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三因,于正生位,所缘及因缘中二因,于正灭位,即前后相违,如何言心心所法四缘生?
答:《正理论》云:于正灭位,作用方成,而法生时,非无功力,离彼此法必不生故。正生及正灭,皆是果法正生及正灭,不取缘正生及正灭时。增上缘于未来及现在二世,皆与果力令生。故通正生及正灭时,与果用也。
第四十四讲
(《俱舍论颂疏》120页下2行——124页上10行)(45B17:54——46B26:40)
上一次,我们讲第七卷,今天还是继续下去。这个里边,上一次我讲了(缘的作用),那么一切法从缘生,那么它分了四个,今天我们讲这个颂。
丁三 明法从缘生
戊一 总明诸法
从此第三,明法从缘生,于中有二:一、总明诸法,二、随难别解。且初总明诸法者,论云:已说诸缘及兴作用,应言何法,由几缘生?颂曰
心心所由四 二定但由三 余由二缘生 非天次等故
“从此第三,明法从缘生,于中有二:一、总明诸法,二、随难别解”。“总明诸法”里边,“已说诸缘及兴作用,应言何法,有几缘生?”这个我们昨天基本上讲了。
释曰:前三句,辨缘生法;第四一句,遮外道宗。心心所由四者,谓心心所,由四缘生。此中因缘,谓五因性。等无间缘者,谓心心所,必须前念等无间缘,引发生故。所缘缘者,缘境起故。增上缘者,除自性外,余一切法,皆不障故。
那么里边,“前三句,辨缘生法;第四一句,遮外道宗”。
我们说,我们佛教的特征——缘起论,我们在讲《印度佛学史》的时候讲了很多了。而外道呢,总是一个,最后的,宇宙里边最基本的一个东西,都是有这么一个东西。哲学里边也讲一个,一元论了,这一类的,唯心、唯物的,总跳不开这一个框框。那么这里就是破,先明缘起的之候,再辩、破那个外道的一些执着。
“心心所由四”,“谓心(王)、心所,由四缘生”,因缘,四个缘都有。
“此中因缘,谓五因性”,因缘是五个因,前面讲过的。
“等无间缘者,谓心心所”,前念的等无间缘,引生后边的心王心所。心王、心所,“必须前念等无间缘,引发生故”。这是等无间缘。这个,前面讲过色法没有等无间缘,而心王、心所有一个等无间缘。它前面的让了路,避开,然后后面的心王或者心所可以生出来,一定要它引了路,避开了,才生后面的。
那么再加一个“所缘缘”,心王心所也有,“缘境起故”。心王心所要缘境,没有境,它起不来,昨天我们讲过了。
那么“增上缘”,除了自己以外,“(其)余一切法,皆不障故”,凡是不障它的,或者给它一把力的,都属于增上缘的范围。
那么这个是心王心所呢,它的缘有四个。
二定但由三者,谓无想灭尽二定,由三缘生,非能缘故,除所缘缘。由因缘者,谓由二因:一、俱有因,谓二定上生等四相。二、同类因,谓前已生同地善法。若无想定,无想天中,一切善法,是同地也。若灭尽定,有顶天中,一切善法,是同地也。等无间缘者,谓入二定前,心心所法为等无间缘,引生二定也。增上缘者,谓如前说。论云:如是二定,心等引生,碍心等起,故与心等,但为等无间,非等无间缘。解云:心等,等取心所也,余可知也。
“二定但由三”,二定就是指前面的不相应行的无想定、灭尽定,这两个定,情况特殊。因为它定本来有心定是有心王、心所的了,这两个定没有心王、心所的。那么这两个定呢,“由三缘生”,祗有三个缘,少一个缘,所缘缘没有,它没有所缘缘。因为它入了那个定,心王、心所灭掉了,不缘境了,所以没有所缘缘。
那我们说有的人他修定,他缘一个空,他还没有证空性之前,他心里观一个空,还是有所缘。你说不要想,缘一个没有想——还是有想。这个凡是你心生着的时候,不可能没有所缘境的,总是有个境。你叫它不要想,你其实想了个不想,还是有个想。那么真正的灭尽定、无想定,这两个定,心王心所没有了,那就真的没有所缘境,所以说所缘缘没有。其余三个缘都有。
“由因缘者,谓由二因”,因缘,两个因,本来因缘是五个,这个里边是两个。一个是“俱有因”,“谓二定上生等四相”。俱有因,心王心所没有了,但是定的上边还有生、住、异、灭是有的,因为是有为法嘛。第二是“同类因”,“谓前(面)己生(的)同地善法”。我们知道,无想定、灭尽定属于善性的,那么以前生过的同地善法,对它来说,是它的同类因。
“若无想定,无想天中,一切善法,是同地也。”在无想定来说,无想天,无想定的果就是无想天。它两个是同步的,所以无想天里边的一切善法,跟无想定是同一个地,那么这些都是它的同类因。你前面生过的,都属于它的同类因。
