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里也讲了很多,《瑜伽师地论》也讲了很多如何去忍辱。这里说菩萨怎么样对怨害的有情,要害我的有情,这一方面要“修习随顺唯法之想”,“随顺唯法”,这个想怎么修呢?“谓诸菩萨应如是学”,该这么学,“依托众缘,唯行唯法”,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,只有行,只有法。什么叫只有行,只有法?我们后头有注解。“此中都无我及有情命者生者”,这些缘生的法,这个法里边根本没有我、有情、命者――这是有情异名。我们学过《俱舍》的就知道,十二因缘第一句话,“无我唯诸蕴”,我这个补特伽罗,人我是没有的,那么投生,是哪个来投生呢,流转生死呢?“唯诸蕴”,就是五蕴这些法来流转生死,根本没有一个补特伽罗,那么这个道理就是唯法想了。唯行唯法,我们先看《披寻记》,什么叫唯行,唯法呢?
《披寻记》卷二十七:「唯行唯法者,谓缘生法本无而有,有已散灭,是名唯行;唯法所显,唯法能润,唯法所润,是名唯法。」
“谓缘生法本无而有”,因缘和合而生的法,本来是没有的,就产生了。有了之后,也不常住,马上就刹那就坏掉了,这叫唯行。行就是有为法,生、住、异、灭。“唯法所显”,这些生、住、异、灭的有为法是哪个呢?就是法所显。我们说一切就是不可离开两个:人我、法我。现在把人我先破掉,法我还保持一下,最后把法我也破掉。人我是没有的,就是有为法,有为法就是法。“唯法能润,唯法所润”,能润的、所润的都是法,所以叫唯法。
都没有我,“有情命者”,补特伽罗呵,这些呵,都没有的。既然没有我呢,能打的我,能骂的我也没有了,所打的我,所骂的人,也没有。所以说,“是其能骂能瞋能打能弄能呵,或是所骂所瞋所打所弄所呵。如是如理正思惟故,于有怨害诸有情所,舍有情想”,他来害我,你就这么一观的话,他根本不是一个补特伽罗,就是一些法,因缘和合的法,就没有一个补特伽罗来害我。“住唯法想。依唯法想,于诸怨害悉能堪忍”,他来的就是一切法,一切法就是说(它跟我们这里一样的),他根本没有自在了。就是烦恼这些法来做那些怨害的事情,那么你恨这个人干么呢?这个补特伽罗,人根本是没有的。你恨他干什么呢?所以说这个《瑜伽师地论》的唯法想,跟我们这里讲的没有自在,是同样的道理。那么这一方面是最能够使我们产生定解的,对对治瞋恨最有力的。这一方面好好努力,把它修起来。
若诸有情能有主宰皆应无苦,以此诸苦非所愿故,有自在故。
“若诸有情能有主宰皆应无苦”,他进一步就说,假使有情有主宰的话,他应该不受苦了,为什么?“以此诸苦非所愿故,有自在故”,那个愿意受苦呢?都不愿意受苦。而你有自在,有自在嘛,你要怎么就怎么。当然他不想受苦,应当一切有情都离苦。
又诸有情若为猛利烦恼激动,尚于最极爱惜自身而作损害,或跳悬岩,或以棘刺及刀剑等,而自伤害,或断食等,况于他人能不损哉,应如是思,灭除瞋恚。
假使说他有自主的话,每个人都不想受苦,应当都没有苦了。现在说众生受苦,当然是做不了主。那是前面说的那个不自在。再从另一个方面看,一切有情,假使说他没有自主,烦恼逼他做一些坏事。那么不但是害人,假使烦恼,很厉害的烦恼,激动的时候,他自己还会自杀。不说杀人,他自己都自杀。这个他自己害自己,他岂是情愿了。哪个有情都不想受苦,但是烦恼太厉害的时候,他自己把自己都杀掉。这就可见这个有情的害人也是迫于烦恼,不是他自愿的,他自己都要杀嘛。他就是烦恼太大了,最自己爱惜的身体,他还会去把它损害它。或者跳岩、或者是刀、剑刺,把他刺死了,自己伤害,或者断食,饿死,绝食。自己对最爱的身体,烦恼起了都不顾惜了,何况对其他人呢?所以不要怪他了,这是烦恼的过失。这样子思惟呢,还是要对真正的敌人――烦恼、瞋恚心,要把瞋恚心灭除。把怨害的瞋心灭除就对了,你害他个人没有用的。
《入行论》云:「一切皆他使,他主自无主,知尔不应瞋,一切如化事。」
“一切”,就是说众生都是烦恼所使。他自己做不了主的,自己没有主,而他做主,对方就是烦恼做主。“知尔不应瞋”,那么你知这个道理了,你恨他这个人干啥呢?“一切如化事”,一切都是缘生如幻的,本身他补特伽罗这个东西都没有的,你瞋他干什么呢?这个是没有理由可以瞋的。
又云:「故见怨或亲,为作非理时,谓此因缘生,思已当乐住。若由自喜成,皆不愿苦故,则一切有情,皆应无有苦。」
“又云”,还是第六卷的,接下去的。“故见怨或亲,为作非理时,谓此因缘生,思已当乐住”,所以说你这个道理懂了之后,你看见怨家也好,亲家也好,对你做一些非理,就是做一些损恼你,害你。你就要这么观想,“谓此因缘生”,这个都是过去的因缘、烦恼和合而生的。既然过去因缘,自己也有一份。你过去害过他,他这一辈子要报你、报复,你瞋他干什么呢?他本身也没有个补特伽罗,有自性的没有,都是因缘。你该恨因缘,因缘最大的头子就是烦恼,所以说不要去恨他。你如果知道一切都是过去因缘而生的,你应当“乐住”,就是欣然地受这个苦,不要起瞋恨心。这应当是很高兴的,果受了,以后就不再受苦。自己造的恶业么,怪哪个呢?
