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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论讲记(三)(下士道二)▪P45

  ..续本文上一页狱了,八大地狱去,有情大那落迦。假使盗的不是食物,那么生在地狱的中间,无间近边的那些极黑暗的地方,生在那边。因为食物重一点了。因为过去僧伽是他乞食的,你偷了他东西,那罪要重一些。那么偷非食物,也不能说轻了。但是不是正的那落迦,不是那个有情那落迦里,是边边上的极黑暗处。

  

  《日藏经》中特说犯戒,受用僧物少许,或叶或华或果,当生有情大那落迦。设经长夜而得脱离,复当生于旷野尸尸林,无手乏足诸旁生类,及无手足盲饿鬼中,经历多年恒受苦等极大过患。

  那么这里下边这一段,强调僧物是不要轻损,轻损之后,果报无边 。那么就是《 日藏经》里边特别说,犯戒了,犯戒的人,你去“受用僧物少许”,那就是说,不能犯戒,有人犯了戒,马上忏悔。否则的话,你“受用僧物”,吃的用的,那怕极少许,或者一个叶子,或者华或者花, 那也生到有情的大那落迦。假使长夜而得脱离。就是说那落迦里边,经过极长的时间,出来了。出来了呢,还不行。“复当生于旷野尸林,无手乏足诸旁生类”,那落迦出来之后, 生在旷野尸尸林,这个念过《大威德》都知道,那些丢死尸尸的恐怖林了。这个里边做什么?做那些没有手脚的旁生。或者没有手足的、没有眼睛的饿鬼里边。要经过很长时间,受极大的苦,就是地狱出来,还没有清,罪还得要在旁生、饿鬼里边,没有手足的旁生,没有手足的饿鬼,里边去经过长时期的苦恼,然后才清了。

  

  又说已施僧众苾刍,虽诸华等,自不应用,不应转与诸居家者,诸居家者,不应受用,罪亦极重。

  “又说已施僧众苾刍,虽诸华等,自不应用,不应转与诸居家者,诸居家者,不应受用,罪亦极重”,那么这是说在家的了,已经施给僧众的东西,“僧众比丘”,“虽诸华等”,虽然是已施供养了僧众了,那么哪怕是个花、果等等小的东西,自己也不能用了,也不能给在家的。因为僧物的东西,要上边分了,不能自己去拿,更不能拿来给在家人。“诸居家者,不应受用”,那么在家的人不应当用那些僧物,这个罪业极重。

  这里我们也就说一下,这一说呢,在家人都害怕了,会供的东西也不敢吃了,他不是这个意思。已经属于僧伽的东西,没有通过大众,没有经过羯磨,你自己拿来自己用,或者是给在家人,那当然不行。上边通过的当然是不在此例了。

  

  即前经云:「宁以诸利剑,割断自支体,已施僧伽物,不与在家者。宁食热铁丸,火焰即极炽猛,不应于僧中,受用僧伽业。宁取食猛火,量等须迷卢,不以居家身,受用僧财物。宁破一切体,贯诸大丳上,不以居家身,受用僧财物。宁入诸舍宅,火炭徧遍充满,不以居家身,夜宿僧房舍。」

  那么“即前经云﹕宁以诸利剑,割断自支体,已施僧伽物,不与在家者。””,这个就是前面那个经(日藏经),他说,宁可以很厉害的剑,把自己的身体,肢体都割断了,而不能把已经供养僧伽的东西呢,给那些在家人去用。

  ““宁食热铁丸,火即炽猛火焰极炽猛,不应于僧中,受用僧伽业。””,那么宁可吞了热铁丸,全身火焰炙燃地烧,不应在僧众里边受用僧伽的业。就是僧伽里做的事情,你不要去亨用,人家烧的饭你不要去吃,人家做的事情你不要去享现成。

  ““宁取食猛火,量等须迷卢,不以居家身,受用僧财物。””,宁可极猛利的火,跟须弥山那么大的火吃下去,而不愿意以在家的身份,受用僧众的财物。那就是说偷盗用了,不是说僧里边允许的。如果说僧里允许的也不能用,那么你们居士到我们僧团里来,坐垫也不敢坐了,地板也不敢坐了,床铺也不敢用了,那怎么呢?脚也不敢踩地板了,这个僧团就不敢进来了,呼吸也不敢呼了,僧团的空气你们不能呼,僧团的水也不能吃。完了,那就把在家人跟僧团绝缘了,永不往来,这不是这个意思。这是以盗心的。

  ““宁破一切体,贯诸大丳上,不以居家身,受用僧财物。””,一样的。就是前面讲过,地狱里的大丳子,就是三尖的,把自己身上都戳破了,而不愿意以在家的身份来盗用僧伽的财物。

  ““宁入诸舍宅,火炭遍充满,不以居家身,夜宿僧房舍。””,宁可到一个火炭充满的房间里去,这肯定是烧死了,但是不愿以在家的身份住在僧房里边。那就是说,没有经过他同意,你占领僧房。那有些他把寺院的财产,他去占为己有,这些那是严重的。

  

  又僧伽中,若诸菩萨补特伽罗,是极大力善不善田。

  “又僧伽中,若诸菩萨补特伽罗,是极大力善不善田”,那么僧伽里边, 经常有菩萨化现的。这些人呢,是极大的福田,善不善的田,就是你对他做好的事情,福报极大,你对他损害,那些果报也极大。

  

