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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舍论颂疏讲记 界品▪P95

  ..续本文上一页不能决度,是故非见。

  

  下边一个问题。为什么世间正见,要标出意识相应的善有漏慧?因为正见,是善,那没有问题;因为是世间的,所以有漏,也没有问题;但是为什么一定要说意识相应呢?能不能前五识相应?

  

  “答:颂言五识俱生慧,非见不度故”,五识相应的慧心所也有,但是这个慧不能叫见,为什么?没有计度分别。前面讲过的“说五无分别,由计度随念”,因为它计度分别也没有、随念分别也没有,只有一个自性分别,它这个分别力量太薄弱了,所以叫它无分别;既然无分别,不能叫见了。为什么?“以无分别故”,前面讲过了。“不能决度,是故非见”,它不能决度一些事情,不能去推度、解决一些问题的,不能叫见。这个是见非见门都讲完了。下边是另外一个辩论,这个辩论我们也把它讲一下,差不多,今天讲到这里。

  

  

  

  

  后四句颂,破识见家,谓尊者法救,许眼识见;尊者世友说眼根见。故论云:若尔眼根,不能决度,云何名见?识见家难也。以能明了观照诸色,故亦名见。眼见家答也。

  

  若眼见者,余识行时,亦应名见?此难意:依此宗,六识不并起故,余识行眼便无识。许眼见者,何故非见?非一切眼,皆能现见。眼见家答也。

  

  谁能现见?征也。谓同分眼,与识合位,能见非余。释第五句颂。

  

  若尔则应彼能依识见色非眼?识见家难。眼不尔 , 眼识定非能见。释第六句。

  

  所以者何?征也。传说不能观,被障诸色故。眼根有对,于障外色,理不合见。若识见者,识无对故。壁等不碍,应见障色。此眼见家答。释第七第八句也。

  

  “后四句颂,破识见家”,后面四个颂是破主张以识来见的那些论师,他们认为看到的是识。“谓尊者法救,许眼识见;尊者世友说眼根见”,两个不同的观点:以法救尊者为主的那些论师认为能见的是眼识;以世友尊者为主的,说能见的是眼根。一个是根见家,一个是识见家。

  

  前说八种是见,五识相应的慧不叫见,为什么?它不能决度。那么问题产生了:“眼根也不能决度的,怎么叫见呢?”这是识见家难,他本来就不主张眼根见,主张识能见。所以藉此发难:“不能决度的不能叫见,那么眼根是色法,它怎么能决度?五识相应的慧尚且不能叫见,你眼根怎么能叫见呢?”

  

  眼见家回答:“以能明了观照诸色,故亦名见”。主张眼根见的人回答:这个见与那个见不一样 ,那个见是决度、推度叫见;这是观照明了,观照这些色,叫见。他也就是辩论了:“它能叫见,它的见作用不一样,它是明了的观照那些色法的叫见。”

  

  这就是难:你说眼根能见,那么其他的识起的时候,你应当见了。这个意思就是说呢,下边看小字:有部里边说,六个识不能够同时生起:起了眼识、不起耳识,起了耳识、不起鼻识。我们简单说,假使耳朵在听声音,眼睛好好的,眼识没有生起来;“你说眼根能看,为什么看不到了?”“你说眼根能看嘛,没有生识也该能看,为什么看不到呢?”这就是识见家问难。

  

  “哎呀,不是一切眼都能看的,有些眼睛能看,有些眼睛不能看”,那么他问,哪些能看呢?“谁能现见?”“谓同分眼,与识合位,能见非余”,那个很简单,我们前面讲过的,“同分非同分”。正在观的那个眼、起作用的眼——同分眼能看;非同分眼,它没有看东西,当然不能看了。那就是强调看的还是眼睛。他说,同分眼,跟识合了,三和合,前面讲过的;那么这个时候它能看,“位”,这个地位,就是那个时候,它能看。“非余”就是非同分眼了,没有跟识生起来,不能见的。“释第五句颂”,这是第五句“眼见色同分”讲的东西。眼睛要看色,要同分眼才能看,不是什么眼都能看了。这个还是坚持眼睛能看。

  

  你既然说眼睛生了眼识才能看,就是眼识看了,怎么叫眼根看呢?这个眼识家又把它驳倒了。

  

  “眼不尔,眼识定非能见”,“眼睛不是这样的,眼识决定不能见!”这个有点强调。“我们说眼识不能见有道理的,并不是强调”。

  

  “所以者何?征也”,那么你什么道理?眼识不能看呢?

