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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论讲记(六)(上士道二)▪P31

  ..续本文上一页要恨他。这个话实在是说错了,“诚为相违”,实在是相反地说了。那么为什么相反?下边要说,“以不能忍现在微苦,极力引生恶趣无量大苦因故”,你现在的人家害你的苦,是你过去业报参与的苦,你受了,是微苦,这个不大。如果你不忍,起瞋恨心报复,那么“极力引生恶趣无量大苦”,你反而引出到恶趣去的无边无量的大苦。小小的苦不能受,而引些很大的恶趣的苦,这是划不来。所以说“诚为相违”。你说小的苦忍不了,你倒愿意受大苦?这是相违的道理,就是这里。

  “故应自念我极愚疑而自羞耻,励防莫瞋”,所以说你应当这样想,我这人太愚痴了,很惭愧。瞋恨心千万不要再起来了,因为瞋恨心起来的时候,这个小的苦不愿意受了,而愿意受大苦去了吗?

  

  如云:「于现在微苦,我且不能忍,何不破瞋恚,地狱众苦因。」

  现在的小小的苦,尚且忍不了,将来地狱的大苦,你怎么受得了呢?那你“何不破瞋恚”,不要对微苦起瞋恨心。这个瞋恨心是什么?“地狱众苦因”,地狱的受无量的苦的因,就是瞋恨心。你起慎恨心了,将来感到无边的地狱的大苦。为了现世的小苦,而引起无边的大苦,太划不来了,你不如忍下去了算了。

  

  其怨所生苦,是我宿世恶业之果,由受此故尽宿恶业。

  现在的微苦就是怨家害我的苦,是我过去造了恶业感的果。你现在把这个过去的恶业的苦受完了,那这个过去恶业就报销了。

  

  若能堪忍不造新恶,增长多福,他似不顾自法退衰,为净我罪而行怨害,故于怨害应视其恩。

  “若能堪忍不造新恶,增长多福”,我假使能够忍下去,把过去的业报掉了,那么新的恶就不造了,不起瞋恨心,地狱因不生了。不但是不去地狱,还增长多福,能够忍辱嘛,忍辱产生很多的福德。

  “他似不顾自法退衰,为净我罪而行怨害,故于怨害应视其恩”,我是过去恶业感的果,现在受的苦――小苦,该受。不但是不可以造新的恶,而且增长很多的福。而他来害我呢,却是他做些害人的事情。“他似不顾自法退衰”,他不管自己将来要堕恶道,他为了把我的罪洗干净,因为过去还残有一些罪,要报掉嘛,他来帮我报。“为净我罪而行怨害”,他自己造了恶趣的因。他为了救我,不怕自己堕恶道,那是菩萨行。那么我们对他怎么好起瞋心呢?要感他的恩。我们的恶业,由他来销尽了,而他自己为了除我们的罪,反而是下恶道去,去受苦去了。这样子的人,我们恨他干什么呢?应当好好地念他的恩。

  

  如《本生论》云:「若有不思自法衰,为净我恶而行损,我若于此不堪忍,忘恩何有过于此。」

  那么《本生论》这么说,这个道理一模一样的。他说有的人,他不考虑自己“法衰”,就是做了害人的事情,自己要受报,自己要受损恼的。而为了净我的恶,我过去宿业所感的罪恶,由他这么一害呢,这个罪就消掉。为了使我的恶业消除,而行害我的事情,“而行损”,这样子,他牺牲自己而使我的罪干净。这样子的人,“我若于此不堪忍”,他来害我的,小小的苦,假使受不了,你要恨他,“忘恩何有过于此”?忘恩负义,哪有比这一个再大的?他把你恶趣里救出来了,过去的罪把你消掉,而自己下恶道去受苦。这样子的恩人,你怎么好恨他呢?不能恨他。这些道理,不懂佛法的人,根本就想不起,但是懂佛法的呢,确实千真万确是这样的事情。

  

  《入中论》云:「许为尽昔造,诸不善业果,害他忿招苦,如反下其种。」

  《入中论》,这是第三卷,发光地。“许为尽昔造,诸不善业果,害他忿招苦,如反下其种”,这个我们有。这是《入中论》的第三卷,笔记大家看一看。《入中论》原来的颂。

  

  《入中论疏·发光地》卷三:「即许彼苦能永尽,往昔所作恶业果,云何瞋恚而害他,更引当来苦种子。」解云:「怨敌现于自身所作大苦,是由往昔造杀生等诸不善业,于三恶趣受苦异熟,今乃所余等流残果。由此因缘能使一切苦等流果皆悉消灭,即许彼苦能令余业皆悉永尽,云何复起瞋恚心而思报害于他,更引当来远胜现苦之大苦种子。」

  这个解释就是说“怨敌现于自身所作大苦,是由往昔造杀生等诸不善业”,就是我过去造了一些杀生的等等这些十不善道,不善业造了,先恶趣去受苦,异熟果。恶趣去了,还有等流果,残余的现世还要受。“由此因缘能使一切苦等流果皆悉消灭”,这个残余的等流果受好之后,一切以前造的不善业果,就消掉了。所以说他来害我,就是说这个苦呢,使我过去造的恶业,能够全部消干净。我过去所造的恶业,有这点残余的果,他来害我把它去掉了。那么过去的恶业全部消掉了,地狱里面去过了,恶趣去过了,还有残余的人间的苦,由他跟你消掉那么这样子的人,“云何复起瞋恚心而思报害于他”,他来把你的受的罪残余的都消完了,你怎么还恨他呢?还要去害他呢?你这一害他,一恨他的话,“更引当来远胜现苦大苦种子”,你一恨他,或者想害他(他来害你,你要报复嘛),那么你这样子,将来受的大苦的种子下去了,远远超过现在受的一点点小苦。小苦不忍,而种了将来极大的苦恼的种子下去,那就划不来了。这就是说,《入中论》的意思就是说,“许为尽昔造”,就是这个意思了。这个翻的有些不同,那个看起来容易懂一些。

