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间由何作损皆不应瞋者。
直接损害你的,或者间接损害你的,这样损害你的,都不应起瞋恨心。
若瞋直接发生损害能作害者,应如瞋恚补特伽罗瞋刀杖等。
假使说直接害你的,你要瞋恨他,就是说能够产生损害的这个事情是直接的,你瞋恨这个东西的话,假使一个补特伽罗,对方,怨家他刀杀你,你不要害,直接害你的是刀,不是他。那直接对你有害的,你要瞋他的话,你该瞋刀、瞋杖,刀杖打你,杀你嘛,你应该直接对你有害的是刀、是杖,你去恨补特伽罗干什么?那你应当如瞋恨补特伽罗那样子地去瞋恨刀杖,就是你瞋恨补特伽罗搞错了,直接害你是刀杖,你该去瞋刀杖去。
若瞋间接令生损害能作害者,如刀杖等为人所使,其人复为瞋恚所使而作损害,应憎其瞋。
“若瞋间接令生损害能作害者”,假使这个瞋,你去恨“间接令生损害”,作损害的,就是说间接产生损害的人,你去瞋恨他的话。“如刀杖等为人所使”,你说刀杖直接害我呢,它后头有后台嘛,是人用刀杖来害我的。直接的刀杖,它没有权的,不要恨它,我们要恨那个使用刀杖的人,那么才对了?也不对!为什么?这个人他也不是直接害你的,他是烦恼瞋恨心起了,驱使他来害你的,驱使他来拿刀杖来害你的,那你该瞋恨那个瞋恨心才对,瞋恨那个烦恼才对,也不应当瞋那个补特伽罗。所以说直接的也好,间接的也好,做害人的事情,都不应当瞋那个人,起瞋心,那么你该瞋什么呢?你该瞋这个烦恼,该灭除那个瞋恨的烦恼,这才对。
所以说,“若瞋间接令生损害能作害者”,你去害,恨那个间接的作损害的那个人的话。那么“刀杖为人所使”,刀杖是直接的,那不要恨它,间接的是人。“其人复为瞋恚所使而作损害”,但是这个人,他也不是直接害你的,他也不是害你的主动的人,他是受了瞋恨心的驱使来害你的。那么你应该“应憎其瞋”,应该主动的还是个瞋恨心,要把瞋恨心灭掉才对。
如云:「杖等亲为害,若瞋能使者,此亦为瞋使,定应憎其瞋。」
就是说我们受了损害,恨那个直接害你的刀杖,不对,不应起,因为它刀杖没有自在权。“杖等亲为害”,虽然它直接害你,但你恨它没用,人家使了刀杖来害你的,那么恨那个能施刀杖的人?“若瞋能施者”,而这个也不对,这个能施的人,也是瞋恨心驱使他来害你的。“此亦为瞋使”,这个人补特伽罗,也是瞋恨心使他的作这些损害的,那么你照规矩呢,“定应憎其瞋”,应当恨那个烦恼、瞋恨心,这才对。
故不瞋杖,亦不应憎能使之人,若瞋能使,理则亦应瞋其瞋恚。
“故不瞋杖,亦不应憎能使之人”,所以说,直接的刀杖不应起瞋恨心,对那个间接的使唤刀杖的人,也不应当起瞋恨心。“若瞋能使,理则亦应瞋其瞋恚”,假使说刀杖是无辜的,它是被动的,人家使唤他,真正的使唤就是瞋恨心,那个补特伽罗,本身也是间接的。照理说呢,应当是瞋那个瞋恨心,由瞋恨心驱使那个人,使唤刀杖来害你的。所以说真正的主使,主要的是那个瞋恨心了,主犯是瞋恨心。
不如是执,即是自心趣非理道,故应定解一切道理悉皆平等,令意不瞋补特伽罗,如不瞋杖。
假使你不是这样子的,自己没有这样子的想法的话,那你心里就受了非理道,不合理的。所以说你一定要把这些道理呢,定解,产生一定的解。“一切道理悉皆平等”,平等道理就是说,杖也不是害你的,补特伽罗也不是害你的,所以说不要去恨那个补特伽罗,跟那个恨那个刀杖一样,这是平等,它本身都是受人家驱使的。
此未分别杖与能使有无怨心者,由前所说破自在理应当了知。
在这里我们说,这个杖也好,能施的人也好,有没有害你的心?这个道理没有说。为什么?前面讲过了。有没有自在权的时候,已经讲过了,回过去一看就知道了。所以这里不要再说了。
第四观能发动作害之因不应瞋者。
这个作害的因,能够发动他作害的因,你好好地观察,这样子观察之后,不应该起瞋恨心。这个道理是怎么说呢?
