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续本文上一页贪欲,贪欲什么?贪求他们恭敬利养,利养恭敬。对王大人,希望你们恭敬他,抬高他的位置,红包给得多一点,同梵行的人赞叹他,把他抬高,这些叫人家恭敬你,那么这是极大的贪欲。
我记得以前在广化教书的时候,有一个人,就是他很气。,他就是跟那些学生说:“你们为什么不恭敬我?”这个恭敬你,他自发的,你这个拳头伸出来,这个样子恶狠狠地要他恭敬。这怎么做得到呢?所以说要贪求恭敬、利养的,这些都是极大的贪欲。
由其事故重瞋恚者,谓于父母亲属尊长,无过贫苦诸可哀愍,诸诚心悔所作过者,起损害心。
那么是瞋恚了,“由其事故重瞋恚者,谓于父母亲属尊长,无过贫苦诸可哀愍,诸诚心悔所作过者,起损害心”,那么对于父母,自己的亲属,尤其是长辈、尊长、师长,那么这些人起瞋狠心,当然是过极大,对“无过”,他们一点也没有过失,你起极大地瞋恨心。“贫苦”,本来已经很苦了,很穷的人,你去对他瞋恨心。“诸可哀愍”,很可怜的人,或者是重病的,或者是残废的,那些或者是其他受了一些不幸的遭遇的,可怜他还来不及,你去恨他。那么有些虽然犯了过失,已经诚心诚意悔过了,但是你执恶不舍,对他起极大瞋恨心,那么是重的。“起损害心”,瞋恨心起了,就要想要他受损害,或者想他死掉,或者想他倒霉等等,这些都是重的瞋恨心。
由其事故重邪见者,谓能转趣谤一切事,较余邪见此为最重。又谓世间无阿罗汉、正至、正行,此见亦尔。与上相违是轻应知。
“由其事故重邪见者”,邪见里边哪一些事是重的呢?“谓能转趣谤一切事,较余邪见此为最重”,这个邪见,能够“转趣”,就是说将来能够发展到一切事情都要谤的,那是前面说的断见了:谤事、谤因果、谤父、谤母等等,这些断见,这是邪见里最严重的。“又谓世间无阿罗汉”,就是谤实事了:世间上修行没有用的,也没有阿罗汉的,修了……,“正至”,就是我们前面讲的,那些果,修行的果,到一个断了什么烦恼、证什么果,这些是没有的。“正行”,修行的人也是白白修的。那么这样子的邪见呢,也是最严重的。
“与上相违是轻应知”,那么反过来,跟前面所讲的重的,相违的,就不是那么像这样子的呢, 那是属于轻的了。重的说了,反过来就是轻的,那么就这个反过来就对了。那么这是《广论》里说的。
《本地分》中说有六相,成极尤重。一加行故者,谓由猛利三毒,或由猛利无彼三毒,发起诸业。
那么《本地分》里边,《瑜珈伽师地论》里边也有讲轻重的六个相,。“《本地分》中说有六相,成极尤重”,有六个相,那么他的业呢就特别重了。哪那六个相呢?一、“一加行故者”,这跟前面差不多的,加行而重的呢,“谓由猛利三毒,或由猛利无彼三毒,发起诸业”,他发动造业的时候,有极强烈的贪瞋痴。或者有极强烈的无贪、无瞋、无痴。强烈贪瞋痴造恶业,强烈的无贪、无瞋、无痴就是造的是善业,这里是善恶对起说的,一起说的。发动的诸业,那就是加行重的。
二串习故者,谓于长夜亲近修习,若多修习善恶二业。
有“串习故者”,经常做的,有习惯性的,也是重的。“谓于长夜亲近修习,若多修习善恶二业”,经常做的,或者是做了很多的,那些习惯性经常做的,善业或者恶业,这就是比较重的。
三自性故者,谓属身语七支,前前重于后后,属意三支,后后重于前前。
么那“自性故者”,他本身业的自性,分轻重呢,“谓属身语七支,前前重于后后”,身三口四这七个呢,按了次第的,越是前面的越重,杀是最重,偷盗第二,邪淫第三,那么妄语、恶口一个一个排下去,这幺绮语是最轻的,是第七了。这是身语七支呢,前面的比后面的重。“属意三支,后后重于前前”,那么意业三支,后边的重,前面的轻,邪见重于瞋恨,瞋恨又重于贪欲。那么这十个业道就这样子的,自性来说,轻重是这样说的。
四事故者,谓于佛法僧,诸尊重所,为损为益。
“事故者”,他的对象而分轻重的,“谓于佛法僧,诸尊重所,为损为益”,对于三宝,或者尊长,在他们面前造损害的事情,或者造利益的事情,那么他的罪,或者功德都是最重的。
五所治一类故者,谓乃至寿存,一向受行诸不善业,未曾一次受行善法。
“所治一类故者”,那就是有对治没有对治,“谓乃至寿存,一向受行诸不善业,未曾一次受行善法”,他是一向做坏事的,没有做好事的,好事没有做过的,一次也没有做过的甚至于。这样子的人“所治一类”,叫“所治一类”,那他做坏事是重的。那么这一类,就是说所对治的坏事呢,一类相续的,一类就是一类等流下去,没有对治的。
六所治损害故者,谓永断除诸不善品,令诸善业离欲清净。
