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宝疏》:因谓能生,缘能长养,犹如生养二母差别。又缘摄助 ,因方能生,生已相续,缘力长养。或有说因唯有一,缘乃众多 ,犹如种子(因一),粪土(缘多)等异。
丁二 明缘作用
从此第二明缘作用。此言作用,是与果用。论云:如是诸缘,于何位法,而兴作用?颂曰
二因于正灭 三因于正生 余二缘相违 而兴于作用
“从此第二,明缘作用”。那么因的作用讲过了——取果、与果的作用了,那么缘的作用怎么说呢?不是一样的吗?怎么又来一个呢?它这个地方,观点不一样了。因的作用,从因本身来说;缘的作用,从生果的方面来说,所以这么两边对照一下。对照一下有好处,帮你把意思更完整。
“从此第二,明缘作用。此言作用,是与果用。”取果不讲了。为什么不讲?说因的时候,要讲取果;说缘的时候,单是帮助这个果生出来,祗讲与果。取果作用有没有?既然是五因,能作因,六因都在里边,六个因在,当然取果的作用也有,但是不说,略掉了。因为说缘的时候,就不重在这个取果的作用;说因的时候,取果的作用是个重点了。那么这里讲的作用呢,是讲与果,这个缘就是帮助果生出来的。
“论云:如是诸缘,于何位法,而兴作用?”同样地,在什么时候它生什么法、它起与果的作用?
“颂曰:二因于正灭,三因于正生,余二缘相违,而兴于作用。”两个因在正灭的时候,三个因在正生的时候。这二因、三因就是因缘了。那么还有两个缘,等无间缘、所缘缘,“相违”,反过来,一个是正灭嘛,它是正生;正生的嘛它就正灭,“而兴于作用”。那么增上缘也没有摆一个位置,在因里边,能作因没有它的地位。我们讲过了,为什么没有?因为它特殊化,有无为法,有这个不生法、未生法。那么取果、与果的作用是有,但是把它的略掉了,没有讲。那么这个在做缘的时候,增上缘,颂里边也没有,但是长行里还是有。颂里边,因为它的意思包在里边了,他把它略掉了。
释曰:前两句明因缘,第三句明二缘,第四句结用,通前三句也。
“释曰:前两句明因缘,第三句明二缘”,等无间缘、所缘缘,第三句。那么“第四句”嘛,“结用”。中间增上缘,后头长行里会讲。
二因于正灭者,谓相应俱有二因,于正灭时,而兴作用。言正灭者,谓现在世,以此灭相居现在故,名正灭时。此言作用,是与果用,由此二因,令俱生果有作用故。三因于正生者,谓同类遍行异熟三因,于正生位,而兴作用。言正生者,谓未来法,居生相位,生现前故,名正生时。由此三因,所引果法,至生相位,兴与果用。此上两句,明因缘竟。
“二因于正灭者,谓相应、俱有”这两个因,“于正灭时,而兴作用”。先说因缘,因缘是五个因了,五个因里边,有两个因,相应因、俱有因,它在正灭的时候,起作用,与果的作用。这个作用,一定要记住,是与果的作用。
什么叫“正灭”?“现在世”。——这个有的人今天早上就问我,这个灭掉了,怎么还起作用呢?我们说生、住、异、灭,生是未来世,住、异、灭都是现在世。灭掉以后,才是过去了,所以说,正在灭、正在住、正在异都在现在。那么这个所谓正灭呢,就是现在世了。现在世嘛,当然可以起作用了。这个灭,所以把灭,不要讲了,灭掉了还有什么作用?是没有了,灭掉了嘛,过去了。这个正在灭的时候,我们说,“正生”、“正灭”,这两个词一定要抓住。“正生”,还在未来,还没生出来;等到你生好了,已经是现在了。那么“正灭”,正在灭,还没有灭掉,现在。所以“正”这个字把它记住。正在灭,还没有灭嘛;灭掉之后,已灭了。正灭,是现在世。
“言正灭者,谓现在世,以此灭相居现在故”,生、住、异、灭,生在未来,住、异、灭都在现在,“名正灭时”。
“此言作用,是与果用”,这里的“作用”就是与果的作用,“由此二因,令俱生果有作用故。”它与果,相应因跟俱有因——相应因、俱有因的同异,我们出了一个题的,不晓得你们怎么回答的?叫你们讨论,没有回报啊,到底讨论出来了还是没有讨论出来?不知道。但是现在要用了。相应因跟俱有因,它们两个同时因果,既然同时因果呢,与果的作用就在现在世了,所以说,它与果的时候,正在灭的时候,还在现在世的时候,起与果的作用。俱生果这个果跟它同时的,俱生的,要产生那个俱生果呢,就在同时,在现在的时候就产生了。这是很简单,没有什么困难,因为它是俱时因果嘛。
“三因于正生”,那么另外三个因,因缘有五个因,把相应因跟俱有因除开以外,还有三个,同类因、遍行因、异熟因,这三个因在果法正生的时候起作用。
