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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论讲记(五)(上士道一)▪P33

  ..续本文上一页”,无数次地害我,下地狱、饿鬼、畜生,恶道里边不断地去。“意汝欲自利”,你的心,这个自爱执,只晓得要自利。但是呢,经过无数劫,花了很多的辛苦想自利,而得到后果呢,却是受了很多的苦,给自己带来很多苦恼。所以说你做的方便不对嘛,心是想自利,结果反而生了很多的极大的苦恼,乃至地狱里边不断地要去。那就是说我们上了当了,你想自利却是受大苦,这就是我爱执的关系。

  又云:「若汝从往昔,能作如是业,除佛圆满乐,定无如斯时。」

  假使反过来,你从过去无始以来,“能作如是业”,自他相换的事情能做起来了,那么除了你成佛圆满乐,成佛的安乐之后,之外,像现在这样子的生死的流转的苦决定不会有了。那就是说我们上了当了,受了这个自爱执的骗。虽然经过很多的疲劳,劬劳,辛苦,经过无数劫,想自利,结果毫无所得,反而引生了很多的苦。如果把这个反过来,利他的话,那么早就成佛了,也不会像现在那么受苦了。

  如是不执自言,不护自品,当数修心,将自身财及诸善根,悉无顾虑惠施有情。

  那么应当是怎样子呢?这个道理知道之后呢,“不执自言”,不要执着自己,自以为自己对了。“不护自品”,不要爱护自己那一个品类。那么要怎么呢?“修心”,要好好地去修,把自已的身、财、一切的善根,都毫无顾虑地回向给一切有情,布施给一切有情。就是说不但是把一切内外的身财全部布施,善根也布施,布施的果也布施掉,也不是为了自己要得什么好的果而布施。一切布施完了,善根也布施掉了,这才是真正的利他,毫不自利。

  又施彼已即应利彼,不应于彼而行邪行,故于身等应当灭除自利之心。

  既然要布施他,那就是一心地利他,不应该对他做一些损恼的事情。所以说呢,“故于身等”,身也好,财也好,一切都要灭除自利的心。做了这个事情,纯粹地是利他。我们做事情呢,表面上,“哦,这个事情布施你了。”回向什么?回向自己发财;回向自己身体健康;回向自己将来生天享受。这个利他实际上还是自利。这个为什么世间上有的人说佛教贪心最大,这是说他付一点点的布施,做一点点的好事却是要求什么?极大的好处!布施人家一点点的财物,就要发愿自己要得到什么什么的,发财的事情,甚至下一辈子生天的事情。这个贪心,说是佛教特别大,这个是不是呢?这一类的人,确是贪心。他做一点点利他,却是为了极大的自利。那就是说,做生意人一样的,一本万利。投一点点的资本下去,却是想收一万倍的利润。这样子呢,目的还是自利,这个利他是假的。我们真正佛教徒而利他呢,就是彻底彻心地利他,把东西布施掉了,果报也不要了,果报也布施掉了,不求自己将来什么果报,这个才是真正自利。

  如云:「意汝定应知,自为他自在,除利诸有情,汝今莫想余。他自在眼等,不应作自利,眼等于利他,不应作邪行。」

  “如云”,这又是《入行论》的话,“意汝定应知,自为他自在,除利诸有情,汝今莫想余”,这就是跟自己的我爱执打招呼。你这个心,你平时都是爱你自己的,这个心你应当要知道,我已经只为他自在,已经把自己布施给一切有情了。除了利有情的事情之外,你不要想做其它的自利事情了。使他自利的事情呢,全部不能做了。我现在已经把一切都布施有情了。“为他自在”,他要怎么就怎么,自己不自己自在了,为他所自在了。除了利有情的事情之外,你再也不要想做自利的事情了。“余”,就是说利有情之外那是自利了。

  “他自在眼等,不应作自利,眼等于利他,不应作邪行”,这个眼睛布施给他了,专门做人家的利益的事情了,为他所自在的。这个眼耳鼻,这些就说眼睛专门是利他了;耳朵也专门利他了;乃至身――眼耳鼻舌身意了,都做利他事情了,不要做自利了。“眼等于利他”,眼耳鼻舌身,在利他的时候,“不应作邪行”,不要去做损恼有情的事情。既然利他了,对有情不利的事情就不要做了。

  若见身等弃舍利他,攀缘自利,或身语意而反于他作损害缘,应作是念而正遮止。此于往昔,亦曾令受无边众苦,现今若于相似利益而生错误,随彼转者当生大苦。

  假使说看到“身等”,“身等”就是身口意,就是眼耳鼻舌身等等。这些三业要“弃舍利他”,因为我们无始以来习惯是自利,你现在既然发心利他了,有的时候身口意还是要放弃利他,而攀缘自利的时候,或者身口意不但是不利他,反而对他作损害,就是邪行,那么你这样子想,而把它遮住。怎么想呢?

  “此于往昔,亦曾令受无边众苦”,这个身口意过去做了很多为了自利的事情,就引生了很多的苦恼。现在假使说这些自利看起来像利益,实际上是害人的,所以说“相似利益”。我们看错了,以为这个事情是对自己有利,结果去做了,不但是没有利益,生了很多苦恼,所以说“相似利益”。这个“相似利益”就是自利了。现在再犯这个错误的话,“随彼转者”,为了自己利益去做的话,为了“相似利益”去做的话,那么将来生的苦恼还要多。为了不要自己受苦呢,应当不要专门去自利了,也不要去损害他。那么这个从因果上看,你现在不利他,求自利的话,将来感生的果,极大的苦恼,不是对自己有利益的。反过来,你现在虽然利他,好象是吃了亏,受点苦,但是将来极大的利益,乃至成佛的安乐都在里头。那么从这上面看呢,自他相换是很划得来,为什么不换呢?

