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十二界 六根六识,法界一分 于法界中唯取心所,故云一分。诸有境法,于色等境 前十二界及法界一分,能取境故,名诸有境法。于色等境者即所取境也,此十二界,为境所拘,名为有对,境界之有对,依主释也。
“境界有对体者”,境界有对的体是什么?哪些东西叫境界有对?“论云”,《俱舍论》里边说,“谓十二界”,六根,六识,都是能够取境的;“法界一分”,就是心所法。十二界加上半界,一分——一部份。“诸有境法,于色等境,此十二界,为境所拘,名为有对”,这十二界跟法界一分,能取境的,叫有境。有境、境不一样,能取境的叫有境。这些有境法,能取境的法,跟“色等境”,所取的色等境来说。这十二个界给境所拘,叫有对。这十二个界、法界一分,当它缘境的时候,被这个境所拘住了。就是它看了这个,被抓住了,其他的就不能自由地去看了;或者去听了。叫有对。“境界有对”是境界的有对。对那个境来说,它(境)把它(有境)拘住了,叫境界有对。这是依主释,很容易。这是第一个,境界有对。它的体是十二界——六根、六识,再加上心所法——法界一分,都能取境的。这些都叫境界有对。
所缘有对体者,谓七心界全,六识及意界也。法界一分,心所是也。言所缘者,色等六境也。言有对者,七心界,法界一分也。此七心界法界,名所缘有对者,为所缘境,之所拘碍,名为有对,所缘之有对,依主释也。
什么叫所缘有对呢?“谓七心界全,法界一分”。七心界——心王:“六识及意界”。有人提了,“前面只说六识,这儿为何说七心界?” 前说六识还有六根,六根里有意根,还是七个心界;法界一分也一样,心所法;就是少了前五根。“言所缘者,色等六境也”,所缘的境还是色等六境。什么叫有对呢?就是七个心界跟法界一分。它们叫所缘有对的原因,就是被所缘的境所拘碍——缘了这个境,这个境把你抓住了,旁边境就缘不起了。所以说我们众生的心有拘碍性,只能缘这个,缘了这个,它给你拘住了,你不能分心,其他的东西你就照顾不到了,叫拘碍。这个拘碍就是叫有对,所缘的有对,也是依主释,一样的。
这里明确一下,所缘有对跟境界有对有差别。看看差不多,差别在哪里?一个是有五根的,一个没有五根的。五根能取境,而心王、心所能缘境,这两个意思不要搞错,下边还要说。取境,是从它作用方面说;碍境,心王、心所的体,决定要由境把它生起来,没有境它生不起的。所以说所缘有对、境界有对不一样。下边要四料简了:
论引《施设足论》,证境界有对,作四句分别。故《施设足论》,作如是说:此中于水,有碍非陆,如鱼等眼。于陆有碍非水,从多分说,如人等眼。有于俱碍,如毕舍遮,唐云食血肉鬼室兽摩罗,及捕鱼人,虾蟆等眼此毕舍遮等于水陆俱能见色,故通俱碍耳。有俱非碍,谓除前相。
“论引《施设足论》”,《俱舍论》引《六足》论之一的《施设足论》来说境界有对,四句来分别。
“《施设足论》作如是说,此中于水有碍非陆,如鱼等眼”,它用水陆来分,水里边能够取境的,而岸上、陆地上不能的,是什么?“鱼等眼”,水里的动物,它在水里能很自在地看东西,到了岸上,它的眼睛就不行了。
还有一些“于陆有碍”,在陆地上能够取境,在水里不行了。“从多分说,如人等眼”,人的眼睛在陆地上看东西很自在,到了水里就看不清楚了。“多分说”,还有一部份人水里能看,就是专门会水的。所以说多分,大部份的人在陆地上有碍——能够看、能够取境,到水里不行。
“有于俱碍”,水也能行,陆也能行,哪些呢?“如毕舍遮”,毕舍遮是一种饿鬼,“食血肉鬼”,这是大力的鬼。还有“室兽摩罗”,就是鳄鱼,很大的,是水陆两栖动物。水上能看,陆地上也能行——它们的五根在水陆两方面都能用。还有“捕鱼人,虾蟆等眼”。前面就多分的人说,还有少分的人,他能够捕鱼的,就是会水的,在水里边照样看。还有虾蟆等等,这些也是水陆两栖动物,它水里可以看,岸上也可以看。这是两种都有。
“有俱非碍”,两种都看不到的:水里不能看,陆上也不能看。“唯除前相”,前面的除掉之后,其他的都是。
这是就境界有对,用水上、陆上来四料简。下边又是一个问题。
论云:境界所缘,复有何别?问也。若于彼法,此有功能,即说彼为此法境界。心心所法,执彼而起,彼于心等,名为所缘。
“论云:境界所缘,复有何别?问也”。因为境界有对跟所缘有对,两个差不多,那么差别在哪里?“若于彼法,此有功能,即说彼为此法境界”。这是境界有对。这个法对那个法有功能;比如眼根对色境而说有功能,什么功能?能取那个色,能观照那个色。于那个法,这个法有功能的,那么叫那个法是这个法的境界,“为此法境界”。这个是境界的意思,能取的,有功能能取它,就是境界。那么什么所缘呢?“心心所法,执彼而起,彼于心等,名为所缘”。心、心所法,它没有境生不起来,要执着那个境而生起的。这个境对心、心所法来说是所缘。
