互相生 ”,并不是互相生的,就是随相与随相之间没有关系。“展转相望,不同一果等,故虽俱有,非俱有因也”。它们互相来对待看呢,并不产生同一果,也不互为因果,所以说不能说是俱有因。这是第二对。

  

  

  

  

  随心转法,随相于心。解云:是第三对。随心转法上四小相,望心王,非一果等,非俱有因也。

  

  第三对,“随心转法,随相于心”。随心转法的随相,这个于心,它们也不是互为俱有因的。我们前面说,五十八个法里边,没有随心转法的随相,因为它跟心王不相干的。所以说生,当然同时生起的,既然心随转法生起了,心随转法的四个本相——生、住、异、灭生起了,同时它们也有四个随相:生生 、住住、异异、灭灭,它也是同时生起的。但是它们同时生起之后呢,跟心王没有关系的,不生俱有因的关系。

  

  “解云:是第三对。随心转法上四小相”,每一个随心转法都有四个随相,这四个随相对心王来说(望心王),隔得很远,“非一果”,也不共为俱有因“非俱有因也”。那么这是第三对。

  

  

  

  

  此诸随相,展转相对。是第四对。随心转法上随相,自互相望,非互为果,理非因也。

  

  第四对,“此诸随相,展转相对”。随相与随相之间,就是心随转法的随相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,也不是同一果,也不互为因果,所以说也不是俱有因。但是时间是同时生起的。

  

  “是第四对。随心转法上(的)随相,自互相望,非互为果,理非因也”,既然不是互为果,就不是俱有因了。

  

  

  

  

  一切俱生有对造色,展转相对。 解云:是第五对,如色声等,是有对造色也。虽然俱有,非同一果等,非俱有因耳也。

  

  第五对,“一切俱生,有对造色,展转相对”。“俱生”,同时生起来的;“有对”的“造色”,色法里边有对的,那是有极微的,极微所成的。——我们这一次不是也考过吗?“有对无对,有见无见”,这些都考过的,因为后面经常要用的。如果你不知道的话,后边讲什么你没办法了。所以说,这个《俱舍》呢,不能插班,一插班就吃亏了,大吃亏;那么你插班是吃亏,中间中断了也可惜,前面的基础有了,后边的东西没有,等于说你辛辛苦苦把地基打好了,该造屋子了——不造了,回去了,那你不是白打地基了!那么插班生怎么办呢?补!你慢慢补,一样的,地基没有打,你现在补打地基好了;打好了之后,一样可以造房子,就是辛苦一点。

  

  那么这里说“一切俱生”的“有对造色”,同时生起的有对的那些色法。造色嘛,就是所造色了(能造色,是四大)。所造色,“展转相对”,它们互相的对待看,也没有俱有果的关系,不是俱有因。,虽然俱有,非同一果等,非俱有因耳也。…

《俱舍论颂疏讲记 根品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

菩提下 -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

Copyright © 2020 PuTiXia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