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面的有,有交杂的,杂相。行是什么?是业,非福业、福业跟不动业三种。那么识这个里面也是分两个……
我们再强调一下的,在学《菩提道次第广论》里的十二缘起的时候,采取的是《瑜伽师地论》的体系,千万不要把《俱舍》的或者是《科颂》所引《俱舍》的那个混在一起,这个一混的话,很多问题就混淆不清了。我们在执事会上有人讨论的无明跟爱、取,有的人总是把无明跟爱、取混为一谈,说不是独相是杂相。因为什么呢,《俱舍》里边“宿惑位无明”,过去的烦恼叫无明,那么爱、取是现在的烦恼,无明是过去的烦恼,也就是引支的烦恼,一个是能生支的烦恼,应当是有杂相。不对的,无明它是对补特伽罗无我意思不明了,跟爱跟取不相干的,所以说不是杂相。这里就很明确地说,独相只有三个:无明、爱、取,各了各的,没有相杂的地方。这个就是把体系搞清楚,千万不要把《俱舍》的混起来。
那么这里的识跟《俱舍》里的又不一样。它分因位识跟果位识。当然了,无着世亲承认阿赖耶识的,他从不善业,或者善业起的造作增长不善业,这个业的习气所熏的识,因位识。什么叫果位识呢?将来恶趣里头结生的,果位识。一个是业的习气;一个是将来要投生的,但是这个投生,也不是现世的投生了,还在种子的地位。那么这里哪里又说起呢?所以这个前后要照顾的。这个在一百八十三页,他说这个识,就是所引生的识,只有种子,自体未成是未来果,它还是种子。一个是业的种子,一个是果的种子,两个都是种子。但是一个是因位识,业,熏习;一个是果的种子,是果位识。这个里边同一个识跟《俱舍》不同了,分因位识,果位识。因位识属于能引的二支半,果位识属于所引的四支半。所以这个里边半是指这个识可以拆两个。
名色没问题,六处没问题,触也没问题,受我们讲过了。那么取,我们看看取,取里边欲取,是欲界的色声香味触,五欲;见取就是边见、邪见那些自认为最胜的,见取;那么戒禁取属于戒禁取;我语取呢,萨迦耶见。如果说你把法称论师的一派萨迦耶见当无明的话,那无明跟取就有杂相了,他两个一样的了,有萨迦耶见。但是我们这里的体系,是无着世亲的,是《瑜伽师地论》跟《集论》的,所以说无明就是不明白实义,不是萨迦耶见,这两个是独相。所以独相跟杂相,千万不要混淆。依《俱舍》体系讲独相杂相就混了,这个是成问题了,是讲不通了。
这里边呢我们把杂相独相的问题拿出来大家复习一下。因为昨天大家没有笔记嘛,单是听呢是不好懂了。我们笔记里面 “三是独相,行等是杂相” ,三个独相,这里边标了,“行等是杂相”,后边要广解杂相。除开行等,还有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等等生、老死都除外,余下的三个,就是独相。哪三个呢,留下就是无明、爱、取了。什么叫独相?无明、爱、取这三支,“不与余支相交杂故” ,它自己也不交杂,它自己各了各的,跟其他的十一支都不相交杂的,叫独相。“与此相违”,跟这个相违的叫杂相,不是各了各的,有相同之处的,叫杂相。那么这个杂很多人认为是杂乱,烦恼,错了。这是跟独相对的,一个是独相,一个是杂相。一个是各了各的,一个是相杂的,所以说这个杂,应当当相杂的讲。
《瑜伽师地论》卷十:「问:何故行有是杂相?答:由二种说故,谓能引爱非爱果故,及能生趣差别故。」
《披寻记》卷十:「行有二支体非一异,然望义别是故说二。谓引因位建立行支,由能引爱非爱果故。若生因位建立有支,由近能生五趣差别果故。」
把这个理清楚了,下边就好搞了。“问:何故行有是杂相?”,行跟有这两支,为什么是杂相?有相同之处嘛。“答:有二种说”,二个理由。“谓能引爱非爱果故,及能生趣差别故”,行、有二支都是讲的业,“体非一异”,不能说它是一个,也不能说它不是一个,但是从它的意义方面有差别,所以说两个。照本性来说都是业,应当是一个,但是这两个业不一样。什么不一样呢?“谓引因位建立行支”,在能引的那个位里边是行了,能引的就是无明、行,因位识了,二支半,这叫行。“由能引爱非爱果故”,它这个能够将来引出爱非爱的果。“若生因位”,能生的时候,“有支”。“由近能生五趣差别果故”,它马上就要生了,五趣的差别要生了。一个是还是习气,业的习气,还不能生的,只是将来能够引。一个呢,能生了,有之后马上后有要生出来了,就是生了。那么这两个有差别。但是也不能说完全不一样,就是有杂相,这就是杂相了。“业同”,有相杂的地方,都是业嘛。那么把业,行跟有两个杂相讲完了。
《瑜伽师地论》卷十:「问:何故识与名色六处一分有杂相?答:由三种说故,谓依杂染时故,依润时故,依转时故。」
下边,“何故识与名色六处一分有杂相?”,识跟名色六处,这几支呢,有相交,交杂的相,在哪里?“答:由三种说故”,从三个方面来说,“谓依杂染时故,依润时故,依转时故”,三种说,哪三种说呢?这就看注解。
