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提心生起之后,要修行心(行菩提心),这些所有学处、菩萨戒。
一切皆思此者为此,此从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过患而引定解。如于此等增长定解,当是渐增诸法我执,又法无我增长定解,此道定解渐趣微劣。
这些东西都是我们要思惟的,这个就是这个――无常就是无常,善知识的功德就是功德。“此从此生”,你要修了这个,下边一个功德才会来,假使说我们修菩提心,从修平等舍心、然后知母念母报恩,一个个生起来,最后增上心的菩提心就生起来。
这一些,“此从此生,此中有此”,这个就是法的关系,“此中有此功德过患”:这个法有什么功德?那个法――烦恼有什么过患?“而引定解。如于此等增长定解,当是渐增诸法我执”,那么,我们想这些道理是要搞清楚的:这些善法是有功德的,这些不好的法有过患,而生起定解,就是要靠我们的串习,生定解。这些定解,假使如你所说的:增长定解这些串习就是增长法我执的话,“又法无我增长定解,此道定解渐趣微劣”,那么你说修道的那些定解都是增长法我执的,则修法无我的人,他的空性定解的生起,这个道的定解就微劣,菩提心等就要减弱了。
行见二品违如寒热,故于二品全无发生猛利恒常定解之处。
照你这样子来说,行见二品:起了“行”的时候,“见”就抹煞了;起了“见”的时候,“行”就抹煞了,这二品犹如寒热,有了寒就没有热,有了热就没有寒。二个俱使共转的机会是没有了。“故于二品全无发生猛利恒常定解之处”,这个两个东西,我们前面说方便、般若是不能离的,要这二品产生猛烈的、恒常的同时生起的定解是不会产生了,“全无”,不可能的。这里是说不能将一切善的分别和贪、瞋、慢等不好的分别,同等地对待。认为这些是法我执,全部要去掉,这个是错误的,这是太混同了。这个道理很微细,下边还要一层一层讲。
故如果位,安立法身为所应得,及立色身为所应得,二无相违。
“故如果位”,这个里边呢,他就是从这里是从体、道、果或者中境、行、果来讲的。果位上的法身,“为所应得,及立色身为所应得,二无相违”,在果位上,就是佛果,法身是要得到的――智慧得到的果,色身也是要得到的――方便品的果,二个是没有相违的。果上这两个没有相违,都要得到的。那么当然在体、道的时候也不能相违。如果你说在体、道的时候是相违的,果上的不相违是哪里来呢?
于如是道时二我相执所缘之事,虽微尘许戏论永离,引发定解,及于此从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过失,引发定解,二须无违。
“于如是道时”,那么在果上是要没有相违,同时得到的。那么修道的时候,“二我相执所缘之事,虽微尘许戏论永离,引发定解,及于此从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过失,引发定解,二须无违”,果上没有违,修因――道的时候也不应当相违,修道的时候,二我相所缘之事,二我相就是以法我执、人我执,以这个执着所缘的事情,“虽微尘许戏论永离”,哪怕是微尘那么大的戏论,也要去掉,就是说没有自性的,补特伽罗自性是没有的,法的自性也是没有的,哪怕是微尘许那么一点点的戏论,也是要离开的。“引发定解”,引生定解。
“及于此从此生”,就是在修道的方便方面,这个从这个生——我们说菩提心从大悲心生。“此中有此功德过失”,菩提心有什么功德,烦恼有什么过失,这个“引发定解”,这二个也要没有违。你如果说得了空性,方便就不要了,犹如寒热,“见”生长了,“行”就没有了;“行”长了,“见”就没有了,那就相违了。果上不相违,在修因的道上,也不会相违。如果道上相违了,果上怎么会不相违呢?肯定也是相违了。而我们果上是不违的。法身应得、色身都是应得。不能说佛是只有法身没有色身的,或者是只有色身没有法身的,这个不对的,没有违的。那么因里边去掉一切人我的执,他的自性是一点也没有的,要定解,这个是“生死涅槃纤毫自性无,缘生因果如如不虚误”。“此从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过失”,这两个不会相违,相助以出生,这个一定要生起,不能说二个相违的。
此复依赖因位正见,决择二谛之理。
“此复依赖因位正见”,那么这个道是从哪里来的呢?是从体上来的,或依境行果之境上来的。这个境或者是因,这是于正见也要不相违,道上的不相违要依靠因上的正见。“决择二谛之理”,也不相违的,
故以教理决择生死涅槃一切诸法,于自本性无少自性立胜义量,与因果法各各决定无少紊乱,安立因果名言之量,此二互相,况为能损所损,实互为伴。获此定解,其后乃为证二谛义,始得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。