  

  如为医重病当忍针灸等方便,为灭大苦而忍小苦,最为应理。

  这个打个比喻,假使你有病,这个病很重,那么医生就要针、炙,那些该受点小苦么。这是过去针炙,现在还要开刀。开刀还是救你的命,那么你病重了,开个刀,这个刀的苦小,比死要好得多嘛。“为灭大苦而忍小苦”,这是很合理的。为什么你,对他怨家来害你,你忍不下去呢。而偏偏要害他、报复,反而种下更大的苦的种子,这是最划不来的,最愚痴的。这些道理呢,都是叫我们要忍辱,不要起瞋心。好,我们再念一个。

  

  申三 所依瞋非应理

  

  观察所依不应瞋者。

  所依的身不应瞋的,也有两个。

  

  一观能害因及有过无过,如云:「他器与我身,为应于谁瞋,如人形大疮,痛苦不耐触,爱盲我执此,损此而瞋谁。」

  “一观能害因及有过无过,如云”,也是第六卷,《入行论》,“他器与我身,为应于谁瞋,如人形大疮,痛苦不耐触”,就是说到底哪个来害的,到底哪个有过,哪个没有过?“他器”,就是他的刀、杖,与我的身体,这两个都是吃苦的因。他的刀、杖,我的身体,合拢来产生苦了。没有他的刀杖,我不会苦。没有我的身体,他刀、杖来也不会苦。两个合起来就苦了。那么你恨哪个呢?我们这个身体是什么,如“人形大疮”,这个身体,本身就是一个大的疮。“痛苦不耐触”,他是很不禁碰的,就是很嫩的,很嫩的那个大疮呢,不能碰的,一碰就痛得不行的。那么你弄了这么个大疮,他一个刀来碰你,你这个疮也是有过,他的刀也是有过。到底哪个是过呢?这个就搞不清楚了。

  这个下边说,“爱盲我执此,损此而瞋谁”,我自己要贪图这个身体,“盲”就是愚痴、无明了,没有这个智慧的眼睛,执着这个身体。把身体执了自己,执的很宝贝。“损此而瞋谁”,你自己去作了这么大疮的身体,这个受了苦了,又恨哪个?这个身体本来碰不得,他刀一来么,你就死掉了,或者痛得不得了。这个过失,到底他刀的过失还是你身体的过失?你执着这个身体,本来是个坏东西,碰不得的的现在受了点苦了,你还怪哪个呢?怪你自己执身体不好,不要去怪人家了。

  

  又云:「有由愚行害,有因愚而瞋,其中谁无过,谁是有过者。」

  这就观察,一个能害的因,到底是他的器杖还是我身体呢?而从自己身体来看,你是个大疮嘛。到底哪个有过失呢?“有因愚行害”,就是有一个人,就是对方怨家。“因愚”,他不懂因果,他就做害人的事情。“有因愚而瞋”,而你自己瞋恨心起了,“因愚”,也不懂因果,瞋恨心能感极大的果报。瞋恨心的过患,你不知道,也是愚,两个都愚。其中谁无过?两个都有过。“谁是有过者”,到底你们两个哪个有过,哪个没过呢?都有过嘛。那你怪哪个呢?所以多方面地观察,就是不应该起瞋恨心。

  

  二观自所受者,若诸声闻唯行自利,不忍而瞋且不应理。

  “二观自所受者”,你自己受的什么?菩萨戒,菩提心,要修菩萨行,你就自己受好了。“若诸声闻唯行自利”,声闻为了自利。“不忍而瞋且不应理”,修声闻的只要自利,他不忍辱,起瞋恨心,尚且是不合理的。

  

  何况我从初发心时,誓为利乐一切有情,修利他行,摄受一切有情。

  何况自己从初发心的时候,发了愿的,要利乐一切众生,“修利他行”的,“摄受一切有情”的,这样发大心的人,你怎么反而起瞋恨心不忍辱呢?所以说观察自己所受的那些菩提心、菩萨戒,也不该起瞋恨心。

  

  修利他行摄受一切诸有情者,如是思惟发堪忍心,

  摄受一切有情,要修利他行的,要修利他行,摄受一切有情的人,假使他这样好好地思惟,要发能够忍辱的心,不要起瞋恨心。

  

  博朵瓦云:「佛圣教者谓不作恶,略有怨害不修堪忍,即便骂为,此从根本破坏圣教,由此即是自舍律仪。圣教根本由此破坏。虽总圣教非我等有,自失律仪是灭自者。」

  博朵瓦有一句话,他说佛的圣教总的来说,不要作恶。假使说你略略地受了一点怨害而不修忍,这样子的人呢,就可以呵责,你是从根本上破坏圣教。为什么?“由此即是自舍律仪”,你是个受了菩萨戒的,你这个不能忍受怨害的话,就是违背自己的律仪。而圣教的根本就是戒,你戒破掉了,圣教根本也就破坏掉了。就是自灭,破坏圣教。从根本上破坏圣教,就是根本上你把律仪都舍掉了,律仪要你忍辱的,你怎么不忍辱呢?虽然说总的圣教不是我们有的,就是我们不能破坏总的圣教,在自己份上的律仪,圣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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