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▼

广论讲记(六)(上士道二)▪P14

  ..续本文上一页

  

  《菩萨地》中所须轻重如是宣说。

  《菩萨地》里边,它辨这个事情的轻重大小是这样子说的,那么我们要根据这个,该施的施,不该施就不要施。为了布施,只利乐一个有情,把自己积集智慧资粮的事情,也搞不成了,利乐一切有情的事情也搞不成了,损失很大,那就不施,不要布施,这个并不是悭贪。

  

  《入行论》亦云:「为小勿舍大。」

  《入行论》里也这么说,为了小的事情不要放弃大的。

  

  故不施此非仅无罪。

  所以说不施他,不但是没有罪,反过来说还有好处,有大利益。就是两个所须可以做到么,一布施的话,仅仅利益一个有情,其他两个都做不到。所以说不施没有罪,还有好处。

  

  不施方法者,不应直言此不施汝,要当施设方便善巧,晓喻遣发。

  “不施方法”,当然不施不能说:“不给你!”这样子直截了当地说,人家生气了,不好。“不应直言此不施汝”,不要说:“这个不给你的!”这样子不行。“要当施设方便善巧,晓喻遣发”,你不给他,要一些善巧方便,使得他心里很高兴地回去。不要说直截了当的:“不给你,不给你,去吧!”这个不好。

  那么什么方便善巧呢?这是宗大师很慈悲,把《瑜伽师地论》的东西都摘下来,叫我们学习的。我们也学会之后,应当这些方便善巧的事情要会,但是也不是把这个挡箭牌,自己心里是贪心,就把这个《瑜伽师地论》的方便善巧:“嘿,这不给你。”说了很多好话,这个也不对。那事实求是,该怎么就怎么做。这个什么方便善巧?下边要说。

  

  方便善巧者,谓诸菩萨先于所有一切资具,以净意乐回向十方诸佛菩萨。

  菩萨发菩提心的时候,把一切的东西早就回向了,以清净的意乐心都供养十方的诸佛菩萨,你去回向给他们了。打个比喻,这个没有受过大戒就不知道了,也不能详说了。受过大戒就知道。

  

  譬如苾刍于法衣等为作净故,舍与亲教轨范师等而守持之。

  为了三衣作净呢,交给和尚阿阇黎叫他们去保管。

  

  由如是舍,虽复贮蓄众多资具,亦名安住圣种菩萨,增无量福。

  “由如是舍”,这样子舍掉之后呢,“虽复贮蓄众多资具,亦名安住圣种菩萨”,这样子舍了,虽然藏了很多的东西,也叫“安住圣种”。四圣种最简单的,菩萨。因为他藏的不是自己的东西,都是人家的,菩萨早已回向给一切十方诸佛菩萨了,是代他保管的,所以自己还是一个很穷的,还是一个很穷的,可以说圣种。四圣种中最简单生活,但是还是可以算“安住圣种”,这个菩萨,他可以增无量福,并没有藏很多的东西,因为他已经回向掉了。

  

  此于如是一切资具,如佛菩萨所寄护持。

  这个菩萨就说,这些资具呢,早就回向给诸佛菩萨了。现在佛、菩萨放在我这里保管的,我是代他保管的。那么这样子呢,不是自己的。

  

  见乞者来,若施与彼此诸资具,称正理者应作是念,诸佛菩萨无有少物不施有情,思已而施。

  假使有来求的人来了,那么你就衡量了,这个东西施给他,资具施给他,合理的、没有坏处,就是前面的那个原则性符合的,对他有利的,那么就是说诸佛菩萨呢,从来没有说,这样藏东西不给有情的。虽然我给他保管,但是菩萨、佛都是要给的,那么我代他给,这么想呢,就给了,这是给的。

  

  若不称理。

  假使来求的不如法的。

  

  即当念先作净施法,由已舍故,告言贤首,此是他物不许施汝,软言晓喻,或以纸价二倍三倍施与遣发,令他了知菩萨于此非贪爱故不施于我,定于此经不自在故,不能施我。

  假使他拿去不称理的,就是说要写那些外道书、或者拿来吃饭等等。你就想,这个东西不是我的,我早已回向给佛菩萨了,已经作了净施法的。既然已经舍掉的,不是我的,那就告诉他。“贤首”,就是说很客气的,告诉他:“这个是他物,这不是我的东西,人家没有允许,我不好给你的。”“软言晓喻”,要很客气地给他说这个道理,使他明白。或者是有钱的话,他是要纸,把纸的价钱,成倍的或者三倍的给他,叫他走。这个纸是不给的,因为他写的东西不如法。“令他了知”,他这样子知道这个菩萨并不是贪心,他的钱都舍得给,这个纸不给,这个经不给呢,肯定是这个经不是他自己的,他不能作主的。那么他只给我钱,这个就使对方呢,不可以误解他是舍不得,不给我。

  

  如是行者是巧慧施。

  你这样子做呢,是善巧的智慧的布施。那么就是说,不能给的时候,以这样子的方便善巧,来使对方不起这个烦恼心。

  

  四就施物门不应舍者。

  施的东西,哪些不该舍的?