这就是说我们因地的境上,把因果的世俗谛和一切法没有自性的胜义谛,这二者也不能相违。那就是说我们《上师供》的,“生死涅槃纤毫自性无”,从因上我们先把它搞清楚,正见――见地上,这是因,见地上搞清楚了,然后修道的时候就会不违,那么果上也不会违。如果因地的见有违的,道上也不会不违,果上也就违了。既然果上不违,道上也不违,因地绝对也不会违。这是从体、道、果的地方证明支那堪布的见是错的。这里从因地的正见来说,我们说抉择二谛的道理。那么以教理抉择,这个在后面的毗钵舍那会广讲的,这里仅仅略略地引了一下。那么照你这么抉择,就不要去推究了,要是你推究的话,你就翻后头,后面会广讲,但是你也不一定看得懂。
“故以教理抉择生死涅槃一切诸法”,它的本性――实在有的自性,“无少自性”,一切法的自性、本性,一点自性也没有的,这是胜义量,胜义谛。什么叫自性?不依靠因缘,叫自性。那么不依靠因缘的自性是一点也没有的――“无少自性”,哪怕微尘许都没有的,这是胜义谛的量。“生死涅槃纤毫自性无”,一点也没有。
从世俗谛里边、名言量里边:“因果法各各决定”,你造什么因得什么果,“无少紊乱”,一点也不错的――“如如不虚误”,这是安立因果的名言量。这二个不但是不相损,不是能损所损,而是互为相辅相承的――“二互不违相助以出生”,这是《上师供》的最精要的结论都拿出来了。这个里边就是说,这二个量不但是不相损的,而是互为互伴,相辅相承的。
这个定解得到之后,以后证得二谛,“乃为”将来“证二谛义”,证当然先要通达,通达之后再证。这样子才能“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”,佛的密意你知道了,这一切人的行里面有你一个了,那你也是属于这一类人了。如果你这个不知道的话,就是“门外汉“,对佛的密意毫无所知。
此理于毗钵舍那时,兹当广说。
这个道理在这里只是略略引一下了,在后面毗钵舍那章的时候,那是要广讲的。我们这里因为要和支那堪布辩论,就不得不先引一段。这里面《略论释》中有很长一段,可以去参考。
这里第一、第二个经讲完了,下面是第三个经。
第三经义,其经文时正是观择生等之时,故说施等真实无生。
第三个经是什么呢?他说:“尽其所有一切观择,皆是分别,无分别者,即是菩提”,这些分别都不是菩提,这个话是什么时候说的?“其经文时正是观择生等之时”,正在观察一切法到底自生、他生,或者说是观察“八不胜义”的时候,不生不灭,不垢不净……的时候,那么说“施等真实无生”,他施波罗蜜或者持戒波罗蜜等等,他实际上说呢,是没有生的――没有自性生的,缘起的和合而生是有的,自性能够生出来――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无因生都不对的。那么正在观察这个道理的时候:
言分别者,显其唯是分别假立,非说施等不应习近而应弃舍。
这个“分别”这个话,是说它的分别假安立,是说施等的自性是没有的,假安立的分别是有的,缘起法是有的。并不是说布施等等不要做的、不要分别的、是要舍掉的,并不是这个意思。这里支那堪布也是搞错的。
是故乃至未成佛前,于此诸行无不学时,故须学习六度等行。
既然说这个时候,分别是假安立时的分别,并不由布施等实际生出来的东西。那就是说,“乃至未成佛前”,那么我们在修学佛道的时候呢,未成佛之前,这些六度的菩萨行,没有一个时候不应当学的,都应当学的,所以说“于此诸行”没有不学的时候的,一起学到什么(时候)?学到成佛嘛。“故须学习六度等行”,所以这六度等行是要学的。并不是你支那堪布所说的不要学的。
此复现在当由至心励力修行,诸能修者策励而修,暂未能者当为愿境,于能修习此等之因,集聚资粮,净治业障,广发大愿,是则不久当能修行。
这里宗大师强调,不但是说(六度)一定要修,而且就在现在,就马上要至心地、努力地去修。现在能修的,马上努力去修;现在有些还暂时修不起的,那么你要好好发愿,“当为愿境”,就是我发愿将来要做到的。既然发愿要做到呢,“于能修习此等之因”,那么这些修六波罗蜜的因呢,要积集起来了,那该是什么呢?也不是消极等待,而是积极地积集资粮,净治业障,要发广大愿,将来要做六度的大行。
“是则不久当能修行”,这样子做的话,资粮集起来了,业障排除了,愿也发了,不久六度的修行也修得起来了。所以说强调一定要修。能修的马上修,不能修的积极准备资粮、净治业障、要大愿,将来赶快要修。
若不如是行,执自不知及不能行,谓于此等不须学者,自害害他,亦是隐灭圣教因缘,故不应尔。
假使不这样做,你说自己不知道或者说做不来,不能做。自己是凡夫,做不起的。或者说自己不懂,这些不要学。就是支那堪布的布施这些不要学的,那你这样的见地,不但是自害,还是害他。你自己害自己还不算,你教人家,人家照你(说的)做,(把)他也害了。不但如此,“亦是隐灭圣教因缘”,那就是灭法了,你在做灭法的事情。“故不应尔”,所以说不应当这样做的。这是毁灭圣教的,不能做的。
《集经论》云:「观察无为厌有为善是为魔业,…
《广论讲记(五)(上士道一)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