“若灭尽定,有顶天中,一切善法,是同地也。”假如灭尽定来说,它是以非想非非想天这个定来生的,那么这个有顶天,非想非非想的果。有顶天上的一切善法,已经生的,都是它同地的同类因。所以说同类因是有的。
“等无间缘”有没有?你还入定,心王心所没有了,怎么有等无间缘呢?入定的时候,“谓入二定前,心心所法为等无间缘,引生二定”。这个心王心所,你在入灭尽定之前,它这个时候的心王心所,等无间缘它引生这两个定。入了那个定之后,心王心所没有了,那么中间没有东西。出定的时候,还是要心王心所。“引生二定”,这是它也有等无间缘。这个定的等无间缘,在没有入定之前,那个心王心所把它引进定的,它们避开之后,定就来了,那还是有等无间缘。
“增上缘”,那么这个很宽,凡是不障碍它的,都属于增上缘的范畴,“谓如前说”。
“论云:如是二定,心等引生,碍心等起,故与心等,但为等无间,非等无间缘。”这个就是解释一个等无间跟等无间缘来说。这两个定,无想定也好,灭尽定也好,它虽然是心,把它引出来的(“心等”就是心王心所),它有等无间缘;但是它自己不作等无间缘,它本身是“碍心等起”,障碍了这个心王心所起来的。“故与心等,但为等无间”,它给心王心所呢,祗做等无间,不做等无间缘。那就是说,他出定以后,这个心王心所,生出来的心王心所,不是等无间缘。它祗是等无间,跟它是相等,而且是无间,两个是挨得很紧,但是不是缘,不是引出心王心所的东西。所以说这两个定本身,不是等无间缘。
“解云:心等,等取心所也,余可知也。”因为它不是有为法了,不能做缘了。有为法是有为法,它不是这个有心的。心王心所才做等无间缘。这个灭尽定是把心王心所灭掉了,它不是等无间缘;但是呢,跟后来生的是相等,又是无间,挨得很近,一下子出定之后,第一剎那入定的,第二剎那出定了,两个无间,但是呢,不是缘。
余由二缘生者,余谓色法,及不相应。此二类法,由因缘增上二缘所生。非能缘故,除所缘缘;非心等引生,无等无间缘。
“余由二缘生”,其余的,两个缘生,“余谓色法,及不相应”。这两类的法,“由因缘、增上二缘所生”。“非能缘故”,它不是能缘的心王心所,没有所缘缘;“非心等引生”,也不是心王心所等起的,不是等无间缘。前面我们讲过了,色法没有等无间缘,那么不相应行当然更没有等无间缘。这个,祗有两个缘,因缘、增上缘。
那么这里,我们前面也说过了,最少要两个因生,一因生的法是没有的,就是佛教与外道的差别。下边就是正破外道的一因生法了。
非天次等故者,正破外道,此有两意:一正非,二立理。且正非者,非天等也;立理者,次等也。如涂灰外道,执大自在天能生世间;胜论外道,执我能生世间;数论外道,执胜性,谓萨埵等三,能生一切法。我佛法中,唯有因缘,能生诸法,故言非天等。等取我、胜性等也。
“非天次等故”,这就是破外道的。这有两个意思,一个是“正非”,一个是“立理”;正非就是否定它,下面呢,讲道理,为什么说它不对头。
“且正非者,非天等也;立理者,次等也。”“非天”是直接否定它,为什么原因?“次等故”。实际上这是一个量了。非天等,那就是说不是外道所说的自在天创造一切,外道的胜论的自我创造一切,或者是数论的什么那个自性能够产生一切。这个天等,等下面的东西。
那么这是一个量:“非天”;那么这个什么原因?“次等故”,这是因。这是因明的架式。我们先说非天。
“如涂灰外道”,涂灰外道,前面我们讲过的,在《印度佛教史》里边讲过,他们也讲修行,但他们跟我们佛教不一样之处呢,他“执大自在天能生世间”,这个世间、宇宙是大自在天创造的。“胜论外道”呢,说有个我(“神我”)创造这个世界的,“执我能生世间”。“数论外道”呢,“执胜性,谓萨埵等三,能生一切法”,这个我们好象在前面序里边讲过,萨埵、剌阇,还有答摩,这三个德,数论外道他们讲三个德,从三个德里边产生一切。自性有三德,自性里边生三个德——这三个德相当于我们佛教的贪瞋痴了——那么从这个里边,就产生一切的世界。反正他们总执有一个根本的基元的一个东西,产生这个宇宙的根本的原因。“执胜性,谓萨埵等三”,这么就是萨埵、剌阇、答摩三个东西,前面有,我们讲过了,它能够生一切。
(46A)而佛法中呢,一切是缘起,没有最起源的一个东西会产生一切,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,“唯有因缘,能生诸法”,所以说呢,“非天等”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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