  如云:「汝昔伤害我,已往可不谏,我见汝何逃,应摧汝憍慢。今汝应弃舍,思我有自利;我于余卖汝,莫厌应尽力。放逸不将汝,惠施诸有情,汝则定将我,授与诸狱卒。如是汝长时,舍我令久苦,今念诸怨恨,摧汝自利心。」

  “如云:汝昔伤害我,已往可不谏,我见汝何逃,应摧汝憍慢”,因为《入行论》在禅定品里边呢,讲了很多的自他相换的,发菩提心的教授教诫。这些呢,宗大师就把中间扼要的都引来了。我们《上师供》里边也引了很多嘛。它里边又说,你这个爱呢,就是自爱执,过去害了我了。那个时候我不知道,就是说没有学佛了,不知道为什么受害的,只知道在地狱、饿鬼、畜生不断地受苦,还不晓得是哪个人害我的。现在呢,我知道了,过去的既然过去了,“可不谏”,那就算了,没有办法了。那么现在我知道了,我学了佛了嘛,知道害我的就是自爱执,就是你嘛。“我见汝何逃,应摧汝憍慢”,我知道你了,你再往哪里逃呢?随你逃哪里,我都要把你憍慢心摧得粉碎,就是说把你消灭了。

  “今汝应弃舍,思我有自利;我于余卖汝,莫厌应尽力”,你现在要不要再打妄想了,应当放弃“思我有自利”。你不要打这个妄想,我自己还有自在的权,可以做自利的事情,不行了,我已经把你卖掉了,你没有自在权。“我于余卖汝”,我给你卖给人家了,卖给一切有情了,你就不要再打妄想了。不要自己说我还好做一些自利的事情,不能做了,你没有自在权了。“莫厌应尽力”,再不要去厌烦了。不要说去做利他嘛不高兴做了,要反过来,尽力地做利他的事情。已经卖掉了嘛,你不做,做什么呢?

  “放逸不将汝,惠施诸有情,汝则定将我,授予诸狱卒”,假使说我放逸了,就是说不留心了,不给你,不把你卖、施给一切有情的话,假使自己放逸了,那么不注意呢,又把你放掉了,不给你布施一切有情了。这个时候,你有力量了,你一定要把我送到地狱里去受苦去了,交给地狱的狱卒来折磨我了。为什么?你一旦有一点权力的话,又要做自利的事情了。做自利的事情就是做了很多的坏事。坏事嘛,将来受苦的就是我了,你把我交给狱卒到地狱去受苦去了。那这个事情呢,不能放逸了。一放逸的话,你要报复了,要做坏事了,受苦去了。

  “如是汝长时,舍我令久苦,今念诸怨恨,摧汝自利心”,那么这样子,过去,回忆一下,你无始以来,这个为了自利做了很多的坏事。“舍我令久苦”,就把我送到阎罗卒里边、地狱卒里边,受了很久的苦。“今念诸怨恨”,现在我想一想过去的怨恨,无始以来,不晓得多次,你把我交给狱卒受苦去的。那么新仇旧恨,一起想起来了,那么这个就产生这个力量,决定要摧毁你的自利的心。就是把你这个自爱执呢,一定要摧毁你,这下决心了。

  如是数思爱他胜利,当由至心发生勇悍,弃他之心未生不生,其已生者令不相续,于他令发可爱、可乐、可意之相。

  这样子好好地思惟呢,这个爱他的胜利。自爱的过患,前面讲了很多了,再也不要自爱了,不上当了主。爱他有什么好处呢?就是说可以一切安乐都从利他而来,乃至成佛嘛。这些好处多多地想,多多地思惟。“当由至心”,“至心”就是诚心诚意地,不是造作的,真正地发生一种勇悍的心。勇悍的心就是有力量的心。“弃他之心未生不生”,不管人家,单管自己的心,没有生的不给它生出来,已经生的不要给它接下去。对他,其它的有情要产生“可爱、可乐、可意之相”,就是生起悦意之相。

  如昔于自爱乐执着,今于他所应令发起爱执之心。

  就是说过去自爱,执着,对自己爱乐,这一个执着。现在呢,要反过来了,“于他所应令发起爱执”,那么对他产生爱执了,不要爱自己了,反过来,对他、一切有情一个地方呢,产生爱执之心。

  如云:「应执余如我。」

  这也是《入行论》的话,应当执一切有情,其它的有情,就是除我以外的那些有情,跟我一样,把爱自己的执着,转过去,爱一切有情。

  能发如是爱执有情,其因谓当念彼恩德,或见于自所作饶益。

  我们为什么要产生“爱执有情”,执着他,使他安乐,使他不受苦呢?原因就是什么呢?要去念他的恩。他对我有恩,那么我就要使他不受苦,得安乐;或者看见他对自己做过饶益的事情,也就是有恩嘛。你要念他过去对我有很大的恩德;或者见到他对自己做了很多好事情。

  此复犹如见诸沃田善植种子,能结众多上妙果实,便极珍爱。如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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