《披寻记》卷十:「依杂染时说名识支,谓由邪行令心颠倒。依彼润时建立名色支,谓识种子爱取润已,能取能满当来名色自体令住结生相续故,识于其中是其少分,由是说言名色一分。依彼转时建立六处支,眼等六处圆满生已,能为眼等六识所依,即于尔时彼眼等识得意处名,识于其中是其少分,由是说言六处一分。」
“依杂染时”叫识支,“谓由邪行令心颠倒”,那就是说投生的时候,投生的阿赖耶识结生的时候,由邪行嘛,他跟父母做邪行嘛,心颠倒了嘛,这个不是前面讲过了。那个时候有烦恼的,这是叫识支。“依彼润时建立名色支”,识的种子,爱取润了之后,就生下来了。“能取能满当来名色自体令住结生相续故”,就是润发它了,慢慢发展了,这时候的识在名色里边就是名了,名色里边的一分,色是色法了,心呢是名色里边的名。那么这里一部分它是相杂的,名色里边有色嘛,有杂的。在润的时候,名色的位的时候,色也有它。“依彼转故”,依彼转就是说六处圆满的时候,就是把六根生齐了,眼耳鼻舌都有了,这个时候,眼等六识所依的。“即于尔时彼眼等识得意处名”,那么就是意处了,意处学过《俱舍》就知道了,就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它的根,一个是净色根,眼根、耳根、鼻根,一个是他的意根,就是意处。那么这个呢,因为它是心法了,不能太靠色法,还有心的一个根,就是意根。这个意根就是识,那么也是它一部分。在六处里边它的根也属于识的,所以说有杂相。这个识投生的时候叫识支了,在名色的时候叫名了,在六处的时候就是六识的根,意根了,这里有杂相。
《瑜伽师地论》卷十:「问:何故识乃至受,与生老死有杂相?答:由二种说故:谓别显苦相故,及显引生差别故。」
再问:“何故识乃至受,与生老死有杂相?”,这就是所引支跟所生支它有杂相。“答:由二种说故:谓别显苦相故,及显引生差别故”,这是《广论》有的,这个文也是从杂相里引出来的。那么他怎么说呢?
《披寻记》卷十:「依有苦因,建立识乃至受支。依有苦果,建立生老死支。又识乃至受,此于当来为苦,生及老死,此于现法为苦,由是说言别显苦相。又识乃至受,于现法中引果所摄,生及老死,于后法中生果所摄,由是说言及显引生差别。」
有二种过失者:“依有苦因,建立识乃至受支”,前面的所引支,有苦因,他苦还没有成果,还在种子位,是因位,建立前面的五支。“依有苦果,建立生老死支”,那么生老死已经生下来了,就是成了果了,不是因了,这是别显苦相,苦的因,苦的果。“又识乃至受,是于当来为苦”,现在还没有苦嘛,现在还是种子嘛,将来要受苦的,未来苦。“生及老死”,现法就是苦,当下就是苦。这个就是说别显苦相,苦相里边有苦因苦果,也有现在苦当来苦,这个里边就是别显苦相的意思。“及显引生差别故”,那么什么是引生差别呢?识到受,是引果,所引果么,所引支引的果嘛。生、老死呢,所生支,所生的果嘛。那么这是引生的差别。一个是引的果,一个是生的果。尽管它是差别,但是它们两个是相同的,有杂相。全部是一个也不是,但是它具有相同的地方,相杂。那么下边是不相干的了,我们就不要看了。
四取呢我们讲过了,就不讲了,问题不大。这里边就复习一下,就把杂相跟独相搞清楚,然后这个里边很多问题就解了。那么我们再回来看这个问题,这个问题也解了:
就是说在讲十二支的时候,不是提了一个问题吗?一百八十三页,他说,“若尔引生两重因果”,引跟生,能引所引,能生所生,这两重因果,能引所引一重因果,能生所生也是因果。这两重因果,“为显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显两重耶”,众生受生的时候,还是一重受呢?还是两重都受呢?就问这个。“都有毛病”,他说。
这是问难了,假使说一重的,那么已生果位,果已经生好了,果位的识已生起来了。“乃至于受”,从识到受呢,是果嘛,无明跟行是因,那么已经果生出来了。“后生爱等不应道理”,怎么又生起爱来了呢?只有一重嘛,第二个是第二重出来了,所以说一重的话不合理。那么二重呢,这个里边有问题了,就是要好好把体系的问题加进去了,“若如第二,则后重因果中缺无明行及因位识,前因果中缺爱取有”,如果照《俱舍》的体系呢,爱取有就是无明行,不要加上去了,并不缺,但是这里是缺的。这里的无明,我们说的是不了实义,跟后面的爱取是两码事。既然你投生,你不了无我的意思,没有,怎么投生呢?爱取是另外一回事,执了境的,起爱取的,所以说,后因果里边,无明行因位识,这个没有,就不合理了。前因果里边又没有爱取,只有无明,那么这应该都要有。所以说讲第二个问难呢,又要把独相跟杂相加进去看了。因为无明是独相,无明独相呢,第二支里就没有无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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