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,还要求好的东西。那你这个时候,你给他好东西,有没有好处?没有好处。他已经饱了,他的要吃,并不是饿了要吃,他口馋了要吃的,那你多吃了之后,吃坏了,对他有损害,你这个时候不要给他好一些。
若诸外道为求过端及非求知经典之义,以财货想而来乞求,舍彼经典,《菩萨地》中略说如是,广如《菩萨地·摄决择分》应当了知。
“若诸外道为求过端及非求知经典之义,以财货想而来乞求,舍彼经典”,一些外道,他来求过,故意找你的岔子,来求经典。不是来求经典之义,不是为了真正要学经――求懂它的道理,是来求过的。就是找你找岔子的,他拿你的经典钻空子,说你不好,这样子的时候,这个经典不要给他。或者他来求经典,并不是拿去看的,“财货想”,拿来去卖钱的,那你也不要给他。这样子情况之下,给他经典是不对的。
“《菩萨地》中略说如是”,《菩萨地》里边大概讲了那么多。后边“广如《菩萨地·摄决择分》应当了知”,那么《菩萨地》前面的《本地分》里边讲了很多,后面《摄决择分》里边也讲了很多。那么《摄决择分》里边又他引了一段,这个在七十五卷。有《披寻记》的,是三一零九页。
如云:「若是已写完善经典,有婴儿慧众生来乞,若施与之当知有罪,若为施彼转向余求亦是有罪。」
“如云,若是已写完善经典,有婴儿慧众生来乞,若施与之当知有罪”,假使你写了一部经,过去没印了,都写的,你写好了一部很好的经。“有婴儿慧”,这个人智慧很小的,他来求,那么他求了看不懂了。假使你给他的话,不是有功了,是有罪。他也看不懂,拿去干啥?
“若为施彼转向余求亦是有罪”,假使说你自己不给他,向其他的地方你求一部经给他,他还是一样看不懂,糟踏了,那么也是有罪。
「若我令他持诸深法及观彼能如实信解,唯以是思而惠施者,是为无罪。」
假使说,我给部经给他,叫他去好好地受持这些甚深的法。并且呢,我观察他,他能够如实信解的。这样子的情况,就是只有这个样子的想法而给的呢,是无罪的。否则的话,这些婴儿慧的众生来呢,就是有罪。
「若令诸具正信有情,书写相似正法典籍,或外道论,或先已写现在手中而施信者,或从他乞而施与者,是名有罪。」
“若令诸具正信有情,书写相似正法典籍,或外道论,或先已写现在手中而施信者”,这个也是不要布施的,假使说对你有正信的有情,就是正规的佛教徒,写一些“相似正法典籍”,就是相似佛法这些经。像现在的那些道像不像的,后人编的那些佛教的伪经,叫他写这些,有罪。或者写那些外道的论,当然也不好了,不能写的。“或先已写现在手中而施信者”,或者已经写好了,现在就在手头,你拿来布施有信心的人,那是不好,不能布施的。“或从他乞而施与者,是名有罪”,或者自己没有的,从人家那里要来,布施他的,都是有罪。那么这是相似正法、或者外道论等等,不能布施那些信佛的人。你布施他,或者从其他地方要来布施,都是有罪的。
「手中现有已写似典,菩萨应令改拭彼典,书佛圣教,自亦应知彼无坚实,亦应为他说其非善。」
假使说你手里边现成有已经写好的,相似正法。以前我们在四川的时候,什么梁武帝的《因果经》等等,都是后人编的,这些当时流通得很广,都在印的,到处赠送。如果你真的知道不是真的经典呢,说的不好还是有罪的。那么假使现在手里边有一些,一些写好的相似的佛法的书,“菩萨应令改拭”,应该叫他改写,把这个相似经典改掉。写什么?写佛的圣教,正规的佛经。“自亦应知彼无坚实”,自己应当有简别力,知道那些相似的经典没有坚实,就是没有真理的、不可靠的。还要给人家说,这样子经典,是不好的。自己要知道,还要给人家说。
「若诸纸叶犹未书写,有来乞者,尔时菩萨应问彼言,汝今以此欲何所为,若云转卖以充食用,菩萨若是将此纸叶预书正法,则不应施。」
假使说,你有很多的纸。以前印度是用贝叶写的经,叶子。这个树叶子,这些都是准备写东西的纸、叶,还没写。还没写的时候人家来要了,这个时候呢,菩萨应该问来要的人:“你这个要了去之后,作什么用呢?”假使他说,他没有饭吃,拿去之后卖掉,来换饭吃了。那么这样子呢,假使这个菩萨,这个纸买来是要写正法的――就是写佛经的,你不要给他,他拿去卖钱,经书不能够这样子做的,那么你还是写经书要紧。不给,不要给。
「若有财者应施价值,若无价值,二俱不施亦无有罪。」
“若有财者”,那不给的话,他不是饭没有吃嘛。假使你有财的,有钱的,“应施价值”,那么你有钱就应该给他钱,你吃饭的钱给你好了,这个纸我要写经的,不能给。“若无价值,二俱不施亦无有罪”,假使你没有钱的,那么你既不给钱,纸也不给,也没有罪。因为你只有纸没有钱嘛,你没有钱当然不给了。那么纸要写经的,你不能随便给。所以说两个都不给,也没有什么罪。