  《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》说:「设如有一由忿恚故,禁闭十方一切有情于黑暗狱,若有忿恚背菩萨住,云不瞻视此暴恶者,较前生罪极无数量。又较劫夺南赡部洲,一切有情一切财物,若有轻毁随一菩萨,亦如前说。又较焚毁殑伽沙数诸佛塔庙,若于胜解大乘菩萨,起损害心,发生瞋恚,说诸恶称,亦如前说。」

  “《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》说”,这部经,它说““设如有一由忿恚故,禁闭十方一切有情于黑暗狱。若有忿恚背菩萨住,云不瞻视此暴恶者,较前生罪极无数量””,那么 假使有一个人,他有瞋恨,瞋恨心,把十方的一切有情,都把他关在黑暗的地狱里边,这是罪极大了。但是““若有忿恚背菩萨住,云不瞻视””假使有人对菩萨起忿恚心,背起他住,就是背靠着他,他说我不要看他,这样的这个暴恶者,就是说后面那个人的更暴恶,较前面的那个人把十方一切有情摆了黑暗地狱里的人,罪还要重。那些菩萨面前呢,不能产生一点点小罪了,你产生一点点,比那些一般的罪要大得多了。

  ““又较劫夺南赡部洲,一切有情一切财物,若有轻毁随一菩萨,亦如前说。””, 你把南赡部洲,一切有情的所有的财物全部抢完了,抢过来了,那个罪很大。但是“若有轻毁随一菩萨”,随便那一个菩萨,你轻毁,就是看他不起,毁谤他,这个“很小”的罪了,但是比前面这个南赡部洲一切有情财物全部抢完了,这个罪还要重。而且重得也是极无量数的重。

  ““又较焚毁伽沙数诸佛塔庙,若于胜解大乘菩萨,起损害心,发生瞋恚,说诸恶称,亦如前说。””,那么你假使说,把“殑伽沙”——像恒河沙那么多的诸佛的塔庙全部烧掉,这是罪是大得不得了。但是“于胜解大乘菩萨”,胜解大乘菩萨就是胜解行的大乘了,那么我们前面学过《摄大乘论》的就知道,菩萨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的时候,叫胜解行了,还没有登地了。这些菩萨你对他起损害心,那么发一个瞋恨心,或者“说诸恶瞋”,说他不好,以恶的名称去说他,那么他的罪呢,比前面要大得极无数量。那是菩萨面前不能造罪了。

  

  《能入定不定契印经》说:「若剜十方有情眼目,由慈心故令眼还生,及将前说一切有情,放出牢狱,悉皆安立转轮王乐或梵天乐。如次若于诸能胜解大乘菩萨,净信瞻视及由净信乐欲瞻视,称扬赞叹,较前生福极无数量。」

  “《能入定不定契印经》说”,这本经叫《能入定不定契印经》,跟前面那个差一点点,前面那个《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》。他怎么说呢?

  ““若剜十方有情眼目,由慈心故令眼还生,及将前说一切有情,放出牢狱,悉皆安立转轮王乐或梵天乐。如次若于诸能胜解大乘菩萨,净信瞻视及由净信乐欲瞻视,称扬赞叹,较前生福极无数量。””,假使有人把十方的有情的眼睛挖掉,而且把他们关在牢狱里边,那么有一个人慈悲心,把他们眼睛都治好,而且把他们放出来,那么这个福报很大了。不但放出来,而且把他们都安立在转轮圣王的快乐,或者是梵天的快乐,这又是极大的功德了。那么这样的人,“如次若于诸能胜解大乘菩萨”,就是胜解行菩萨了。这些菩萨面前,只要净信地瞻视,看看他,以净信的心来看看他;或者有净信的乐欲,去瞻视称扬赞叹,那么这个生的福德比前面那个福德又大得有极无量数的大。

  这里强调了,菩萨面前不要造罪,这个果报极大。但是你培了福呢,一点点的福,果报也极大。那么僧团里边经常会有菩萨示现的,那就是说不要表面看问题。有的人对某些人非常之厌恶,你晓得他是不是菩萨示现的?菩萨示现的不一定是很“规矩”的,我们经常看到以前的,那些故事里边,公案里边菩萨示现的经常是一些行动,并不一定是很“规”的。像寂天菩萨,他就是一天到晚吃了、睡了,这样子的。但是他是大菩萨,不能以凡夫的眼光看问题。

  

  《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》中亦说:「较诸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,或尽劫夺一切财产,若于菩萨所修善行,下至抟食施诸旁生,而作障难,能生无量罪。」故于是处,极应防慎。

  “《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》中亦说:较诸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,或尽劫夺一切财产,若于菩萨所修善行,下至抟食施诸旁生,而作障难,能生无量罪。故于是处,极应防慎”,它说,假使说你杀害了南赡部洲一切有情,或者把南赡部洲的一切财产全部抢夺来了,那么这样子呢,福报43#58:00很大了。但是你假使说,菩萨在修善行的时候,他哪怕这个善行很小,拿一团东西给旁生吃,布施旁生一点东西,而你却障难、去阻挠,不给他去布施,那么你生的罪呢,就是比前面那个罪还要无量无边地大了。因为什么原因呢?修菩萨行的人,他的心量是等法界大的,所以他所做的事情呢,功德也是等法界的,那怕一点点小的事情,功德无量无边。你去阻碍他了,那么你这个罪也是无量无边了。

  “故于是处,极应防慎”,在这些地方,应该绝对地要预防,谨慎地预防,不要在菩萨面前造罪。那么这个是宗大师的慈悲啊。在我们僧团里边,或者是在这个世间上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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