受由怨害所生苦时,若是无因不平等因则不生苦,要由随顺众因乃生,此因是宿不善业故。
“受由怨害所生苦时,若是无因不平等因则不生苦”,就是说发动的因是什么因,去研究一下,那你知道也不要起瞋恨心了。那么我们要从因上考虑,“受由怨害所生苦”,受了怨家他害你,你受了这个怨害所生的苦,这个时候这个因是什么?无因。它是“无因”?无缘无故的,这个果就生不起来了;“不平等因”?就是说那个人,他能够作因,而他不是其他的因的果,这是不平等因。就是上帝能造世界,而他自己不要人造的,这样子不平等因。如果这样子说的话,无因也好,不平等因也好,那个苦生不出来的。
那个苦怎样子生呢?要有“随顺众因乃生”,随顺因,随顺就是随顺身口的因,这个身口的因也不是一个,就是前面说的因缘和合而起的。那么随顺身口的种种因素和合了才生这个苦,这是真的因,因果的那个道理。“此因是宿不善业故”,这个因是什么呢,为什么现在受苦呢?过去你造了不善业。过去造了不善业,你这一世受报是对的,这是合因果的。就是说既不是无因;也不是不平等因,不平等因就是你造了业不受报。那么这是“随顺众因”,是过去的造的业,造的不好的业,现在受这个苦报。
由自业力发动能害令无自主,故自所招不应憎他,作是念已应怪自致,于一切种破除瞋恚,如那落迦所有狱卒,是由自己恶业所起为自作害。
“由自业力发动能害令无自主,故自所招不应憎他,作是念已应怪自致,于一切种破除瞋恚”,就是自己业力发动,是这个害人的怨家。他没有主宰,那么来害我了,这是业力促使他害的,并不是他诚心来害你么。“故自所招”,这是你业力所感的果,不应恨他的。那你这样子想的话,“作是念已”,只要能够如实的因果道理想的话呢。“应怪自致”,这个自己都是自己不好,自己造的果,自己招来的,过去不善的因招现在的不好的果。“于一切种”,任何情况之下,要破除瞋恚,因为你过去瞋恚害他,现在它业果成熟了,它来报了,你怪哪个呢?怪自己,所以说怪自己是什么,过去的瞋恨心了做损人的事情,所以说任何情况之下,就是要破除瞋恚心,其它的不要去考虑。那么下边举例。
“如那落迦所有狱卒,是由自己恶业所起为自作害”,那落迦的狱卒,就是把那个罪人放在油锅里烧了,摆在磨子里磨了,这样子铁叉子、烊铜灌口等等。这些是他害你吗?自己恶业所感的。你造这地狱的罪,是要感那些苦,狱卒来执行任务的。在《唯识二十论》的话,这个狱卒还是假的,是自己业报所变的,你造了恶业,就有那狱卒来害你,并不是真的有个狱卒。这有两种说法,一种狱卒是自性所化的;一种狱卒是实有的有情。这些实有情也好,是化的也好,都是自己恶业所感的。那么这些呢,“为自作害”,自己作了坏事,自己来受苦报,这个不要怪人家。
如云:「我昔于有情,曾作如是害,故害有情者,我理受此损。」
因为我过去自己不好,害过人家,所以说,人家受了我害的人,现在来伤害我,这个是因果的报复,我应当甘心地受这个损害,不要去恨他。并不是他来害我的,是过去我害了他。所以说过去你害他了,既然你害了他,你现在受报,该受嘛,按了道理该受的。
又云:「愚夫不愿苦,爱着众苦因,由自罪自害,岂应憎于他。譬如诸狱卒,及诸剑叶林,由自业所起,为当憎于谁。由我业发动,于我作损害,此作地狱因,岂非我害他。」
“又云:愚夫不愿苦,爱着众苦因”,同样的第六卷,“由自罪自害,岂应憎于他”,凡夫都不想受苦,但是偏偏做了很多的苦因,执着自己的自爱执,为了自己利益做了很多的罪,将来感了很多的苦。“由自罪自害”,自己造了罪害自己都受苦,你还恨他干什么?
“譬如诸狱卒,及诸剑叶林,由自业所起,为当憎于谁”,这个比喻就前面说的,假使你下了地狱去了,这个狱卒来害你,是你业所感的,你恨他干什么呢?狱卒还是有情,有的时候也说是有情的。假使剑叶林,你跑上去,这个叶子朝下,你跑下来,叶子朝上。他把你刺的浑身的皮都肉都刮掉了。这个是非情,它怎么来的?就是业所感的。你恨它,恨哪个?就恨自己业所感的么,这个没什么人来害你么。
“由我业发动,于我作损害,此作地狱因,岂非我害他”,我自己发动造了恶业,那么他现在来害我,假使有狱卒的话,或者是怨家的话。过去你作了恶业,现在怨家来害你了。这个怨家他害我的时候,他自己造地狱因,而把我的苦报消掉了,这个还是我害他了,不是他害我了。他把我杀掉,他下地狱去了。我却是把过去的罪呢,由他这一害就完了,就报完了。而他下地狱呢,反而是我害他了,你还恨他干什么?所以说这个道理想通之后,瞋恨心就不会起。
霞婆瓦云:「若云非我所致,实是显自全无法气。」
“霞婆瓦”,这个一个西藏大德说,“若云非我所致,实是显自全无法气”,就是前面说这些苦都是自己感的,假使有的人说:“不是我的,责任不在我身上。”那么这个人呢,“全无法气”,对法的气味一点都没有,就是说不懂,没有学过法一样的。
申二 有境
观察有境不应瞋者。
下边又一个方法、又一种角度来看,不应当起瞋恨心。念下去再看,它说:
若于怨害发生瞋恚,是因于苦不能忍者诚为相违,以不能忍现在微苦,极力引生恶趣无量大苦因故,故应自念我极愚痴而自羞耻,励防莫瞋。
“若于怨害发生瞋恚,是因于苦不能忍者诚为相违,以不能忍现在微苦,极力引生恶趣无量大苦因故”,有的人说,我对怨家为什么恨呢?因为他现在害我,作了很多损恼,使我受苦,我这个苦受不了,所以说我…
《广论讲记(六)(上士道二)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