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它。没一个法界不“已、正、当生”那个无边意识,就是观无我观、无边境的意识;都要生起那个意识,或者是已生、或者当生、或者是正在生。意识能观无边的境,所以说所有的法界、无边的法界都是同分。因为它都可以被观,能被意识所观的就叫同分,所以说法界都是同分。
余二者,谓余十七界皆有同分及彼同分,若作自业名为同分,不作自业名彼同分。作自业者,业谓业用,如六根六识,约能取境,名自业用。若不能取境,名不作自业。色等五境,约为境名作自业,不为境名不作自业。
“余二”。法同分讲完了,法界都是同分的,没有一个法界例外,一切的法都是意识所缘的。修无我观的时候,就缘一切法,都是无我了,不管有为、无为都在里边。那么其余的就不一定了。“余”就是余下的十七个界,有时候同分,有时候彼同分。彼同分就是没有起作用。
下边就分析这些问题了。“若作自业名为同分,不作自业名彼同分”。假使这十七个界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,除了法界,当它起作用的时候,——“作自业”,眼睛看色、耳朵听声,它各自各自的作用起的时候,叫同分;不起自己的作业的时候叫彼同分。假如说,色境被意识所缘的时候,它本来该是眼睛看的,但是意识缘了,这个不是作自业,那就叫彼同分。
什么叫作自业?“作自业者,业谓业用,如六根六识,约能取境,名自业用”,六根、六识来说,它的业用,作自己的业。它取境的时候,就叫作自业,作自业就叫同分。“若不能取境,名不作自业”,假使它不取境,叫不作自业,就是彼同分。这是六根、六识,还有六个境。法境讲过了,再讲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五个境。当它为境,就是眼睛看这个色,那么它是同分,作自业——它被眼睛在看。“不为境名不作自业”,不作那个境的时候,就叫不作自业,就是彼同分。
下边仔细讲:
此中眼根,于有见色,已见、正见、当见,名同分眼。如是广说,乃至意根,各于自业境,应说自业用。彼同分眼,但有四种,谓不见色,已灭、正灭、当灭、及不生法。如眼有四,乃至身界,亦有四种,准眼应知。意彼同分,唯有一种,谓不生法,意生必同分,故唯不生,名彼同分也。
什么叫同分?举例了,六个根来说,“眼根于有见色”,眼睛能够看到的这些色,无见的——眼睛看不到的,所以要有见色。色有三种:有见有对、无见有对、无见无对,这个限于有见的色——眼睛对有见色来说,它能看的。或者已经看过了、或者正在看、或者当看——因为这是有部,三世都有实在的,不管你过去、现在、未来,就是已经看过的、或者正在看的、或者将来要看的,这个都叫同分眼。就是起作用的,取自己作用。自己作用就是看自己的对境。眼如此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跟眼睛一样,取自己作用的时候叫同分。“各于自业境,应说自业用”。
那么反过来,“彼同分眼”,叫什么?没有作自业的,有几种?“但有四种,谓不见色,已灭、正灭、当灭、及不生法”,眼睛没有看东西——你睡觉了、或者修定了。没有看东西的眼睛,它已经灭掉了,过去;正在灭,现在正要灭掉;当灭,将来要灭掉。——反正它没有看东西,灭掉了,就是不会再看了 。还有不生法,缘缺不生的,当然没有看东西。这四类都叫彼同分眼,因为它没有起作用:过去没有看、现在没有看、将来没有看、或者根本不生。这四类都没有起看的作用,没有作自业,叫彼同分眼。
“如眼有四,乃至身界,亦有四种”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这五种同样都有四种,“准眼应知”,根据眼的四种,配上去好了 ,自己知道就不要多说了。
意的彼同分只有一种。我们前面说过了,意总是缘那个法界的,那彼同分有没有?不缘法界的意有没有?有,只有一种:不生法。这个意还没有生出来,当然不缘境。它本来要生,缘缺没有生,那好了,就不能缘境了。不生法嘛,本来要生,它后来没有生,永远不生了。那这个法没有生,当然不能缘境的。所以这个叫彼同分。所以说,意的彼同分跟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不一样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有四种,而意的彼同分只有一种,因为不管你已生、当生、正生,都是要了别法界的。因为法界就是它的对象,你有了意识,决定有法界显出来。只有不生法,它缘不了法界;所以意的彼同分,只有一种。这是六根讲完了。
色界为眼已正当见,名同分色。彼同分色,但有四种,谓非眼见、已灭、正灭、当灭,及不生法。如色既尔,乃至触境,应知亦然。同分亦三,彼同分四也。