「若非预为写正法者,应即施与,令彼随意受用安乐。」
假使你这个纸买来并不是写经的,不是为写佛的正法,那么他生活有困难,他要就给嘛,那他就“随意受用安乐”,使他感到安乐,菩萨是“自苦他安乐”,这个很好。
「如是若乞欲书最极下劣典籍,不施无罪。」
假使说他要了纸拿去,写那些最不好的书,那么就不给他,没有关系。最下劣的黄色的书,等等,那当然不要给他。
「如欲书写极恶典籍,如是欲修中典亦尔,若欲书写最胜经典,不施求者,当知有罪。」
“如欲书写极恶典籍”,或者拿去写极不好的书,宣传一些不好的理论等等的,也不要给,不施无罪。“如是欲修中典亦尔”,假使说他拿了去写中等的书――当然不是佛书,是佛书当然是好的,那么中等的书呢,是一般性的书,那么有的说像讲语法之类的东西。那么这样东西呢,你要写正法,当然不给是可以的,可以不给,也无罪。“若欲书写最胜经典,不施求者,当知有罪”,如果他要了去之后,他要写最殊胜的佛经的,那么你一定要给,不给他的话有罪的。
这个里边呢,大家可以回去看看《瑜伽师地论》七十五卷,这个可以参考一下。因为时间关系,我们原文就不念了。
三就自身门不应舍者。
在自己方面来看,该不该舍?这个也有一些说法。
若自了知,于经卷等其义未辨,又于经卷亦无悭垢,而将经卷惠施求者。
自己一部经还没有搞懂,同时自己对经卷也没有悭贪心,保存在那里,自己只要把它道理搞懂,并不是悭贪不给。在这情况之下,你把经卷送给人家了,那是不应当给的。因为你自己要搞懂嘛,你不懂的话,智慧就开不了了,将来修行的资粮就不够嘛。
此不应施之理者,谓行如是法施,为成三种随一所须,若不施者,尚有后二殊胜所须,施则无故。
“此不应施之理者”,这个为什么不给呢?你不给不是说好象是,菩萨要满足众生愿嘛。这里有道理的。“谓行如是法施,为成三种随一所须”,我们说法布施,“如是法施”,经卷是法施,要成就三种所须,三种里边随便你有哪一个。哪三种呢?《瑜伽师地论》三十九卷 有的,那么你们可以去看一看。
“为损害自烦恼”,第一个,三种所须里边,第一个要是损害――灭烦恼、对治烦恼,自己的悭贪的烦恼对治,这是第一个;第二个,“圆满智资粮”,经典呢,可以圆满自己智慧的资粮;第三是“为爱念诸众生”,为了利乐有情。我们法布施,都是为了三个目的,随你哪那一个目的都可以。
这里说,“若不施者,尚有后二殊胜所须”,那么我前面那个,本身悭悋已经没有了,所以损烦恼的这些想呢,已经够了。本身没有悭悋,他自己说,“又于经卷亦无悭垢”,已经没有烦恼了,不需要再破了。后面两个:可以积集自己的、圆满自己的智慧资粮;也可以利乐有情。这两个事情可以做的,那么就不要给嘛。“尚有后二殊胜所须”,那么不施,那么第一个悭贪呢?
初一所须已辨讫故,谓我自心都无悭垢,故悭烦恼不须更除,若不施者,见增众多妙智资粮,施则无之,若不施者,便能修集妙智资粮,利益安乐一切有情,即为爱念此一有情及余一切,若施唯是爱此一故。
“初一所须已办讫故,谓我自心都无悭垢”,前面说了,第一个所须要破烦恼,我早已成办了,所作已办了。他心里边,悭贪的那个烦恼早就没有了。“故悭烦恼不须更除”,既然除了之后,不要再做了,第一个所须呢,已经完成了。那么还有两个所须,如果你给了他之后,后二个所须就搞不成了。就是有害无利,所以不要给。
“若不施者”,假使您不施的话,“见增众多妙智资粮,施则无之”,那么你就第二个所须呢,可以积集很多的殊胜的智慧资粮,可以增多、可以增加许多殊胜的智慧资粮。一布施,这个资粮就没有了,你自己经还没搞懂嘛,就没有了。
“若不施者,便能修集妙智资粮,利益安乐一切有情,即为爱念此一有情及余一切,若施唯是爱此一故”,你不施的话,那么就可以积集很多的殊胜的智慧资粮,那是有好处了。你不施有好处,施了反而没有好处。再一个,你有智慧资粮,也可以利益安乐一切有情。就是爱念众生,爱念众生也做得到,你可以去拿自己智慧等等,去利益安乐一切有情。“即为爱念此一有情及余一切”,你这样利乐一切有情的话,就是第三个所须。不单是一个来要求的,来要东西的人,你利益他,同时一切有情都可以利益安乐。假使你布施的话,“若施唯是爱此一故”,假使你布施他了,只偏爱他一个人,其他一切有情利益安乐的事情,你都做不到。那么后边两个有损失,前边那个本身已经成办了,所以说为了顾全后边两个:圆满智慧资粮、能够利益安乐一切有情,就不要布施,不布施。…
《广论讲记(六)(上士道二)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