下边就是好的了,“所治损害”, 对治了,使所治的坏事,损害了,就是力量微弱了。那就是做善业的人了。“谓永断除诸不善品”,这是最高的,把这个不善的东西断掉了。“令诸善业离欲清净”,使这个善业能够离开那些五欲,得到清净,那么就是把所治的把它损损害掉了,对治掉了。这是善业里边重的。
那么这六个呢,前面四个,就是两个一起说的,第五第六是分开说的,第五是对恶业说的,第六是对善业说的。
《亲友书》中亦云:「无间、贪着无对治,从德尊事所起业,是五重大善不善,其中应勤修善行。」其三宝等为具德事,其父母等为有恩事,开二成立。,
下边引《亲友书》里边一个颂,它说“无间、贪着无对治,从德尊事所起业,是五重大善不善,其中应勤修善行”,,《亲友书》里边它又分了五种重的善业、不善业,那么他就结论呢,这个重的善业、不善业里边我们当然了,殷勤地修善业,恶的要断。哪个五种呢,“无间”的就是串习的,不断地做的。“贪着”,就是猛利的,就是猛利地发动的。那么“无对治”的,就是他们那些从来不去对治它的,“从德”,“尊事”,这个“德”他下边说的。“其三宝等为具德事”,指三宝等,“其父母等为有恩事,开二成立”,那么这个“从德尊事”呢,就是说一个是父母,一个是三宝,那么一共是五个。这个,我们去查《亲友书》的原文呢,可能是翻译不同吧,过去的《亲友书》翻译的呢,他是从德下边是“哀愍、悲心”,就是他分这五个,对于三宝面前,对于度一切众生的悲愍心,可悲愍的那些人面前做的,这是重大的。那么这个里有点不一样。
那么我们自己这里当然根据宗大师的,就是说,无间的,贪着的(猛力的),没有对治的,三宝面前的,父母面前的,这样分了五个。这个五种大的善或者不善业,我们要精勤地修善的,要断恶的,这是根据《亲友书》,又引了证了,也是说跟我们前边说的都是大致相同的。
卯二 兼略显示具力业门
第二兼略开示具力业门分四。
那么下边,把这个业再开示一下,“第二兼略开示具力业门”,哪一些业力量大的,那么又分成四个。
(一) 由福田门故力大
由福田门故力大者,谓于三宝、尊重、似尊、父母等所,于此虽无猛利意乐,略作损益,能得大福及大罪故。
“由福田门故力大者。,谓于三宝、尊重、似尊、父母等所,于此虽无猛利意乐,略作损益,能得大福及大罪故”,那么“福田门”,就是对象了。是福田,那么“三宝”。“尊重”,就是尊长、上师。“似尊”,跟尊重同类的,还有“父母”、恩田,这些前面造的罪,或者是培的福。虽然没有猛利的意乐心,他的做的也不大,但是因为对象是福田,它的大,那么得到的果报呢,造了罪就大罪,造了福就大福了,因为对象不同。他们是三宝,是最大功德的福田。那么“尊长”,是自己的师长了,上师了,或者同类的,跟上师同类的人,那么这是功德最大的人了。造一点点小的福,或者造一点点小的罪,就感极大的福报或者极大的罪。同样,在世间法里边,父母对我们的恩最大的,在他们面前造一点点小罪,或者培一点点小福,都能感大福跟大罪。这个如果我们如果心细一点的话,就可以看到,有些人不管你算命好与不好,你在这一辈子,小的时候,对父母或者三宝不恭敬,很厉害的,小小一点还看不出来,非常不恭敬,非常很厉害的,甚至打父打母的,这些人后半世大部分都不好的。即使你算命算得很好,这个命还要改的。在我们现实的生活当中可以看得到的,如果细心一点呢,会看到这些现象。
此复犹如《念住经》云:「从佛法僧,虽取少许亦成重大。若不与取佛法僧物,仍以彼等同类奉还。盗佛法者,即得清净,盗僧伽者,乃至未受不得清净,福田重故。若盗食物,当堕有情大那落迦,若非食物,则当生于诸狱间隙,无间近边极黑暗处。」
“此复犹如《念住经》云:「从佛法僧,虽取少许亦成重大。若不与取佛法僧物,仍以彼等同类奉还。盗佛法者,即得清净,盗僧伽者,乃至未受不得清净,福田重故」”,那么它是说,在佛法僧三宝面前虽然取一点点的东西,这个罪也极大。那么假使你,不与取,就是偷盗佛法僧的东西了,你要赶快归还。假使同样的价值的东西,还了,对于盗这个佛、法的东西的罪,就清净了,只要还了之后,同样的数字还了就清净了。盗僧伽的呢,要受了才清净,他没有受,还不得清净。为什么缘故?因为三宝的福田是重大的,盗一点点得极大的果报。僧宝是人,他不知道你丢那里,他没有受,不算数。要他受了之后,他接受了,那么就算清净了。
“若盗食物,当堕有情大那落迦,若非食物,则当生于诸狱间隙,无间近边极黑暗处”,那么假使盗吃的东西,那么要生到八大地狱的大热地…
《广论讲记(三)(下士道二)》全文未完,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