  

  若自父母,有虫饮食,妻子,奴等未正晓喻,虽正晓喻若不信解。

  “若自父母”,自己的父母,你不能当他东西一样舍给人家,这个要不得,不能施,没有权。这个也是三十九卷《瑜伽师地论》里的,有虫的饮食,那个不能舍,因为杀害生命的。“妻子”:自己的妻,自己的孩子;“奴等”,自己的奴仆。“未正晓喻,虽正晓喻若不信解”,没有好好地开导他,虽然如法地开导之后,他不信解,他还是不愿意。他不愿意的情况下,不能布施,不能拿他布施,他很情愿那就可以。

  

  若自妻子形容软弱,族姓之人,虽说此等不施为奴。然亦即是物之重者,故堕物数。

  自己的妻子、孩子(子女)呢,“形容软弱”,很瘦弱的,经不起人家拿去使用的,就是说他拿去作奴俾、或者他拿去给他服务,他吃不消的。这种情况之下呢,不施也可以的。还有“族姓之人”,大富大贵人家的人,这个你不能随便布施。所以说这些人,不施给人家作奴才,不能施为人家作奴。那么施奴是人,“然亦即是物之重者”,这些人呢,也是外物的贵重的那一些,所以也叫物,也包含在施物里边。因为物,一般理解都是非情,但是这个有情也算是“物之重者,故堕物数”,也包了物里边。

  

  《菩萨地·摄决择分》说,若是三衣及余长物佛所听许,无悭意乐于修善品极所须者,虽不施与亦无有罪。

  《菩萨地·摄决择分》,《瑜伽师地论》,《菩萨地》里边这么说,假使三衣(比丘三件衣),“及余长物”,其它佛听许藏的东西,这些修行需要的,佛听许他收藏的,他本身也没有悭贪的意乐心。而这些东西呢,修善品,就是修行的时候极需要用的。“虽不施与亦无有罪”,这些东西自己修行需要的,你不施,而不施呢,没有罪。《瑜伽师地论》的原文呢,它说。

  

  如云:「出家菩萨除三衣外,所余长物佛所听许,身所受用顺安乐住,若故思择施来求者当知无罪。若顾善品非堕欲贪,虽不施与亦唯无罪。」

  它说出家的(在家的当然衣服很多了),出家的菩萨呢,他的三衣以外,其它的长物,佛听许你再藏一些东西(三衣以外的东西)。“身所受用顺安乐住”,你修行的时候,用了之后可以安乐住,安乐修行的。这些东西,“若故思择施来求者”,假使你经过考虑,对自他有利,现前将来都有利的,你施给有求的,那么也无罪(三衣不能布施,三衣以外的)。假使你“若顾善品”,假使你顾到自己要修善法,并不是为了欲贪,不是为了贪心,虽然你不施,也没有罪。

  这两种你就看具体情况:你修行需要的,也不是贪,也不是舍不得,那你不施,也没有罪;当你考虑的,这个很周到,对自他都有利的,那么你布施也没有罪;如果你布施之后,自己安乐处修行,不行了,那不好,不要布施他;你布施了之后,对他没有什么好处,对现前将来都没有好处,那你不要布施了。

  

  《菩萨别解脱经》云:「舍利子,若诸菩萨重来求者,舍与三衣,此非修习少欲。」故出家菩萨施自三衣,即是有犯。

  前面是长物,三衣以外的东西。假使三衣的话,绝对不能舍,你修行要用的东西,怎么好舍呢?那么引一部经,《菩萨别解脱经》说,佛告舍利弗。“舍利子”,假使菩萨“重来求者”,假使这个菩萨,他对那个来求的人很重视,很尊重他。把自己三衣也给了,“此非修习少欲”,这个他以为是自己少欲知足了,不对的。并不是修的少欲,就是不该给的,三衣是不能布施的。这里明确指出,出家的人就是比丘,还包括比丘尼,三衣是不能随便布施的,这是修行必须的东西。“故出家菩萨施自三衣,即是有犯”,出家菩萨把自己三衣都布施了,不但是没有功劳,还是犯罪的,犯戒的。

  

  五就所为门不应舍者。

  也是《瑜伽师地论》三十九卷里的文。“所为门”,你布施他,他拿去干什么的?就是他要求的东西,拿去目的是什么的?这一方面不应该布施的,哪些呢?

  

  若有来乞毒火刀酒,或为自害或为害他即便施与。

  那是不给。有来求毒药、火、或者是刀、或者是酒之类的,这个拿去干啥呢?他自杀――害自己,或者害人家的,那你给了他不对,这不能给,不应舍。

  

  若有来乞戏乐等具,能令增长堕恶趣因,是应呵止,反施彼物。

  他来求一些什么东西呢?“戏乐等具”,打牌,扑克牌,什么麻将之类的。“能令增长堕恶趣因”,他拿了去,做那些放逸的恶行,那么死了之后要堕恶趣的。这就是恶趣的因,那么增长恶趣因的。这个要呵止,不要给他的。反而你不呵止他,你也叫他不要作这些戏乐的事情,这些事情将来要放逸,作了恶行,要堕落恶趣去的,要制止他的。你不但不制止,还把这些东西布施给他,叫他到恶趣去。那是不对的,这是不该施的。

  

  若有来求或来学习罩罗罝弶为害有情,教施彼等。

  有的人来求,或者来学,来求罩罗――捕鱼的,罝弶――是捕鸟、捕野兽的东西。他来求,不要给他;他来学,不要教他。这是害有情的。鱼、兽、鸟这些都是有情,不能把它抓起来,就拿来吃了。所以说“教施彼等”,你教他怎么作,怎么用,把这东西布施他,都犯罪,都不能给。所以这些人呢,不要布施他。

  

  由…

《广论讲记(六)(上士道二)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

菩提下 -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

Copyright © 2020 PuTiXia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