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要差得远了。“故知有时二眼见色”,所以有的时候一个眼睛看,有的时候两个眼睛看。两个眼睛看的时候,两个眼睛是同时看的,不是一个看、一个不看,不是犊子部那种说法。
犊子部的说:“ 看的时候,这个眼睛看一会、那个眼睛看一会……交流地看”,他就说“不是这么回事”,他有一个现量的证明。你两个眼睛开起,一个眼睛不要碰它,一个眼睛把它挨到,那么你看出来就是看到两个东西。假使看月亮,不挨的一个看到一个月亮,手挨的那个就看到另外一个月亮。这就证明两个眼睛同时在看。如果一个眼睛看,不会有两个月亮出来,因为这个眼睛受到压力了,看的时候光的角度稍微差一点,就看出有另外一个月亮,在旁边又现一个。这很明确地证明:两个眼睛同时看;一个眼睛看,绝对不会出两个月亮。
所以他说,“开一眼,触一眼时”,触就是手把眼睛挨到了,那么就看到有“二月等”,“等”就是两个月亮也可以、两个太阳也可以、两棵树也可以。假使你一个眼睛闭掉,一个眼睛看,把手去按它的话,还是一个月亮,不会变两个。那就很明显地证明,是两个眼睛同时在看。“是故或时,二眼俱见”,所以说呢,有的时候固然一个眼睛看,那就是一个眼睛闭着不要看了;有的时候,就是两个眼睛都开的时候,同时看的。
“非所依别,识成二分”,并不是像犊子部所说,因为两个眼睛生了两边,识就分了两个,这边看一看,那边看一看,不是那回事。“住无方所,故不同碍色也”,因为识是没有方所的,它是心法,不是有质碍的色;一会在这里、一会在那里:不需要这样子。识是没有方所的,可以同时看的。这是驳犊子部的说法。
己二 六根境离合
从此第二,六根境离合。论云:若此宗说眼见耳闻乃至意了,彼所取境,根正取时,为至不至?颂曰:
眼耳意根境 不至三相违
释曰:眼耳意根,取不至境。谓眼能见远处诸色,眼中药等,则不能观。谓耳能闻远处声响,逼耳根者,则不能闻。意无色故,不可名至。故此三根,取不至境。三相违者,三谓鼻舌身,此三取至境故与上相违也。
这些都是比较容易的。 《俱舍论》的结构,容易的也有,难的也有;难的不会尽难,难了一个、二个,下边就加了很多容易的;容易的过了之后,也不会尽容易的,难的还是要来的。我们经常打比喻:爬山,爬过五台山的都知道;爬山的时候,有的时候陡坡,高得很,爬起来很吃力,但是过了这个山坡了,平路又来了,那很舒服,平平的,甚至于有的时候还往下一点的,那更舒服,不要用气力了,顺着势就走起来了。但不是永远这样子的,再跑了一段路,噢,高坡又来了,还得要爬。所以说调剂一下,如果尽是高坡的话,吓死了,不敢爬了;尽是平坡,那永远没进步,只是平路在走。所以这个结构很有意思:难的、容易的夹起的,不会太难了,把人家心退了。也不会太容易了,比较高深的东西就学不到了。
这里说境跟根两个离合,就是起作用的时候,是碰到的?还是分开的?照这个宗——有部,眼睛看、耳朵听、乃至意了别,它们正在取境的时候,是碰到的?还是分开的?“为至不至?”根、境是碰到的?还是没有挨到的?
很简单,眼睛、耳朵、意三个根,跟那三个境:眼睛对的是色境,耳朵对的是声境,意识是法境,它们“不至”,不是挨到的,有距离的。“三相违”,另外三个:鼻、舌、身,反过来——要碰到的。你身体没有碰到,你说这个是软的、硬的?不知道,要碰一下才知道;鼻子闻到才知道,舌头尝到纔知道。远远的,你问他这个味道好不好?它不知道。
“释曰:眼耳意根,取不至境”,眼、耳、意这三个根,取的境不碰到。“至”就是两个碰到,到了那个地方;不要跑到境的上边,远一点也可以看。“谓眼能见远处诸色”,很远地方的色,眼睛都能看到,不要跑得近了,把东西触在眼睛上看,这个不需要。“眼中药等,则不能观”,反过来,真正挨着眼睛上,把眼上点一滴眼药,眼药在你眼睛里,看不到了,太近了就看不到。“谓耳能闻远处声 ”,耳朵同样,远远的声音能听到,真正那个声音逼到你耳根了,挨着了,你听不清楚了,耳朵都麻掉了。“意无色故,不可名至”,意根是心法,它根本不能说跟境合起来,那个不可能的。当然也是不至的境。“故此三根,取不至境”,所以这三根取境,是不要挨到的,可以隔开取一个境。
“三相违”,余下的三个,鼻、舌、身,反过来,跟它们不一样,恰恰相违。“三”就是鼻、舌、身。这三个根取的时候,根跟境要碰到,不碰到就取不了。这个很现实的事实,没有什么很深的道理讲的。
己三 根境量大小
从此第三,根境量大小者。颂曰:
应知鼻等三 唯取等量境