  

  “你说眼识决定不能见,是眼根能见,什么原因?”“传说”,是我们有部传承,“不能观被障诸色故”。我们的眼睛,隔一个墙壁能不能看?看不到啊。因为眼根是色法,有对的,有障碍的色是看不到的;识是无对的,那应当看到啊。如果眼根看,当然墙壁以外就看不到,合理的,眼睛是有对法,不能对前面那个有碍,——障碍了,不能看过去;识是无对的,它又不是色法、又不是极微所成的,那当然应该墙壁没有碍,你墙壁外的东西该看到啊,为什么看不到啊?那就是证明不是眼识看的,是眼根在看。“若识见者,识无对故。壁等不碍,应见障色”,假使你说你眼识看的话,眼识是没有对的、是无对的,那么墙壁也碍不了它,应当看到墙壁以外的东西。这是眼见家,以第七第八句“传说不能观,被障诸色故”答复,解释。假使眼识能看,墙壁以外的、障住的东西都能看到;正因为不能看到那些,所以眼根看。到这里把颂子讲完了。

  

  

  

  

  依经部宗,说眼根见,假而非实。故论云:经部诸师,作如是说,如何共聚,揸掣虚空,眼色等缘,生于眼识,此等于见,孰为能所,但顺世情,假兴言说,眼名能见,识名能了,智者于中,不应封着。

  

  那么下边:“依经部宗,说眼根见,假而非实”。经部来说呢,“眼根见,假而非实”,它说眼根见是假的,不是真正的能见,为什么?下边说了 :

  

  他们两个打官司,打来打去的。“经部诸师”,经部师说话:哎呀,你们“如何共聚,揸掣虚空”,你们怎么在虚空里抓,虚空没有东西的,东抓西抓干啥?就是说,你说眼睛看,你说眼识看,都搞到一边去了,怎么呢?(24B)“眼色等缘,生于眼识”, 内有眼根、外有色境,这些因缘就生眼识。“此等于见,孰为能所?”这三个和合,见的作用起来了,你不能指定在眼根见,也不能指定眼识见,它是因缘和合而见。你一定要说眼根见,一定要说眼识见的话,等于在虚空了抓东西,抓什么?根本虚空没有东西的,抓来抓去?所以说,“孰为能所”,哪个是能,哪个是所呢?和合了,作用就起了。“但顺世情”,顺了世间的习惯,假安立言说“眼是能见,识能了别”,有智慧的人不要封着,不要太执着;都是因缘和合能见,不要指定、固定在眼根上,也不要固定在眼识上。

  

  那么依经部的话来批评前面这两家。在注解里边,“传说不能观,被障诸色故”的“传说”两个字,也是世亲菩萨对根见家不太满意,认为“这是你们有部的说法,不是佛的原意”,表示怀疑的态度。最后他用经部的话来个结论,还是同意经部的。今天讲到这里。下边快起来了,第一品快了。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《俱舍论颂疏》第二十二讲

  

  

  

  

  昨天讲了三断门、见非见门。 昨天有人提一个问题,无记法怎么断?

  

  前面讲过的,断有两种断。一个是自性断,这是染污法,烦恼把它断掉。一个是缘缚断。烦恼随增:一种是相应随增、一种是所缘随增。所缘的境——无记的法、乃至于有漏的善,这个不是自性断的,是缘缚断:缘它们的烦恼断掉了,它们对人的系缚的关系也就没有了。缘缚断是修所断;修道的时候,假使欲界,到第九品烦恼断掉之后,那么整个欲界的有漏非见所断的法,因为缘它的烦恼九品全断掉了,没有系缚它的东西了,这个叫缘缚断。这个缘缚断的范围比较宽:身语业、有漏的善法等,都是修所断的缘缚断。下边接下去讲傍论。

  

  

  

  

  戊二 傍论

  

  从此第二,傍论。于中有七:一、两眼见先后,二、六根六境离合,三、根境量大小,四、六识依世摄,五、眼等得依名,六、识随根立称,七、依地同异别。

  

  这七科里边,前六科比较简单,第七科比较繁复、比较烦琐。原则掌握了,有空去配,没有空,把原则掌握了也可以。下边第一科:

  

  

  

  

  己一 两眼见先后

  

  且初第一,两眼见先后者,论云:于见色时,为一眼见,为二眼见,此无定准。颂曰:

  

  或二眼俱时  见色分明故

  

  

  

  

  释曰:阿毗达磨诸大论师,皆咸言,或时二眼俱见。以开二眼见色分明,闭一目时不分明故。故知有时二眼见色。又开一眼,触一眼时,便于现前,见二月等。闭一触一,此事即无。是故或时,二眼俱见,非所依别,识成二分,住无方所,故不同碍色也。

  

  论里提了个问题:“我们看色境的时候,是一个眼睛看,还是二个眼睛看?”那么当然了,没有一定的,一个眼睛也好看,两个眼睛也好看。

  

  但是这个里边包含一个问题:我们学过印度哲学的,知道犊子部主张,虽然有两个眼根,但是两个眼根不是同时看的。两个眼睛:一个看、一个不看,一个不看、一个看……很快;这个在看、那个就不看,那个看、这个就不看……跟交流电一样,一来一去,一来一去,快得不得了。表面上看起来好象两个眼睛都在看,实际上每一剎那都是一个眼睛在看。犊子部有这么一个说法。

  

  世亲菩萨就驳掉他了。“或二眼俱时,见色分明故”,当然你一个眼睛能看,两个眼睛也能看。但是两个眼睛一同看的时候,却不是一个看、一个不看,是“俱时”——同时的;“见色分明故”,为什么要俱时看呢?看起来比较清楚。

  

  犊子部以外的阿毗达磨论师一般都这么说:两个眼睛看的时候,同时看的,不是一个看、一个不看,为什么要开两眼看呢?比一个眼睛要清楚得多。“闭一目时不分明故”,你自己试试看,一个眼睛闭着、一个眼看,就不太清楚,一个眼睛当然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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