“若由自喜成,皆不愿苦故,则一切有情,皆应无有苦”,如果说有情有自在的话,那么一切有情呢,就是说,这个是反面说的。前面是因缘生的,用不着瞋恚,欣然承受就完了。你假使说不是因缘生的,他自己能做主的,那么一切众生都不愿意受苦的,那么他自己能做主,那么有情的苦都没有了。我说不要苦,他说不要受苦嘛,一切苦都没有了。这个事实上看到,众生的受苦,很多很多。哪怕自己都把自己杀害了,自杀的都有,那就是说不自在。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,不能说他有自在。这个正面、反面证明都是没有自在权的。
又云:「若时随惑转,自爱尚自杀,尔时于他身,何能不为损。
既然没有自在权的,他是烦恼所使,烦恼对他有自在,这个烦恼魔,随了这个惑――烦恼转的。自己最可爱的身体,有的时候,逼到还要把它杀掉。那么对其他的人,他烦恼起的时候,他不瞋恨这才怪呢?他要害人,这个是天然的,不是他,是烦恼嘛。烦恼对他自己都要杀害,何况害人呢?所以说这个不能怪他的,这是烦恼不好。这是总的一段,说他没有自在。
第二观是客现及是自性皆不应瞋者。
假使这个损恼你,还是他自性要损恼你?还是客现,就是说偶尔的、外来的因素害的?这两种都不应起瞋恨心。为什么不起呢?下边就讲。
损他之过不出二事,谓是否有情之自性,若是自性瞋不应理,如不应瞋火烧热性。
“损他之过不出二事,谓是否有情之自性,若是自性瞋不应理”,“损他”就是害他,这个过失总不出两个:一个是自性,本身就是害人的,就像是火,就是要烧的;一种并不是本性,就是客来了,就是说不是自性,是偶尔的其他的东西来了,产生一些害人的事情的。那么这两种都不应生起瞋心。
第一种说自性的话,看这个害人是不是有情的自性?假使自性的话,你不要害,你用不着起瞋恨心。“如不应瞋火烧热性”,自性:火的自性是什么?能烧。你知道火的自性要烧的,你避开就完了。你自己把手伸进去,摆到火里去,那它当然要烧你嘛。你不要怪它,你自己不避开。这个假使众生,他的有情的自性要害人的。那你就避开就完了。你跟他去斗,那他是要害你,本来他是害的嘛,你去跟他斗干啥?你不是自己愚痴嘛。你不要瞋,这火要烧东西,您恨火干啥吗?你知道火要烧东西,那你东西不要给它烧么就完了么,你恨火干什么呢。就是说有情本身的自性要害人的话,你避而远之就完了嘛,跟他斗什么呢,不要瞋。这是说自性是瞋的话,自性要害人的话,用不着起瞋心。
若是客现亦不应瞋,如虚空中有烟等现,不以烟过而瞋虚空,应如是思灭除瞋恚。
要是客现就更不要瞋了,它不是自性,是外边来的,就是说外来因素起的,那更不要起瞋心了。“如虚空中有烟等现,不以烟过而瞋虚空,应如是思灭除瞋恚”,就像天空里边有烟,出来一些浓烟。有烟很不好嘛,有毒的。我们不要说天上有点烟,对天就恨起来了。这个烟不是天的事情,这外来的因素嘛,你恨天干啥呢?恨虚空干啥?毫无道理。你该怎么呢?要灭除瞋恚。主要的危害的在瞋恚里边,你没有瞋恚心,既不害人,也不会受苦。
《入行论》云:「若于他恼害,是愚夫自性,瞋彼则非理,如瞋烧性火。若过是客来,有情性仁贤,若尔瞋非理,如瞋烟蔽空。」
“《入行论》云:若于他恼害,是愚夫自性,瞋彼则非理,如瞋烧性火”,这是《入行论》的话,宗大师引来证明前面说的道理不是他自己的,是经论里边都说了的。那么就是说是自性?还是客现的?(《入行论》第六卷,大家要看一下可以看。)
“若于他恼害”,假使说要对其他的人恼害的,是这些凡夫的本性。凡夫就是有情,本性是恼害他的,那么你恨他干什么呢?他本身就是要恼害的,就像火本身要烧的,你恨火有什么用处?火本来要烧的,你东西拿开不要给他烧就完了,那么恨他毫无道理。
假使第二个,“若过是客来”,这个害人的过失是客来的,就是外来因素的,不是他本身的。“有情性仁贤”,有情的本性是很好的,善良的。“若尔瞋非理,如瞋烟蔽空”,有情本来很好,因为客观的因素产生了害人的事情,就像天空里边,虚空本来是很好的,它是晴天很干净的,偶尔起个烟起来了。这个烟不好,不是空不好。你看那个烟,对这个虚空,瞋虚空起来了,那就不对了。
就是说是自性的害人也好,客现的害人也好,都不应起瞋恨心。这是两个。
第三观其直…
《广论讲记(六)(上士道二)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