解云:答也。彼法者,色等六境也,此有功能者,此六根六识,于彼色等,有见闻等功能也。
准此论文,功能所托,名为境界,如眼能见色,识能了色,唤色为境界,以眼、识于色有功能故也。心心所法,其性劣弱,执境方生,犹如羸人非杖不起,故色等境,识所攀附,名为所缘也。已上注也。
“ 解云”。前是《俱舍论》的话,圆晖法师恐怕太简单,又解释一下。前面那个文是回答:“答也”,“彼法者”,这个“彼法”是什么?“色等六境”。“此有功能者”,“此六根六识”,这六根、六识对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等六境,有取境的功能。“于彼色等,有见闻等功能也”,眼能见、耳能闻、鼻能嗅、舌能尝、身能触、意能了别。六识、六根对六境,有它的功能。从功能上说,叫境界有对。
“准此论文,功能所托,名为境界”,那么照论文来说,这是圆晖法师的按语。根据《俱舍论》的文来说,功能所寄托的地方,叫境界。“如”,打个比喻:“眼能见色,识能了色,唤色为境界”,眼睛能够见色,识能了别色,那么叫色是它的境界——它的见色、了色的功能,就在这个色境上边。“以眼、识”,眼根跟眼识,“于色有功能”,一个是了别、一个是见,因为它有了别、有见的功能,所以色就是它的境界。那么眼根来说,就是境界有对。
下边“所缘”:心心所法跟六根不一样,它的性比较弱,一定要有境才能生起来,“执境方生”。打个比喻,好象一个没有气力的人,他没有杖是不能走路的,一定要拿个手杖。那等于说心王、心所没有境生不起来的;等于一个人,他没有手杖是走不动的,不能起行的。所以说“色等境,识所攀附,名为所缘也”。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,这些境是识所攀附,这个六识所附在它身上,等于拿杖一样的,非要扶了它才能走路的,那么这个叫所缘也。就是说心王、心所没有所缘的境,等于一个病的、没有气力的人没有手杖一样,走不动的,不能起来的。那么心王心所没有境的话,也生不起来的。一定就靠所缘的境,才能生起来。那个作用就不一样了。这个所缘有对,就是说心王、心所一定要靠所缘境才能生起来。那个六根,就不靠境的,六根,它没有境,它照样能生起来的。
准此论文,境界、所缘二义全别,且如一色被眼所见,名为境界,眼为有功能于色故也。即此一色,能引识起,名为所缘,为与识为力故也。
“准此论文”,根据这个论文呢,“境界、所缘二义全别,”根据《俱舍论》原文一分析,境界跟所缘两个意思,全部不一样。我们看看都是色,一会儿作境界,一会做所缘,差不多嘛。它的意思全不一样!这个要去体会它。
他打个比喻:“且如一色被眼所见,名为境界,眼为有功能于色故也”,假使一个色境,被眼根所看的时候,它叫境界,它不叫所缘。因为眼根只能观境,不是靠色生起的,所以这个色境叫境界。为什么叫境界呢?“眼为有功能于色故也”,眼睛于色境有功能,什么功能?能见,能观照的功能,这个叫境界。
同样一个色,“即此一色,能引识起,名为所缘,为与识为力故也”,同样这个色境,它能够引起我们的心王心所。从这一点看,它叫所缘,为什么?“为与识为力故也”,给识一把力量,使它能生起来。没有所缘的境,识生不起。等于没有手杖,那些身体差的人,他走不起来的。那么这一方面来说,叫所缘。
就是说所缘、境界两个不一样。从这个比喻里边,应当把它领会到。所谓作境界的时候,它是功能所寄托的地方。作所缘的时候,心王,心所靠它生起来的,叫所缘。两个意思不一样,一定要把它分别清楚。
我们先看表。表把重点划出来了,它们的差别容易看出来。先说三个有对:
一是障碍有对,它的体什么?十个色法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。为什么障碍有对十个色为体呢?极微所成,更相障碍的,叫有对。障碍就是有对,持业释。这个属于二种碍里边的,障碍碍。
境界有对跟所缘有对是拘碍碍,不是障碍碍。境界有对,是什么体?六根、六识及心所法,心所法就是法界一分。“此诸有境法”,这些法能够取境的,叫有境法,于色等所取的境:“色等境”,“为境所拘,名为有对”。它观了这个色、取这个色之后,就被那个色境所拘碍了,把它局限在那个地方了,这个叫有对。这个碍,叫拘碍碍。所缘有对:六个识及意(意根),还有一个心所法。它为所缘的境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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