“言正生者,谓未来法,居生相位”,这个要记住。正生,还没有生出来。已经生了,是现在了;正在生,还在未来。未来到现在的这个界线,跨过这个正生就是属于现在了。正在生,将要进入现在,这一无间的前面一剎那。那么这个时候,正在生,还在未来,“居生相”的那个“位”,过了生相就是现在了。“生现前故,名正生时。”生相现在前的时候,叫正生的时候。
这三个因,“所引”的“果法”,到生相的时候,“兴与果用”。这个果快生了,你帮它加把力,生出来了,那么在生相的时候起作用。跟前面那个不一样。前面那个是灭相,正灭的时候,它同时作用嘛,正灭,是现在世。正生,它到生的时候,还没有生出来,帮它起这个作用。如果生出来了,就不需要它再去帮忙了。正在它要生,还没有生,才帮个忙啊。这个好理解。
“此上两句,明因缘竟。”“二因于正灭,三因于正生”,这两句是讲因缘。四个缘里一个缘,一个缘(因缘)里边,它是五因性,两个因是正灭的时候起作用,三个因是正生的时候起与果的作用。那么因缘讲完了。
余二缘相违者,谓等无间缘,及所缘缘。此之二缘,兴与果用,与上相违。等无间缘,于正生位,而兴作用,与前二因,于正灭位,是相违也。以等无间,果法生时,开避路故,与其处也。若所缘缘,于正灭位,而兴作用,与前三因,于正生位,是相违也。谓所缘缘,能缘灭位,方兴作用,由心心所,要现在时,方取境故。
“余二缘相违”,余二,还有等无间缘、所缘缘。这两个缘呢,跟它反一反。那么怎么反?现在没有说。“谓等无间缘,及所缘缘”,这是说“余二缘”。“此之二缘,兴与果用,与上相违”,这两个缘,它起与果的作用的时候,跟前面两个正反,正相反。“等无间缘,于正生位,而兴作用”,前面是“二因于正灭”,就反前面“正灭”——正在生的时候,果在生的时候,等无间缘起作用。它让开嘛,它要上来了,还没有上来,它把它让开,那么就帮它忙,生出来。所以说呢,“与前二因,于正灭位”,恰恰相反,它那个是正灭,这个是正生,“是相违也”,这是第一个相违。
“以等无间缘,果法生时,开避路故,与其处也。”等无间缘的作用,就是果法要生的时候,把它避开,把它跑开,帮它开一个路;路让出了嘛,它可以“与其处”,给它一个地方了,它就可以上来了。买票嘛,你让开了嘛,这个地方他好站了,可以买了;你不让开,他跑不过来。所以说是要果法生的时候,起作用。你让开了嘛,他可以出来的,如果他来都来了,你这个还让什么?不要让了。所以说,你不让,他不能来的了。那么你让开之后,它才能生出来。正生的时候起作用,把它让了,使它可以生出来。
那么“所缘缘”呢,“于正灭位”,就是反第二句“三因于正生”,它那里是正生,这里是正灭,“而兴作用,与前三因,于正生位”是反过来的。为什么所缘缘要正灭呢?“谓所缘缘,能缘灭位,方兴作用”。这个“正灭”,我们要记住,“现在”,不要说灭,已经灭掉了,过去了——正灭是现在。
所缘缘,心王、心所要生出来之后才能起作用了。“由心心所,要现在时,方取境故。”心王、心所要是没有显出来,还没有生,你怎么取境?取不来的,所以说心王、心所生到现在世了,现在世就是正灭位,“方取境故”。
那么这个三个缘讲完了。“而兴于作用”,这个是起作用的。什么时候起作用?——还漏下一个,增上缘没有位置,那么长行里面补充。
颂中不言增上缘者,以增上缘于一切法,皆无障住,随无障位,或于正生,或于正灭,兴与果用,皆不遮也。
增上缘很广,它很多法,它的作用就是不障。一切法生的时候没有障,不障它生,那么随你哪一个地方不障,正生的时候不障,增上缘;正灭的时候不障,也是增上缘。跟与果说,都可以用。所以增上缘呢,很自由。你说与果的时候,正生也好,正灭也好,都可以说,所以说呢,这个颂里就没有说了。因为它没有那么一定的局限性了,那么颂里就不说了,意思呢,也包在里边了。增上缘既然是无障呢,那么正生也好,正灭也好,祗要无障,都起作用,都是与果用。
这里就把四个缘,它在对果生的时候,与果的时候,什么时候起作用,讲了。那么你们回去呢,就可以对照前面的六个因,它取果、与果的,这两个要掌握这个原则,一个是讲六因的时候,是从因上的角度来看问题;从讲四缘的时候,是从果上的方面来看问题。所以说呢,两个讲的,字面上是不一样,意思是通的,把这两个拉拉通,然后你对六因四缘的作用,可以更进一层的明白。那么今天就讲到这里。
《晖钞》为因义成,方是取果,此是四缘,故不论取果,但言与果用也。
问:等无间缘,及因缘中…
《俱舍论颂疏讲记 根品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