六境,“色界为眼已正当见,名同分色”,色界:眼睛正在看、已经看了的、或者将来要看的。反正有眼睛取它、起作用的,不管现在、未来、过去都叫“同分色”。什么叫“彼同分色”呢?也有四种。不是眼睛看到的色,已经灭掉了,过去的;正灭,现在正在灭掉;当灭,将来要灭掉的。这个灭掉之前都没有看,当然灭掉之后,更看不到了,这个就是彼同分色。还有一种“不生法”,缘缺不生,那当然看不到,生都没有生,哪个来看呢?这四种法是彼同分。
“如色既尔,乃至触境,应知亦然”,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同样。法要不要讲?不要讲;讲过了,法总是同分的。“同分亦三”,同分有三,彼同分四个,跟色境一样。其实是很简单。
眼等六识,同分有三:已生、正生、当生故。彼同分一,唯不生法故,如意界说。
六根、六境讲过了。六识,“眼等六识,同分有三”,六个识,同分的识有三个:“已生、正生、当生故”。识生起了,决定是了别境的。已经生的、或者正在生、将来要生的——要生,决定起作用。这个是同分的识。彼同分:只有一个不生法——缘缺不生。没有生就没有作用,就是彼同分。
六根、六境、六识的同分、彼同分讲完了。有的人认为这个很麻烦,要讲很久,我看也没讲好久,不到十分钟,讲完了。它就是这点内容。这个要靠你自己去记、去分析,多讲没有用的。把营养尽灌,把你泡在营养的水里也没有用的,要你自己去吸收的。你不吸收,天天泡在里边有什么用处?人家的帮助只能是一个帮助,真正的吸收、理解,要靠自己下功夫。下边是什么叫同分、彼同分。
问:何故名同分彼同分耶?
答:此有三解。第一解云,根境识三,更相交涉,故名为分。同有交涉分,故名同分。第二解云,或复分者,是已作用,作自业者,名已作业。同有作用分,故名同分。第三解云,或复分者,是所生触,三和生触,同有生触,故名同分。
彼同分者,论云:由非同分与彼同分,种类分同,名彼同分。解云:如不见色眼,名非同分。此非同分,与彼见色眼,种类分同,名彼同分。言种类分同者,同眼自性故,互相引起故,又相系属故。
为什么说同分、彼同分呢?有三个解释,这个三解是意思差不多的。从三个侧面来看,东西就是一个。
“第一解云,根境识三,更相交涉,故名为分”,根、境、识三个,当它起作用的时候,——三和合、起作用,互相地产生关系。本来根、境各是各的,没有起关系,眼睛归眼睛;虽然眼睛对色,而识不起来,当然是各了各的。现在是“交涉”,互相地产生关系了,这时候,这个交涉就叫分。“同有交涉分”,根也好、境有好、识也好,都有交涉的那一分;有交涉分,叫同分。同分:有那个交涉分,这个交涉分就是“同”,所以说同分是持业释。根、境、识互相交涉的时候,大家都同有交涉那个分,叫同分,就是起作用了。
“第二解云,或复分者,是已作用,作自业者,名已作业。同有作用分,故名同分”,这个“分”不是交涉分,起作用的分 。前面是强调它们三个互相地交涉、互相地和合。这里是说作用,有那个作用的分叫同分,也是持业释。“同有作用分”,“同”,本身;“分”,它本身就是那个作用的分。
第三个解释,“或复分者,是所生触”,这个不是作用,也不是交涉——是生的果。“三和合生触”,这个学过法相的都知道:根、境、识三个合起了,就生一个触,这个触就是缘受的。“三和生触”,“三”就是根、境、识,这三个东西合拢之后,就要生触了,对我们的心就要产生作用了。本来心、境漠不相干,现在三个一和合,心境起了交涉作用 。这个触,“同有生触”,大家都有这个生触的那一分;这个触是果,同有那个触的果——有那个果,有财释。
这三个意思是差不多的。交涉是从它们三个的互相关系说,叫交涉;同有交涉分,叫同分。作用:既然有交涉了,就要起作用了;同有作用分,叫同分。三和合,它作用之后,要产生一个触的果;它们同有生触的果,也可以说同分。这个分就是说触果了。从这三个来说,都叫同分。彼同分是什么呢?
“彼同分者,论云”,《俱舍论》里边说:“由非同分与彼同分,种类分同,名彼同分”,彼同分就是没有作用的那个了。非同分:不是那个同分;它不是同分,但“与彼同分”——与起作用的同分,种类是相同的。看到东西的眼,跟没有看到东西、不起作用的眼,都是眼,种类是同的。它们互为等流果、同是一个类型的眼界、互相地引起作用,从这方面说,种类是相同的,那么叫彼同分。就是那个有作用的眼的同分,相同的、同类的,叫彼同分。“解云:如不见色眼,名非同分 ”,看到颜色、看到色境的眼睛,是同分眼;不见色的叫非同分眼。这个非同分眼跟看色的同分眼,种类一样,都是眼界,“种类分同”,就种类这一分来说是同的,叫彼同分。什么叫种类分同?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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