释曰:鼻等者,等取舌身,此三唯能取等量境。言等量者,如根微量,境微亦然,相称合生鼻等识故。眼耳取境,大小不定。谓眼有时见小,如见毛端。有时见大,如见山等。有时取等,如见蒲桃。耳不定者,取蚊虻云琴声,大小等别,云声是雷,依云起故。西方呼雷,为云声也。意无质碍,不可辨其形量差别。
根跟境的数量的大小,就是说根有多大,境是不是也那么大?这个就不一样了。应当知道,鼻、舌、身这三个取的境跟根同样大。反过来,眼、耳取的境就不一定了,大大小小都可以。
“释曰:鼻等者,等取舌身”,鼻、舌、身这三个很多地方相同的,这三个“唯能取等量境”,它只能取跟它根相等的数量的境。“言等量者”,什么叫等量呢,“如根微量,境微亦然,相称合生鼻等识”,“微”就是极微,,就是说这个根有多少个极微的量,它取的境也是多少极微。因为它们两个“相称合生鼻等识”,它们有多少极微的根,与多少极微的境,就生诸鼻识、舌识、身识;就是说有多少根的极微、跟多少境极微,合拢来了,就生识。所以说,根的极微的数量、大小,对境的极微的数量、就是境的大小,是一样的。这个也很简单了,舌头去尝味道,你舌头有多大,你尝的东西也只能这么一块。你不是说,你舌头没有碰到的你也尝到味道,这个不会的。鼻子也一样,你闻到哪一块,就闻到那个气味。身也是,碰到哪一块,就碰到你身碰到的那么大,不会很大的地方,你没有碰到不会知道。这也是常识的问题。
“眼耳取境,大小不定”,眼睛、耳朵取的境,大小就不一定了。“谓眼有时见小,如见毛端。有时见大,如见山等。有时取等,如见蒲桃”。眼睛就不一定,有时候看的很小,眼睛比较大,它看那个毛端、毫毛的尖尖,那个比眼睛要小的多。有的时候看很大的,眼睛只有那么大,但是看的大山、大海,那是大得不得了。有的时候一样的,看个葡萄,我们的眼睛一个葡萄那么大,“蒲桃”就是吃的葡萄。眼珠也是葡萄一样的一个东西,大小相等。那是取等量的。大的、小的、等的都可以。耳也一样,“耳不定者,取蚊虻云琴声,大小等别”,耳朵可以听蚊子、“虻”,就是小虫的声音,那很细的。“云声”就是雷,雷在云里边的,雷的声音很大了。琴声不大不小的,弹钢琴,或者是拉胡琴了。所以说“大小等别”,大的小的 ,各式各样都有。云声是雷,“依云起故,西方呼雷,为云声也”,西方就是印度,印度把雷叫云声,因为雷是从云起来的,所以这个跟我们汉地说法不一样,“雷为云声”。
“意无质碍,不可辨其形量差别”, 意根怎么说呢?意根是心法,它取的境跟它的大小不好比,心法本身没有大小,跟境没什么好比的。当然意所取的境也是大小不一样的,它可以取大的——整个虚空,也可以取小的——一个微尘;跟意是不是两个一样大的呢?这不好说,意没有大小,不管你境有大有小,意本身跟它比是没有办法比的。它本身是心法,不可比大小。第三科很简单。
己四 六识依世摄
从此第四,六识依世摄者,论云:如前所说,识有六种,谓眼识界,乃至意识界。为如五识唯缘现在、意识通缘三世非世,如是诸识依亦尔耶?不尔,云何?颂曰:
后依唯过去 五识依或俱
释曰:后依唯过去者,后是第六识,于六识中,最居后故。此第六识,唯依过去无间灭意。五识依或俱者,或表不定。眼等五识,所依有二:一者过去,谓无间意。二者现在,眼等五根。识与五根同现在故,名之为俱。或言表此亦依过去,故五识依名或俱也。
“从此第四,六识依世摄”,六识用三世来分。“论云:如前所说,识有六种,谓眼识界,乃至意识界”,十八界里边六个识界。
“为如五识唯缘现在、意识通缘三世非世,如是诸识依亦尔耶?”前面说的,五个识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只缘现在的境的;意识可以“缘三世”,过去、未来、现在都能缘的,还有“非世”,不属于世所摄的无为法。这是识已经知道了,“如前所说”,前面讲过了,那么根怎么办?“如是诸识依亦尔耶?”这六识依的根是不是也是同样:一个是现在,一个是通三世、非世呢?“不尔”,不是这样子,根不是那回事。“云何?”不是这样子如何呢?回答这个问题就是:
“颂曰:后依唯过去,五识依或俱”,“后”:意识,它依的根只有过去的根,就是无间灭意,纔谢掉的那个识。“五识依或俱”,“五识依”,也依无间灭意;但是还有一个“俱”,就是跟它同时的五根。这个五根在现在世、不是过去世了,五识也在现在世;而无间灭意决定是过去世的。所以说意识只能依意根,它决定依过去的根。五识就都有,一个是“俱”,同时的五根、净色根;“或”,也依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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